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章 奇葩版狂人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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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坪刑警大隊,還有兩處有燈光,一處是會議室,一處是大隊長室。手機端

    林子君到的時候,張從富正獨自一人坐在會議室裏抽煙,煙灰缸已經滿了。

    見到林子君進來,張從富連忙站了起來,說道:“不好意思啊林處,多有怠慢,還望海涵,我這心裏,亂啊。”

    林子君跟他握了下手,笑道:“心再亂也不能逮著煙抽啊,這東西抽多了可不好。”

    張從富把煙頭塞進煙灰缸按滅,苦笑道:“我也不想啊,幹我們這一行的,一熬夜、一煩神,不由自主地逮著煙抽。對了,您現在過來,有什麽指示?”

    “哪有什麽指示?我回去後仔細想了想下午的搜查,覺得,好象漏了一處地方。”林子君說道。

    “啊?還有漏的地方?”張從富眼前一亮:“漏掉哪兒了?還請林處指教。”

    “不用這麽客氣,”林子君擺擺手,說道:“他家的廁所沒有搜。”

    “廁所?”張從富重複了一下,然後,眼神又黯淡下去了,他還以為真有什麽發現呢,弄了半天是漏了廁所。

    廁所裏能有什麽啊?

    “是廁所,為什麽廁所裏不能有什麽呢?王愛書可不是正常人,以正常人的思維來思考非正常人的行為,肯定是不合適的。”雖然有些牽強,但林子君的說法也不能說是不合理。

    “呃,好吧,我和你一起去。”張從富說道,並回到辦公室拿了把手電筒。

    現在,天已經有些晚了,既然是搜查,手電筒肯定得帶著。

    張從富親自開車,帶著林子君,往王愛書家裏去了。

    一路,張從富和林子君都沒有說話。

    林子君是閉目養神,下午到晚精神力消耗不少,有機會恢複一下,能恢複多少是多少。

    張從富是覺得沒有必要,但林子君既然提到了,他又不好意思說不行,人家可是警察總署來的專家。

    把車停好,張從富拿著手電,和林子君一起走向了王愛書家的廁所。

    這個廁所並不因為王愛書個子高高大,兩個人都注意著別被碰到頭了。

    廁所裏的空間也很小,隻有一個蹲坑,蹲坑的裏邊堆著一堆草木灰,這是農村裏較常見的類型。

    用完了廁所,把草木灰鏟一點一蓋好,衝廁所的時候,一衝即淨,還順便出產了草木灰肥。

    廁所的側麵牆是石塊、磚塊壘起來的,應該是用稀泥做的粘合劑,不是水泥,估計一般人家都不會用水泥。

    張從富拿手電往四麵照了一下,沒有什麽發現,這麽簡陋的牆麵沒可能藏什麽東西。

    之後,又往頂照了一下,是石棉瓦蓋板。這也是很常見的頂,隻有少數人家會用木棒、瓦片建成類似起脊房屋似的尖頂。

    “不對,你再照一下。”林子君掃了一眼,覺得沒看清楚。

    張從富又把手電對準了頂。

    真不對,原以為是一塊完整的石棉瓦蓋板,現在再看,竟然是兩塊交叉疊放的,間用了一根木棒橫在那兒撐著了。

    這兩塊石棉瓦之間是有空隙的!

    林子君把手伸去慢慢摸,動作不敢快,不小心的話,石棉瓦的纖維會紮進手裏,既疼又不好挑出來。傳說細小的纖維折斷後甚至有可能會順著血管紮進心髒,不管傳說的真假,林子君覺得沒必要去嚐試,冒那個險。

    君子不立危牆之下,那牆眼看隨時都有可能倒了,為什麽要站在牆邊呢?

    如果不具備自保的能力,還是遠離危險較好。

    在一邊空隙稍大的地方,林子君摸到東西了,象是書本。

    他小心翼翼地把東西取出來,竟然是個日記本,厚厚的日記本!

    這個日記本有年頭了,新的本子要厚了不少。

    著張從富的手電,林子君翻開了日記本。

    扉頁,寫著“贈王愛書”四個有些娟秀的字跡,下麵靠近間頁縫的地方,還有個豎著寫的署名:丁蘭妮。

    看來這個日記本是一個女孩子送給王愛書的。仔細想了一下,王愛書除了瘦一點,好象還真不醜,有女孩喜歡也是很有可能的。林子君和張從富交換了一下目光,繼續看。

    第一篇日記寫著:

    一九八七年九月一日,星期二,晴

    今天是開學第一天,我很高興,丁蘭妮送了我一個日記本,讓我沒事的時候寫寫日記。高興的,不高興的,喜歡的,不喜歡的,都可以記下來。象和最親密的朋友訴說心事,又能提高寫作的水平。

    我認為她說的很有道理,再說,這個筆記本恐怕不便宜,所以,我很喜歡。

    一九八七年九月啊,算起來,王愛書應該正在初吧,雖然思想有點不大對頭,但還算是很單純的,筆記本恐怕不便宜,所以很喜歡?的確夠單純的。

    那,算起來,這個筆記本不是已經十三年了?一個筆記本用到現在?不可能吧,一天一句話也不夠用吧。

    再往後翻,林子君發現,開始真是日記,跟誰誰吵架了,誰誰誰被老師批評了,什麽都記,但寫著寫著,變成了周記,甚至月記,但總算是記了。

    難怪一本筆記本用到現在,還沒用完。

    至於王愛書和丁蘭妮後來怎麽樣了,林子君不感興趣,估計張從富也不感興趣。

    直接翻到了日記的最後幾頁。

    靠!這貨把三起命案都寫在麵了。

    二ooo年六月三十日,星期五,晴

    晚,燥熱,睡不著,出門走走。外邊挺涼快,是有蚊子,要不然在外麵睡的話肯定很舒服。

    河邊有很多人釣魚,真無聊。我還看了一會兒,更無聊。兩個人一條魚沒釣到,還釣個屁啊,不如回家睡大覺!

    還挺專心的,我站在旁邊十幾分鍾,兩個人看都不看我一眼,哼!

    真想把他們推下去!

    他們來打我怎麽辦?算了,回去睡覺!

    遠處,好象隻有一個燈照著河裏,是一個人?不如把他推下去?他來打我怎麽辦?

    走到輪窯廠門口,我看到地有很多磚頭。

    打我?砸死你,叫你來打我。

    拿了半塊磚頭,背在背後,我悄悄走過去,那個人也沒轉臉看我,哼!給他一磚頭!

    他一頭栽到水裏去了,不能來打我了吧,哈哈!

    我把磚頭扔進河裏,回家睡覺了。

    二ooo年七月一日,星期六,小雨

    昨晚那個人死了,警察來了,轉了一圈,把屍體帶走了。

    警察不會來找我吧?

    警察怎麽知道是我呢?

    不怕不怕……

    還是把日記本藏起來較好。

    二ooo年七月八日,星期六,晴

    這些天,警察也沒來找我,不知道是我幹的吧,哈哈。

    晚,河邊又有釣魚的了。

    好,我再去轉轉,反正也睡不著。

    可是,我為什麽要拿著磚頭去轉呢?鬼知道。

    好吧,我不去人多的地方湊熱鬧了。

    我又在一個人後麵站了好幾分鍾了,他要是轉臉看我,我走,回家睡覺。

    可是他不看我,哼,釣魚人沒一個好東西,也給他一磚頭!

    ……

    ……

    二ooo年七月二十九日,星期六,大晴

    河邊已經沒有人釣魚了,哈哈,怕了吧。警察也沒來找我,他們想不到是我幹的,哈哈。

    這麽熱,哪裏還有釣魚的呢?

    聽說清水灣水庫經常有人去釣魚,不如去看看?

    路一個人也沒有,熱死了!

    這麽熱的天,還真有個人釣魚,癮真大!

    他後麵有幾塊石頭,應該不磚頭差吧。

    他差點釣到大魚了,我一開始想,要是他把大魚釣來,送給我,我走嘍。

    可是,這個笨蛋,讓魚跑掉了!

    大白天,我站在他身後他也不知道。

    唉,可憐的人啊,送你一石頭!

    張從富和林子君麵麵相覷,這特麽真是個變態啊,挺會給自己找理由的,轉臉看他一下走了?把魚釣來送給他走了?

    誰特麽知道他在後麵啊?

    算魚釣來了,誰送給他啊?親戚還是朋友啊?

    但,有這筆記本在手,案件總算是搞清楚了。

    張從富真是很感激:“林處,這事兒我老張謝謝了!”說完,還要鞠躬,才發現地方太小。

    林子君笑道:“出去先,這裏臭哄哄的,熏死了,早怎麽沒想起來到外麵看呢?”

    “是是,嗬嗬,都沒想起來。”張從富也笑了,兩人看到筆記本,竟然一直在廁所裏麵拿著手電翻到最後,實在是,實在是,唉,臭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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