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00章:刺客聯盟,殺戮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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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一位“江湖大佬”不得善終、死於非命,而且死法詭異!莫說是平日裏色厲內荏的江湖人士了,就連那些久經殺陣的老刑警,在看到現場的情況後也無不心底發麻:黑老大是被人刺死的,但其死狀更像是被……一場行刑!

    死者跪伏在地;頭部深深的埋在馬桶裏;兩條胳膊高舉過頭頂,手腕架在馬桶後部已經被揭開蓋子的水箱上;沒錯,隻是手腕架在水箱上,因為死者的兩隻手不見了,不翼而飛;手腕斷處的血都流進了水箱,還有一部分殘留的血液,順著死者的胳膊流到了身上,地麵上未見一滴血跡。

    事後經過對現場的清理,刑警們在另一間廁室的水箱底部,發現了死者被割掉的兩隻手掌……

    手沒了,很慘,但不足以致命!死者的致命傷在頸部,這是一處刀傷,也是頸部唯一的一處刀傷,真可謂一刀封喉!死者跪伏在馬桶上,頸部噴湧而出的鮮血一滴也沒有浪費,全都進了馬桶!此時馬桶裏已經儲滿了厚厚的、凝固的血漿。

    也正是這處傷口,讓老刑警們“心底發麻”:這刀法……太吊詭了!太牛逼了!那一刀留下的刀口並不深、傷口也不大,卻精準的避開了死者頸部的喉管、食道、筋肉和肌腱組織,唯獨割開了死者頸部的大動脈!

    有經驗的老刑警,馬上根據現場情況做出了案發時的情景還原:潛伏在酒吧的刺客尾隨被害人,進入了酒吧的衛生間,他抓住了被害人獨處的某個瞬間,果斷出刀、一刀封喉!然後迅速撂倒被害人,並將其頭部下壓至馬桶內。

    由於頸部大動脈被割斷,又被強力的大幅度下壓頭部,造成了被害人喉部聲帶係統的遇阻!所以在整個遇刺的過程中,被害人根本沒有機會發出求救和聲響,並迅速因大量失血而導致休克,直至斃命。

    而根據死者手腕部的出血量,刑警們推斷:刺客是在被害人氣絕之後,才割下了他的雙手,因為被害人手腕部的出血量並不大,而且水箱附近未發現“噴濺型”的血漬,這說明在被“斷腕”之時,死者體內的血液已經開始發生凝結。

    而相比那“精湛”的一刀,更讓刑警們感到驚愕的是:該刺客逆天的心理素質!

    首先,案發時間為周末,而且案發地是一間以“球吧”為主題的酒吧,又恰逢有重要的足球賽事,所以當晚球迷、酒客雲集,酒吧內卡座爆滿,幾乎座無虛席!刺客敢於在這樣的時間段,到衛生間從容作案,而且下刀果斷、沒有任何拖泥帶水的多餘動作,足見其嗜血、冷靜、殘暴的心理特性!

    其次,該酒吧在入口處的門外,安置了一台監控攝像頭!在上世紀九十年代,監控設備遠沒有普及,而且由於過於高昂的價格,很少有私人安裝這樣的設備!當時還沒有什麽民用的數字、數碼技術,連電腦都沒有普及,所以那時候的監控攝像裝置,都是有線的微型攝像機,而畫麵的存儲隻是普通的錄像帶,不光技術複雜,而且價格十分驚人!

    案發後,刑警們調取了案發時間段前後的監控錄像,並將在該時間段內所有出入酒吧的人員,全部傳喚至警局進行偵訊!可偵訊的結果卻令人大跌眼鏡:這些人都被排除了作案嫌疑!

    這說明了什麽?刑警們慌了:這說明,刺客在案發前早已潛伏在酒吧內!而且,他在從容作案之後,依然淡定的在酒吧裏看了半個多小時的球賽!直至有人在衛生間裏發現了死者的屍體,他才隨著蜂擁逃離的人群,離開了酒吧!如此犯罪手法、如此心理素質……嘖嘖,惡魔再世、天生殺手啊!

    又死了一個黑老大、又是在深夜作案!但是與前兩起案子相比,這起凶殺案還是有所不同的:首先,作案凶器為刀具;其次,作案地點在室內。刑警們寄希望於能在案發地點找到更多的偵破線索,但是很無奈,現場已經被破壞了,而且破壞的很徹底!

    這起案子該如何定性?很明顯,與前兩起案子一樣:極有針對性的仇殺!而且仇殺的痕跡較前兩起案子更明顯:死者的手被砍掉了!可是,刺客已經刺殺了死者,為什麽還要畫蛇添足,砍掉死者的雙手呢?刑警們為此大惑不解。

    (其實很簡單,因為死掉的這個貨,曾對著範錦陽叫囂:他要砍掉範錦陽弟弟的兩隻手!如今,範錦陽是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當然,這也是他對其他“江湖大佬”的警示,猶如當年武鬆血洗鴛鴦樓,在鬥殺張都監、蔣門神之後,在牆上留下的血書:殺人者武鬆!)

    短短不到一周的時間內,連發三場血案,而且接連死的這三位,還都是知名的黑道“企業家”,轟動濱城啊!

    毫無線索和頭緒……並案?還是不並案?難道另案處理?就在警察們焦頭爛額之際,刺客的殺戮並沒有停息,濱城又雙叒叕……出事兒了!而且距離上一場血案的發生,不多不少,又是兩天!

    這一天的下午,某“江湖大佬”剛參加完一場葬禮……哦,有必要解釋一下,那個“被葬禮”的人,就是七天前在深夜遇害的、也是第一個被刺殺的“江湖大佬”!

    言歸正傳!葬禮之後,該“江湖大佬”出席了死者家屬安排的“送別宴”,飯局結束之後,他直接驅車回了家。“大佬”的家就在市區內的某高檔小區,可是他把車開進了小區,並且已經停到了自家的樓前,卻並沒有下車……或者說,他根本沒有機會活著走下車了。是的,因為他死了,就死在自己的車裏。

    接到報警後,有幾個刑警差點兒哭出來……

    趕到案發現場後,辦案刑警們再次被震撼了:被害人的車輛還沒有熄火!

    按照正常的駐車步奏,應該是:刹車、摘空擋、拉手刹、關閉車窗,然後熄滅發動機!該被害人按照步奏進行,他已經完成了前麵刹車、摘空擋、拉手刹的程序,但是他還沒來得及“關閉車窗”,就被一顆子彈擊中了頭部,一槍斃命!也就是說,刺客是在極短的時間內,完成了行刺!

    刑警們在勘察現場的過程中,在那棟樓牆體下的某個角落裏,找到了那枚行凶的彈頭:操!又是他媽的“七點六二毫米”!

    又是槍殺!可是刑警們走訪了附近的居民,誰都沒有聽到槍聲!毫無疑問,刺客“又”在槍械上加裝了消音裝置。

    法醫的屍檢報告如期而至:五米之內近距離中彈,一槍斃命;子彈從死者的右太陽穴射入,貫穿頭部後從左太陽穴射出;彈道平直、子彈口徑為七點六二毫米……

    根據線索:五米近距離射擊、彈道平直、還有找到彈頭的位置,刑警們確定了當時刺客所處的刺殺位置:距離被害人駐車位置大約三米遠,就是小區的隔離圍欄!也就是說,當時刺客就在圍欄外,伺機行刺!

    刑警們又做出了案情推理:仇殺!案犯肯定對被害人的生活習性、居住環境、以及習慣的停車位置,都有相當的了解!並且在案發前,實施過多次“踩點”、演練。事發時,刺客就守候在小區的隔離圍欄外,當然,也不能排除刺客尾隨被害人的可能!在被害人駐車的瞬間,刺客果斷行刺,並一擊得手!

    與之前的三起血案相比較,這起刺殺有著太多太多的相似之處,唯一的不同就是案發時間:刺客這次竟然選擇在光天化日之下作案!

    這回總可以並案處理了吧?不料,技術部門卻在這時候送來了檢測結果:經過對彈頭劃痕的鑒定,這枚子彈與之前兩起案件中所發現的彈頭,出自三支不同的槍械!

    刑警們全傻眼了:三支槍?濱城這是招誰惹誰了?突然來了一個殺手集團、刺客聯盟?……(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