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人生難得一場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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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是燒刀子,一口悶下,如刀入喉。

    燒刀子是烈酒,亦是便宜的酒。

    許多人認為好酒不便宜,便宜沒好酒,其實未必全對。因為酒本身就不是好東西,自然不會好。

    沈煉平時縱然飲酒,也僅僅是緑蟻酒這樣的米酒,度數很低,酒性溫和。

    烈酒入喉的滋味確實不好受,況且燒刀子本就是度數比較高的一種。

    沈煉不是小口喝,而是大碗喝酒。若是見慣了他的溫文爾雅,別人一定不會相信此時狂歌痛飲的便是沈煉,白玉京不得不信。

    因為酒是他拿出來的,亦是他請沈煉喝的,下酒菜不過是一疊花生。

    以他的工錢,要喝那麽多酒,自然就買不了什麽好菜。

    雖然整個客棧都是沈煉的,隻要沈煉想,什麽好菜都能做出來,哪怕是廚子已經睡著。

    可沈煉隻想和白玉飛請的酒,亦隻想吃白玉飛請的菜。

    白玉飛亦如此。

    “我實是想不到,你喝酒可以如此痛快。”白玉飛帶著醉意,拍著沈煉肩膀。他不是沒有和人喝過酒,可是跟沈煉喝不同,沈煉有種特別的魔力,好似他永遠都給人一種能安心的感覺,隻要你能成為他的朋友,他就一定很可靠。

    和別人喝,他不敢醉,可是和沈煉喝,即使兩人都醉了,他也相信,不會有什麽事,這就是沈煉,天上地下絕無僅有的沈煉。

    “我難道不是個痛快的人麽?”沈煉醉意朦朧,可是眼睛,不見渾濁。

    “你是不夠痛快的人。”白玉飛大笑道。

    “那你呢?”沈煉隨口問道。

    “什麽?”白玉飛好似醉了,他的腳下有十個壇子,若是常人喝了十壇酒,已經不是醉了的問題,而是倒下的問題。

    白玉飛沒有倒,他練的輕功,太重平衡,好似不倒翁,即使醉了,也沒失去對重心的把握。

    “我說你是不是不夠痛快的人?”沈煉聲音大了一點,這下白玉飛好似挺清楚了。

    “我是不敢痛快的人。”白玉飛又是一陣大笑,喝酒的時候,你以為你的聲音很大,其實未必,但這句話沈煉聽清楚了。

    沈煉無聲無息拍了拍白玉飛肩膀,什麽也沒說,到了這地步,還有什麽說的,隻能喝酒。

    沈煉確實醉了。

    王圖霸業談笑中,不勝人生一場醉。

    在自己的客棧,和自己的夥計。

    這一場酒其實沒什麽目的,就是白玉飛想要和沈煉喝酒,沈煉便答應了。

    沈煉不能說不痛快,隻是不夠痛快,這是源於他自身的一種不安全感。

    白玉飛亦是一個痛快的人,可是他平生並無知己,故而不敢痛快,因為痛快了這次,便未必今後還有痛快的機會。

    好在今夜兩人確實醉了,醉的徹底。

    沈煉睜開眼的時候不是清晨,而是正午。

    這是兩年來,他第一次起得這麽晚,睡得也並不好,宿酒帶來的頭疼,開始發作。

    不是他身體不好,喝不了酒,而是他喝得太多。

    白玉飛是在第十二壇酒醉的,那時候沈煉還數得清。

    等沈煉醉倒的時候,已經不知道喝了多少壇酒。

    當然他並不知道,這次的酒,不但是白玉飛請他的,還有吳管事。

    床是柔軟舒適的,外麵的天氣確實寒冷逼人。

    在這樣的情況下,很少有人能夠起來。

    可是有句話說的不錯,生前何必久睡,死後自會長眠。

    沈煉便是很少人中的一個。

    等他一如既往來到客棧大廳時,白玉飛已經上了工,除了比別的夥計看起來更勤快之外,實是沒有人瞧得出這是名震天下的大盜。

    當你飛得越高,便會越享受在地上的腳踏實地。

    白玉飛的武功不算絕頂,可沈煉相信,十年、二十年後,他怕是能登峰造極了。

    可惜卻與仙道無緣,這並不是一個值得傷心的事。

    因為世上絕大多數人不但與仙道無緣,也與江湖無緣,隻是芸芸眾生中平凡的一個而已。

    吳管事遞給他一個請柬,那是沈若曦詩會的請柬。

    紫色的請柬,代表著尊貴。

    ******

    沈若曦辦的詩會,那自是驚動滿城。

    也是寒冬清苦,沒什麽娛樂,本來沈若曦隻邀請了幾位相熟的大家閨秀,渾然沒有料到竟會如此受到熱捧。

    那梅花詩會,舉辦的是沈家一處莊園,當天當真是人潮湧動,寶馬雕車香滿路,一夜盡是魚龍舞。

    有才子佳人,有富商豪客,但絕無普通人。

    因為寒冬清苦而無聊的人,絕不會是還在為生活奔波的普通人。

    窮人的煩惱,絕不會是在於找不到什麽可以娛樂,因為你窮的時候,當真是哪怕晚上吃上一塊肉,喝上一杯酒,都是莫大的享受了。

    沈若曦當然不是窮人,她這一輩子都不可能知道什麽叫做貧困。

    少女的情懷是充滿詩意的,隻是窮人家的少女,縱有詩意,也無法表達。

    沈若曦很幸運,她不但能做自己想做的,還有人幫她做。

    區區青州府,本來就是文學荒蕪的場所,盛會到了尾聲,也沒有出現什麽驚人的佳作,可是大家的情緒都已經高漲起來。

    “冰雪林中著此身,

    不同桃李混芳塵;

    忽然一夜清香發,

    散作乾坤萬裏春”

    婉轉清吟,卻掩飾不了詩中的清傲。

    此詩一出,滿座之人,皆失顏色。

    縱有幾分才學的士人,麵對這注定流傳千古的七絕,亦不得不為之俯首。

    詩歌的魅力,在於可以跨越等級的界限,跨越貧窮與富貴,甚至跨越不同文化。

    每一個人,生來本性並非渾濁,隻是從先天到後天,受了紅塵,才會對蝸角虛名、蠅頭微利,斤斤計較。

    一首千古絕唱的魅力在於,能打動大多數人,感受到自身本性中美好的一麵。

    沈若曦在高台上,帶著麵紗,這首詩是她故意放到大家情緒高漲時放出來,立竿見影取得矚目。

    詩意清幽冷淡,縱然已經背的滾瓜爛熟,此際再聽到,她也不禁悵然。

    她覺得對這位表哥,她又多了點了解。

    隻可惜沈煉不在旁邊,她的目光一一向前方掃去,沈煉亦不在台下。

    卻沒注意到,一株梅花之後,有人朝她揮手,轉身便走,消失在冬夜裏。

    已經臘月末尾,立春將至,怕是春暖花開也不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