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趁火打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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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歌在心中吐槽,爹和兒子打架,那再怎麽打都是一家人,把別人卷進去算什麽?
這麽大歲數人了,也不怕讓人看笑話。
不過他打算趁亂溜走了。再不走,這倆老妖怪打起來,指不定得死多少人呢。
牧歌悄悄往外挪動腳步,隻希望門口站著的那家夥快點跟裏麵的大boss打起來。
你說你堵著門算是怎麽回事?
還讓不讓我們這些弱雞跑路了?
“兄弟,你想去哪?”
牧歌身後傳來幽怨的聲音,緊接著,一隻手伸出來,抓住了牧歌的衣服。
“……”牧歌僵硬的轉身。
酒保雖然瑟瑟發抖,但還是說道:“你酒錢還沒給哪!”
牧歌一陣無語,嚇老子一跳,還以為咋地了,結果就這點……
這點……
牧歌兩隻手上下摸兜,眨巴眨巴眼睛,他忽然發現一個極其嚴重的問題。
他穿睡衣出來的,渾身上下連個口袋都沒有,哪裏有錢?
酒保有些擔憂的說道:“我看你全身上下連個口袋都沒有,你怕不是來喝霸王酒的吧?”
牧歌幹笑,悄悄地說:“那邊都要打起來了,你還不跑啊?”
“打?不會的,大家都是講禮貌的文明人,守規矩,不會在城裏開打的。”酒保搖搖頭,臉色便不好看了,他盯著牧歌,像是盯著賊:“你不會沒錢吧?”
牧歌一臉的懵逼,什麽時候倆妖怪還講究規矩了?
站在門口的黑影轉身,沉聲道:“城內打架不禮貌,你跟我去城外決一生死吧。”
牧歌:“……”
果然,連他娘的血族都開始講禮貌了。
玫瑰紅爵嘴角微微翹起,臉色的不屑越加濃鬱,他冷笑道:“嗬,我不去。我就在城裏,你能把我怎麽樣?我在城裏,你就不敢動手!哎我就不去,氣死你氣死你!”
他臉上的冷酷迅速化為得意,開始嘚瑟起來。
眾人:“……”
牧歌嘴角抽了抽,果斷回頭開始與酒保商量起賒賬的事情來。
實際上,如果不是看到酒保那已經長出了長毛的爪子還有那緩緩膨脹的身體,他早就跑了。這年頭,沒點不一樣的身份,哪裏敢在酒吧裏賣酒呢。
門口的黑影頓了頓,走進了酒吧,他緩緩摘去頭上的帽子,露出一張年輕白皙的臉蛋。
和玫瑰紅爵如出一轍的臉蛋,很帥氣,一樣沒有血色。但與玫瑰紅爵不同的是,他的眸子不是純粹的血紅,更像是一個人類,除了那紅色的眼白和綠色的豎瞳。
“啊哈,你越來越美麗了,我可愛的兒子。”玫瑰紅爵將手中已經凋謝枯萎的玫瑰花扔下,前一刻還當做寶貝般寵愛,下一刻卻棄之如垃圾。
他大步向前,仔細打量著薩爾西斯,隨後評價道:“如果你的腰上不挎著這令人作嘔的聖銀劍,我想我是非常歡迎你的到來的。”
薩爾西斯平靜的看著玫瑰紅爵,不開口。然後繞過他,在吧台前坐下。
“給我來杯酒。”薩爾西斯說道。
玫瑰紅爵笑道:“那你可得少喝,你酒精過敏呢!”
沒人理會他。
酒保把牧歌抗在肩膀上,然後為薩爾西斯開了一瓶紅酒。
“你喝的那杯酒價值三十塊,如果你不打算給錢的話,就在店裏幫我的忙,一個晚上。”酒保對牧歌說道。
“好好好!”牧歌忙不迭的點頭。
於是酒保滿意的收回了已經變成了狼頭的腦袋,也收回了抓在牧歌脖子上的爪子。
音樂繼續響起。
舞池內空出了極大的地方,燈光照耀下,玫瑰紅爵忘情地舞蹈,不遠處,一雙眼睛時不時地掃過玫瑰紅爵,時而又把注意力都放在杯子裏的紅酒上,偶爾還會瞄一眼那杯隻喝了一口的白酒。
要喝酒的人很多。
或者說,怪物很多。
牧歌不知道那些家夥到底是人還是別的什麽東西,總之大晚上會來這酒吧喝酒的人大多都是怪物吧?
他一杯一杯的為客人送酒,然後頂著巨大的壓力承受著這些客人好奇的目光。
“人類?”大胡子接過酒,笑嘻嘻的問牧歌。
“嗯。”牧歌點了點頭。
“那可真是少見,除了要錢不要命的獵人之外,我還沒見過有人類會出現在這個酒吧裏,還做這種工作。人類難道不應該是帶著滿車的貨物去和無人區的妖怪們做生意麽?”大胡子對人類很是好奇。
“人各有誌吧。”敷衍一句,牧歌繼續端酒。因為坐在不遠處的酒保又在咳嗽了。
這家夥自打牧歌接過他的工作之後,便一副悠閑的坐在不遠處,美滋滋的撩妹,順便監視牧歌。
送了兩圈酒,牧歌扭頭一看,酒保已然左擁右抱,正是人生得意巔峰啊!
那兩個妹子的身材爆好,穿的又少,一看就是妖精,讓牧歌羨慕不已。
玫瑰紅爵不知道什麽時候不見了。
薩爾西斯則是倒在了地上,人事不省,呼嚕打的震天響。這家夥嘴欠,把那半杯燒刀子灌肚子裏。
牧歌指著薩爾西斯問酒保:“老板,這家夥好像是酒精過敏了,要不要打個電話送醫院?”
一聲老板叫的酒保渾身舒爽,在美女麵前更有麵子。
瞧了一眼倒在地上的薩爾西斯,酒保厭煩道:“不用管他,蝙蝠人是出了名的命大。不會死的。”
說完,轉身開始對兩個妹子講自己當年一把西瓜刀連砍十八條街的故事。
好吧,狼人和吸血鬼一向不對付,書上都是這麽說的。
似乎並沒有自己想象中得危機,這讓牧歌鬆了一大口氣,至少不會被卷入莫名其妙的爭鬥之中以至於失去性命。
可能是燒刀子度數有點高,以至於薩爾西斯睡的像是死豬一般,牧歌拖著他把他扔出去他都不知道。
臉摩擦著地板,一路拖出去,看到的人全都直縮脖子。
娘咧,看著都疼啊!
四周一片黑暗,牧歌看著左右無人,轉身望著熟睡中的薩爾西斯,臉上露出冷笑。
“讓我看看你這家夥從西邊過來,身上帶了幾張鈔票。”
搜身的手法很是熟練。
牧歌發誓,這是他偷東西偷的最爽的一次。
“怎麽出門就帶了這點現金?”牧歌借著酒吧裏傳來的光數了數,也就幾千塊的樣子,有些不滿。
喝杯酒都要三十塊,你這幾千塊好幹啥?
卡什麽的,都不要。
再摸!
嗯?
這一袋子什麽東西?
牧歌打開一個藏的極其隱秘的小口袋,頓時笑了。
袋子裏寶石在光照下閃爍著五彩光芒,竟然是一小袋子寶石!
“收獲頗豐啊!”牧歌高興的把寶石收起來,望著已經被搜過了全身的薩爾西斯,眯起眼睛。
片刻後,他把那把聖銀寶劍也從薩爾西斯的腰上取了下來。
如果不是怕這大蝙蝠醒來之後發飆,牧歌連衣服都不給他留下。他下手幹脆利落,速度極快。等他再回到酒吧裏的時候,哼著小曲,顯然心情不錯。
錢財寶石什麽的都被他藏起來了。
免得被發現就很尷尬。
“扔出去了?”酒保斜眼問。
“扔出去了。”牧歌笑嘻嘻的回答。
見過了幾個逗比的非人生物之後,他對非人生物的恐懼感也沒那麽大了。人類接受新事物的能力還是很強的。
“扔出去就好。”
酒保果然和血族不對付,淡淡的點了點頭,就又投身於泡妞的偉大事業當中。
牧歌摸了摸貼著皮膚放置的幾張鈔票,滿足的想:也許穿越過來並不一定是壞事呢!(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