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四章 蒙太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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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話說完,電話那頭一陣寂靜,看樣子小王還認真琢磨了會兒,才道:“林總,您的價格,恐怕我們不太能出得起。”

    “那找我做什麽?”林平之道。

    “聽說貴公司旗下有一部綜藝,采用的是韓國的原班人馬……預計是國內第一個大型明星真人戶外秀。”

    “我們很看好這檔綜藝的潛力,以及您的眼光,條件,可以談……”小王的話越說越明白。

    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答案。

    推銷女主持,那一定是楊天寶了,這是華宜下一任當家花旦。天寶極有能力,把教主迷得,那是直接拋了自己的女友,徹徹底底的上了這條船。

    教主怎麽說這種感覺的:“她在那兒吃麵,我一見到,就覺得,哇……”

    實際上呢,過程當然沒這麽浪漫純情,這又不是大學生談戀愛。

    眼下楊天寶演技不佳,卻是港地演員,深諳娛樂炒作,隻有朝真人秀努力。

    華宜看準了節目。

    林平之沒急著拒絕,盡管他心中早有人選,假意驚訝道:“你別給我說你要捧楊天寶來?”

    電話那邊隻有低低的應答聲。

    林平之眨了眨眼睛,“這事兒應該教主來問我才對,他怎麽不上心?”順手掏出另一個手機,打算錄音。

    他感覺教主這會兒,說實話綠得發油啊。

    “教主和你拍了戲,手底下跟了一個月,他反倒是不好意思提這茬了,他不提,總得有人提,前麵發了電函,這邊也沒給信兒……”

    林平之攤手:怪我咯。

    他隻能道:“你能給出什麽條件,攤開了說,這是數千萬投資,成功了的話,不止一季。”

    小王一時無話。

    他找不到相當規模的電影和電視劇,即便找到了,他也不舍得。

    楊天寶是公司真心要捧的流量,捧著了他,也捧著了教主,未來十年藝人經紀不差門麵,至於意外之喜鄧朝,對華宜算不得開心,鄧朝從華宜把畫皮給了陳昆之後,就一心一意打算單幹,脫坑。

    一山不容二虎,何況三虎,這尼瑪都來過江龍了。

    鄧朝是身在曹營心在漢。

    他也不缺資源,他這人混蛋不好麵子,和他老婆倆人雙劍合璧,總餓不著。

    而林平之幫他找了條件:“《狄仁傑》怎麽樣?”

    “林總,您知道不可能的。”

    《狄仁傑》是華宜的係列片,這時候野心勃勃,劇本已經計劃十多部,隻是後來沒想到徐老怪懶癌發作,生生搞撲街了係列片。

    “我聽說周星星和你們有接觸……”

    小王愣了一下,謹慎道:“那件事情還沒譜,周星星這個人,你知道的,女主角隻可能是她選的人。”

    林平之了然。

    周星星名聲並不好,拋開演員導演身份,他做商人,做的市儈稚嫩,撿芝麻丟西瓜,他的星揮公司常年入不敷出,賺不著錢,還被人坑。

    比如華宜,原時空周星星和華宜二王約定,過了五億票房就按一定比例分紅,最後票房拿了十三億,照規矩,周得拿一億多。

    華宜反水,周星星勃然大怒跑京城狀告,還有網友輿論支持,最後官司卻輸了。

    因為周星星和二王當時是口頭約定,沒其他東西。

    你敢信這是一個成熟商人做得出來的?

    有意思的是,華宜也得了教訓,周星星下一部片子賺得更多,這次他毫不猶豫的換了大陸合作方。

    林平之又道:“我看得上的,隻有這些項目。”

    這次小王總算是說著了話,“馮導的《1942》,這是華宜整個公司今年的重心,投了兩個億,張果立,成道明老師參演……”他的話帶著忍痛的唏噓:“這片我們願意讓出來共同發行。”

    林平之忍不住哂笑:“得了,那片子我可消受不起。”

    “這可是馮導的片子?”小王似乎不可置信。

    “喜劇導演拍的悲情電影?”

    “馮導是拍過成功的悲劇電影的,《大地震》……”

    “你我都知道,這兩個劃不了一起。”林平之幹脆打斷。

    小王暗罵一聲坑爹,心髒抽一樣的發痛。

    他罵的不是林平之,而是馮大炮。這片子剛立項,整個圈子都知道馮大炮得撲街,但馮大炮自信天下無敵,甚至簽了對賭,而華宜二王愣生生砸了上億陪馮大炮玩,為的是打賭贏了馮大炮,從此牢牢套住了他。

    當時馮大炮打算單幹,當家作主,公司都開了,這片之後整個公司被二王收購了大半。

    《1942》是整個華宜大虧的第一部片子,圈中認為四億票房都得大虧,實際上連四億都沒有,三億多。

    這虧的可都是現金。

    也就是這之後,華宜的不敗神話算是破滅,不過華宜也沒元氣大傷,畢竟做好了打算,是丟卒保車,真正元氣大傷,股價狂跌,是那個男人締造的神話。

    那個隱姓埋名硬抗抑鬱症,單挑一個圈子的男人,小崔。

    一百個紀檢委王校長,都比不過小崔來的帶勁兒!

    不愧是主持過“實話實說”的猛男!

    “行吧,那咱們這是……談不攏了。”林平之覺著自己等到了小王的包袱,沒上鉤,故意吊著胃口,說話語氣放輕。

    他給小王留了台階。

    然而小王竟然詭異的附和稱是。

    他最後道:“林總,我女兒很喜歡你,當你的粉絲足足兩年,整天嚷嚷著要見偶像,下次碰見了,能給張簽名照嗎,我捎給她。”

    “喲,還是千金呢……一定一定。”

    掛了電話,林平之不知道這家夥是拿他開涮還是拿女兒做擋箭牌。

    女主持早定下來了——柳蜜,這女人有些綜藝感,會說騷話,可她本人偏覺得這節目會撲街,不大願意去。

    柳蜜喜歡截胡,她不喜歡從頭做起,她喜歡套著絲襪從腳開始。

    林平之的刮胡刀可用了不少次,胡子這玩意兒,你不刮,它就長啊!紮著痛不是嗎!

    思前想後,林平之沒明白這通電話的意思,像是聲東擊西,但小王又說了真事兒,早上起來的時候,忽然一個念頭如白駒過隙。

    吳景這家夥還沒簽約。

    嗎的!林平之暗罵一聲。(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