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陳明海第二十一章 他說我是傻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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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明白這一點,我收拾好桌子後,就急著上樓去了。

    傻子也已經醒了,他剛才就沒有睡沉。看著他已經洗過澡換好了睡衣,站在房間,還是在那左看看,右看看的。

    我也沒敢跟他說什麽,他倒是直接用清醒的語氣叫我去洗澡。

    我還特意指指對麵的房間。胖女人和煙頭都在對麵呢,他突然這麽說話,要是被對麵的人聽出點什麽來,怎麽辦?

    傻子說,不用擔心,他們兩都已經醉得不成樣子了。說完,他的目光看向那邊還留著一道門縫的房門,眼中帶著一種毒辣的感覺。我確定我沒有看錯。他應該很恨煙頭吧。而且胖女人也認為,傻子就是傻子,這麽光明正大的跟煙頭在家裏這樣那樣的。

    我洗了澡,傻子也不在那轉著,跟我一起躺在床上。我們很少有這麽躺著聊天的機會。以前他總是裝傻,後來是擔心胖女人,也不會在家裏表現輕鬆。那個晚上,跟他說說話,反而覺得是很輕鬆的事情了。

    我說煙頭跟我說的話,還說我的疑惑。本來平躺著的兩個人,他伸過手來,把我拉到他的胸前,讓我靠在他的胸口上繼續說,而他的手,就這麽攬著我的腰,一種簡單的占有的姿勢。

    我還在說著煙頭的話呢,給他這麽一抱,有些緊張地提醒他,我例假還在呢。

    他沉默了幾秒鍾之後,問我,是不是他的每一次靠近,我都會覺得,他是為了?那種事情?我是不是把他當成隻會做那種事的男人。

    我沒敢回答,聽著他說了一句:“羅藝?,你是傻瓜,比我還傻。”

    他就這麽抱著我,讓我繼續說。我也說了我的推測。還問他是不是身體有什麽病,需要用到臍帶血。

    傻子說,我的推測不成立。如果是為了給他治病的話,就算需要臍帶血也應該是他媽來懷孕,而不是要他的孩子。而且,他除了自己沒有心跳和呼吸之外,一點毛病也沒有。不過能從懷孕,想到胎兒,已經是一個進步了。

    我還問他?,這些事情,為什麽不直接問他媽媽,因為我覺得他媽媽是愛他的,說不定他的病,那個什麽廖先生開的藥方裏就需要胎兒呢?

    傻子一個冷笑,說他根本就不相信他媽是愛他的,而那個什麽廖先生到底是什麽人,他也不確定。還有一點,一個人生病了,要用到他自己的胎兒做藥,那這個人還配活在世界?上嗎?

    我的手敷在他的胸口,沒有一點的波動,覺得他說的也對。

    他沉默了好一會之後,才說道:“這幾天,我已經記起了一些事情,而且是很恐怖的一件事。我想,我們用不了多久就能知道,到底發生了什麽。我為什麽會出車禍,我又為什麽會成為這個樣子,人不人,鬼不鬼的狀態了。”

    那天之後,我給胖女人準備了蜂蜜水來醒酒,她很開心的給了我兩百塊錢,給我放假一天去市裏買衣服。還特別說,她那天沒事,讓傻子留在家裏跟她就行。

    胖女人在說這些話的時候,傻子還吃著她遞過去的葡萄,很乖的樣子呢。在他們看來?,這樣給我一天自由,我應該會很感恩戴德了。

    煙頭還提醒我,不要去了市裏就不會回來了。他昨天跟我說的話,可不是開玩笑的。

    我知道他說的是打斷我的手腳,讓我?躺在床上成為專門懷孕的工具。

    在我上樓換衣服,準備出門的時候,傻子進了房間。抱著我,就親,還嘟著嘴說,他媽不讓他跟我去玩。他好難過。還讓我給他帶禮物回來,還有要早點回來。要是再敢不見了,他就讓他舅舅再把我抓回來,打斷腿,綁床上,不給穿衣服。

    他是聲音,樓下都能聽到了。在這些話中,他還很小聲的在我耳邊說,讓我聯係他那個朋友,把信息帶回來。

    我出門了。說實話,我心裏真的挺高興的,我終於……自由了!哪怕隻有一天,我還是會有種輕鬆的感覺。

    雖然現在我並不排斥傻子,但是能有這麽一天,真的很難得。

    我去了市裏,我並不熟悉這城市,還是先去師範門口,看了看。隻是看看,其實我也是不知道該去哪,所以就去了師範。如果不是命運的選擇,我現在就應該是在?這裏讀書的大學生了。

    然後我去了公園,用手機聯係了那個相機男。中午一點,公園裏的人少了很多,加上的上學上班的時間,人更少。

    相機男還是背著相機,看到我之後,就笑著說,傻子又不在,我幹嘛總要到公園裏來。他伸手拉過我的手臂。這個小動作,讓我有些不習慣的抽回了自己的手。他也訕訕笑著,請我上車,他帶我去個地方,大中午的就不要曬太陽了。

    相機男之後沒有再跟我有任何的碰觸。他帶我去了肯德基。以前見過很多次肯德基但是卻從來沒有進去過。一來,沒錢,二來,沒人帶著怕丟臉。

    他也沒有谘詢我的意見就帶著我進去了。點了東西,坐在空調下才好好說話。

    他把幾張相片放在我麵前。那年代,電子相機也是剛出來,但是很多人還是喜歡打印出相片來看。那幾張相片都是一些舊的交警的檔案。帶著圖片,帶著各種資料。他說為了這幾張相片,他花了二千多塊錢賄賂了某人,才拍到的。那年代,認識人,有錢,就好辦事。不用他說,我也能看明白那些相片是什麽意思了。

    圖片很不清晰,根本就看不清楚,唯一能看清楚的就是那車子後麵的車牌號,48926,那車子應該是小車。上麵的記錄是這輛肇事車輛,在夜間行車中,撞到了一個突然跑出來的男人,導致男人重傷。現場勘查是屬於意外事故。責任認定上,男人付百分之九十,小車百分之十。但是這份檔案應該是?沒有完成的記錄。我對這種車禍的記錄沒什麽概念,但是我也明白,這樣記錄肯定是要有人簽名的。但是正份記錄下來,任何人的簽名都沒有看到。就連當時的司機的資料都被人直接用黑色的筆來全部刪掉了。(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