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不時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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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冷的月光下,容顏俏麗的清雪目光中充滿了幽怨,林黛玉那樣一個絕代風華的才女居然被冷酷的世界生生地毀滅了,紅消香斷,香消玉殞。花花公子賈寶玉雖然情深意重,也隻能對現實生活感到更加的憤慨與絕望。清雪粉拳緊握,狠狠地捶了捶李盛的胸膛,久久仍然散不去心中的壓抑。

    “這是為什麽啊?”清雪盯著李盛,彷佛他就是將賈寶玉和林黛玉生生拆散的罪魁禍首。

    “其實,真正導致寶黛愛情悲劇和林黛玉命運悲劇結局的重要原因之一是林黛玉自身的性格特點,她那多愁善感的性格使得她的身體日益衰弱,這對她的健康是很不利的,不僅傷人而且傷己……這隻是一個故事而已,你又何必認真呢?今夜月明星稀,你我不妨促膝長談,談談人生和理想,不要辜負大好春光!”說著,李盛便把清雪的小蠻腰摟得更緊了。

    “談談人生和理想?”清雪歪著脖子,不解地看著李盛,公子總是說一些奇怪的話,公子那笑嘻嘻的風流倜儻的樣子,讓她滿腔的幽怨無處發泄。

    清雪嗔怪地看了李盛一眼,轉眼間又嬌憨地笑了,為自己的失態感覺到有些不好意思,她依偎在李盛的懷裏,搖了搖李盛的胳膊,央求道:“公子,拜托您接著說一段吧,這麽浪漫的愛情故事令奴婢欲罷不能,一直想聽到最後的結局。”

    李盛很享受這種美人相伴的感覺,他當然不會推辭,於是就繼續講故事……

    沒過多久,李盛的一舉一動便與這個時代的人並沒有太大的區別了,他的當地方言也越來越純熟,對於他而言,這並不是一件難事。古代的生活很悠閑,他本來就是個胸無大誌的人,他甚至認為,如果他能一直這麽悠閑下去也挺好的。

    夏日裏的太陽就像火一樣,一旦升起來,就會肆無忌憚地向世界傾瀉無窮無盡的熱量,不用多久,空氣裏的水分就會被蒸騰起來,人們不用動彈,渾身就會潮乎乎的,如同身處蒸籠裏麵一般,李盛知道,這就是後世所謂的“桑拿天”。

    李盛在街市上轉悠了半天,這裏還算繁華,不過,集市上出售的各種物品對他來說實在是算不得什麽,唯一讓他有些興趣的就是滿眼望去古色古香的氛圍。

    路過人市的時候,李盛倒是不由得眼睛一亮,他看見很多隻穿著一件薄紗的年輕女子像牲口一樣的被人掰開嘴巴看牙齒,由此確定這些女子的年齡,然後就有一些衣冠楚楚的男子從中挑選女子進行交易,這種場麵很殘酷,令人觸目驚心。

    李盛雖然有些不忍心,但他知道,在大唐販賣人口並不犯法,這些女子都是奴隸,允許任意買賣,奴隸即使被主人殺了,也跟殺一隻雞差不多,就算是被告了,也頂多罰一些銅錢了事。眾所周知的“昆侖奴”,也是可以買賣的。

    其實,李盛現在最需要的是一些衛士,至於女人,他並不急需,有清雪這個小丫頭,他暫時並不感覺寂寞,於是,他隻是同情而又不乏猥瑣地看了看那幾個被出售的年輕女奴,然後便輕歎一聲,戀戀不舍地轉身離開了。

    緊緊地跟著李盛的董管事卻不失時機地說道:“公子,如果你還需要侍女,老奴可以把小女接來,小女現在已經出落成大姑娘了,她不僅年輕漂亮而且聰明伶俐。”

    董管事不願意看到李盛整日裏與清雪眉來眼去的,他更希望他的女兒來這裏,李盛好歹也是個讀書人,如果他的女兒能夠成為李盛的妻妾,那也是個不錯的選擇。

    “是嗎?”李盛不由得哭笑不得,其實,他對董管事並沒有多少好感,但又不便斷然拒絕,隻是不置可否,並不急於表態,他不知道董管事究竟是安的什麽心,雖然他也希望美女多多益善,但他剛剛來到這個世界,這樣的事還是三思而後行為好。

    這時,集市的不遠處忽然傳來了一陣急促的馬蹄聲,李盛循聲望去,不由得皺了皺眉,他發現那邊有十來個騎兵,都是一身戎裝,但卻渾身縞素。

    “難道是南平王死了?看來,一定有事情要發生了……”李盛搖了搖頭,加快了回家的步伐,無論如何,他都應該準備一下。

    清雪一邊在廚房裏忙碌,一邊百無聊賴地胡思亂想著,她發現,自從那天遇刺之後,自家的公子變得越來越古怪了,幾乎是判若兩人,以前,李盛一直很喜歡她吃做的涼拌粉,現在,李盛則是津津樂道地自己動手做“冷淘”,所謂的冷陶也就是後世裏的過水涼麵。

    李盛買來了許多黃醬和豬肉,放入蔥花和蒜茸末,用小火在熱油中熬炸一段時間,就做成了令人食指大動的炸醬。如果把一大勺炸醬澆在麵條上,再撒上一些黃瓜絲攪拌好了,就是一大碗美餐了,就連清雪看了都很有食欲,李盛美其名曰為炸醬麵,清雪也嚐過,隻是,西裏呼嚕的吃麵條,吃相不太好看,看起來不像是淑女……

    清雪不由得嘖嘖稱奇,以前四體不勤五穀不分的公子居然會做飯了,而且會做這種南方人都沒見過的“炸醬麵”,要知道,這一帶的人可是吃慣了涼拌粉的!

    這些天裏,清雪也跟著李盛學會了炸醬麵的做法,這本來就不難,李盛嚐過清雪做的炸醬麵,立刻就讚不絕口,清雪聽了也是心裏美滋滋的,她沒有別的本事,侍奉好自己家的公子,是她的本分。

    李盛回到家裏,就直奔書房而去,這些天裏,除了睡覺之外,他在書房裏待著的時間最長,一方麵,他要苦練毛筆字以備不時之需,雖然他上輩子在小學時就學過毛筆字,但是,他的毛筆字寫得歪歪扭扭的,以他現在作為讀書人的身份,一旦讓人看到他寫的字,根本就是個笑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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