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初出茅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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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雖然有些突然,但是時間已經到了十天後,地點也變成了一座位於森林邊緣的村莊。

    這座村莊名叫麥吉村,坐落在著名的維茵大森林東邊。維茵大森林是塔裏克帝國境內麵積最大的森林,這裏物產豐富,有露天礦石和珍貴植物,棲息著大量的野生動物,其中不乏危險的猛獸、強蟲和魔獸。

    冒險者們稱其為“永不坍塌的金礦”。數以萬計的冒險者在森林中討生活,他們采摘植物、鑿取礦石,獵殺猛獸、強蟲和魔獸,從它們身上獲取有價值的器官,然後把這些東西賣給需要的人。

    麥吉村離維茵大森林很近,是方圓五十公裏內唯一的村莊。在這片地區活動的冒險者們將這裏當成了中轉站,他們或是去旅店吃飯休息,或是去鐵匠鋪修理裝備,或是去酒館放鬆一下,再或是去村東頭的自由集市購買補給。

    自由集市還可以出售物品,不過價格要比城鎮低。這是因為商人們把運輸成本算了進來,他們在這裏收購到素材之後,要運到城鎮去售賣。運貨要用到馬車,馬要吃料,車有磨損,還要雇人護衛,這些費用都被折算到收購價裏了。

    因為冒險者源源不絕,為村民們提供了滾滾財源,所以麥吉村的村民早就放棄了農耕,專職經營和冒險者相關的行業。他們開了四家旅館,三家酒館,兩家鐵匠鋪和一家雜貨店,即便如此,他們仍然無法滿足冒險者們的需要。

    在冒險者們的強烈要求下,他們不得不將地皮出租,讓外人來村裏開店。如今,麥吉村已經是旅館與酒館林立,鐵匠鋪和裝備店隨處可見。雜貨店仍然隻有一家,這是因為村東頭開設了自由集市,冒險者們喜歡去那邊淘東西,很少來雜貨店買東西。

    因為客人不多,村裏的雜貨店很冷清。平時來買東西的大多是本地人,大家是看在鄉裏鄉親的份上才來照顧雜貨店的生意。

    “浪費,真是浪費啊。”

    這天上午,來雜貨店買醋的旅館老板娘對看店的女孩說道。

    “這麽大一片地,幹點什麽不好,非要開雜貨店。”

    “誰說不是呢。”女孩無奈的一笑,“可是爸爸不肯,我們也拿他沒辦法。”

    女孩的父親是現任店長,這家店是他從女孩的爺爺那裏繼承來的。

    作為父親最小的兒子,他本來無權繼承這家店。他的哥哥們都覺得雜貨店生意不好,勸父親把雜貨店改成別的店,這樣更賺錢。這話惹怒了腦子一根筋的父親,於是父親就把他們趕出家門,把雜貨店交給最聽話的他來打理。

    等到父親去世,他就順理成章的繼承了雜貨店。這時,他的哥哥們已經靠著在自由集市擺攤掙來的錢開起了旅館和酒館,每天都賺得盆滿缽滿。

    在性格上,他很像他父親。兩個人都是一根筋,思維不會轉彎。他們覺得對於村莊而言,雜貨店是必不可少的。就算有自由集市在,雜貨店也不能關門,這是原則問題。

    他女兒卻不這麽覺得。在麥吉村,開哪種店賺錢是顯而易見的。開雜貨店固然能養活一家人,但也隻夠溫飽。女孩想要像村裏其他的女孩那樣,吃好的穿好的,被外來的窮小子們追捧,隻靠雜貨店的收入,她根本做不到這一點。

    她的哥哥們也是這樣想的。父親覺得兒子們和當初的哥哥們一樣不靠譜,就把兒子們都攆出了家門,把雜貨店交給最聽話的女兒打理。

    女孩雖然聽話,但是她聽話的原因和當初的父親不同。當初父親聽爺爺的話,是因為他認同爺爺的觀點。現在女孩聽父親的話,是因為母親認同父親的觀點。她的母親身體很差,稍一動氣就會生病。為了母親的身體著想,她隻能順著父親的意思來。

    買醋的老板娘走後,女孩深深的歎了一口氣。這時她聽到有人在店外說話,那是一種她從未聽過的語言,在好奇心的驅使下,她來到店門口,探頭向外看。

    雜貨店外的街道上人來人往,有急匆匆行走的夥計,有不緊不慢踱步前行的商人,有裝備和打扮各異的冒險者,還有趕著牛車、馬車往店鋪送貨的車夫。

    在這些人中,有一隊人格外醒目。那是一隊身材高大,虎背熊腰,光著上身,下半身裹著獸皮的男人。他們手持鐵斧,胳膊上有狼頭模樣的紋身。有一個身穿怪異服裝的青年,和一個服裝同樣怪異的少女走在這隊人前麵,似乎是他們的首領。

    那青年便是下山來找格林的張恒。為了行動方便,他穿了一套深灰色的運動服,腳上穿著同樣顏色的運動鞋。與他並肩前行的海倫,則是身穿哥特式洛麗塔風格的黑色洋裝,過膝的裙擺下穿著白絲襪,腳上踩著黑色的小皮靴——這些都是張恒從卡牌係統裏抽到的衣服。

    卡牌係統生成的衣服型號固定,在展開前可以調整大小,幅度不能超過20%。隨他一起下山的野蠻人戰士們身材過於高大,就算尺碼增大20%,他們也穿不進去,所以張恒才沒給他們準備衣服。

    正在和他說話的人,不是和他並肩前行的海倫,而是落後他一個身位的野蠻人青年,名叫卡卡越。他來自臼齒部落,當初臼齒部落遭到狼首部落的報複性攻擊的時候,就是他及時抓住了想要逃跑的牙突突,讓臼齒部落免遭滅族之災。

    “偉人,如果黑戰神不在這裏,我們該怎麽辦?”

    以野蠻人的標準來看,卡卡越的身高有點矮,才剛過兩米二,體格也沒有同齡人健壯。但是他的腦子好使,被稱作“臼齒族最聰明的年輕人”。他的祖父是臼齒部落的祭司,就是之前跪在地上,祈求張恒和狼首部落吞並臼齒部落的老人。

    臼齒部落被狼首部落吞並後不久,這位老人就病倒了。因為生活條件艱苦,大部分野蠻人隻能活到五十歲,活到六十歲的他已經算很長壽了。嚕吉吉看中卡卡越的聰明頭腦,想培養他做下一任祭司,就來找老人商量。

    他本以為老人會欣然接受這個提議,卻不想老人居然直接拒絕了。他說,卡卡越的誌向是服侍偉人,偉人在哪裏,他就在哪裏。

    老人的話讓嚕吉吉心裏很不是滋味,他不是因為被拒絕而不開心,而是因為比起“臼齒族最聰明的年輕人”,曾經被稱作“狼首族最聰明的年輕人”的切庫庫腦子倒是還不錯,可是他沒什麽誌氣。隻要能舒舒服服的活著,這家夥就什麽也不想了。

    卡卡越才剛剛接觸到張恒,就知道立下服侍偉人的偉大誌向。切庫庫享受了張恒幾個月的恩澤,思維還和其他人一樣,想著怎麽搞祭祀,怎麽要神子,絲毫沒有更進一步的想法。把兩人的狀態放在一起比較,高下立判。(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