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8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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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淩在家待到正月初五, 就坐飛機回了a市。她想在寒假前,找個裝修隊把那套空房子裝修好,這樣以後就不用住在宿舍了。
因為被快穿係統砸到以後,沈淩大部分時間都生活在古代,所以裝修的風格以中式為主。為此,沈淩還買了幾張國畫,又將其中一間次臥布置成了書房,然後往裏麵添置了書桌、書架、博古架,看上去倒也像模像樣。
沈淩特意選了一個星期六搬進新家,然後在附近的超市買了些食材,準備晚上的時候做一桌好吃的。
從空間裏取出碧粳米,沈淩淘好米按下煮飯鍵, 就開始炒菜。紅燒牛肉,肉末燉豆腐, 糖醋鯉魚,清蒸大蝦, 醋溜土豆絲, 西紅柿炒蛋,很快, 餐廳的桌子就擺滿了菜肴。
沈淩正準備用空間自產的黃瓜做一個涼拌菜, 就聽外麵傳來了敲門聲。洗好手打開門一問,原來是推銷保險的。
周凱下班回來的時候,推銷保險的人已經走了,走廊裏單留下了飄自對門的食物香味。
他忍不住深吸口氣, 好香,自己有多久沒有吃到這樣的家常菜了。
沈淩麵對這一大桌食物,也發出了同樣的感慨,自從來到這個現代世界後,自己已經很久沒有吃到空間的食物了。她先給自己盛了一碗碧粳米飯,就著滿桌子的菜肴吃了起來。
沈淩這頓飯足足吃了半個多小時,最後滿足的打了一個飽嗝。
休息了一個小時後,沈淩就拿著新買的筆記本電腦進了空間。之前,她已經試過,將筆記本電腦充滿電拿到空間,期間不管怎麽使用,電量始終在100%,根本不用再拿出來充電。
沈淩發現了這個事實後,就開始在空間嚐試寫,空間的空氣特別新鮮,能讓人時時感到精力充沛,絕對是寫的最佳場所。
寫了兩個小時,沈淩發現自己的靈感已經告罄,便按照以前的習慣在空間跑起步來。跑完步,時間已是晚上十點,沈淩幹脆就在空間睡下,明天是星期天,再寫上一天,自己第一篇就可以有三萬字了。
沈淩現在不打算急著在網站發表,準備好好靜下心將自己的文筆練好,所以即使她第二天起來看前一天寫的內容非常垃圾,但也硬著頭皮寫下去。
以前教他們中國當代文學的老師說過,如果把一個人要表達的意思比喻成圓圈裏的一個圓點,而一個人的表達能力則始終在圓點外圍徘徊,不管你的表達能力多好,你始終隻能無限接近那個圓點,卻無法達到那個位置。
沈淩當年對這句話似懂非懂,但現在她明白了。就好比她現在所寫的這篇,她很想將男女主第一次見麵時的情景寫的非常唯美,非常浪漫。為此她搜腸刮肚找來不少詞匯形容這次見麵,但是一旦將腦海內的情景轉化為筆下的句子,那份初見的美好和特別便打了一個折扣。
這種對文筆追求完美導致對所寫的東西有一種深深的失望感,是她現在寫作的最大障礙。
不知道其他作者有沒有過這種困擾,沈淩反正就有。她每次回頭看自己寫的東西都有一種挫敗感,所以每天早上起來,沈淩提起筆的時候都一再提醒自己,自己現在隻是一個新手,所以寫的再怎麽垃圾都是情有可原的。這樣提醒自己兩三遍,沈淩才有繼續寫下去的動力。不然看著自己筆下寫出來的那些內容,再對比她以前看過的,沈淩真想找塊豆腐撞上去。
星期天中午的時候,沈淩終於完成了給自己定下的目標,寫完了兩萬五千字。她將電腦推到一邊,不去回頭看自己寫的內容,怕忍不住將剛打出來的那兩個章節刪掉。
從空間裏出來後,沈淩給自己煮了碗麵條,暫時將拋到腦後,準備吃完去樓下走一走散散心。
從小區裏出來,往左走上一段路,就看見一條熱鬧的街道。街道最中央是一家火鍋店,裝潢的特別大氣,火鍋店左側是一家漢堡店,從漢堡店往西再走上一百米就看見一家比較高檔的西點甜品店。
沈淩從櫥窗裏看見那些外形好看的甜品就走不動路了,進去選了好幾種自己愛吃的蛋糕,可以留著寫的時候吃。不知道是不是寫非常耗費腦力的原因,她現在每寫完兩章就餓的不行。好在空間裏有不少幹果,不過幹果吃多了也膩,偶爾吃些蛋糕可以豐富一下口味。
沈淩提著袋子出來後,也不繼續逛了,慢慢往回走。經過那家漢堡店時,她偏頭看了一下,正猶豫要不要進去買些漢堡時,一個高個子男人從店裏走了出來。
他的著裝非常普通,上麵是白襯衫搭配黑毛衣,下麵是一條合身的牛仔褲。但是這樣普普通通的衣服穿在他的身上卻有一種獨特的美感,沈淩忍不住打量了他幾眼。
男人長得雖不如白朗俊秀但身上卻有一種說不出的氣質,沈淩打量他的時間也許有些長,他轉頭漫不經心的看了她一眼,然後毫無表情的收回了目光,提著手裏的快餐,大踏步走了。
沈淩被他那一眼打擊到了,忍不住從包裏掏出化妝鏡,鏡子裏的女孩自然比不上丁芷那般的絕色,但也算是清秀有餘,唯一不足之處就是膚色偏暗,臉上有微微的幾點雀斑。
看來,自己要將修煉內功和泡藥浴提上日程了,不然將來遇到喜歡的男票,吸引不了對方怎麽辦。
回去以後,沈淩將蛋糕放進空間,然後打開電腦繼續寫。
寫完自己規定的五千字任務,沈淩隨便吃了點東西,然後將這兩天的垃圾收拾了一下準備出門倒掉。
她拿了鑰匙放在口袋,提著垃圾袋剛打開門,就見對門走出來一個男人,手裏也提著一袋垃圾。
沈淩淡淡掃了一眼,發現是中午時遇到的那個高個子男人,正準備跟她說話,便抬起頭,目不斜視的走了過去。
周凱準備將家裏的垃圾扔掉然後去吃晚飯,就見對門做的一手好飯的鄰居走了出來,他正想著如何與這位鄰居打好關係,以後好有機會蹭飯時,女孩兒一臉高傲的從他麵前走了過去。
沈淩倒掉垃圾,想著剛才的一幕,隻覺心情大好,也不回去做飯了,直接走出小區來到那家火鍋店。她一口氣點了羊肉片、牛肉丸、蝦丸、油豆腐、鵪鶉蛋、豆腐、土豆片等十來種食材,寫了一下午,剛才吃的那點東西簡直可以忽略不計。她覺得現在的自己餓的可以吃下整隻烤羊腿。
很快,服務員端著她點的菜品過來了,沈淩大快朵頤的時候,發現那個高個子男人也坐在附近,和她一樣點的是清湯鍋底。
沈淩將最後幾個鵪鶉蛋撈起來吃完,把服務員叫過來結了帳。從火鍋店裏出來,沈淩翻出手機,發現時間還早,才七點多鍾。也不知道附近有沒有夜市,沈淩邊想邊走。
身後忽然傳來一道特別有磁性的聲音,“美女,冒昧問一下這附近有大型的超市嗎?”
這道聲音成功吸引了沈淩的注意力,她回頭一看,路燈的照耀下,高個子男人雙手插兜,臉上含笑的看向她,等著她的回答。
“有,前麵南行一百米,遇十字路口左拐走幾步就到了。”沈淩言簡意賅的說完,便接著往前走。
周凱緊追幾步,“我看你也是往南走,不如一起做個伴吧!”
沈淩轉頭看了一眼他,不明白這個人忽然為什麽對她這麽熱情,一臉狐疑的看著他。
周凱很快讀懂了她的表情,“我是想著大家鄰居一場,多認識總沒有壞處。”
原來是這樣,沈淩並不是那種很小氣的人,既然對方拋出了橄欖枝,自己總不好一臉高冷,就淡淡笑道:“我想要找找附近有沒有夜市,並不是去超市,可能沒辦法跟你作伴。”
周凱笑道:“沒關係,我隻是閑逛一下,去哪裏都行。”
兩人走到街道的盡頭處,問了附近便利店的店員,才找到一個規模比較小的夜市。
夜市規模雖小,但是攤上的東西種類卻很多。沈淩看中了其中幾個陶瓷碗碟,正想掏錢買下,就見周凱搶著把錢付了。
他將攤主遞過來的碗碟交給沈淩,笑道:“這個就當做是我這個鄰居送你的喬遷禮物。”
幾個碗碟,不過幾十塊錢,沈淩也就大大方方收下,“那我就不客氣了。”
周凱見她收下,臉上的笑容就多了些,問道,“你買這些碗碟做什麽,不會在家自己做飯吧!”
沈淩點頭道:“嗯,我喜歡自己做飯。雖然偶爾也去外麵吃,但是大多數時候還是在家吃。”
周凱就誇她:“如今像你這樣勤快的女孩可不多見了,你男朋友真有口福啊!”
沈淩笑了笑,沒有說話。
兩人繼續在夜市逛了一會兒,便結伴回了小區。
作者有話要說: 講真,渣作者當初寫的時候,就比較費勁。
大一整整抄了一年的資料,那時候網上還沒有現在這麽多的內容。像首飾,服飾,布料,瓷器,家具,園林,住宅,渣作者都是從圖書館的書上一本本搜集過來的。當時攢了滿滿兩個筆記本。
大二才開始寫,但是多數寫到三萬字就卡。記得有一次好容易寫到十萬字,才找了家網站發表,點擊少得可憐。好在編輯垂憐,肯讓我簽約,但我猶豫了很久還是沒簽約。
後來畢業工作了以後,才開始在這裏試水。起先寫的不好,都沒編輯搭理我。直到後來寫仙俠,才有編輯加我。但是知道怎麽寫了,卻沒時間了。後來工作,結婚生子,占據了很多的時間。
好吧,廢話說了一大堆。要義隻有一個,渣作者自認不是那種天才型作者,所以女主成神的過程不會太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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