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0章 戰神凱克和怪胎馬克
字數:5301 加入書籤
A+A-
尼森:“凱克,是那個戰神凱克麽?”
麥凱爾:“看他滿頭白發的模樣,應該錯不了!”
尼森:“傳言他不是已經死了麽?”
麥凱爾:“曾經以一人之力幹掉了六十多個敵人,沒那麽容易死!”
尼森:“那他怎麽跑來參加m-1大賽了?”
麥凱爾:“應該是沒錢了吧,很多參加了越戰的退役軍人都過得很慘,我認識一個據說住在橋下麵,靠撿垃圾過活呢。美國政·府根本就不管他們!”
尼森:“……”
王雷忍不住的打斷兩人道:“你們認識這個凱克?他曾經以一人之力幹掉了六十多人?有這麽厲害,難道他是蘭博的原型?”
麥凱爾道:“不,蘭博比他差遠了,當年他以一人之力幹掉六十多個敵人時,用的可不是槍,而是一柄軍用匕首。所以當時我們都稱他戰神凱克!”
王雷駭然:“聽起來的確很厲害,他練的是什麽功夫或格鬥術?”
尼森道:“沒聽過他練過什麽功夫或格鬥術,他入伍之前啥都不會,一身能力全都是在軍隊中學會的!”
“啊,不會吧,在軍隊中能練得這麽厲害?七十年代的美軍有那麽強大麽?”王雷一臉不相信。
尼森和麥凱爾互視了一眼,開口道:“我們聽說過一個傳聞,這個凱克當時在戰場上和他的越匪一起被敵人俘獲了。那些越匪沒有殺他們,而是逼他們挖了個坑,然後把他們全部一起裝進一個大木箱子活埋了。我們獲知這事並找到那個地方把木箱子挖出來時,他們已經被埋了二十個小時,所有人都死了,但凱克卻很意外的又活了過來……”
頓了一頓。尼森又道:“雖然還活著,但被裝進木箱子裏麵活埋了二十個小時,感到身邊的戰友一個個的死亡。巨大的壓力和恐懼感卻令凱克的頭發全白了,何況他還心跳停頓。死過了一段時間……據說,凱克在死之前看到了自己的一生的經曆在眼前閃過……”
“回顧人生麽?”王雷打斷尼森的話道:“我也聽說過這個說法,貌似很多人在死亡之前,他一生的所有經曆會像放電影一般在記憶中閃電般的播放一遍,但沒人能夠證實這種說法!”
卻聽麥凱爾說道:“能夠證實的,曾經有個心理學家做過這樣的試驗,比如把一個試驗者在不知情的情況突然從五六層樓推下去,在他快觸地之前彈出一張早準備好的網。把他救下來。還有一個試驗是將試驗者綁在一根柱子上,然後開車快速的向他撞去,讓試驗者誤以為自己死定了,但在撞中他的一瞬間卻讓車停下來。據說逃過一劫的試驗者都在事後表示,當他以為自己要死了的時候,頭腦中突然就閃過了一生的記憶,從出生到長大,幾十年的人生經曆在下墜的短短幾秒之內或是被車撞上的一瞬間全部都閃現了一遍,無一遺漏。還有人表示,他在以為自己會被車撞死之前。感覺時間好像停頓了,或是說變得非常緩慢,那輛車以很慢如蝸牛般的速度緩緩的向他撞來。讓他有時間回顧一生。”
王雷聽得發怔,問道:“這種試驗合法嗎?”
麥凱爾道:“當然不,實際上這位心理學家因為他的不人道的非法試驗被捕坐牢了!”
王雷:“……”
好半晌後,王雷才再次問道:“這跟凱克有什麽關係?”
麥凱爾道:“傳言凱克死而複生後,他保持了這種‘回顧一生’的能力!”
“什麽意思?”
“意思是他能夠隨時的讓自己大腦和精神狀態處於瀕死之前的狀態,在一瞬間回顧自己的一生。有意思的是,當他這麽做時候,他所感受的時間會變得非常緩慢。據說在這種狀態下,他所看到的人都是以很緩慢的鏡頭在運動。所以他才能夠以一人之力幹掉了六十多個敵人!”
“這怎麽可能,這他瑪的不是超能力麽?”王雷一臉不能置信的神色。
麥凱爾道:“傳言是這麽說的。到底是真是假我也不清楚。不過這樣的能力在心理學或生理學上的確能解釋得通,倒不能算是超能力!”
見尼森也點點頭。證實了麥凱爾的說法後,王雷一臉震驚。
再次看了電視上的凱克一眼後,王雷呼了一口氣,道:“他要是真有這樣的能力,豈不是無敵了?”
麥凱爾道:“未必,在這種狀態看到他人的動作是慢鏡頭,但不代表他自己的動作就會比他人的動作快。依我看,凱克的這種狀態最多隻是讓他有了預知能力,能夠預知到他人的動作,讓他的反應要快上一線而已!”
王雷道:“就算是這樣也很可怕,怪不得保羅·凡奈特敗得那麽莫名其妙,一點還手之力都沒有!”
王雷心想:難道這個名叫凱克的老頭會奪得今年這一屆“m-1大賽”的冠軍?
很有可能啊,這個凱克要是真的有麥凱爾所說的能力的話,不要說斯科特和劉文龍了,估計黃勝天這個洪門第一打手都不會是他的對手。
要不在十月份“m-1大賽”正式比賽開始後,讓歐陽明安排凱克和黃勝天在第一輪就對陣上。
這兩個人最好在第一輪就淘汰掉一個,否則之後的比賽就沒有懸念了!
王雷還以為黃勝天和凱克已經很強了,結果很快他就看到了一個更強的!
一個來自紐約皇後區,名叫馬克·史密斯的白人,淘汰了大師伯秘密訓練了一整年的趙鵬師兄,晉級為紐約州地區的“m-1大賽”三十二位正式比賽選手之一。
馬克·史密斯不是職業格鬥選手出身,實際上他都不能說精通格鬥術,他隻是個擅長街頭打架的混混,就跟幾年前從紐約跑到舊金山來挑戰他,最後被歐陽明輕鬆製服的那個自稱“紐約打架之王”霍納森是同一類型的混混。
但馬克·史密斯卻要比霍納森要強大好幾倍,他才是真正的“紐約打架之王”。
因為,馬克·史密斯是個發育異常的怪胎!
曆史上單體實力強大,在戰場上所向無敵的猛將基本上有兩類人,一類是天賦和悟性很高,還勤練武藝的,比如武聖關二爺和常山趙子龍,又或者是民國的那些拳打洋人腳踢匪徒的武術家們。
還有一類人是生來就發育異常,表現得遠超普通人的怪胎。
比如演義中的李元霸,或是正史中力能舉鼎的西楚霸王項羽!
李元霸或許是演義虛構的人物,但在人類曆史上因為在娘胎時就發生異變,導致生下來後就與眾不同的怪胎卻是絕對存在的,而且還不在少數。
馬克·史密斯就是這樣一個怪胎!
歐陽明收集的資料顯示馬克·史密斯在出生時就有十斤重,不但很能吃還長得很快,出生不到五個月就能滿地亂爬,七個月後就能走路了。六歲時他的力氣就很驚人,一對手掌長得異常粗大,跟成年人差不多,能夠生生的捏斷啤酒瓶口,成年人掰手勁都掰不過他。
十歲時,馬克·史密斯的體型已經跟成年人不相上下,力氣更能比得上大力士,能輕鬆的抬起一輛哈雷摩托車。
但馬克·史密斯不僅僅是力氣大而已,他的爆發力,反射神經、肌肉和骨骼密度都天生比普通人強幾倍,這導致他不需要修煉什麽功夫和格鬥術,就能輕鬆打敗同齡人,甚至連比他大十幾歲的成年人都不是對手。
因為馬克·史密斯的家境不好,導致他從小就混上街頭,經常跟人打架,等到他成年後,在紐約的皇後區他所向無敵,不但是單挑無敵,皇後區的街頭混混和幫派分子哪怕是十個二十甚至三五十人一起上都打不過他一個人。
成年後的馬克·史密斯不但身高兩米,體重也超過一百二十公斤,身上最顯著的變化的就是那對異常的手掌和肌肉密度與骨骼。
馬克·史密斯的一對手掌要比普通人大兩倍,完全可以用“蒲扇大手”來形容。如此巨大的手掌力量十分駭人,單手輕鬆的捏碎啤酒瓶就好像捏雞蛋殼那麽容易。任何人隻要被他的大手抓住,不是關節脫臼就是骨頭直接被捏碎。
當馬克·史密斯握緊拳頭打出一拳時,爆發的力量甚至比泰森和福爾曼還可怕,就算是一頭牛都有可能被他打死。
而超遠普通人的肌肉和骨骼密度導致馬克·史密斯就好像天生就練成了金鍾罩和鐵布衫一般,身體的抗擊打能力非常強悍。
據說他曾經在街頭表演過抗擊打能力,讓他的小弟用棒球棍或鋼管全力的擊打他的身體和腦袋,結果把棒球棍打斷,鋼管打彎了,馬克·史密斯都一點事都沒有。
這樣的怪胎肯定比不上演義中的李元霸,但應該和西楚霸王項羽差不多了,如果他能像項羽一樣有名師調教,從小練武的話,估計泰森和福爾曼都不會是他的對手。
難怪趙鵬會不是其對手,這樣的怪胎估計趙鵬就算練出了暗勁也打不贏!
看了馬克·史密斯的資料後,王雷突然覺得,凱克還真不一定能夠奪冠了。
凱克就算真的有那種能夠將他人的動作看成慢鏡頭的能力,也不一定能打得過馬克·史密斯。
“m-1大賽”是不允許用兵器的,也不允許插眼睛或踢襠,以凱克的體格和拳腳攻擊力,遇上馬克·史密斯這樣的怪物,就算馬克·史密斯站著不動讓他打,估計他也沒辦法打倒馬克·史密斯。(未完待續。)(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