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章 芳芳的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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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吳洛高舉著孩子,表情又是那麽的凶狠,我真怕他一時惱火,把孩子摔在地上,連忙道:“你說什麽,我都依你,我給你銀行卡,你把孩子放下,放下!”

    一邊說著,我把銀行卡拿出來,遞到他麵前,他放下孩子,接過銀行卡,冷笑一聲,方道:“楚蘭,這是你欠我的,以後,你每個月給我往卡上打十萬塊錢,如果我收不到,我饒不了你。”

    我大聲道:“吳洛,你別太過分,你到底還讓不讓我好好過日子了?”

    吳洛瞟了我一眼,冷笑道:“該說的,我都說了,你隻有一個選擇,那就是照我說的做。”

    等到吳洛摔門而去,我抱著孩子,坐在沙發上痛哭不止,保姆勸了半天,我也止不住眼淚。我真是造孽啊,我居然招惹上吳洛這樣的人。他愛我的時候,奮不顧身。如今他不愛我了,便對我拳打腳踢,冷漠無情。

    不管怎麽說,日子還是要繼續過下去的。對於吳洛的威脅,我不可能視而不見,這也就意味著,我每個月都要保證十五萬塊錢的收入,給吳洛十萬,剩下的五萬,維持著我們的日常生活。

    這種生活對我簡直就是一種折磨,但是我沒有辦法,我無權無勢,我沒有能力反抗。

    就算有再多糟心的事情,到了夜總會,我也要掛著一副笑臉。又是一天晚上,我按照正常的流程把小姐安排給客人之後,有個權勢較大的客人,在包廂玩起了虐戲,簡直是個變一態,竟然往小姐的下麵倒烈酒,還用酒瓶用力捅進小姐的下麵,用腰帶狠命抽打著小姐。

    那個小姐叫芳芳,是我的手下,我聽到她在包廂鬼哭狼嚎的喊著救命,卻不敢進去。裏麵的人,我真的惹不起。雲姐也過來了,歎了口氣,跟我說:“一會兒完事後,送醫院吧。如果情況不好,給點錢,打發了就算完了。”

    夜總會,有錢有勢,就是大爺。小姐在這裏,命如草芥,真被玩死了,也隻能自認倒黴。

    我一直守在門前,直到屋裏沒了動靜,那位大爺出來之後,我才帶著兩個小姐走了進去,芳芳已經口吐白沫了,渾身上下都是青青紫紫的鞭痕,下麵還流著血,可以說是慘不忍睹。雖說這類事情,在夜店已經很普遍了,但是時隔多年,再次見到這樣的事情,我心裏總歸有些不好受。大好年華的女孩,被折磨成這樣,任憑誰看了,也不可能無動於衷。

    到了醫院,醫護人員推著她進了搶救室,最終還是沒救過來,芳芳,死了!

    芳芳有個平時玩的還不錯的姐妹,給芳芳母親打了電話,第二天一早,芳芳母親趕到醫院,想去太平間看一看芳芳,被我給攔住了。

    芳芳母親得知我是經理,一把鼻涕一把淚地問道:“我女兒好好的,怎麽突然死了呢?你們一定要給我一個說法。孩子他爸死得早,我就她這麽一個女兒,辛辛苦苦養了多年,沒成想,竟然就這麽走了。你們告訴我,她是怎麽死的,是不是你們虐待她了?”

    我當然不能說出實情,隻能撒謊道:“芳芳這幾天身體不太舒服,我讓她休息幾天,她也不聽,工作的時候,也不知道怎麽回事,就昏過去了。送醫搶救,已經來不及了。阿姨,您放心,芳芳在我們會所出了事,我們會對您進行合理的補償。”

    芳芳媽歇斯底裏的大聲哭喊道:“補償?我要補償有什麽用,我要我女兒活著!你別以為我不知道你們是幹嗎的,我來的時候就打聽了。都是你們這些不要臉的女人,把我清清白白的女兒給毀了,你們逼良為娼,惡意整我女兒,把我女兒害死了,如今隻想用點錢打發,沒門!我告訴你,我要告你們,我要你們為我女兒償命。”

    我淡淡道:“既然你都知道了,索性明說了吧,沒錯,你女兒是幹了見不得人的勾當,但是我沒有強迫她,是她自願的。她不是我們折磨致死的,我們給你補償,也是看在她在我們會所工作的份上。看你這樣子,農村婦女吧,你想告狀,你知道去哪裏告嗎?你知道我們會所老板的後台有多硬嗎?阿姨,我勸你一句,遇見這種事,你還是認命吧。我們給你一些補償,幫著你打發了芳芳的後事,你就回去吧。如果你執意鬧起來,隻怕連補償費都得不到。”

    芳芳媽氣憤道:“你,你們這些人,怎麽都是這麽的冷血無情?那是我的女兒,是一條人命啊,你怎麽能說的這麽簡單。我的女兒,你們想弄死就弄死,事後給點補償就行了嗎?我告訴你,我就算拚盡全力,我也要上告,我要讓你們都進監獄,留著你們這些禍害,不知還有多少女孩要遭殃呢?你也是個女人,你怎麽一點廉恥都沒有,我女兒年輕不知事,你為什麽不勸?我女兒被折磨的時候,你為什麽不管?你這樣的女人,和屠夫有什麽兩樣,冷血殘暴,讓人惡心。”

    芳芳媽越說越氣,抬手就要扇到我的臉上,我一把抵住她的胳膊,冷聲道:“阿姨,我再勸你最後一次,你別做沒用的掙紮了,上告根本不起作用,若是逼急了老板,找人把你殺了,也不是難事。你女兒已經死了,難道你還想陪你女兒去死。說句難聽的,你要是識相,就趕緊拿了錢,等你女兒火化了,帶著你女兒的骨灰,滾出北京,滾的越遠越好。”

    芳芳媽憤怒的看著我,大聲道:“有權有勢了不起啊,有權有勢就可以肆意妄為嗎?我們這些平民百姓隻能被欺壓嗎?我不信,天底下我還找不出一個說理的地方了?”

    “你說對了,你沒權沒勢,活該被欺壓,就算你女兒死了,那也是白死,害死你女兒的人,不會受到任何懲罰。為什麽啊?因為人家有權有勢!你想講理,就算你找到了講理的地方,隻怕連門都沒進去,你就已經被暗害了。為了你自己的生命安全,我勸你,拿錢回去吧。”

    最終,芳芳媽聽從我的勸說,帶著芳芳的骨灰,拿著二十萬塊錢的補償金,回老家了。(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