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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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早飯,其實時間還很早。
不過兩人還是一起先到了民政局門口,結果人家民政局還沒有上班。
曾經有一個教師曾經說過,如果兩個人想要結婚了,那麽要去的地方,有好幾個,一個是民政局,一個是產房,最後一個便是殯儀館。
陸薇藝和賀黎去過不少次殯儀館了,如今還一起到了民政局門口,好像隻差一個產房沒有去看過。
殯儀館是離別的地方,而民政局不一樣。在這裏可以看到最幸福的情侶,也能看到最悲傷的伴侶,這裏可以結婚也可以離婚。
會有歡天喜地,也會有衝天怒氣。
除了兩人提早來之外,其實還有別的人提早來。陸薇藝出門之前特意看了一眼黃曆,發現今天意外是一個非常吉利的日子。也就是所謂的吉日,基本上萬事沒有忌諱。
她原本還拉開了窗戶,看著窗外形形色色的對象的。
而賀黎打開手機搜了一下流程:“嗯,戶口你要遷麽?不用強製遷的。”
陸薇藝回過頭湊過去看賀黎:“那就不了。”
兩人今天在裏麵都穿了白色的襯衫。陸薇藝穿白色襯衫的次數並不算少,不過她很少看賀黎穿白色的襯衫。有錢人恐怕都喜歡自己穿著能夠稍微特殊一點,還要吉利一點,所以哪怕是穿襯衫,也要花俏一些。
按照賀黎的說法便是:“穿得和服務生一樣,萬一在晚宴之類的被搞錯,那是非常尷尬的。”
尤其是賀黎長得還不賴的情況下。
服務員長得可大多都不賴。
陸薇藝見過賀黎穿條紋的襯衫,見過他穿暗紅的襯衫,還見過他穿緊身收腰的襯衫。這人其實講道理就是悶騷,對著鏡子裏的自己可以自得好一會兒。
所以單調的白襯衫,並不是賀黎所熱衷的衣服。
今天要在這邊拍照片,紅色的低,要穿白色的襯衫才好看。
賀黎繼續看著注意事項,忽然想到什麽,看向了陸薇藝的唇:“你要不要上點潤唇膏?”
陸薇藝下意識反問:“什麽?”
賀黎眼神都集中在了陸薇藝的唇上:“要不,我幫你吻濕潤一點,等下拍照看上去氣色好很多。”
陸薇藝:“……那恐怕不僅濕潤還會紅腫。”
賀黎噗嗤笑了出來。
陸薇藝平時不太上妝。倒不是說不喜歡化妝品一類,而是她底子還行,平日裏護膚品也用著,化妝她不擅長,嚐試過一兩次,都活像馬上要去上台表演。
再加上她平日裏覺得味道太重,影響個人發揮,所以幾乎是不怎麽化妝的。
不過潤唇膏還是有的。
陸薇藝拿出了唇膏,翻開了自己麵前車的鏡子,對著鏡子給自己嘴唇塗抹了一層。她這支潤唇膏不貴,性價比倒是很高,粉粉嫩嫩還是草莓口味的。
賀黎看了一眼:“泰文?”
陸薇藝點頭:“嗯,上回宋叔家裏有人去合作交流,然後有人求帶這個,結果帶回了一箱子這種唇膏給小女生分著。宋叔給了我一支。”
賀黎對這種不是很懂,不過看著確實挺滋潤的。
且擦了潤唇膏的陸薇藝,嘴唇上粉色略有閃亮,讓他心中有點癢。
他怕真吻上去,弄亂了唇膏被打,想想還是轉過頭繼續看手機。
民政局很快就有人來開門了,在門口等著的人連忙叫著自己身邊的人一同進去。
陸薇藝和賀黎兩人下車,拿著證件一起到裏麵去。
結婚不是說拿了身份證和戶口本就可以了。還要拍合照。拍照的地方是一個自己操作的機器,和以前拍大頭貼一樣,沒有太大的差別。
進去的早,拍照的機器還有空的,賀黎帶著陸薇藝進去各自找了位置坐下,研究了一下後按著流程一步步操作下去。前麵是一枚鏡子,機器上方和左右兩方還給人臉打著光。
陸薇藝看著鏡子裏的自己,以及低頭的賀黎,忍不住笑了起來。
賀黎抬頭看了眼陸薇藝:“傻笑什麽?”
說別人傻笑,自己臉上一樣掛著笑意。
陸薇藝沒回答他。
賀黎看了看提示:“接下去要拍照了,你椅子還要調整高度麽?”
陸薇藝:“不用了。”
那就拍照。
賀黎按下了拍照鍵,係統提示著將要拍攝第一張照片。鏡子裏的兩個人互相微笑著看著鏡頭。第一張很快就拍攝好了,係統又提示拍第二張。
總共拍了三張照片,最終所需要的隻有一張,三選一。
賀黎將選擇權留給了陸薇藝。
陸薇藝看來看去,隻覺得三張照片都長得一樣,隨便選了一張就決定了。拍照的錢總歸要付的,這和領證是兩碼事。現代付款技術發達,賀黎刷了一下手機就付完了。
照片吐出來三張,顏色都是較為鮮豔的。
陸薇藝看著照片總覺得:“我怎麽覺得照片上的我比較好看?”
賀黎看著照片上的自己:“我覺得我照片似乎也比本人好看。”
上鏡總歸比不上鏡好。兩人拿著照片去找人。
民政局還有專門的婚姻登記員,兩人一起填寫一個聲明書,申請結婚登記的說明書。聲明人那兒要簽字,也可以按手指印。
說實話陸薇藝覺得按手指印更酷。
不過賀黎還是堅定表示要簽字。旁邊印泥都多少人按過了,他堅定不按。
領證每天都有不少人過來領,這個並不是什麽高難度的活計。資料全部提交上去審查,合格了,便幫他們在證件上貼上照片,蓋章,最終給兩人一人一本結婚證。
紅色的小本本並不大,卻是證明了兩個人今後完全不一樣的身份。
陸薇藝拿著結婚證翻開,看著裏麵的照片。她昨天還心情很歡喜的去分享了自己結婚了的消息,今天卻並不想分享自己這個證件。
她有點小心眼的想要將這個證件,隻留給自己看。
多有意思。
賀黎的想法意外和她一樣了:“想把你炫耀給周邊的人,又有點酸,覺得不舍得。”
說著他將證件放在了自己襯衫的前口袋中。
那個口袋是用來放手帕或者鋼筆的。
可他用來放結婚證了,在最貼近心髒的這個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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