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4章 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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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不論是夢裏還是現實,我都無數次的想到過晉言恢複記憶的樣子。
是抱我,親我,還是冷淡我,厭惡我。
想的到的,想不到的,都在我腦子裏過了一遍。
以致當我以為晉言真的恢複記憶時,我反而腦子空白,不知道該怎麽辦了。
‘哢擦’門把手旋開的聲音。
我的心跳到嗓子眼,急忙用力抵上,下意識的大吼,“你走,讓我待會!”
我明明巴不得晉言恢複記憶,一點都不想讓他走,可我卻控製不住說這樣的話,甚至全身都在顫抖。
怎麽會這樣……怎麽會這樣……
晉言沒說話,外麵的聲音平靜了。
我也安靜了,但是,我卻是極度恐慌的安靜。
晉言在外麵站了很久,又好像沒站多久,當我反應過來時,晉言已經不在門外了。
他真的走了。
我一下恐懼起來,晉言這是又要扔下我走了嗎?
像當年一樣,然後一走就不回來了?
我現在的腦子很亂,有很多東西在劃過,不斷的被壓抑,不斷地 痛苦而出,形成兩房霸主,割據一方,不斷征討對方的領地,甚至是占有。
我在這樣的意識裏很痛苦。
但身體的本能卻清楚我最終的選擇。
我的手握著門把手,隻要我稍稍一用力,門就會打開。
可是,這明明很輕的一個力道,我卻像被什麽重物壓著一樣。
對!有種孫悟空被山壓著的那種感覺。
痛苦的我蹲身下來,一手緊握門把手,一手緊抓著頭。
這樣的時候我不知道過去了多久,腦子裏的一方霸主踏著黑色鐵騎站在那,臉上帶著冰冷無情的神色,如王者般尊貴可怕。
是厲焱。
我笑了起來,眼淚像無根水一樣滑落,濕了我的臉,也再次模糊我的眼睛。
我看不清前麵的東西,但那白色的花瓣迎風招展,不時變大,漂亮的不像真的。
對,厲焱說的對。
我以前是什麽人?是人人踐踏的泥濘!
晉言是什麽人?他是女人心目中的王子,完美無缺。
我們,不能回到以前,也沒有未來。
所以,現在該發生的,不該發生都必須掐斷!
我時常笑老天爺取笑我,嘲笑這麽久它依然在,像個找到好玩的玩具的孩子,一個勁的耍我。
但,不管我多麽埋怨老天爺的不公平,我也依然改變不了那些刻在我生命中的事實。
我已經,不是晉言心中的純潔女孩兒了。
想通一切後,我全身的力氣像參加了拔河比賽似得,癱軟在地上,沒有一點力氣。
但是,我是一個倔強的人。
想到了就做,尤其是下了決定的人,甚至是我一想到待在這裏就會給晉言帶來一分的危險,我就一定要離開。
趕緊離開。
晉言好像有什麽事情離開了。
我出去的時候很小心,為了不讓他發現,我像個小偷似得偷偷摸摸朝外跑,直跑到大門外,又沿著柏油馬路跑了好遠我才停下。
轉身朝後,已經沒有晉言的家了,我一屁股坐到地上,大口大口喘氣。
這次落水後,晉言沒說我得了什麽病,隻說醫生讓我好好休息,調養身子,而一日三餐的藥沒有間斷。
而在晉言這,不用他說,我眼一閉就拿著藥咕嚕咕嚕灌,連眼睛都不眨一下。
最後還是他看著我咬牙切齒的僵硬樣,問,‘不苦?’
不苦?怎麽可能不苦?
苦的我大牙都快掉出來了。
想到這,我把臉埋在腿上,咯咯笑出聲,眼淚卻再次落下來。
美好的時光總是短暫,我和晉言永遠都是。
怕也就應了那‘有緣無分’四個字。
不管怎麽樣,哭過笑過後,日子還得過,我又朝前走了段路,走到下一個站牌才坐到椅子上等公交。
晉言剛才的房子是這一代的富人區,都是單幢別墅,自然的,這邊交通發達,旁邊綠化也做的好。
我坐在椅子上,一會兒哭一會兒笑,旁邊的人都把我當瘋子,索性人不多,她們又害怕我如果是個瘋狗人士怎麽辦?
所以,在看見我這個樣子後,毫不猶豫的跑了。
很快,我周圍隻有夏天的蚊子在嗡嗡的飛,人影都見不著一個。
而這邊是富人帶的別墅區,自然的,周圍都是綠樹成蔭。
我這麽一個人坐在那,是很顯眼的。
我哭歸哭,難受歸難受,卻還是知道我這樣一個人在這裏太過顯眼,如果晉言開車回來,一看見我那怎麽辦?
所以,流著眼淚站起來躲到站牌後,淚眼朦朧的看著從前方開的公交。
果真,我有先見之明,沒過多久就看見晉言的車從前麵駛過來,不是回來的路,而是從別墅出來的路。
奇怪,我以為晉言是走了是了,可現在怎麽……
我非常靈敏的靠在站牌上,轉過身子看向晉言,他的車像箭一樣消失在前方。
晉言,你是在找我嗎……
公車沒多久就來,我身上沒有錢,手機證件什麽都沒有,但所幸身上的衣服褲子看著是名牌,而且我一臉的失魂落魄,車主是個女人,倒也沒說什麽,放我進來。
車子朝前駛,晉言的車早就不知道開到哪裏去了,但我腦海裏卻想起剛才晉言如箭一樣的車影,心跟著揪起。
晉言,你有你的未婚妻,你隻管幸福快樂就好。
其它的,忘掉吧,像以前一樣忘掉。
從晉言家離開,我成了一個身無分文窮的隻剩下生命的‘乞丐’。
而這次,我同樣不會想回到厲焱那裏。
畢竟,我從那麽高的地方摔下來,還是滾滾河流,根本就不可能有生還的可能。
所以,我認為厲焱一定會覺得我死了,不會來找我。
我可以平淡的過完我的下半生。
但是,夢想是美好的,現實是殘酷的。
我身上沒有當初秦如給的證件,也沒有她給的錢,真的就是個乞丐。
所以,我能做什麽?
老本行?
不可能!我死都不會再進去。
所幸,我身上的衣服是大名牌,我直接拿去典當,多少有點錢了。
但是,也隻夠我買一身地攤貨加上一隻筆和一點紙,然後剩下不到一個星期的生活費。(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