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6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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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份的時候, 他們高一為了將來的文理科分班,特地舉行了一場月考。
月考成績出來以後,沈淩的文綜成績排行全年級第一,但是加上理綜和三大主科,他的成績立時排到了全年級三十多名,在班裏排行第七。
所以班主任讓同學們自行考慮將來是上文科班還是理科班時,所有人都覺得沈淩肯定是要上文科班的。
郭樂歎道:“我的地理成績太差了。我覺得還是上理科班吧!唉,文科班女生比男生多,你小子以後有福了。”
沈淩不置可否,他當然知道文科班女生比較多,但是這跟他有什麽關係,他又不喜歡女生。
和郭樂一樣因為地理成績不好而轉去理科班的人大有人在, 其中林芳就是一個。
六月中旬的時候,他們高一年級就按文理科重新分了班, 文科班三個,理科班也是三個。理科排在文科前麵, 沈淩被分到了5班。
因為個子高的原因, 沈淩便被老師分到了最後一排。最後兩排都是男生,除了沈淩外, 幾乎都是差生。
沈淩的同桌就是一個每天晚上上網吧, 白天睡大覺的男生。不過同其他男生相比,他比較安靜,生的斯文白淨,上課的時候就算偶有清醒也從不搗亂, 而且人也很愛幹淨,衣服差不多都是黑色一係,其他男生暗地裏叫他小白臉。
沈淩跟他待了兩天時間,才知道他叫高寒。高寒不大愛說話,他幾乎每天晚上都去網吧,所以白天的時候都在睡覺。
老師們對最後一排的差生幾乎已經放棄,巴不得他們天天睡覺這樣課上也能安靜一些。所以高寒除了在班主任的語文課上不睡外,其他任課老師的課,他都是在睡夢中度過的。
直到快期末的時候,年級主任天天到教室裏查看睡覺的學生,高寒白天睡覺的時間這才稍稍減少。
沈淩看他困得不行,就知道他晚上仍是去網吧了。因為剛認識,他不好多說什麽,便主動替高寒望風,讓他抽空睡上一會兒。
這樣熬了七八天,期末到了。三大主科加上六個副科,他們高一足足考了三天時間,然後考完學校就宣布放假。考試成績會寄到他們所在的村鎮,到時會通知他們去取。
暑假一共有兩個月時間。沈淩好容易等到這樣的空閑機會,放假第二天就和李奶奶說了一聲,背著一個書包出去了。
他們鎮上的公交車終點站是a市的中心,沈淩在起始站等了一會兒,就看見了迎麵駛來的公交車。
半個小時後,沈淩在終點站下車。他來市中心的目的是來找一份兼職,距離大學畢業還有好幾年時間,沈淩打算利用這段時間的暑假和寒假,先掙上一筆錢,這樣等將來出來創業的時候也有資金周轉。
沈淩自己在前麵那麽多世界學了不少技能,所以他覺得自己可以在繪畫、書法、古琴等方麵找一份兼職。至於繡技,現在他一個男生還是不要做那些女紅好了。
可是沈淩想的比較好,真出來找工作,他就發現那些用人單位雖然覺得他的專業水平不錯,但是因為年紀不大,一聽說他還在上高一,沒有一家肯要他。
就在沈淩考慮是不是繡上幾副繡品,找個拍賣行寄賣時,他不知不覺間走到了一條古玩街。古玩街擺滿了各種古玩,有瓷器、玉器、石頭、擺件、數珠、首飾等等。
沈淩順腳往裏走了走,他在前麵的那些世界既做過皇貴妃,也當作國公夫人,眼力自然比那些外行人好得多。他站在攤前,隻往上麵一掃,就知道攤子上幾乎全是贗品。唯一不是贗品的東西,也不過值個幾百塊錢。
他抱著散心的念頭,邊走邊看,直到來到一個靠裏麵的攤位前。攤位上擺著的東西亂七八糟,有瓷器,玉器,青銅器,各種古代的首飾,還有許多鐲子、玉佩、玉珠手串等。
沈淩隨便掃了幾眼,覺得這樣的攤位上估計和前麵一樣沒有什麽真品,但當他的目光落到一支簪子上,眼睛不由得一閃,便蹲下來,仔細看了那簪子一眼。
那簪子看製式是一支鎏金簪子,珍珠鋪底,花形是一對鴛鴦,簪子上還帶著一些泥土。
沈淩雖不知道那簪子的年份,但是拿起來細細端詳一番,就覺得應該是一件真品。他之前也不過沒有過這樣的簪子,所以通過一些細微之處,還是能斷定這支簪子的真假的。
攤主是一個年輕人,見沈淩盯著簪子看了半天,就湊過去道:“這是從一個村鎮的老頭手裏收來的。你要是想要,一口價五百塊錢。”
沈淩就笑:“你是看我年紀小,不會還價吧!最多兩百塊,我直接拿走。”
攤主見沈淩真心想買,不是看稀罕熱鬧,就道:“最低四百,不能再低了。”
沈淩砍了半天,將價格一直砍到三百五,方才從兜裏書包裏掏出錢,將簪子隨便放到了書包裏。
沈淩也不找什麽兼職了,直接坐了公家車回家。回到家裏,他將簪子拿出來仔細的衝洗了半天,簪子頓時煥然一新。
沈淩看了上麵的珍珠幾眼,就知道自己的判斷沒錯,這簪子的確是真的。
第三天,他便帶著自己的身份證熟門熟路到了a市的典當行,找專家鑒定了一番,原來那簪子是唐代的,典當行根據市場行情給出了六萬塊的價格。
沈淩將六萬塊錢放進書包,回去的路上一直在想,有了這六萬塊錢,自己可以不用再找兼職了,那麽幹點什麽好呢?
他原來的計劃是大學畢業以後開一家雜誌社,因為沈淩在被係統砸到之前,就曾在大學畢業以後做過雜誌社的編輯。不過雜誌社不是那種平常的刊物,而是一本國家級刊物,主要麵對要憑職稱的會計征稿。
會計他們在評職稱之前,都要在國家級或省級刊物上發表論文,一篇論文想要發表,不僅要求抄襲率少於百分之十五,還需要付一筆版麵費。版麵費是根據論文的字數收費的,一般是一個版麵有2200字,收費的話,低的話像省級刊物不過四五百塊錢,高的話像國家級刊物有800塊錢的,有900塊錢的,還有一千多塊的。最高的話,還有核心刊物,一個版麵就要七八千塊錢。
沈淩剛畢業時去的那家雜誌社,他們老板每月花十萬塊錢包一本雜誌的一期,刊物有兩百多頁,也就是有兩百多個版麵,一個版麵當時收費800,一共下來就有二十來萬。
除去包雜質的十萬塊,房租水電費,員工工資,一個月至少也能掙五六萬塊錢。
所以係統給出讓他掙錢的任務時,沈淩第一個想到的就是開雜誌社。所以他才想著先掙一筆錢再說。因為要開雜誌社,前麵投入就得十萬塊錢。
現在有了這六萬塊錢,沈淩就想先在別的行業發展一下,攢夠十萬塊再說。
可是直等他坐車回到家,也沒想出來要幹什麽。
回來以後,沈淩一進家就發現孟珊來了。
孟珊這次來,還帶著兒子石磊,石磊比孟浩要小兩歲,馬上就要升初三了。雖然家裏有錢,但是孟珊在兒子的功課上抓的很緊,所以石磊學習成績很好,就是有點貪玩。
他一見到沈淩,就說:“表哥,明天我們去書店吧!”說完還衝沈淩擠了擠眼。
沈淩知道他的心思,馬上道:“好啊,正好我也有一些輔導書要買。”
孟珊不疑有他,“磊磊馬上就要上初三了,浩浩你和他去正好,可以告訴他哪些書比較好。”
這件事就這麽定了下來。
第二天,沈淩騎了自行車去市郊和石磊會合,兩人便一起騎車去了市中心。石磊的目標是市中心新開的一家遊戲廳,沈淩對這個沒興趣,看他玩的投入,便出來轉轉。
遊戲廳外麵的街上大多是賣吃的和賣衣服的,沈淩走進一家賣衣服的店鋪,給自己買了兩件男裝。孟浩不喜歡逛街買衣服,他的衣服多是李奶奶給他買的,李奶奶的眼光,沈淩實在不敢恭維。
從店裏出來後,他路過一家小吃攤時,忽然覺得一個背影特別眼熟,仔細一看,原來是林芳。
林芳正蹲在地上洗碗,忽然聽見有人喊她的名字,回頭一看是原來班裏的孟浩,臉刷的紅了。
沈淩看見她臉一下子變紅,覺得她應該是出於自尊心,不想同學看見她這個樣子,忙道:“我沒別的事,就是看著背影像你,下意識喊了你一聲。”
林芳也沒說話,沈淩不好意思的朝她笑了笑,趕緊走了。
看林芳的樣子應該是在那裏打零工,要是時間長了,難免被老板訓斥。所以沈淩走的很快,幾步就消失在了林芳麵前。
中午吃飯的時候,石磊嚷嚷著要吃肯德基,兩人便到肯德基買了些漢堡雞腿之類的東西,然後這才去書店。
兩人買完書,便騎車回了石磊家。孟珊硬是讓沈淩吃了晚飯才回去。沈淩回去的時候,還帶了一些餃子給李奶奶。
李奶奶這幾天正在收拾家裏,沈淩到家後,她就讓沈淩將一些用不到的書本找出來,她打算賣給附近的廢品站。
廢品站就位於他們村鎮的邊上,沈淩陪李奶奶過去時,發現廢品站裏有不少舊書。那些舊書都是被當做廢紙賣掉的,其中也有一些名著之類的書籍。
沈淩不由得想到後世一家有名的舊書網,裏麵賣的書籍幾乎都是舊書,價格特別便宜。
沈淩就問老板那些舊書,他想買回去自己看,問老板怎麽賣。老板說,那些舊書按斤賣,一塊錢一斤,讓他隨便挑。
沈淩專揀那些名著,撿了有差不多十幾本,一上稱,不過才七八塊錢。
過後幾天,沈淩跑了一圈周圍的廢品站,按照一塊錢一斤的價格,搜羅了不少舊書。
然後他就開始找擺攤賣舊書的地點,最後選在了離村鎮最近的一所大學。那所大學是一家師範學院,雖然是暑假,但是也有學生進進出出。師範學院的旁邊還有好幾棟學院的家屬樓,所以還是有市場的。
果然第一天,沈淩早上八點出攤,一直擺到下午五點多,八九個小時的時間一共賣了一半多的書,除去成本掙了一百多塊錢。要知道他們村鎮一個普通勞力一天不過才掙五六十。一百多塊錢,幾乎可以抵得上兩個勞力幹一天的活了。
沈淩接下來並沒有去擺攤,而是又去了市裏幾家廢品站,搜羅了幾百本書,這才出去擺攤。
大約擺了七八天的時間,沈淩遇到了傳說中的城管,所有攤主一看見他們就跑,跑得慢的就被他們抓住,沒收了車和所有物品。
沈淩覺得老這樣下去不是辦法,後來看見大學附近有出租的,便想著租一個店鋪,也租給那些大學生看。這個時候手機電腦都還沒有普及,大學生們最大的消遣活動還是看書。尤其是武俠和言情最受歡迎。
他有了這個想法以後,就去同孟珊商量。畢竟他還小,由他出麵的話,店主一定會將價格抬高。
孟珊聽了,先是覺得侄子胡鬧,放著書不讀,反而想要去做生意。但是經過沈淩的勸說,她覺得侄子說的也對,便出麵替沈淩租了一間不大的鋪麵。沈淩堅持由他自己出錢,反正他賣了幾天書,也攢了一千多塊錢,正好夠付一年的房租錢。
鋪麵租好了,沈淩手裏也有不少舊書,簡單的裝修後,沈淩的租書店就開張了。
他開張的時間正好是暑假,所以生意不是太好。沈淩便想利用這個時間再搜羅一些,就想請個幫手。他想來想去,想到了林芳。她不是趁著暑假的時間出來打工嗎,還不如到他店裏來幫忙,起碼這份工作還比較體麵。
沈淩找到林芳,並說出自己的意思時,林芳吃了一驚,她想不到孟浩竟然自己開起了店鋪。去租書店幫忙,當日要比在小吃攤刷碗強,所以她想了想就同意了。
沈淩給她按一天二十的工資,想著等過完暑假再說。
哪知林芳在還未開學的時候告訴沈淩,她家裏原本就有些不願意供她上高二了,她自己想了想,覺得以目前的成績,將來多半考不上本二,最多考個大專。還不如早點出來打工掙錢,沈淩聽了她的意思,是願意到店裏長期幫忙的。他心裏不由有些複雜,覺得自己可能推動了林芳輟學的事,在他看來,有個學曆,不管是本二還是大專總比沒有強。
所以他試著說服林芳,讓她一邊在店裏幫忙,一邊繼續複習功課。四中以前不是沒有過這樣的例子,隻要林芳說她可以在家自學,學費書費照交不誤,學校一般是會同意的。
在他的說服下,林芳同意了這個建議。她對沈淩描述的大學生活還是向往的,既然有機會去讀大學,那就試一試吧!
沈淩等她同意這事以後,終於鬆了口氣,心裏沒有了那種耽誤了別人前途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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