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析產別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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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喬明瑾不理他,到隔壁找了秀姐,讓她到族長家跑一趟,就又轉身回來了。

    在院中孫氏、於氏和嶽小滿都圍住她,於氏便問道:“三嫂你真的要和離?這和離了哪有什麽好日子過?”

    孫氏是不相信喬明瑾會和離的,她家那麽窮,和離了能有什麽好日子過?再說嶽老三如今有著公差,是多讓人羨慕的差事,傻子才會和離呢。定是要拿喬,提一些條件。

    孫氏就撇了撇嘴。

    嶽小滿圍上來說道:“三嫂,不要和離啊。三哥會很傷心的,再說琬兒還小,少了誰都不好。”

    喬明瑾看著她笑了笑沒說話。

    不一會,嶽姓族長就到了。六十歲左右的人,身子硬朗,精神灼爍。隨行來的還有兩個族裏的老人。

    嶽族長看了喬明瑾一眼就進屋去了。

    秀姐就拉過她到一邊說話。

    “真的決定了?”

    喬明瑾便點頭。

    “可是孩子怎麽辦?嶽家不一定會把孩子給你。”

    “吳氏會同意的。”

    吳氏本來就不待見琬兒,說她吃了白食,隻要給她錢,她就會同意的。

    這次喬明瑾沒有進屋,隻和秀姐一邊在外頭說話一邊看女兒玩撿石子。

    屋裏爭論得很激烈。

    吳氏嗓門很大,絕不退這門親,補償柳家什麽的統統不答應。開玩笑,拿不到錢不說還要貼補出去?跟割她的肉有什麽區別?

    而喬父和雲家兩位舅舅對嶽家也越來越不滿,說嶽仲堯對不起喬家,這還要瑾娘母子騰出屋子,是個人都不會做這種刻薄的事。

    而嶽仲堯則死也不肯和離。

    嶽族長頭很疼。

    他也是瞧著瑾娘這四年怎麽過來的,好不容易把夫婿盼回來,就得到這樣的待遇,是個人心裏都不爽。

    可是和離,讓瑾娘帶著琬兒走。不說嶽家不同意,他也不同意。

    這要是傳出去,他嶽家的兒郎們還怎麽說親?若是傳出去嶽家的男人都是薄情寡義的,他嶽家的男人要當老光棍不成?

    再說他那位兄弟還在京中當官呢,這要是被人攻訐,隻怕會影響到他。

    想了想便說道:“那就讓仲堯拖一年再娶柳家的閨女好了。待瑾娘生下兒子仲堯再娶。這樣瑾娘也有兒子奉養了。一年內你家再攢錢給瑾娘母子蓋間新房,並答應不可委屈了她們。”

    吳氏聽了跳了起來,道:“若是她還生女兒呢?難道還要讓我兒再等一年?那柳家的閨女都多大了!再說人家憑什麽等老三那麽久?人家救了老三一命,做平妻已是委屈了,還要讓人家等。”

    嶽族長真想上前去抽這個婆娘一巴掌。

    看喬家雲家的臉色,是在考慮他的提議了,這婆娘又來攪和!

    便狠狠地瞪了老嶽頭一眼。

    老嶽頭便喝道:“有你什麽事?”

    “怎麽沒我什麽事?我生的兒子,我怎麽不能說話做主了?”

    吳氏心中著急。拖一年?不說柳氏願不願意等,就說她家兒子還在讀書,萬一把銀子都花用在他兒子身上,或是時間長了,不陪嫁銀子過來了,她豈不是要雞飛蛋打?

    想拖一年,沒門!

    再等一年都不知能不能生出個兒子來!

    嶽老三瞪了他娘一眼,便道:“我願聽族長的,等瑾娘生了兒子再娶那柳家閨女。”

    喬父不說話。

    和離是下策,這世道女子和離了哪有幾個能過上好日子的?既然嶽仲堯不願背負忘恩負義之名,等瑾娘生了兒子,想必他也會看在兒子的份上高看瑾娘一眼。到時瑾娘的地位也會穩穩的。

    喬父和雲家兩個舅舅互看了一眼,覺得拖一年倒是可以接受。也許一年之後柳家那個女兒遇上更好的呢?不是皆大歡喜?

    而吳氏卻死不同意,不顧嶽仲堯的意思,死活要馬上抬人進門!

    眾人便又爭了起來。老嶽頭和嶽仲堯拉著吳氏都不能讓她閉嘴。

    喬明瑾走了進來,看了眾人一眼說道:“那就析產別居吧。”

    眾人皆看向她。

    吳氏叫道:“什麽什麽別居,什麽產?”她隻聽到什麽產,是要分她家財產?想得美!

    眾人也皆不解,隻有喬父眉頭揚了揚。

    喬明瑾便上前一步對著嶽族長和兩位族老道:“大魏律,夫妻若是和離不成,可以分割財產夫妻別居兩處過活。別居之後,夫妻名份不變,孩子的地位也不變,可以選擇任一方跟著生活。分居期間,夫妻各自所得財產也歸雙方各自所有。男方則要出房屋供女方居住,孩子若選擇跟母方居住,父親仍要盡撫養的義務。分居期間,不履行夫妻義務。”

    喬明瑾那天回娘家就在喬父的書房翻了那本厚厚的大魏律,沒想到竟讓她找到這麽一條律法。

    她本意是想和離的。如今和離不成,她又想要孩子,那麽這條律法無疑是給她開了另一扇窗。

    這條律法在一些人看來不過是那些道貌岸然的大家子弟想當"biao zi"又想立牌坊的一個證明罷了。

    多少大族子弟,因著某些原因不得不娶了與之家門利益相關的女子,卻又無恩愛情義,又因著各種原因不能休離,便起了這麽一條律法。

    女子嫡妻頭銜不變,嫡子嫌女的地位也不變,且夫妻名份仍在。弄出這麽一個析產別居來,能離了不想見的人,又能再娶別女消遙快活。

    且看似由男方提供居所,其實不過是衛道夫們怕女子給他們鬧出什麽不好的事來,給他們抹黑,變相地圈著女子罷了。

    不過不管別人怎麽想,這條律法對她目前來說再好不過。

    目前的情況下,她放不下琬兒,也不想跟嶽家有什麽牽扯,更不想跟嶽仲堯過夫妻生活,且她又身無餘錢,又不想拖累娘家,影響弟妹嫁娶的名聲,如此正正好。

    嶽老三要娶新人,盡管娶好了。

    且等她緩幾年,如今她也不想另嫁,有著一個和離的名聲還要應付各種搔擾。過幾年琬兒也大了些,慢慢再想法子,等她把這大魏朝摸熟了,再時再和離什麽的也容易得多。

    喬父眼睛亮了亮,這的確是目前最好的辦法了。

    若瑾娘和離,自家雖不缺她母女倆住的地方也不缺二人一口吃食,但是嶽家是絕計不會讓琬兒跟著瑾娘的。

    這樣正好,再過上一兩年再看情況,也許嶽老三有了新妻佳兒會自願放手也說不定。也或者這一兩年有什麽變故也不一定,他還是不想女兒和離的。

    嶽族長和兩位族老也相互看了眼,沒想到還有這樣的律法。

    這樣也好,皆大歡喜。  [ban^fusheng]. 首發

    不影響族中兄弟的官聲,也解了嶽家的局。

    嶽族長想著隻要妻子名頭不變,等瑾娘自己過上一兩年,就知道自己帶一個孩子是多麽不容易的事,到時自會乖乖回到嶽家。

    而吳氏隻要保住自家兒子和柳媚娘的婚事便萬事不管。離得遠遠的更好,眼不見心不煩。

    嶽仲堯則整個人都呆住了,目光緊緊盯著喬明瑾不放。

    為什麽這麽想離開他呢?

    雖保住夫妻名頭,可是不履行夫妻義務,那還是夫妻嗎?

    自己要娶柳媚娘真的讓她傷透了心嗎?外頭三妻四妾的男子那麽多,再說自己對她的感情又從沒變過……(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