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征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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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乎是廢掉了一根鋼鑽,林雲這邊終於是給自己的兩顆鋼筋‘子彈’鑽眼成功,係上尼龍線,然後將它們纏繞在已經和護腕相連的滑輪上麵。
與此同時,直播間的觀眾,也是多了幾個,對於林雲這些難看的武器,大家雖然是吐槽,但是一個個也是很回味的。
看著直播間大家的聊天,林雲也是有些滿意,不要在意它們的外觀,他們絕對是好的武器,這個不用懷疑!
下午的時候,林雲又是去了一趟鄉衛生院,購買了一根醫用橡皮管,這種橡皮管折疊之後的彈力,絕對可以將彈弓上的‘子彈’,打出去很遠,而且威力也不會弱!
實驗一下‘子彈’,三十多米在的一根老樹根,林雲手中的彈弓,子彈直接是狠狠地釘著,幾乎是將接近五厘米的‘身軀’,完全釘入樹根之中。
看著這件武器的威力,有兩個直播間的大兄弟,更是想著花錢購買自己的彈弓,當然了,林雲肯定是不會答應的!
本來自己今天的想法,隻有製作一個彈弓這樣的武器,不僅僅是用來打獵,同樣也是可以捕魚的!
但是後來,自己還多製作了一柄短劍,這柄短劍有刀,鋸兩種作用,而且每一種作用都很不錯,唯一的缺陷,就是這把刀比較的粗糙,難看。
背包,是自己大學時期一直使用的,是一個顏色比較淺的藍色背包,這種布料比較的結實,是牛仔褲那種布料的。
單人雨衣一件,飯夾一隻,還有那種大號黑色垃圾袋兩隻,一隻裏麵包著自己的兩套衣服,另外的一隻裏麵放著牙刷,毛巾,洗衣皂,肥皂,牙膏等生活用品。
除此之外,還有兩個茶葉罐子,第一個罐子裏麵,存放一些創口貼之類的藥品,而另外的一個,則是放著打火機,棉花之類的東西,在野外可以用得著。
再給大家看了自己的所有攜帶的東西之後,林雲這邊才是關閉了第一天的直播,看著最後自己的直播間,也就是五六十人,比起來那些人數數萬,數十萬的直播間,簡直是不能比。
騎著自行車,現在這個時代,酒香也怕巷子深,有了本領,要做的事情,也要讓別人知道才行。
沒有錢沒有關係,但是林雲相信,隻要自己是有本事的,那麽肯定會可以賺錢。
第二天的一大早,天剛剛亮,林雲這邊便已經是準備好了,背包之中,自己還帶著一個充電寶,三塊充滿電量的備用電池,因為自己要全程直播,連老大最後交給自己的相機,自己同樣帶著的。
這個相機是老大兩年前買的,可是有幾千塊,能夠通過藍牙,連接到手機上,這樣的話,不帶著手機,也可以在五百米範圍內進行拍攝。
這部相機,自己帶著也是將它當做監視器使用的,可以放在自己‘帳篷’的邊上,也算是一個防護的套路。
“大家好,我們的荒野之行,可以說是終於開始了,今天我們的目標是沂蒙山那處還沒有被開發的荒山野溝。這處地方鮮少有人跡出現,我和父親已經說了,讓他一周之後,再來這邊接我回去,所以說,我要一個人,借助自己昨天準備的工具,在這裏生活一周的時間。
為了讓自己過的好一點,我帶了鹽,其他的調味料什麽的,我什麽都沒有帶,至於食物,我相信這片山林,它應該會給我準備了不少。”
直播間,已經有了十幾個觀眾,期盼自己的直播間,關注的人不是很多,昨天直播了五六個小時,也就是有人送了一些竹子,加起來不足一萬。
但是他還是希望,今天的觀眾,能夠增加一些,除此之外,他也希望,能夠給自己增加一些收入才是。
荒山野嶺,人跡罕至,不過說起來這邊也不是沒有人討生活,至少林雲這邊,進入山嶺的地方,還是有一條隱隱約約的小路。
林雲手中提著短劍,正是自己昨天製作的那一個,山嶺樹木很稀薄,因為現在的地方,並不是山嶺深處,如果這裏環境好的話,恐怕已經是被開發成為旅遊景區了。
大概三四裏路的距離,夏天的季節,這裏經常會有陣雨,雷雨的出現,山林之中還有一些潮濕,幸好這裏的樹木不是很茂密,否則的話,這日子不好過。
另外一點,這三四裏的路程,一路上走過來,這裏很明顯有很多的人為痕跡,至少林雲走的這段路,連一隻野兔,野雞都沒有看到,絕對是人為的緣故。
“剁剁~”林雲這邊一陣繁忙,一個有一點枯黃的老竹子被砍下,和電視之中那些常見的南方毛竹不一樣,本地的竹子,莖幹比較的細,這片野生小竹林的竹子也是一樣。
林雲選擇的這根竹子,隻有兩根手指那麽粗,雖然不算竹林之中的大竹子,但是也很不錯。
這根竹子,看樣子應該是生長了三年以上,和那些青翠的新竹子,明顯是不一樣的!
劈開那些雜枝,留下這一截接近四米的竹子,它可以當做長矛使用,同樣的,它也可以被用來當做魚竿使用,絕對是足夠的。
“撲騰~”仿佛野雞拍打翅膀的聲音,悉悉索索的傳來,林雲將胸前的手機掛好,讓它不再輕微的搖晃。
竹林非常的安靜,四周同樣是比較的安靜。
“嚓嚓~”可能有三分鍾的時間,這竹林之中終於又是有聲音傳來,這一次,林雲聽得非常清楚。
慢慢的,將自己的背包脫下,同樣的,將攝影機拿出來,掛在竹枝上,對著遠方。
放下自己的竹子長矛,這樣的地方,這件武器很明顯是施展不開的,不過,自己的短劍是可以在這個環境使用的。
慢慢的前行,這隻不知道什麽品種的野獸,也隻是知道它大概的方向。
“嚓嚓~”又是一連串的聲音,這一次,這隻小家夥並沒有躲避,這是一隻全身灰色的小家夥。
它在這些幹脆的竹葉上,快速的邁著四隻短腿,它距離林雲大概有十五六米的距離。
林雲這邊反應過來,準備追蹤的時候,它已經是跑出去距離林雲有二十米的距離,這是一隻刺蝟。
看它的個頭,自己的運氣真的很不錯,雖然這小家夥身上的氣味不好聞,但是它的肉卻非常的好吃,林雲吃過它的肉,而且不是一次吃過刺蝟的肉。
以前田中剛剛小麥收完的時候,自己的父親,晚上就會帶著充能燈,晚上出去尋找野味,刺蝟是經常見到的,雖然它不像野雞,野兔,蛇那樣的常見。(m.101novel.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