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6章 瘸子,神秘的造訪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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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間裏的人員迅速被肅清,隻留下了林皓陽、郭振華、荊輝、萇健、曲華和臧小東六個人。林皓陽關好了房門,對荊輝下達了指令:“把房間所有的燈都打開!”

    既然已經確定有人“非法”進入過房間,那麽所有的勘察就必須從“足跡”開始!林皓陽趴伏在木地板上,一寸一寸的前移,查找著“私闖者”留下的蛛絲馬跡……可是很遺憾,盡管所有的辦案人員在進入現場的時候,都在腳上佩戴了特製的“鞋套”,但是由於反複的出入和過度的踩踏,門口附近的足跡已經一團模糊,根本無從取證。

    不過沒關係,林皓陽的勘察方向與“私闖者”的運行軌跡是完全一致的:臥室!

    皇天不負有心人,在主臥室的地板上,出現了三種類型的淺顯足跡!林皓陽很興奮,他感覺自己已經捉到了那個私闖者的“尾巴”……

    按照荊輝口述的案情分析:那個家政人員在下午四點左右離開了秦伯伯家,在離開之前,她按照慣例打掃了房間,並擦過了地板;夜裏七點多鍾,秦伯伯和他的秘書宋文明回到小區,並乘坐電梯準備回家;在十一樓,宋文明與秦伯伯分手,先下了電梯,秦伯伯獨自乘電梯到了十二樓;午時時分,發生了墜樓事件!

    那麽也就是說,在那天下午四點開始,一直到林皓陽勘察現場的此刻,臥室的房間隻應該出現兩個人的足跡:秦伯伯和那個家政服務員!這個足跡“第三者”會是什麽人呢?

    不管那個人是誰,既然他的足跡出現在了這裏,那都是不正常的!林皓陽曾經“看”到過秦伯伯自殺前的影像,當時的畫麵裏並沒有其他人員出現,也就是說,在案發的當時,這個家……或者嚴謹的說:這間臥室裏,隻有秦伯伯一個人!

    現在林皓陽必須要確定一件事:這個“第三者”看似多餘的足跡,到底是在案發前留下的?還是在案發之後?

    荊輝趴伏在林皓陽的身邊,用紙巾幫他擦去了額頭的汗,問道:“頭兒,怎麽樣?”

    林皓陽低聲提醒道:“別叫我頭兒!”荊輝很歉意的笑了笑,林皓陽冷著臉責問道:“你們是怎麽勘察現場的,地板上的足跡為什麽不提取?”

    荊輝一愣,他苦著臉解釋道:“現場的情況很清楚,沒有明顯的搏鬥痕跡,沒有出現翻動和破壞的跡象,所以我們就以為……”

    “扯淡!”林皓陽很不耐煩的一揮手,氣惱的問道:“帶‘大燈’了嗎?”

    荊輝不敢怠慢,匆忙起身應道:“樓下技術部的工具車上有,我馬上讓人帶上來!”說著,他回頭吩咐道:“東子,讓技術部的人把‘大燈’扛上來!”

    臧小東應聲離開了房間,林皓陽蹲坐在地上,扭頭問道:“秦……秦局長墜樓的時候,穿的是什麽鞋?”

    荊輝應道:“哦,是布拖鞋,藍色的、四十二碼的硬底布拖鞋!”

    沒錯,林皓陽曾經在秦伯伯墜樓前,在窗台上“看”到過那隻腳,當時確實就是穿著那種拖鞋。他看了荊輝一眼,然後朝地麵上的那些腳印努了努嘴。心有靈犀,荊輝重新趴在地麵上,仔細的查看之後,他指著一排腳印說道:“是這個!”

    林皓陽問道:“你肯定?”

    荊輝難為情的笑著,撓著頭應道:“這個不會搞錯!那是雙保健拖鞋,鞋底有按摩腳底功能!您瞧,這腳印兒上有‘豆子’呢!”

    技術部的人很快送來了兩台手持的高亮度射燈,待他們退出房間後,荊輝和臧小東合攏了臥室的窗簾,每人手持一柄射燈,分別蹲在林皓陽的左右,為他的勘察提供強光照明。

    高強度的光影讓那些足跡顯露出更為清晰的原形,林皓陽經過仔細的鑒別,確定那是三組足跡:那組四十二碼的保健拖鞋足跡已經被荊輝確認,為秦伯伯生前所留;另一組為三十六碼足跡,初步判斷為軟底布拖鞋,這組足跡的分布區域很廣,在其他房間、包括廚房,都有發現,所以暫時可以認定:是那個家政人員留下的。

    剩餘的那組足跡就有“鬼”了!那是一雙尺寸為四十碼的軟底鞋,鞋底呈“波浪紋”。足跡的“目的性”很明確:從家門處直接進入臥室,在臥室輾轉之後,原路返回。林皓陽找到了幾處“足跡交匯點”,也就是這組足跡與其他兩組足跡的“重疊”!

    事實證明,林皓陽的判斷是準確的:這組足跡與其他兩組足跡的“重疊”關係是:完全覆蓋!也就是說,這組足跡是三組足跡中,形成時間最晚的!再引申一步:他的出現時間,是在秦伯伯遭遇不測之後,刑警到達現場之前,可以將時間鎖定在午夜十一點至淩晨三點之間!

    在這組足跡中,右腳留下的腳印清晰飽滿、邊緣整齊;可是左腳的足跡卻有些詭異了:外側的邊緣清晰,腳掌內側的位置卻相當模糊,個別腳印甚至整個腳掌內側部分都是“虛”的!林皓陽不禁有些頭疼:難道……這又是一個瘸子?

    請原諒,林皓陽並不歧視任何身有殘疾的人,可是他對“瘸子”確實很頭疼:範錦陽、範錦明的爺爺是“抗美援朝”的老功臣,也是一個連市領導都頭疼的瘸子;黃偉亮,堪稱連環綁架、奸殺、碎屍案的典範,他是個高智商的瘸子;殺害外公的那個神秘凶手,也是個瘸子;如今在秦伯伯的命案現場,又出現了一個瘸子!

    現在,林皓陽迫切的想確定這個“第三者”的體貌體征!四十碼的拖鞋,按照正常的人體比例,此人的身高應該在一米七至一米七四之間!當然,也不排除此人的腳部畸形,現在看來極有這種可能:因為這個人是個瘸子!

    如果能夠找到這雙拖鞋,林皓陽就可以通過那雙鞋鞋底的材質、厚度和磨損度,推算出這雙鞋的承壓軟度,從而確定這個人的體重,繼而判定這個人的基本體型特征!但是很遺憾,林皓陽和荊輝、臧小東找遍了這個家的每個角落和門口的鞋櫃,都沒有找到這雙拖鞋!

    那雙拖鞋去哪兒了?很明顯,隻有兩種可能性:

    第一種可能,這孫子是有備而來,竟然還帶來了一雙掩人耳目的拖鞋,或者本身他就是穿著拖鞋來的!不過考慮到當時外麵正下著大雨,這種可能性不大;第二種可能,這是一雙秦伯伯家自有的拖鞋,“第三者”在離開的時候,將拖鞋帶走了!

    穿著拖鞋來的?不可能嗎?林皓陽的腦子裏突然閃過了一個念頭:鄰居!試想一下,當時外麵正下著暴雨,什麽人會在這樣的天氣穿著拖鞋去別人家,而且足跡沒有沾染絲毫的泥土和水漬?唯一的一種可能就是……鄰居!而且必須是同住一棟樓的鄰居!

    鄰居?林皓陽想到了住在十一樓的那個人,是他?但是林皓陽又覺得那又不太可能,沒有理由啊!

    沒有找到證物,看來這些足跡隻能交給更專業的人士了!林皓陽湊到曲華的身邊,很歉意的一笑,說道:“曲主任,那組腳印就交給您了,麻煩您給‘造個模’吧!”(造模:就是用石膏做出足跡的實體)

    曲華淺笑著點了點頭,低聲說道:“還是叫我曲姐吧。”

    林皓陽一怔,他苦笑著搖了搖頭:得,被識破了!田玉潔說的沒錯,法醫真的是一個很可怕的職業!也難怪,田玉潔曾經拜托曲華查驗過“裏奧楊”的指紋,曲華不光識破了那些偽裝過的指紋,而且還通過指紋庫的檔案資料見過“裏奧楊”的照片……(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