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7章 高麗冰,鄰國的毒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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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年前,“複華社”策劃了針對“三八八六絕密項目組”的“專家綁架案”,在未遂之後,該組織在國內銷聲匿跡,鮮少見到他們的蹤影。但是在兩年前,該組織再次出現在國安機構的視野之中!

    二零一一年的冬季,我國東北某省的邊防部隊在例行的邊境巡邏中,意外的截獲了幾名跨境走私人員,以及他們攜帶的大宗的毒品:數百公斤****!

    案件移交給當地警方之後,引起了公安機關緝毒部門的重視:幾年以來,東北地區毒品泛濫,吸毒、涉毒、販毒人員呈倍數增長!但是那些販毒組織神出鬼沒,警方除了偶爾能捕獲到一些“小魚小蝦”,一直找不到偵破的方向!

    眾所周知,聞名遐邇的東南亞“金三角”是一枚國際“毒瘤”,也是全球毒品主要的生產地、加工區和集散地!東北警方一直認為:泛濫於東北的毒品,是來自我國南方那些靠近“金三角”的地區!可是這次邊防部隊竟在他們的國境線上繳獲了這些毒品?難道……這些毒販子要將毒品販往那個“窮的掉渣,連喝粥都要靠救濟”的鄰國?

    經過對幾名販毒人員的審訊,東北警方得到了一個驚天的信息:這些毒販是在邊境完全“接貨”的,而絕非去“送貨”!至此,東北警方才恍然大悟:原來肆虐當地多年的毒品,是從那個“可憐的鄰國”流入邊境的!

    東北警方迅速行動,他們以幾個毒販的口供為線索、以那批查貨的****為誘餌,成功的破獲了一起舉世震驚的“跨國販毒大案”,並抓獲了該販毒團夥的數十名主要成員!

    緝毒刑警對涉案人員進行了初步的審訊,沒想到,這些毒販們對所有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而且積極地配合警方的審訊,案件的審理異常順利!警方在得到海量的犯罪證據的同時,竟然還有了更為重大的發現,他們意識到:這些販毒案背後的水太深了!

    於是,東北警方迅速將該案移交給了國家安全機構!原因無他:據該販毒團夥的幾名“領袖級”人物交代,他們是“複華社”的間諜人員!

    有意思的是:在這之前,辦案的緝毒刑警並沒有詢問這幾名毒販“涉毒”以外的違法情況,是他們主動承認自己是“複華社”的間諜!這不是要罪加一等嗎?這是怎麽回事兒?

    原來,這些販毒團夥的“要員”並不傻!販毒和間諜,都屬於危害社會和國家安全的違法行為,都屬於重罪!並且,間諜罪的罪名更重!但是在《刑法》的量刑上,卻是有很大不同的:間諜罪,鮮少有死刑處罰!可是販毒呢?

    我國《刑法》有嚴格規定: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或甲基******二百克以上、不滿四百克或者其他數量相當毒品,一般判處無期徒刑或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五萬元以上或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也就是說,這些毒販子在此次落網之後,他們心知肚明:以他們走私、販賣、運輸的毒品數量和重量,足夠他們組團集體“被槍斃五分鍾”啦!所以他們心存僥幸,主動供認了自己的間諜身份,並寄希望於……當販毒行為被蒙上了“間諜”的色彩,或許他們才有保住小命的機會。

    據那位主犯交代:他是一名朝鮮族人,在多年前就加入了“複華社”,一路從最低級的“教眾”走到了如今的地位:中級“傳教士”。

    起初他的任務很簡單,就是搜集一些國內出版的軍事雜誌,然後將他認為重要的部分翻拍成照片,通過網絡郵箱向“上級”匯報。一段時間之後,他開始依靠自己當地人的身份,頻繁的接近邊境的軍事設施、基地和軍隊營區,伺機拍攝一些或重要或不重要的照片和視頻,例如軍隊的日常生活、訓練、換防,偶爾運氣好的時候,他甚至可以拍到一些小規模演習的照片。然後再通過網絡郵箱,將這些照片和視頻資料傳遞給在境外的“上級”人員。

    大概在二零零九年,“複華社”對他委以重任:負責東北邊境地區的毒品貿易!具體的接貨流程是這樣的:“上級”通過網絡告知他交易地點、接頭方式和貨品重量,僅此而已!至於貨款如何支付、對方是什麽人、貨物的來源等等,他完全不知情!

    當地與那個“兄弟鄰國”隻有一河之隔,每次接貨,該主犯都會帶上自己手下的“得力幹將”,前往位於我國境內的河邊,在那裏會有“鄰國”的毒販將貨物交到他們手中。在交易期間,他與“鄰國毒販”之間並沒有過多的語言交流。貨物交付之後,各回個家,各找各媽!

    帶著貨物回來之後,“上級”人員會再次通過電腦網絡,告知他“接貨人”的交易地點、接頭方式和貨品重量,進行“散貨”!至於貨款如何支付、對方是什麽人,貨物最終銷往何處,他還是完全不知情的!

    這種接貨和交易持續了半年之久,每一次交易的貨物重量都在不斷的增加!有一次在接貨的過程中,“鄰國”前來送貨的毒販給他留下了一個通訊地址,並邀請他去“鄰國”做客!

    一個月之後,該主犯帶著自己手下的一個兄弟應邀前往,他們利用遊客的身份前往“鄰國”旅遊,在那裏,他們得到了對方毒販的隆重接待!不光如此,“鄰國”的毒販們還帶著他們參觀了一座規模浩大、設施齊全、戒備森嚴且擁有現代化實驗室的……製毒工廠!

    郭振華說到這裏的時候,董超脫口而出:“高麗冰!”

    “是!”郭振華笑著問道:“你知道那種東西?”

    董超回答道:“知道!我們刑偵處曾經和市局緝毒大隊合辦過幾個案子,所以我了解一些情況。這種被毒販們稱之為‘高麗冰’的****,是目前在我國境內發現的,散布最廣、質量最好、純度最高的****,是毒販和吸毒人員眼中的‘聖物’!緝毒大隊追查了很久,但是始終找不到這條‘毒品線’的源頭,原來它的產地……真的就在那裏!”

    臧小東問道:“姐夫,那些毒販讓他們過去幹嗎?為什麽要帶他們參觀工廠?”

    郭振華接著說了起來……

    在參觀結束之後,“鄰國”的毒販對該毒販道明了此次相邀的真實目的:他們之前的合作相當順利,雙方對彼此都很滿意,但是美中不足的是,“複華社”從中提取的“傭金”太高了!故此,“鄰國”的毒販希望可以與該主犯單獨交易,他們保證供貨的數量和質量,並可以適度的降低交易價格!

    這名販毒集團的主犯答應“鄰國”的供貨商:“請給我一點時間考慮考慮!”

    在回國之後,該主犯將他的“鄰國之旅”如實的上報給了他的“上級”!由於他的忠誠,“上級”給了他一筆豐厚的獎勵,並提高了他的“級別”和“月薪”!

    這個家夥真的是“複華社”忠實擁躉嗎?他真的決心為“複華社”死心塌地的賣命嗎?如果是,他為什麽在被捕之後,迫不及待的出賣了他的“組織”,以此來保全自己的性命?

    其實,他對“組織”的忠誠,完全是迫於無奈:“鄰國”的毒販高估了他的能力,以為他擁有超強的“銷售渠道”。而實際上呢?這名毒販連自己的“下家們”是誰都不太清楚,他所有的“銷售網絡”,都是“複華社”的!他倒是想賺這筆錢,可他沒有這個本事和能力啊!所以,他也隻能用這樣的方式向他的主子邀功請賞了!

    不過,那次“鄰國之行”卻讓這個毒販覺察到……那些“供貨商”的身份似乎非同尋常,他們的站姿坐派、舉手投足,甚至包括他們不苟言笑的表情,他有種感覺:那是一些訓練有素的軍……(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