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惡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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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剛接到的新案子吧,聽說最難破的案子,就是大街上隨便殺個人吧!既然警方查出了這條唯一的線索,就算你之前吹噓,你會用與警察不同的思路去破案,你也不能不顧這條線索去大海撈針吧。”楚天宇依舊對洛宇飛之前的長篇闊論不以為意。
“我說過我要去調查了嗎?剛剛你爸爸告訴我,李興城中槍一案,已經被別的部門全權接管,我也不得不在這件事上收斂手腳。現在李螢雪被我們控製住,他們卻在這個時候用凶案分散我的注意力,用意不簡單啊。接下案子是緩兵之計,這件事我還得靜觀其變。別忘了,對手可是拿著槍!”
“你想多了吧,難道警察還能害你不成?”楚天宇嗤之以鼻,“隻是讓你協助調查,又不是讓你讓你親自跟凶手搏鬥,難道你害怕了?”
“我隻是,不會讓自己為了別人的事情置身險境!”洛宇飛扔出兩張照片,“看,這是疑似李興城死亡訊息的照片,隻要李螢雪還控製在我們手上,類似的信息,還會源源不斷的匯集過來。”
照片是夜晚在凶案現場拍攝的,照片中借助手電筒的光,可以清晰的看到內容。
其中一張,是在汽車左側前車門前的油箱蓋上,有一個拇指大小圓斑狀血跡。
另外一張照片,則是一具趴倒在汽車坐車血泊裏的屍體。手電筒的光線。聚焦在死者的右手做出的奇特手勢上。死者食指、無名指和小指筆直地伸出。大拇指則和中指交叉,整個手勢看起來特別別扭。楚天宇學著做了相同的手勢,依舊不明白什麽意思,轉頭看著洛宇飛:“你明白什麽意思嗎?”
“也許是死者倒下時,不小心碰到的或者留下的不完整的信息,在這上麵花時間不值得。放心吧,有李螢雪這個籌碼,我能得到想要的更多信息。”
“籌碼,你這麽形容人太刻薄了吧?”楚天宇無法接受,居然有人用籌碼形容一個活生生的人。
“當不了籌碼我們救她有什麽意義,我可是冒著暴露自己的風險。這次是我們調查這個犯罪組織的突破口,這就是她能夠活到現在的原因!”
“沒想到,你把生命說成這麽兒戲的事情,怎麽碰到你自己有危險,你就躲得遠遠的?貪生怕死卻輕視別人的生命,你跟那些殘忍的凶手有什麽區別?”
“我不是怕死,隻是我想贏!我知道對手有多可怕,也知道,我能相信的隻有我自己,不管誰死,我都必須活著!”洛宇飛依舊麵無表情的回應。
“嗬嗬,你不信任任何人,那你也不會相信我吧?那你跟我說什麽犯罪組織的事情,你還覺得我應該相信嗎?”
“不,我相信你!”洛宇飛盯著楚天宇,眼神堅定。
“理由呢?我何德何能能讓你這種大人物信任。”楚天宇根本不相信洛宇飛任何一句話。
“因為我有種感覺,我們倆是同一種人!”
“跟你是同一種人,你是在侮辱我嗎?”楚天宇終於忍不住爆發出來,“之前我以為你會是個英雄,可惜你不是!你隻是個自私殘忍,自以為是的人渣!別人失去了親人,你連一點憐憫都沒有,你隻會自私地考慮你自己!”
“我能怎麽樣,死的人跟我又沒關係。別人的親人死了我就應該跟著哭嗎?我哪有那種功夫,碰到這種事情,該慶幸倒黴的不是自己就好了。”
楚天宇再也抑製不住自己的憤怒,一拳重重砸在洛宇飛臉上,讓他整個人跌倒在沙發上一動不動:“惡魔,我明白了,你根本就是惡魔,一點人性都沒有!你的腦子裏隻有你自己的事情!如果你喜歡為非作歹,那以你的能力,你真的會是一個很可怕的魔王。新案子你不敢去查是嗎?好,我去查,你最好別幹預!我要證明給你看,我和你不一樣!”
接著他頭也不回,摔門而出。
洛宇飛維持倒在沙發上的姿勢,很久才有一點點動靜,揉了揉臉,坐起身,自言自語:“這一拳打得真漂亮啊。看來我沒說錯呢,我和他真的是同一種人。抱歉了,我說相信你是真的,不過有些實話還不能跟你說。因為現在還沒到時候,讓你相信我!”
***
警察局內,一名胖警察坐在椅子上看著文件。一名警員風風火火衝了進來,四處張望:“楚隊呢?我們剛剛發現了重要的線索,要他趕快過來看一下!”
“他昨晚緊急調換成夜班,忙活了一晚上,現在回家休息去了。現在我替他的班,我也負責這個你們楚隊的這個案子,把情況跟我說說吧。”
“好的,周隊。今天早上商場保安過來報告,說案發當天,有人拾到一部手機交給他們。本來一直沒人認領他們也就忘了這事,今天才想到說不定跟案子有關。我們調查後發現,正是死者的手機。我們調查了案發當天手機的通話和短信記錄,就在死者中槍三十分鍾前,有一條陌生號碼發送的威脅短信!”說著,警員將照片遞給胖警官。
“當時間的指針指向天空,我將躲在陰影的角落裏,見證憤怒的子彈飛越時間的間隔,擊穿你的額頭!”周警官一字一句讀出短信的內容。
“號碼我們查過了,並沒有在電話公司登記身份信息,也沒有過別的使用記錄。除了這個,證物那邊的結果也出來了,彈殼上能提取可用於比對的指紋,全都來自於三年前那名死亡的警察,丟失手槍的主人。監控錄像也初步檢查完畢,沒有什麽太大進展,有拍到死者生前活動的幾段錄像被整理出來。最後還有證人的證詞,錄音馬上可以交過來,不過同樣沒有什麽比較重要的發現!”
“凶器呢?找到了嗎?”姓周的警官名叫周長海,剛接手案子,他還不清楚具體情況。
“沒,已經找了兩天了。還有一組警員,以及現場附近派出所的民警還在搜查,不知道會不會有結果。”
“估計很難找到了。”周警官長歎一口氣,“凶手把這把搶藏了三年。而且他能隔著30米用手槍準確射殺目標,能給手槍配置消音器,而且三年裏,沒有在子彈上留下自己的指紋,可以看出他行事十分縝密。如果三年前盜槍、撞死警察以及這件案子是同一個凶手所為,那麽死者的共同點,是都參與了三年前搶劫案的調查。調查那起搶劫案,警方派出的警力眾多。凶手的手槍裏還有一發子彈,如果他還留著那把槍,那麽就有繼續將三年前的凶案,延續下去的可能。就像恐嚇短信裏所說的,子彈飛越三年時間的間隔。”(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