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6 章 -和親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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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時時分, 李皇後和宮裏的幾個妃嬪到了。
而作為裁判的則是五個德高望重的貴族夫人,其中一個還是早年北齊的第一才女卞白燕,後來下嫁給了現在的禮部尚書。
此次比試大會,五個裁判便尊她為首。
沈淩作為宋國的公主,身份自然比其他貴族少女要高,所以她被安排在最後一個出場。
沈淩就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安安靜靜的看著貴族少女們的表演。大多數少女選的節目和沈淩一樣,少數幾個選了琴藝,還有選作畫的。
而何穎選的也是跳舞,她跳的是一種來自草原的舞蹈,因為還未在北齊流行,所以大多數人都沒見過, 加上何穎跳得很賣力,所以大家看的津津有味。
何穎跳完以後得意的朝沈淩露出了笑容, 一臉的誌在必得。
輪到沈淩出場時,這才看見裁判席的最東邊坐著一個四十來歲的婦人, 那婦人生著一張橢圓的臉蛋, 姿色並不算很出眾,但周身卻有一種特別的氣韻。正是早年的第一才女, 卞白燕。
她對沈淩微微一點頭, 語氣很是和善,“不知公主選的是哪項才藝表演?”
沈淩答道:“是我自創的一種舞蹈。”她回答以後,就拍了拍手,一個抱著古琴的宮女就走了上來。
這個宮女是沈淩從宜芳公主的陪嫁人員中找出來的, 彈得一手好琴。她將一雙玉手輕輕放在古琴上,清淩淩的琴聲就流淌了出來。
沈淩就在這個時候脫去了身上一直穿著的玫紅色披風,露出了裏麵的舞裙。
這件舞裙是用宋國的一種鮫綃紗縫製而成,輕透無比,上麵又綴滿珍珠、玉珠、瑪瑙、紅寶石、琉璃,在陽光的照耀之下,越發顯得璀璨奪目,瑰麗無比。
沈淩甩出長長的袖子,隨著輕緩的琴音開始跳後世那名噪一時的驚鴻舞,驚鴻舞主要表現的是鴻雁在空中翱翔的優美形象,舞姿輕盈、柔美、飄逸,最適合身姿柔軟的妙齡少女來跳。
沈淩這具身體恰值十五六歲,正是青春年少的時候,周身充滿活力,身姿又輕盈無比,真像空中翱翔的大雁一般靈動活潑,瞬時就將前麵的所有舞蹈比了下去。
跳到一半的時候,沈淩做縱身飛舞動作的時候,便用上了輕功,整個人猶如驚飛的鴻雁一般雙腳離地一尺來高,飛快的繞著場地旋轉了一周,真真是翩若驚鴻,婉若遊龍。
在場眾人為之傾倒,就連對沈淩抱有成見的何穎等人看了也不由得讚歎一聲。
最後,沈淩以絕對優勢壓倒眾人,成為了芙蓉宴的第一名。
當李皇後麵帶笑意問沈淩可有什麽心願或是要求時,沈淩想了想,答道:“宜芳在北齊這邊過得很好,並沒有什麽要求,隻希望北齊和宋國能夠長長久久的和睦相處,宜芳就滿足了。”
對於這個回答,李皇後隻輕輕一笑,然後吩咐左右賜了沈淩一盤產自宋國的一種鮮果。
沈淩也不指望李皇後能做什麽回答,她那樣說的意思不過是提醒北齊,希望北齊不要忘記之前簽下的合約,兩國能夠維持一段時間的和平。
沈淩因著驚鴻舞在芙蓉宴上一舉成名以後,四方館內來探訪她的人逐漸多了起來,其中多是參加芙蓉宴的貴族少女,她們往往三三兩兩結伴前來,所說的也無非是沈淩所跳的驚鴻舞。
沈淩有問必答,隻要有人真心求教,她便傾囊相授,不出兩個月,驚鴻舞便在北齊的上流社會流行了起來,而且流行到若哪個貴族少女沒有聽過驚鴻舞的大名,都不好意思出去交際的地步。
就在鄴城的貴族少女們陷入學習驚鴻舞的熱潮中時,太子高楨與宜芳公主的婚期到了。
七月份正是北齊一年中最熱的時候,往常到了這個月份,北齊的貴族們都會前往北邊的草原去避暑,如今為了兩人的婚禮能夠在寬敞的宮裏舉行,北齊皇帝隻得將去草原的行程往後推了半個月。
幸好舉行婚禮的前一天下了大雨,天氣很是涼爽,雖然天空仍然陰雲密布,但是參加婚禮的眾人心情卻還不錯,一邊議論著鄴城最新的八卦,一邊品嚐婚宴上的美食。
沈淩可就沒有那麽愜意了。
婚禮是依照北齊這邊的風俗舉行的,新娘需得佩戴沉重的頭飾,上麵鑲嵌著各種寶石,還要戴長長的銀耳墜,耳墜的末端位置已經垂到沈淩的肩上。
沈淩走動的時候盡可能的小心,免得耳墜晃動起來的時候甩到自己臉上。
婚宴上,高楨提著銀壺走在前麵,給參加婚姻的人們敬酒。
沈淩跟在後麵手捧銀碗,笑得臉都酸了。
好容易婚宴結束,沈淩送走最後一撥眾人,便跟著高楨回了宮裏為他們準備的新房。
高楨一晚上喝了不少酒,北齊皇帝膝下隻有三個皇子,所以能給他擋酒的兄弟不多,那些北齊貴族又沒有那麽多尊卑講究,所以他回到新房以後倒床就睡了。
沈淩將頭飾和耳墜、手鐲都摘下來以後,又泡了一個熱水澡,方才上床睡覺。
第二天黎明,沈淩睡得迷迷糊糊的時候,便夢見一頭小豬使勁的往自己的懷裏拱,她下意識的推了推小豬,但那小豬力氣很大,怎麽也推不開,然後沈淩就醒了。
醒來以後,沈淩才知道,那頭小豬原來是高楨。
沈淩因為高楨喝酒的緣故,悄悄背過去咽了一粒避孕藥。
半個時辰以後,天色完全大亮,沈淩也被折騰的睡意全無。
高楨還在耳邊興致勃勃的跟她談論半個月以後到草原的種種活動,比如可以獵一隻白狐給她做帽子,獵一隻狼給她做褥子。
沈淩帶著微笑一一聽著,心裏想的卻是,將來若真的到了草原,自己從未學過騎馬怎麽辦。
等沈淩將自己心裏的這個難題拋給高楨時,高楨拍著胸脯道:“這有什麽,一切交給我就是。”
兩人從宮裏出來回到太子府以後,高楨就命人找來了一匹溫順的母馬教沈淩騎馬。
沈淩對騎馬一直沒有什麽興趣是因為覺得這項運動有些危險,但是當她換上一身騎裝,由高楨在背後做依仗,縱馬在府裏的馬場馳騁時,忽然覺得騎馬也是件很享受的事。
高楨將騎馬的注意事項一一告訴她以後,便鬆開她下了馬,讓她自己試著騎上一圈。沈淩仗著有武藝在身,放開膽子騎了一圈,越騎越順手,不到半天的時候就差不多學會了。
沈淩學會騎馬的第三天,北齊皇帝便率眾人朝著草原進發。
據高楨說,他們選擇在草原避暑,一是那裏氣候比較涼爽,二是方便狩獵。所以他們每年要等到秋末的時候才會啟程回京都鄴城。高楨的話給沈淩提了個醒,所以沈淩走時不僅帶上了很多夏季要用的生活用品,而且還帶上了秋冬的衣物和錦被。
一行人走走停停了一個月,才到達他們的目的地,烏蘭草原。
沈淩從馬車上下來的時候,他們所住的帳篷已經搭好了。
高楨和她作為北齊的太子和太子妃,所住的帳篷自然是寬敞舒適。
不僅有客廳,臥室,還有專門洗漱的淨室。
沈淩這裏剛剛洗去一身的風塵,還未休息,外麵的角聲就響了起來。
沈淩路上已經聽慣,這是在提醒眾人宴會已經開始。
趕了這麽多天的路,沈淩隻想躺下來好好休息一會兒,但是作為北齊的太子妃,這樣的場合她卻不能不出席。
沈淩無奈的歎口氣,命人給她隨便梳了一個發髻,揀了支玉簪子插上,又換上北齊這邊寬大的衣袍,方才朝著宴會的地點而去。
作者有話要說: 明天就是五一了。勞動節快樂!
明天起,渣作者就不能偷懶了。向著全勤獎進擊。這個月因為拉肚子沒了全勤獎,隻要想起就好心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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