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卷 活死屍第二十四章 傻子犯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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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海?”尤嘉不可置信地看著傻子。在她的眼中,估計是重來沒有見過這樣的傻子吧。

    傻子拉著我回到了家裏,這一路上,我都沒有說話,也不知道該說什麽才好。尤嘉應該是真的愛過傻子吧。

    傻子伸手揉揉我的頭:“趕緊去睡覺,明天早上還要早起上學呢。”

    我伸手抱住了他的腰:“傻子。”

    他沒有動,就讓我這麽抱著他。最後,我踮起腳尖,吻在他的唇上,手還伸進了他的衣服裏。

    我很少會這麽主動,而且還是在明天要去學校的時候。他稍稍別開了臉說道:“明天你還要你去學校呢。”

    高三的學*是很忙碌的,早讀安排在天都還沒有亮的時候,作為外宿生,我更是要早起。可是我卻沒有放開他,那個晚上,我隻想抱著他,隻想跟他在一起,想要用身體證明,他是我的,我也是他的。

    我不敢去回想,也不敢跟他說,我今天不僅打了尤嘉,還罵了他叔叔,對他們家那爺爺也沒一句好話。我變得,連我自己都不認識了。但是我卻不後悔。

    他別開臉,卻露出了鎖骨,我親吻著他的鎖骨,再往下,他控製不住地抱起來,走向了房間中。

    第二天早上,我上學還是遲到了幾分鍾。起床的時間比以往晚,在加上一夜的運動,肚子特別餓,早上就多吃了點。

    一天的課下來,一個頭兩個大。在學校裏吃過食堂的晚飯,我才往家裏回去。在我去學校的時候,傻子還在床上睡著呢,那幾天,他應該也很困吧。

    本以為回到家,肯定就見不到陳明海了,但是讓我意外的是,他竟然還在家裏。他的身邊還放著一隻針管。

    那年代,就算信息傳播沒有現在這麽快,我都讀到高四了,這種針管是什麽意思我能想到。傻子吸毒?

    毒品很貴,而那種販毒的人,都會盯著什麽富二代啊什麽的。我們讀初中的時候,也聽說有個家裏挺有錢的人,吸毒把家都敗光了。在看到那針管的時候,我的心緊縮地痛!在這段時間裏,傻子身上到底發生了什麽?

    我就站在客廳,看著還丟在小茶桌上的針管,不知道該說什麽,該做什麽,整個人都空白了。

    傻子從房間裏走出來,隨口說道:“羅藝,今天晚上我還有個應酬,就是鎮上那扒房子出事的問題。你吃過飯了嗎?都是鎮上的人,要不,你跟我一起去?”

    他的身上穿著整齊的西裝,還帶著黑色的毛呢大衣,可以說這樣的陳明海看上去很優秀。他看到了我的不對勁,在順著我的目光看到了茶幾上的針管。下一秒,他衝過來把針管丟到垃圾桶裏。

    而我抬頭看他的時候,眼眶都是紅的,說不出話來,也不知道該說什麽。我轉身走出了屋裏。

    這個縣城,我在這裏讀了三年多的書,還算熟悉。吃飯的點,街上的人並不是很多,我也不知道我該去哪裏。隻是在街上慢慢走著。傻子沒有追我出來?,這也挺好的,要不,我還不知道要跟他說什麽。

    傻子,竟然吸毒!我們好不容易,才從他傻了的狀態,讓他清醒過來,我受了多少罪,多少恐懼。好不容易,才看著傻子從他媽媽手裏奪回了公司的控製權。好不容易,才讓那些恐怖的事情成為過去式。可是現在,眼看著,事情已經越來越好了,就算他一輩子沒呼吸沒心跳也無所謂,隻要他還能動,我們就能過一輩子。走到今天不容易。他卻吸毒!

    我一個人走在街上,就跟當初一樣。都不知道要走到哪裏去。那個下雨天,我也是這麽走出來的,傻子帶著把傘,追著我出來,跟在我身後。那個晚上,我特別感動。可是現在,他不會再追出來。有些事情,真的變了。他不再是我的傻子,我也不是當初那個動不動就哭,被打被罵不還手的羅藝了。

    我在看著身旁經過的車子的時候,也會想,傻子現在在幹嘛?應該在跟鎮上的人喝酒吃飯了吧。扒房子的那件事,我也聽說了。要找鎮上有聲望,有人心的人,要大家口徑一致的,都說扒房子的事情,是那叔叔私下做的。大不了,傻子賠個喪葬費和醫藥費。要是有人得了什麽好處,非要說那房子早就聽說要扒了,那傻子就脫不了幹係了。

    相機男什麽時候走到我身旁來的,我都不知道。隻是看著那邊的冰激淩店,一轉頭就看到了他,驚訝得有點反應不過來。

    相機男對我笑笑:“真該給你弄部手機來,陳總又不差這幾個錢。”

    “我在學校不方便用手機。”

    “他說你跑出門了,他也聯係不上你,隻能打電話給我,讓我在街上找找。還真讓我找到了。陳總已經去春滿樓吃飯了,都是些應酬,你也別生氣。男人啊,做到他那位置上,想不應酬都不行。而且今天也是為了扒房子死人的那件事。羅藝,你也別小氣了,又不是第一天跟著他的。要是你心情不好,我陪你唱歌去?”

    我別開臉,這些男人都一樣。能想到的就是吃飯唱歌,感覺我就跟他們的客戶的一樣的。不過相機男作為知道事情始末的內幕?人又是傻子的特助來說,我跟他說話也不用那麽拘束。一開始還覺得傻子要追我怎麽不自己來,叫相機男來算怎麽回事。但是現在想來,相機男來了更好。

    我轉向他:“走吧,我們去那邊店裏坐坐,說說話。”

    “也行,你還是學生妹。去點安靜點的地方。”

    走進店裏,老板娘肯定也認識相機男了。點了東西,坐在角落中,我壓低著聲音問道:“最近,傻子是不是認識了什麽不太好的人。”能吸毒,就能戒毒。我要努力幫助他!

    相機男皺著眉:“最近?還不是那幾個。對了,前幾天市裏一個領導給他介紹了市裏的一個富二代,看他們兩挺聊得來的。陳明海是想從人家手裏買地呢。”

    “他們是不是經常一起出門玩?”

    “他這段時間,很忙,哪有時間玩。就連應酬好幾次都我的代替他去的。羅藝,你什麽時候對生意上的事情這麽有興趣了。你還是好好讀書吧,等上大學再說。現在跟你說這些,你連聽都聽不懂。”(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