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初出茅廬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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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蠻人們的獸皮袋是裝獵物用的,又大又結實,能裝很多東西。不過獸皮袋隻有12個,裝1000盒蛋糕還是有點勉強。而且蛋糕本就是怕壓的東西,就這麽把蛋糕盒一股腦的塞進獸皮袋裏,盒子和蛋糕都容易被擠壞。
不過這在張恒看來不是問題。倒不如說這樣更好,被擠壞的包裝和蛋糕可以用於襯托完整的蛋糕,還給了商家一個降價銷售的合適理由。
慕斯蛋糕不會因為被擠爛而改變味道,降價銷售的蛋糕會被收入較低的人買去品嚐。等他們吃好了,喜歡上這種味道,就會對完整的蛋糕產生盼望。
人一盼望某種東西,又得不到,就容易念叨。吃過巧克力慕斯蛋糕的人一念叨,就等於是幫它做了免費宣傳,讓更多的人對它產生好奇。
張恒這次的目的不是賺錢,而是要讓巧克力慕斯蛋糕變成全村的熱點,讓它成為一種潮流。這樣一來,作為潮流發源地的雜貨店也會成為熱點,被人看重,狠狠的打那群口口聲聲說雜貨店裏沒有好東西的人的臉。
“……吃骨頭別忘喝骨髓呀!熟肉更比生肉香!岩鹽就在東山上啊!挖到要用袋子裝!帶白點的黑苺吃了就死呀!紅黃相間的漿果不能嚐……”
麥吉村的街道上,狼首部落的野蠻人們按照張恒的吩咐,用土話高唱著山歌,邁著整齊的步伐朝著雜貨店的方向走。村民和冒險者們都沒聽過這種歌謠,也聽不懂他們在唱什麽,街上的人忍不住轉頭看向他們,屋裏的人則是打開窗戶探頭查看,或是直接出來看熱鬧。
“這些野蠻人要幹嘛?”
“誰知道呢。”
“嗬!走得好齊啊!”
“你看!他們都背著大包,裏麵裝是什麽?”
“啊!領頭那個掉東西了!”
“喂!喂!!!你掉東西了!”
“別嚷嚷別嚷嚷!他聽不懂你在說什麽!”
“哎呀!被人撿走了!”
“可惡!!!就慢了一步!”
“那家夥跑了!快追!”
“呃,追?這算偷東西嗎?”
“愛算不算!誰管啊!那撿來的東西!見者有份!快追!說不定很值錢呢!”
“值錢?哎!等等我!等等我啊!!”
“喂!喂!!我和你說話呢!你的東西掉了!被人撿走了!”
故意掉出蛋糕盒的卡卡越瞥了一眼在跟在自己身邊,對自己喊個不停的年輕人,沒有理他,繼續向前走。還沒走幾步,他就裝出一副獸皮口袋扛著不太舒服的樣子,用力掂了一下袋子,從袋口掂出兩盒蛋糕。
“又掉了!!”
“他沒注意到!快撿!”
“已經被撿走了!你個白癡!有廢話的功夫都撿到了!”
“剛才誰說見者有份兒來著?要不然咱們追去吧?”
“追個屁啊!盯緊點兒!說不定還會掉!”
“哦……哦!”
“喂!!!你這家夥!!!東西掉了!!東西掉了!!!!”
“別多事!滾開!!!”
好意告訴卡卡越掉東西的年輕人被附近的壯漢一把推開,一屁股摔在地上。他的同伴趕緊將他扶起來,朝著想要找壯漢幹架的年輕人搖了搖頭。年輕人不甘的看了壯漢一眼,皺著眉頭與同伴一起離開了。
在去雜貨店的路上,卡卡越一共掂了十幾次袋子,掉出大概三十盒蛋糕。因為掂的力道有點大,獸皮口袋裏的蛋糕已經全部被掂爛。雖然還能吃,但是肯定已經沒什麽賣相了。
因為蛋糕盒的樣式比較精美,撿到盒子的人都以為盒子裏裝的是值錢的東西。等他們打開一看,才發現裏麵裝著一塊已經被摔爛的,深褐色與淺褐色相間的方形糕點,聞起來有一種獨特的香味。
有膽子大的人試著嚐了嚐,立刻就被這種香甜軟糯的糕點所征服。他們用誇張的表情、動作和語言向同伴描述糕點的味道,卻描述不出來巧克力的獨特香味,也描述不出慕斯蛋糕的獨特口感。
無奈之下,他們隻能讓同伴品嚐蛋糕,這樣他們才能明白這東西到底有多美味。一些人覺得他們是在搞惡作劇,雖然聞著味道不錯,但是慕斯蛋糕已經被摔爛,看起來一點也不好吃,所以沒有吃。另一些人選擇相信同伴,品嚐了蛋糕,然後他們的舌頭也被征服了。
所有品嚐過蛋糕的人都認為,這是隻有貴族才享受的起的高檔點心,售價不菲。自己能吃上一口,嚐嚐它的味道,已經是大賺特賺了。
卻不想蛋糕才吃完沒多久,外麵就傳來消息說,麥吉村的雜貨店正在出售這種蛋糕。被擠爛的8銅幣一個,完整的16銅幣一個。
這個價格是高是低呢?
舉個簡單的例子。在麥吉村,一塊800克重的黑麵包的售價剛好是8銅幣。一塊巧克力慕斯蛋糕的重量不過50克,就算是被擠壞的也要8銅幣。也就是說,在同等重量的情況下,巧克力慕斯蛋糕的價格是黑麵包的20倍和40倍,肯定是不便宜的。
雖說不便宜,但這價格也不算太貴,普通人狠狠心也能買上一塊擠壞的嚐嚐味道。在張恒的設計下,這蛋糕已經賺足了眼球,不管是嚐過的還是沒嚐過的,都對這東西充滿了好奇。所有人都想知道這糕點是從哪兒來的,為什麽名不見經傳的雜貨店能得到貨源。
隻是一刻鍾不到的功夫,雜貨店門口就擠滿了人。大部分人都是來看熱鬧的,他們不斷的問雜貨店老板的女兒,想知道這糕點是哪裏來的,女孩卻不說。
“想買就買!不想買就別問!”
她不耐煩的吼道,絲毫不在意客人的感受。
這是女孩從父親手裏接管雜貨店以來,客人最多的一次,可是她卻一點也不開心。因為她知道,這些人是衝著蛋糕來的,不是衝著自家的雜貨店來的。
“別這麽冷淡嘛!塔拉!”
這時,一個中年男人從人堆裏擠了出來。那是女孩父親的大哥,也就是她的大伯。他是眾兄弟中最富有的一個,在村裏開了兩家旅店和一家酒店,其中一家旅店就開在雜貨店對麵。
這人隔三差五就會來雜貨店一趟,每次都是隻買一點東西,然後用高人一等的態度奚落塔拉或她的父親說,我早就說開雜貨店沒前途,看看,現在你全家都得指著我活。
塔拉很討厭這個男人。她也討厭其他的伯伯,因為父親的其他幾個哥哥也是這副模樣。父親說,他們是因為爺爺將他們趕出家門心生怨恨,又因為爺爺將雜貨店傳給他心懷不平,所以才總是來找茬。(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