第34章 是誰,送你這支口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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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個月前?

    初夏呆住了,全身打了一個激靈靈的抖。

    腳步,也停了下來!

    三個月前,那不就是自己——沈冰,遇到意外身亡的時候嗎?

    那個時候姐姐就已經認識了冷司遠?

    三個月前,媽媽做手術,沈冰出車禍死了,沈雪認識了冷司遠,沒過幾天,沈雪就成為了溫家失落二十年的大小姐!

    然後,順利地和冷司遠訂了婚!

    為什麽,這一切太過戲劇,感覺不像是真的!

    ——————————

    初夏苦澀地開口:“溫小姐…”

    “大嫂叫我如心就好。”

    “好吧,如心…”初夏將自己的指甲深深陷入手心,可是她甚至一點都感覺不到疼痛!

    姐姐,肯定有秘密瞞著自己,那到底會是什麽?

    “如心,你嘴唇上的口紅顏色,很漂亮。”初夏靜靜地開口,“桃紅色,很適合你。”

    溫如心一愣,接著笑了笑:“謝謝,我一直都用這種顏色的口紅呢。”

    初夏垂下了眼簾,倏然開口:“是二少爺送你的這顏色的口紅嗎?”

    溫如心愣住了!

    嘴唇上的薄薄的一層口紅,突然變得猶如千斤重!

    她當然記得,這種桃紅顏色的口紅,第一個送她的人,是誰!

    那是沈冰!

    她曾經的,妹妹!

    她不得不裝作親密,心裏卻一直討厭和嫌棄,憎恨的,那個女人!

    那個女人,那麽愚蠢,那麽平淡無奇,做事情從來沒有計劃,沒有目的,隨性而為,蠢得分不清誰對自己好,誰對自己壞,偏偏又裝出一副無辜模樣,惹得眾人憐惜!就連媽媽,也格外偏袒她!

    小時候,對麵家搬來一個美少年,家境還很殷實,開著很貴的車子,自己有意去接近他,可那少年總是對自己淡淡的,愛答不理。可卻有一次沈雪發現,那少年和沈冰站在路邊,聊天聊得很開心的樣子!

    回來她就怒氣衝衝地問沈冰,怎麽認識那少年的,沈冰無辜極了地開口:“喂流浪貓認識的,姐姐,你也認識他?”

    喂流浪貓!

    沈冰就喜歡做這種男人喜歡的,顯得她多麽善良,多麽有愛心!

    她早就忍受不了和她在一個屋簷下生活了!

    每次她看著自己,甜甜地叫姐姐的時候,沈雪都想狠狠地對她扔出一句:“誰tm是你姐姐?”

    後來,沈雪偷偷地去買了好幾包老鼠藥,將這個區域內所有的流浪貓全都毒死了!

    哈哈!

    她看著那些死貓,拍了拍手,心中快意無比,沈冰,看你還怎麽裝善良,喂貓勾搭男人!

    ————————————

    那一年,自己20歲生日,沈冰送了自己一支口紅,是香奈兒的,自己知道,那是她打工做家教掙的錢,為了這個,沈冰好久都沒有睡過一個好覺。

    可是那又怎麽樣,她那麽蠢,送自己的東西,自己根本不想要!

    可是,畢竟香奈兒的口紅有點貴,丟了可惜,她勉強收下了,還假模假樣地對沈冰那個傻子道謝:“謝謝,有冰兒這樣的妹妹,我真的好開心!”

    沈冰那時候感動得眼淚都要流出來了!

    第二天,自己塗著這支桃紅色的口紅,去和秦朗看電影。

    秦朗一看到自己就誇讚道:“雪兒,你今天很漂亮!”

    她心情很好,在看電影的時候,偷偷地在秦朗的臉頰上,親了一下!

    沈雪能聽得見秦朗當時的心跳聲,那一場電影兩個人都沒有看,一出電影院,在路上,秦朗終於向她表白了:“雪兒,我喜歡你,你能做我的女朋友嗎?”

    那時候,她欣喜若狂!

    她緊緊地擁抱住秦朗:“我也喜歡你,我喜歡你好久了!秦朗,能夠聽見你說這句話,我……我是這世上最幸福的女人了!”

    秦朗微微笑著看著沈雪:“你給我在微博上寫的那些詩,我都看了,我很感動,怎麽會有個女孩有那麽晶瑩剔透的心思,對我充滿了美好的想象……雪兒,你真是這世上最美好的女孩子了!”

    那一瞬間,沈雪的嘴角,微微地劃出一個冷笑。

    是的,那些詩,是發在自己的微博上的,但是卻並不是自己寫的。

    不知道從什麽時候起,她就發覺,沈冰偷偷地喜歡上了秦朗。

    秦朗比自己高兩級,比沈冰高四級,沈冰入學的時候,秦朗上研一,也不知道是什麽機緣,沈冰認識了秦朗,偷偷地喜歡上了他,而且還在她的日記本裏,寫了很多肉麻的小詩。

    她和沈冰是在一個房間睡的,沈冰對她絲毫沒有提防,也是,沈冰這樣的傻子,怎麽可能會想得到自己特意為了秦朗申請了一個微博,把沈冰的那些詩,全放了上去!

    沈雪太了解沈冰了,她膽子那麽小,顧前顧後,臉皮又特別薄,是不可能把那些詩拿給秦朗看的。

    果然,秦朗被那些詩打動了!

    不過,沈雪覺得,那些詩不過是一點小技巧而已,秦朗真正喜歡的人,是自己!

    她什麽不比沈冰好?

    沈冰那麽膽小,又喜歡裝純潔,成績不算頂尖,也不愛出風頭,整天悶悶的,不知道在想些什麽,隻知道在房裏寫些沒什麽用的小酸文,怎麽可能配得上秦朗那麽優秀的男人?

    秦朗是研究生會會長,年年s市特等獎學金獲得者,還沒畢業已經有數家頂尖企業揮舞橄欖枝,給他開出遠遠高於均價的年薪,和部門經理以上的職位了!

    愛慕他的女生,更是數不勝數,像沈冰那樣的平凡默默無聞的女孩,秦朗怎麽看得上?

    隻有自己這樣,漂亮,八麵玲瓏,在所有活動中都是核心人物的s大女神,才配得上他!

    她揚起自己漂亮的臉,那塗著桃紅色口紅的嘴唇,露出一個得意的笑!

    那時候開始,沈雪就決定了,她以後隻塗這個顏色的口紅,因為這個顏色,對她來說是一種勝利的色彩!

    因為她勝利地,戰勝了沈冰!

    沈雪和秦朗在一起三年,她曾經,也是真心想要嫁給他,和他相守一輩子的。

    特別是,半年前,秦朗跑遍了s城,終於挑到一款雪花形狀的白金戒指,準備送給她,作為訂婚戒指的時候。

    看著他俊美的臉孔,滲著微微的汗珠,誠懇地看著自己,眼眸和那隻白金戒指一樣閃亮。

    沈雪隻覺得自己的心裏,也有一絲難受。(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