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賣火柴的小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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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寧是第二次進入這片山林了。
昨天時,他帶著兩個丫頭,在此如履薄冰,小心翼翼,甚至差點把小命交代在了這裏。僅隔了一個晚上,當他再次踏入這片山林中時,有種恍如隔世的感覺。
唯一不同的,當時陪在他身邊的是兩個羊角辮丫頭,而現在,是虎子這個半大小子。
兩個人背著麻繩,提著柴刀,是來入山砍柴的。
兩個小丫頭被他扔在了村裏看家。
中午方寧邀請虎子,問他願不願意跟自己一起上山砍柴時,虎子連想沒想就欣然同意了。
在虎子的認知裏,方寧剛剛來到村裏,人生地不熟,想要砍柴肯定也找不到好地方,作為同村人,自己幫助他也是應該的。而且聽自家老娘說,方寧還要養兩個年幼的妹妹,生活不知道要困難成什麽樣子,想要上山砍柴到縣裏去賣,也是應該的。
虎子以前也到縣裏去賣過柴火。
隻不過賣了幾次之後,虎子就不願意去賣柴火了。
上鄉村距離縣裏很遠,走路要走一個多時辰才能到地方,而且柴火的賣價也不貴,一擔柴才兩個大錢。一個人每次也就能抗兩擔柴到縣裏,用一個下午砍柴,再用三四個時辰用來趕路,最後才得到四個大錢,虎子覺得這門生意一點都不值得。
現在村裏也沒有人到縣裏去賣柴火了,隻有偶爾趕著牛車去縣裏的時候,才會放上幾擔柴。不過村長爺爺把村裏唯一的那頭牛看的比自己親孫子都親,每次往牛車上放東西,他那張臉苦的都像死了親孫子一樣。
村子裏的成年人入山,一般都會打些小的獵物,或者采藥,這些東西在縣裏才能賣出高價錢,藥材鋪子對從山上采來的藥材是來者不拒的,那些毛茸茸的小動物,更是受縣裏那些嬌滴滴的小姑娘喜愛。
虎子有的時候就不明白,那麽小的一個毛茸茸的肉團子,為什麽到縣裏去賣,就能換來三四倍的豬肉,那些肉團子把毛剃了之後,身上也沒多少肉了啊……對此虎子一直不理解,後來他覺得,可能是縣裏那些人腦子不太好,不會算數。
雖然虎子也不會算數,但他好歹知道,一斤肉和兩斤肉是有區別的。
虎子很想跟方寧說,砍柴不賺錢,但看方寧的樣子,也不像會打獵、會挖藥的樣子,索性就不打擊他了,大不了自己把砍到的柴火也給他就是了。
“小方,你不能撿那種木材,拇指粗的樹枝在縣裏不值錢,那種手腕粗的才值錢。”
“小方,你不要往那邊走,那邊地上的樹枝沒人要。”
“小方,你會爬樹嗎,不會我教你,我們上樹把這根樹枝砍下來。”
“小方……”
虎子看著方寧笨拙的動作,唉聲歎氣,方寧這家夥根本不是會像幹活的料嘛。
方寧:“……”
他已經不知道帶虎子一起來砍柴是不是正確的選擇了,誰能想到這個看上去壯壯實實、憨憨厚厚的小子,竟然是個嘴碎的,這個嘴啊,從家裏出來後,根本就沒停過。
“虎子,我不砍你說的那種柴火,你撿我這個樣子的,我有用。”方寧說道。
“你有什麽用,你撿的那種柴火燒的太快了,我這種賣的錢多。”虎子不情願的嘟囔道,這個方寧,不會幹活也就罷了,也不像個會過日子的,可憐他那兩個妹子了,以後還不知道得被他餓成什麽樣子。
有什麽用……這就複雜了,首先得跟你說一下燃燒理論,說一下什麽是閃點,什麽是燃點……
“虎子,今天你聽我的,按照我說的做,雇工,你知道什麽是雇工嗎?我雇你了,今天你好好給我幹活,明天我給你二十個大錢。”沒辦法,既然道理講不通,就讓萬惡的資本主義來講道理吧。
“你真的給我二十個大錢?”
“這麽多錢都給我,你會不會覺得太多了?”
“二十個大錢,都能雇一個成年人了。”
“你有二十個大錢嗎?”
“你哪裏來的這麽多錢?”
方寧隻感覺一隻蚊子在自己耳邊嗡嗡嗡嗡的響,當年看大話西遊的時候,他覺得唐僧嘴碎,能煩死個人純粹隻是星爺的無厘頭誇張效果,為了增加藝術性,而現在,他覺得,自己是真的有種掐死虎子的衝動。
“虎子,嘴碎的男人是找不到婆娘的。”方寧說道。
虎子撓撓頭:“為什麽找不到婆娘?我爹說了,等給我攢夠一頭豬的錢,就給我到隔壁村裏娶個媳婦,我爹已經跟那邊說好了,就差一頭豬了。”
就差一頭豬了……
好吧,祝你早點擁有一頭豬。
在二十個大錢的強烈攻勢下,虎子雖然還是依舊覺得方寧是在胡鬧,純粹耽誤工夫,但還是很老實的依著方寧的指示幹活。
兩個人連續進山三次,帶回來六大捆樹枝才結束進山。
製作‘火柴’,如果純粹以質量論的話,當然是用那種樹幹截成的木棍比較好,不過那樣做的話人工量太大,而且還得把木棍烘烤縮水,不然點不著。
而用這種手指粗的樹枝,就可以省下這些步驟,他們撿的都是幹枯的樹枝,早就已經被曬幹了,有點火就能點著。
方寧跟虎子把樹枝用柴刀截成一段段的,大約在十公分左右,這個勞動量也比較大,不過好在樹枝枯幹,很容易被折斷。
‘火柴棍’的準備完成的差不多了,還剩最後一小捆,方寧就讓虎子自己幹完,然後自己去準備‘燃料’。
按理說,把木棍沾上硫磺,原始火柴就已經被製造出來了,但這樣的話就太明顯,很容易就被人一眼看透,那樣子的話,估計方寧的‘原始火柴’就沒人買了。
方寧既然想在大唐做一番事業,就不能不小心,他現在身無分文,就隻能依靠原始的資本積累了。
首先,他要把火柴神秘化,起碼要保證短期內不會被人看破火柴上藥粉的材料,這樣他才會有更長的賣火柴的時間。
方寧找來一些木炭,將其碾成粉,然後與硫磺攪拌,摻和在一起,木炭的量大一些,就可以將掩飾硫磺的顏色。
木炭本就易燃燒,這樣一來,也不會降低‘原始火柴’的引燃效果。
‘燃料’攪拌好之後,方寧拿起一根已經截好的樹枝,在上半部分撒上一層木炭-硫磺粉,然後取出火石,猛的一撞,火星落在木棍上,‘嘶’的一聲就著起火來。
“怎麽樣?”方寧得意的看向虎子。
“什麽怎麽樣?”虎子莫名其妙。
方寧:“木棍點著了。”
虎子:“點著就點著唄。”
方寧:“你沒覺得這樣點火很容易嗎,用火石一敲就能點著?”
虎子:“去火塘裏取火不更簡單?”
方寧:“……”
你說的真對,我竟無言反駁。
方寧有點明白,為什麽南北朝就出現了的‘引火物’,到了宋朝時才成為真正的商品販賣了。
如果都是虎子這種貨色,不管發明出了什麽好東西,都留不住啊。
“好好做,就像我這樣,把木棍的上班部分沾上這些粉末,下半部分不要沾上了,那是用手拿著的地方。”
一根根‘火柴’被製作出來。
方寧忽然在想,明天要不要帶兩個丫頭一起去縣裏?
賣火柴的小女孩……
很有噱頭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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