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2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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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塊蔥綠色的印度綢質地較中國綢要輕薄一些, 適合做夏裝。正好這個季節已經到了春末,所以沈淩幹脆給馮梅做了一件半袖的旗袍。然後在上麵用銀線繡出大朵大朵的玉蘭花,清雅中帶著富麗,正是她那天初到錢府馮梅給她的第一感覺。

    做完這件旗袍後,沈淩就開始用馮梅給的布料做樣品。她準備把自己的臥室收拾成一間工作室,然後再弄幾個架子,將自己做好的衣裳放上去,這樣客人們來了以後,便有個可挑選的餘地。

    沈淩用銀灰色的中國綢和蔥綠色的印度綢各做了一身旗袍,上麵的圖案和給馮梅做的一樣,一個繡的是淡藍色的牡丹花葉,一個繡的則是銀色的玉蘭花。

    沈淩拿著玉色的印度綢思量了半天, 打算先做一條長裙。她的空間裏有一條雪紡長裙,顏色和這塊料子差不多, 穿上會顯得非常仙氣。沈淩覺得像馮梅這樣的富家太太多半會喜歡,她比照著那條雪紡長裙的樣式將裙子做好後, 又在上麵繡了一些白色的含笑花, 立時就多出了幾分精致。

    沈淩覺得如果能用水鑽代替含笑花的花蕊,想必效果會更好。可惜, 她手上沒有那麽多銀元, 還買不起水鑽這種相對昂貴的奢侈品。

    不過她手上雖沒有這個年代比較流行的水鑽,但是卻有不少次等的珍珠,所以沈淩後麵在用那塊玉色的印度綢做單衫的時候,便在領口處點綴了很多珍珠上去。這件單衫, 她是用來配那件長裙的,所以並未在上麵繡什麽花紋,不過因為有珍珠的點綴,所以這件單衫呈現出來的效果也不錯。

    那塊寶藍色的中國綢被她做了一身金線繡遍地垂枝海棠花的衣裙,隻是稍微在腰部收了一下,然後海棠花的花心處則鑲嵌了一顆小指頭大小的珍珠。

    沈淩之所以將這些衣裳做的這麽精致富麗,是因為她想和之前所開的美容坊一樣專走中高檔路線。麵對的客戶以有錢人家的太太小姐為主,這樣才能掙到大錢。

    為此,她後麵將自己存放的一些用不到的首飾上鑲嵌的米珠、打磨成珠狀的綠鬆石、稍微次等的玉珠等都拆卸下來,留待以後使用。畢竟想要衣裳提高檔次,這些裝飾品必不可少。

    沈淩做這些工作的時候,好長時間沒有消息的許少奶奶,這天親自來了衛家。沈淩被吳嫂從房裏叫出來時,許少奶奶正在看客廳懸掛著的一幅字畫,聽到腳步聲回頭笑道:“對不住,前些天忙著家裏的事,一直沒能給你介紹客戶。不過我婆婆非常喜歡你贈我的那件淡綠色長褂,所以我一得了空就趕緊來找你,你能不能幫我婆婆做一件那樣的褂子,料子和尺寸我都已經帶來了。”

    她輕輕招了招手,就有一個仆婦拿著一塊天青色的緞子走上前來。

    沈淩看了眼料子,問道:“不知道許夫人想要在衣裳上繡什麽花樣,是蒲公英圖案還是別的什麽?”

    許夫人笑道:“就要那個蒲公英圖案。不過你這裏若有其他花樣,如果中意的話,我另外再做一件。”

    沈淩借此道:“那就這邊請。”直接將許少奶奶帶到了自己的臥室。

    許少奶奶一眼就相中了那身玉色綢子做的單衫和長裙,開口就想將其買下來。沈淩讓她試了一下衣裳的尺寸,竟然不長不短不肥不瘦剛剛好。沈淩當初做衣裳的時候,是比照馮梅的尺寸做的,而許少奶奶和馮梅差不多高,都是那種偏瘦的身材,是以穿上便分外合適。

    最後,許少奶奶出了一百塊銀元將這身衣裳買了下來。那身衣裳料子雖不甚值錢,但上麵點綴的珍珠卻還是值幾十塊的。有了這一百塊銀元,沈淩手裏頓時寬鬆很多,她拿上這錢叫上吳嫂一起去城裏買了些綢緞水鑽之類的東西。

    回來以後,沈淩先用一塊銀灰色的綢子給衛太太做了一身衣裙。

    接著,她選出水綠色和湖藍色這兩種顏色的綢子,做了兩身旗袍。水綠色那件旗袍,她在上麵繡的是玉蘭花,花蕊部分便用的是水鑽,紐扣則用的是她從首飾上拆下來的玉珠做成的紐扣。

    而那件湖藍色的旗袍,繡的卻是半開的芙蓉,花蕊部分用的也是水鑽,至於紐扣則用的是綠鬆石紐扣。

    這兩件旗袍做好後,沈淩後麵又用心做了幾件衣裙,怕的是有些太太小姐們暫時還接受不了旗袍這種新式服裝。

    這些樣品做的差不多後,馮梅那邊穿著新做的旗袍在家裏舉辦宴會時,果然受到了女客們的矚目,好幾個人向她打聽身上的旗袍是在哪做的。

    沒過幾天,沈淩這邊就有馮梅的熟人過來登門拜訪,看到臥室裏掛出來的樣品時,就提出想要試試看看效果。

    短短幾天的時間,沈淩就接了好幾單生意,因為怕忙不過來,就將家裏的另外兩個人動員起來。衛太太幫忙裁剪布料,吳嫂負責縫紐扣綴珠子。

    這批衣裳做好後,沈淩發現單是靠衣裳上用來點綴的珍珠,她就淨掙了幾百塊錢。那些珠子都是在水池裏的貝類自產的珍珠,品相都不是太好,若是拿去賣也賣不到好價錢,但是放在衣裳上,就大大提高了衣裳的檔次。這對沈淩倒是意外之喜了。關於珠子的來曆,沈淩怕衛太太起疑心,就說是從娘家大嫂手上買來的。她的娘家大嫂嫁人前住在臨海的鎮上,手裏有不少這樣不太值錢的珠子也比較能讓人信服。

    憑借著馮梅的介紹,沈淩慢慢的就有了一些回頭客。因為衛家從上到下都是女人,那些女客們過來時覺得很方便,不由便愛往沈淩這裏多跑幾趟。看看最近這段日子,新出了什麽衣裳。若是中意的,就當場下訂單。

    還有一些回頭客是每逢要出席什麽重要的場合時,才來身邊這邊做衣裳,有時要的很急,逢到這個時候,沈淩就加班加點,實在趕不及就等到晚上的時候到空間裏做,聞著空間的空氣人起碼會精神一些,手頭也會快一些。

    忙碌的時候,時間會過得特別快。不知不覺間,就到了年末。衛臨要從學堂回來過年了。

    臘月二十那天,沈淩做好手頭最後一件衣裳,等下午那家的下人將衣裳拿走後,就開始幫著衛太太準備過年的各種事宜。掃塵,洗地,殺雞,宰鵝,買豬肉,都忙完以後,衛臨也從學堂回來了。

    他回來的時候,還帶了一些杭州那邊的點心。

    讓沈淩意外的是,他還給自己買了一對小巧的銀質花鳥紋梳。晚上一家人吃飯的時候,衛太太提到沈淩最近做的工作,著力將她表揚了一番。沈淩當時隻笑笑沒有說話,衛臨忍不住詫異的看了她好幾眼。

    回到臥室的時候,沈淩就取出一個準備好的錢袋,裏麵是一百塊銀元。當她讓衛臨拿著做零用錢時,衛臨死活不肯要。沈淩也不好勉強,反正她的心意已經盡到,衛臨不要那就是他的事了。

    一番洗漱後,兩人躺到床上,衛臨還是沒有圓房的意思。在沈淩自己,已經抱定了分開的念頭,自然也不會做出什麽暗示。於是衛臨在家的這些天,兩人什麽事也沒發生。

    新年過後,衛臨就走了。

    沈淩鬆了口氣,天天晚上跟一個未來會拋棄自己的男人躺在同一張床上,想想就讓人覺得不是很舒服,好在等到第三年上,就不用受這種折磨了。

    正月過後,沈淩就繼續開始了忙碌的日子。

    大約是旗袍開始在他們所住的城市流行起來,現在找沈淩做旗袍的人越來越多。

    沈淩額外花費一些時間,做了一些旗袍的樣品出來,有半袖的,有長袖的,有高領的,有低領的,有高開衩的,有低開衩的務必做到品種多樣,好讓顧客們有挑選的餘地。

    她將這些各式各樣的旗袍擺在臥室以後,上門來做旗袍的太太小姐們就越來越多,有的人甚至還建議她將來到城裏開個店鋪。那樣不僅方便,還會招攬更多的客人。

    沈淩未嚐不想這樣做,隻是她現在是衛家的媳婦,衛太太最多讓她在家裏做這些營生,若是出去開店隻怕多半是不會同意的。

    而沈淩又不願意背負任何不好的名聲,畢竟這個時代男女並不平等,一旦衛家這邊提出休妻,不僅她的名聲受損,就連陸家的名聲也得被她帶累。所以沈淩想的是,目前就暫時在衛家這邊等到衛臨提出離婚再說。左右不過兩年時間,稍微等一等就可以等到了。

    她還可以趁著這兩年時間,多招攬一些客人,到時開起店來也會順利許多。

    作者有話要說:  感謝荒蕪同學的手榴彈,麽麽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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