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毫無防禦之力
字數:5095 加入書籤
項天歌修煉雖然神奇,但是看久了也就是這麽一回事。
看上去他就準備這麽一隻坐著。
也不知道他會打坐多久?兩個小時,還是三個小時?
唐芊芊閑得無聊,就稍微和項天歌拉開一點距離,開始練拳。
這一練拳,她頓時發現了不同之處。
每一招打出,她居然感到了一絲氣息在自己身體中遊走。
一套拳打完,她覺得自己仿佛洗了個冷水澡,全身毛孔無一處不爽。
怎麽回事?為什麽會出現這種現象?
她不過是明勁大成,按爺爺和父親的說法應該要在明勁大圓滿才能夠感覺到內勁的流動。
難道是因為他?
她看向項天歌,依然是那副模樣,七道氣流進進出出。
如果現在使用項天歌的“元氣探測術”就能發現,現在他身體周圍的天地元氣可不止100,周邊的元氣都在向他匯攏。
他如同一個巨大的黑洞,源源不絕的吸收著周邊的天地元氣。
如此濃烈的天地元氣,唐芊芊自然從中獲得了巨大的好處。
她心中大喜,又開始練習自己的招式。
幾趟拳練下來,唐芊芊有些累了,但是看見項天歌不動如山的模樣,她起了較勁的心思。
項天歌才十七歲,已經是超越暗勁大圓滿的境界,摸到了化勁的門檻上。
但是看看他,這打坐入定簡直就如同老僧坐禪,根本難以想象他才十七歲。
我唐芊芊就算是天份不如你,功夫不如你,難道我連毅力都不如你嗎?
她也盤膝而坐,要在毅力上和項天歌一較高下。
......
項天歌突然心中一動,從入定中清醒了過來。
他此刻的狀態已經有些不同。
境界:鍛體境小成
氣血:3100(100%)
精神:400(100%)
體能:34(初始為4)
腦力:9(初始為6)
真元:300/300
技能一:混元練體決-30級(登堂入室)
技能二:元氣探測術(特殊)
能量收集:4358點
兌換係統:已開啟
原來進入了新的境界,再靠入定修煉已經是不行了。
看看天色,還是勾月如刀,繁星滿天,但是東方開始有些發白,差不多是清晨五點的模樣。
再一看唐芊芊,卻是趴在地上睡得正香,身上蓋了一條毛毯。
想來唐老爺子中途來過,給唐芊芊加了毯子。
這老爺子也是個妙人,看見孫女趴在地上也不叫她上床去睡。項天歌心中暗暗有些好笑。
突然項天歌想起一件事情,臉上突然一變。
既然有人來過,自己卻毫不知曉,豈不是說自己在入定修煉之時毫無防禦之力!
他額頭流下冷汗,還好唐老爺子沒有歹心,要是換個仇人,又該如何?
自己恐怕得趕緊學一些其他神通,現代世界手段眾多,光是能打並不能保得萬全。
他打開兌換寶庫,想尋找能夠為自身預警的法術。
果然,隨著他的念頭轉動,係統為他進行了推薦。
“初級陣法術”兌換能量6000點。
“初級符籙術”兌換能量5000點。
“初級煉器術”兌換能量5500點。
係統貼心的給項天歌進行了三種技能的科普。
簡單來說,陣法術功能最多,威力最大,可困、可幻、可殺,但是布陣複雜,所需材料眾多,所以項天歌首先放棄。
符籙術和煉器術各有千秋。
符籙術材料簡單,有黃紙朱砂即可,這讓項天歌有些心動,但是符籙為一次性用品,而且使用時需要口念繁複咒語,項天歌覺得有些傻。
煉器術材料稍微複雜,但是初級煉器的材料玉石、翡翠、黃金均可使用,也不算罕見。另外就是一件法器可以多次使用,心念一動即可,最合項天歌的心意。
這些技能遲早都得學習,項天歌倒是也沒有過於糾結。
當今之計先選擇“初級煉器術”把,畢竟能量值有限。
他心裏做好打算,此刻天色尚早,他也不欲打擾他人,就打量起眼前的唐芊芊來。
唐芊芊是為罕見的美人,但是她最為出眾的就是氣質高傲,讓男人很有征服她的欲望。
此刻她睡在地上,身體縮成一團,臉上略帶笑意,仿佛夢見了什麽開心的事情。
她的眼睫毛微微眨動,突然睜開了眼睛。
項天歌對著她淡淡一笑。
雖然被唐芊芊發現自己偷看她,不過他心中並無雜念,隻是純粹的欣賞而已。
唐芊芊愣了愣,問道:“現在什麽時候了?”
項天歌掏出手機一看,說道:“5點40分了。”
唐芊芊一下坐了起來:“已經是早上了?”
項天歌微微點頭。
唐芊芊突然才想起自己昨日不但沒有沐浴更衣,連臉都沒有洗。
此刻自己肯定像個鬼一樣!
她心中大羞,罵道:“不許看我!”說著捂住臉就急忙逃走了。
項天歌心中奇怪,好端端的害什麽羞?
既然唐芊芊醒了,很快就有人過來,帶項天歌沐浴更衣,享用早餐。
......
項天歌換上了唐老爺子贈送的衣服,被送下了千霧山。
據說這衣服是唐芊芊親自挑選的。
唐二小姐出手,必定不同凡響。
所以項天歌現在衣服和皮帶上都有一個碩大的美杜莎頭像,款式時尚,看起來氣質好了不少。
他微微搖頭,想不到自己也把鈔票貼到身上了。
不過範思哲這個品牌的設計感還不錯,他倒也不會有什麽反感。
如今他欠下唐老爺子不少人情,要是治不好唐老爺子,他自己都沒臉見人。
但是他其實並沒有百分之百的把握,所以心中有些沒底。
想多了,他淡然一笑,自己身為修仙者,難道還能治不好一個凡人的傷勢?!
下了千霧山,項天歌直接讓阿飛送自己去了龍城最繁華的商業中心。
今天他突然發現,要看時間沒個手表挺不方便的。
他前世帶慣了手表,所以就起了買塊表的心思。
龍城畢竟不算大城市,這裏的奢侈品就難免有些缺乏。
鄧芷依那群公子小姐的服裝、包包,還有自己這套範思哲,龍城可是買不到的。
所以當他知道龍城有勞力士的時候,心中還有點小激動呢。
作為億萬富豪的項天歌當然知道“勞力士”在手表中算不上最高端的品牌,還很容易被人誤會成暴發戶,可是他就是喜歡這個牌子。
原因無他,經久耐用、防水強悍爾。(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