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陳佳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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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慕歌與李愛蓮剛走到村口的時候,無巧不巧正好遇到陳佳芝。
許慕歌投河自殺,陳佳芝聽說後又氣又恨,整個人像個火藥桶似的,隨時都有可能爆炸開來。
這次突然相遇,陳佳芝仿佛看見了不共戴天的仇人似的,當即一對牛眼便瞪得滾圓,也仿佛被點燃的火藥桶,對著許慕歌便開噴了起來。
“你個不識好歹的小東西,放著現成的榮華富貴不去享,偏偏去投河自殺,真是丟祖宗的人,活該窮酸一輩子……”
這罵聲高亢如雷震得整個村子都轟轟作響。
村裏人雖未見人但也知道又是許慕歌的大伯母陳佳芝在和什麽人罵架,當然村裏人不用去想也明白陳佳芝在罵誰?
她那個人長得魁梧剽悍肺活量驚人,在她這裏吵架不叫吵架而是吼架。
聞言,許慕歌泰然自若唇角掛著淡淡的微笑靜靜地望著如同著了魔一般的陳佳芝,就好像一位高高在上的仙子矗立在空中俯瞰著滿腹牢騷的潑婦似的。
然而,許慕歌看得開並不代表李愛蓮也能看得開,她心裏一酸眼睛裏的淚水又撲簌簌地落了下來,“她佳芝大娘,你這又是咋了?慕歌她也是可憐好不容易撿回了一條命,你就不要在罵她啦。”
許慕歌沒有反駁,也沒有與陳佳芝對罵,這反而更加助長了陳佳芝的氣焰!
陳佳芝無視李愛蓮,對李愛蓮的話充耳不聞,更沒有看李愛蓮一眼,一雙猙獰的眼睛從相遇到現在始終沒有離開許慕歌,仿佛冤有頭債有主一般,誰惹了她,陳佳芝就把一腔怒火潑到誰身上。
“你個不識好歹賤命蹄子,我辛辛苦苦給你尋個好人家,一嫁過去就吃喝不愁,吃香的喝辣的,穿金帶銀,一分錢的活都不用幹,那過得可是少奶奶的生活。”
李愛蓮被無視了,再說她的聲音與陳佳芝比起來就像蚊子嗡嗡小得可憐,聽著看著自己女兒被罵心裏的酸澀漸漸轉化成了一絲絲氣憤,但她沒有和陳佳芝對噴的勇氣,獨自抹了抹眼角轉身拉了拉許慕歌,“妮,咱們走。”
許慕歌轉眼望著李愛蓮,溫婉地笑了一下算是安慰、安撫,但卻沒有動,繼而又望向了陳佳芝。
李愛蓮愕然,心裏很是不解。
怒瞪著許慕歌,陳佳芝惡狠狠地罵了一通,但卻沒有收到她想看到的效果。
此時的許慕歌鎮靜得超出了常理,陳佳芝感覺自己的威嚴受到了嚴重挑釁,頓時火氣迎天,越罵越凶殘,宛如不信邪一般,更不信許慕歌能夠一直這麽淡定下去。
“那張員外有什麽不好?家財萬貫,附近三裏五村最有名的財主,而且宅心仁厚時常接濟窮人,試問哪一個人能比得上他?你嫁過去還害怕他對你不好不成?這麽好的事要是落到其他人頭上早就高興壞了,整天盼著早一天嫁過去早一天享清福呢,你卻倒好傻到去投河,蠢不蠢呀。難不成你心比天高,張員外還看不上眼?那你想嫁誰,王侯公子,還是太子王孫?也不想想,你有什麽條件,你有什麽資格!”
這一通罵下來,陳佳芝有點兒接不上氣,但心裏卻升起一絲舒爽,想著你許慕歌這一下總該受不了吧,心裏天高命比紙薄,賤命蹄子接受現實吧!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然而,許慕歌仍然神色如常,對於陳佳芝的髒話根本一點兒就沒有往心裏去。
許慕歌不在意,李愛蓮也跟著看開了,隻是不解自己女兒既然對陳佳芝的話沒有當回事,那為什麽不走,不離開呢?
許慕歌不反駁,李愛蓮可以理解,但是不走,李愛蓮就無法理解了。
陳佳芝停下來喘了幾口氣,望著許慕歌再次沒有收到預想的效果,仔細瞅著許慕歌的神色,陳佳芝發現她唇角好像掛著不屑的淺笑。
不屑?
這樣的反擊真她媽的太獨特了!
陳佳芝發泄一通心裏本來好受了一些,這一下簡要被氣瘋了。
陳佳芝又接著破口大罵。
“全家人都覺得這門親事好,你卻死活不願意,難到你比全家人懂得都多?你也不想想你才吃幾年飯呀,全家人還會坑你不成?真是腦袋被驢踢了,傻叉子一個!”
許慕歌仍然沒有一點兒過激的反應,就仿佛沒有聽到陳佳芝的話一般,臉色溫婉和煦望著陳佳芝,眼神裏似乎帶了一點兒讓陳佳芝繼續“表演”下去的意思。
陳佳芝滿嘴髒話仿佛打在了橡皮之上結果統統都被反彈了回來,不得不自食惡果。
陳佳芝被氣得炸裂,可她忽然之間又被氣笑了。
傻叉子一個,可不是麽!
被自己臭罵了一通,可她居然還是這幅德行,仿佛自己在罵別人似的,腦袋被淹傻了吧,傻叉二愣子!
看熱鬧不嫌事兒大,不一會兒就出來好多村民。
陳佳芝見狀,罵的更起勁了,似乎要把這些天胸腔中積壓下來的氣,心裏的憋屈通通發泄出來似的。
再說,許慕歌又不會反駁,更不會和她對著罵,陳佳芝仿佛有意在罵給村民聽似的,好讓村民明白她為了許慕歌簡直是肝腸寸斷、勞苦功高,而許慕歌不但不接受她的好,而且還……簡直就是奇葩一朵。
“為了你的婚事我辛辛苦苦跑了幾百趟,腿肚子都跑細了,才讓媒婆給你說了這麽好的人家,我容易嗎?而你卻去投河,你這是鬧哪樣啊,跟我要害你似的。傻逼二愣子,我的好心都被你當成驢肝肺了!你他媽的!你娘怎麽生了你這朵奇葩呀!等你吃了上頓沒下頓,整天為了一口飯累死累活、東奔西跑、拜佛求神燒高香,四處遭人嫌棄四處遭人白眼欲哭無淚的時候,你就知道這門婚事有多好,你大伯母有多好了!”
圍觀的鄰居中大部分都是窮苦人一年到頭吃不上幾頓飽飯,甚至有的連自己的土地都沒有,長年給地主家當幫工那日子過的更是清苦,兒子女兒十一二歲就送給大戶人家當丫頭奴仆,要是碰到好色的主子,女兒被糟蹋了還沒有名分。
所以一部分村民都讚成陳佳芝的說法,認為許慕歌身體缺了根筋。
當然,也有很多不讚同的。
這不,就有人聽不下去說了一句:“她佳芝大娘,既然這門親事這般好,慕歌不願意嫁就讓慕婷嫁阿!”
此話一出,無論是讚同的還是反對的都覺得這個主意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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