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衝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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乍一看見樓下的那家網吧,陸鳴心裏忍不住一陣狂跳,那塊閃爍著燈光的招牌仿佛散發著巨大的魔力,以至於用手在自己腿上狠狠掐了一把才控製住衝出去的**。
同時嘴裏開始像是誦經一般念叨著財神的警告:“……當你被釋放之後,起碼三個月之內不要去看那個郵箱,最好先把這件事忘掉,哪怕要飯,你也要堅持最少三個月。
隻有你確認沒有人再注意你的時候,你才能打開第一個郵箱,否則,很有可能給你帶來意想不到的災難。切記切記。”
念完之後,他慢慢離開窗口,走到小床邊轟然倒在上麵,閉上眼睛深深地吸了幾口氣,這才覺得自己一顆躁動的心漸漸平息下來。
不過,財神的留下的遺囑仍然有著無法抗拒的誘惑力,這種誘惑力不僅僅是因為那筆能夠讓他“像個人一樣生活”的錢,還在於這件事本身透露出來的神秘的氣息。
尤其是從韓玲那裏了解了財神的傳奇故事之後,他恨不得馬上打開那三封郵件看個究竟,看看財神究竟給自己留了多少錢,看看他究竟讓自己幫他了結什麽心願。
當然,陸鳴心裏也很清楚,財神是個罪犯,他留下來的錢都屬於贓款,就算財神已經死了,公安局也不會對這筆錢的下落善甘罷休。
不過,他的法律常識有限,他搞不清楚,如果自己接受了財神的饋贈,法律上會給他定個什麽罪,按照他的理解,應該算不上貪汙,最多也就是一個窩髒罪。
甚至窩贓罪也算不上,因為那筆錢並不在自己手裏,在打開財神的第一封電子郵件以前,他甚至都不知道這筆錢是不是真的存在。
就算財神真的給了自己一筆錢,也可以說成是他對自己救命之恩的回報,如果不小心被公安局抓住的話,充其量也就是沒收贓款而已,還不至於追究自己的法律責任吧?
陸鳴躺在那裏為自己覬覦財神的錢而自我辯解,可隨即就被自己推翻了,他明白,問題肯定沒這麽簡單,否則財神也就沒必要一再警告自己要小心謹慎了。
按照財神的說法,如果讓人知道了自己跟他之間的秘密,不僅會會給自己帶來災難,甚至還會有性命之憂呢。
錢雖然是個好東西,可也要看得到它的代價是什麽,如果隻是吃點苦、受點累也就罷了,可要危及到性命的話,那寧可不要,命都沒了,再多的錢有什麽用呢?
別說是危及到性命,即便是有牢獄之災的危險,那也寧可不要,雖然在看守所隻待了半年,可這輩子也不想再進去了,那地方根本不是人待的,自由怎麽能和錢相比呢?
就在陸鳴懷著一種阿q精神盡量讓自己擺脫財神那筆錢誘惑的時候,外麵忽然傳來一陣警笛聲,由遠而近,由近而遠。
受驚的他從床上跳起來,跑到窗口,撅著屁股往外麵偷窺了好一陣。街上已經沒有什麽行人了,並且已經下起了毛毛細雨。隻有那家網吧的燈箱依然不停地閃爍,就像是衝著他眨眼睛。
媽的,一分錢沒看見呢,就讓人膽戰心驚的,如果真的拿了財神的錢,豈不是每天晚上都要失眠了?
陸鳴點上一支煙,重新躺在小床上,忍不住感到一陣沮喪,因為他發現自己經過半年的牢獄生活之後,已經變得膽小如兔了,心想,人家是越坐牢越膽大,怎麽自己反而變得膽小了呢?
當然,他也有比別人獨特的收獲,那就是,別人越坐牢,煙癮就越小,甚至很多人在看守所裏戒了煙,而他則相反,煙癮卻比進去的時候大多了。
媽的,也難怪,自從給財神獻了800cc血之後,就再也沒有斷過煙,而蔣竹君這個後勤部長又如此稱職,煙癮怎麽會不大呢?
不過,想想自己在管教眼皮子底下以及無處不在的監控攝像頭下幹過的那些事情,他又覺得自己不是一個膽小的人,要不財神也不會看上他了。
你雖然生性懦弱,卻為人謹慎,頗有膽識,也不缺乏血性。
陸鳴忍不住想起財神在最後一次“通信”的時候對他的一個評價,頓時就來了精神,先前的沮喪情緒一掃而光。
當時看財神這句話的時候並沒有什麽特別的感覺,可能是因為太緊張了,現在重新回顧一番,心裏竟有種陶醉的感覺,試想,什麽人能得到財神這個大貪汙犯如此高的評價呢?
雖然“生性弱懦”和“頗有膽識”這兩個特質看起來有點矛盾,但在“為人謹慎”這個特質的調和下就成了一種優秀品質的組合,再加上不缺乏血腥,大事可成。
以財神的眼力,自然是不會看錯人的,雖然他自己最後陰溝裏翻船,可那完全是因為被自家人出賣,並不能說明是財神的失敗,要知道,自古以來多少英雄豪傑毀在自家人手裏,這就是所謂的家賊難防啊。
也許,財神選中自己做為遺囑的繼承人,最重要的還不僅僅是因為自己救過他的命,而是因為自己所表現出的“生性弱弱、頗有膽識、不缺乏血性”的優秀人品組合。
當然,一筆寫不出兩個陸,自己跟他五百年前是一家以及跟他的兒子同名諧音這種緣分也起到了關鍵的作用。
經過這麽一分析,陸鳴的一顆心漸漸活泛起來,他又點上一支煙,再也躺不住了,爬起身來在黑暗的小房子裏躁動不安地轉悠著,嘴裏念念有詞地嘀咕著,就像是在和財神的幽靈對話。
最後,他走到窗前,看看雨夜中不停閃爍的網吧的招牌,把手裏的煙頭扔出了窗外,心裏做出了一個重大的決定。
既然財神已經死了,做為他的遺囑繼承人,起碼要知道他在遺囑中都說了些什麽,不然怎麽對得起死去的人呢?
再說,財神有言在先,當自己看過第一封郵件之後,如果知難而退,不想把這個遊戲再繼續下去的話,完全可以拿走裏麵的錢,隻要別去碰剩下的那兩封電子郵件就行了。
這筆錢是財神對自己的饋贈,是為了報答自己的救命之恩,就算拿了,也不應該算自己犯法,因為財神的錢不可能全部都是贓款。
像他這種大人物怎麽會沒有自己的積蓄呢,就算他一個月把工資存一千塊錢,這把年紀了,也應該有一筆不小的積蓄。
所以,他饋贈給自己的這筆錢自然是幹淨的,公安局的人有什麽證據說這筆錢是贓款?難道錢上麵寫著贓款兩個字嗎?
可問題是,如果拿了財神的錢而不去替他完成心願,心理上總有種內疚的感覺,想想他為了把自己變成他的遺囑繼承人耗費了多少心血啊,如果自己真的拿走錢以後銷聲匿跡的話,就怕他死不瞑目呢。
財神啊,你怎麽就沒發現“兒子”的另一個優秀品質呢,那就是心軟,狠不下心,太誠實,總是不想欠別人的。
如果拿了你的錢而不完成你的心願的話,也許你的幽靈這輩子都會在老子的夢裏麵徘徊呢,沒辦法,為了讓你九泉之下能夠安寧,隻好上你的賊船了。
半夜時分,陸鳴躺在租來的小房間裏做出了人生的一個重大決定,盡管未來充滿凶險和變數,可他還是決定參與到財神為他製定的這個既刺激又冒險的遊戲中去。
雖然他為自己找了種種借口,並盡量不讓自己猥瑣地去想那筆錢,而是讓自己的決定充滿了人性的光輝。
可在潛意識中,他明白自己這個決定的內在驅動力還是為了那筆錢,在經過半年的牢獄之災以後,他不想再過毫無希望的窮日子了。 /~.*?@++
他要通過財神的這個遊戲來賭一把,就算最後輸了,大不了還是一無所有,可一旦成功的話,按照財神的說法,自己將會脫胎換骨,不僅改變自己的命運,也能讓母親過上體麵的生活,
既然下定了決心,陸鳴反而漸漸冷靜下來,開始謀算接下來的行動步驟,在天快亮的時候,終於理出了一個清晰的思路。
首先,必須嚴格執行財神的指令,三個月之內不去碰那幾封郵件,別說是三個月,如果條件不成熟的話,就算是三年也要沉得住氣,反正那些錢也跑不掉。
其次,為了掩人耳目,必須找一份吃飯的工作,誰知道有沒有人在暗中監視著自己,隻要讓他們相信自己在出獄之後仍然在為了生存而掙紮,就沒有理由相信自己從財神那裏得到了意外之財。
當然,也不能被動地等待,而是要想辦法搞清楚自己目前的處境,比如,必須搞清楚今天韓玲給自己留下的那個電話是不是一個陷阱。
如果有必要的話,還要想辦法去見見那個大律師孫明喬,搞清楚他究竟想從自己這裏打聽什麽消息,他是不是也在暗中窺視著財神的贓款。
最後,要抽時間查找跟財神有關的所有曆史資料,爭取更多地了解他的“生平事跡”,盡量讓自己接近他,了解他的想法,揣摩他的行為方式,隻有這樣,才能更加正確地解讀他留下的遺囑。(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