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十八章 【己酉密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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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卓自然是來不了咯!

    當初平壤城破之後(高麗人認為是被破城),崔卓僅帶著親兵百餘人泅水出逃,一路變裝南下,於十月十九來到了開京附近。

    惶急如喪家之犬的崔卓這時並未好似沒頭的蒼蠅一樣撞入開京,反倒是留了個心眼使人入開京打探。而他得到的消息,不是舉國上下一條心要跟宋人開懟,反而竟是高麗王召集群臣商議與大宋求和,並還使了禦前侍衛將崔家的將軍府並一眾親族的宅邸團團圍住,且在京的崔姓直係紛紛都被禁足在家等候降罪發落。

    如此一瞧,崔卓那還不明白最終等候他的將會是什麽下場,無非也就是個卸磨殺驢,以善上邦的結果罷了。

    隻是,他畢竟浸淫了高麗官場數十年,上將軍的地位也不是吹牛得來的,眼瞧形勢如此幾無翻盤的可能後,竟然使人與小王楷送了一封信,轉身就往元山行去了。

    至於信的內容如何,別說請罪團的成員了,便是朝中重臣也不知曉,隻是聽說小高麗王看過之後,臉色發青的取燈燒了信後,也才力排眾議的要國舅姚盛親自來向宋國請罪。

    論說起來黃傑當然算到了崔卓不敢來見,也算到了高麗人既吃雞(驚)也吃蝦(嚇),但怎麽也不可能算得著其中的曲折,所以喝問崔卓為何不來也就是隨口蔑笑,就是要讓高麗人下不來台。

    便也說高麗國舅姚盛等人當即被問得麵紅耳赤,臉色好不尷尬,姚盛吭吭哧哧的躊躇了一下,也才答道:“好叫宋王得知,罪人崔氏已被我王剝去名爵,黜為庶人並流徙至元山,並頒布禦命,將崔氏一族也盡數逐出開京……”

    說起來崔卓雖然胡搞瞎搞惡了大宋,但細數起來罪行也隻能是一個平叛不力、致亂邦交,加上宋軍在平壤兵臨城下的時候指揮不當導致五萬大軍全軍覆沒,對於高麗朝廷而言還真沒有太大的罪過。

    甚至對於民間來說,麵對大宋咄咄逼人的兵臨城下,崔卓不但沒有畏懼退縮,還敢公然陳兵城下與之對峙,這活妥妥的就是高麗版的“亮劍精神”,雖然最終一敗塗地,但他的行為和事跡簡直就是可歌可泣,所以高麗朝廷是無論如何都不可能殺他了給大宋解恨,如此罷爵流放也算是相對最為嚴重的懲罰了。

    對此處置,黃傑既不好表達很滿意,也不好表達不滿意,便也耐著性子聽姚盛的說辭,而高麗方麵為了表達對這次事件的歉意,決定對黃州建設賠償錢財十萬緡,對淮南郡王本人賠償宮廷禦珍十件,高麗珍珠一鬥並高麗美女十名。

    當然了,這些都是官麵上的賠償,私下裏高麗王族和四大門閥願意拿出開京附近漢陽郡的一萬畝土地以及位於元山以北鹹州境內的兩座銅礦山來作為補償。不過黃傑對土地沒什麽興趣,至於說礦山倒也還成,鑒於高麗方麵除了鹹州的兩座銅礦山之外真沒有什麽能拿得出手的東西,幹脆就將一萬畝土地換成了黃州建設在高麗國境之內的專屬開礦權。

    有關開礦權協議規定倒也簡單,也即是黃州建設可以自行在高麗的國境內探勘並開采礦產,所建設的礦山和礦場名義上的所有權屬於高麗朝廷,而經營權則歸黃州建設,黃州建設也會按照大宋的官辦企業的稅率向高麗朝廷交稅,但高麗朝廷無權過問礦山的經營,甚至就連礦石是運往大宋還是就地熔煉也都由黃州建設自己決定。

    當然了,諸如獨占性和唯一性的保護條款自然也不能少了,相關的附帶協議林林總總又讓高麗人簽了一大堆,對此整個請罪團的人並無一人敢有怨言,而高麗王的國舅姚盛也是簽得極為痛快,不過半天工夫就把事情搞定了。

    實際上,對於高麗方麵而言,黃傑提出的要求從總體來看還真是非常的仁義,至少他們最害怕的幾個選項如要求王楷親自來道歉或割讓國土,甚至獻上郡主、王妃或王子為人質的選項也沒出現,便是賠償的錢財也沒獅子大開口,連自願給的土地都不要,當真是大出他們的意料。

    而這所謂的一萬畝土地和兩座礦山,其實也多是崔氏一族的財產,拿來作為對黃傑的賠償本來就是慷他人之慨,而什麽開礦權對於高麗朝廷來說更是一個好笑的笑話,就如今高麗的整個半島而言,什麽開礦權的說法根本就是第一次聽說,民間的約定成俗裏也根本就沒聽說有這種說法。

    就眼下高麗的民間采礦業而言,采取的還是比較原始和野生的發展方式,露天淺層礦山大多以各個門閥家族的封地和實際勢力範圍來劃分,一旦發現了礦產資源,高麗朝廷也大多是象征性的征收一定比率的資源稅,而蛋糕的大部分則多由權貴們私下勾兌和刮分掉了。

    因此當黃傑提出不要土地而要探礦權的要求後,請罪團上下幾乎想都沒想就沒口子的答應下來,倒不是說這夥人沒搞懂黃傑的意思,而是人人心裏麵都揣著一個小九九:想想看,且不說高麗的權貴們在這一畝三分地上都經營了幾百年,哪兒還有沒探出來的礦藏?就算真有,還真被宋人探出來了又能如何,這土地山川還不依舊是高麗人的,宋人還不得要找了高麗人來挖礦,挖出的礦藏不也一樣要給高麗朝廷交稅,要給土地的主人分潤。

    以至於,今天黃傑形勢逼人是無解了,可日後大宋未必能一直強大下去,等到什麽時候大宋不強不牛逼了,再將開采高麗礦產的宋人趕出去,把礦山礦場統統收回來也不是什麽難事啊!

    所以,在高麗國舅姚盛的主持之下,這事都不用報回高麗朝廷就被他給一言而決了,並且還十分愉快的用王楷交給他帶來的高麗國璽在雙方締約的文書上落下了鮮紅的印鑒。

    因為今歲乃是大宋乾道二年(1129年),又是農曆己酉年,所以這份既然不是停戰協議,也不屬於賣國公約的約定,在若幹年後被研究高麗曆史的史學家定名為“己酉密約”,並戲稱這是一份既間接促使高麗開國,又直接導致高麗王朝直接閃崩的“催命符”。

    至於說這日的締約雙方,自然誰都不可能想得如此深遠,即便是黃傑也全然沒想過這個問題,自然也就沒所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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