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8章 至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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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媳婦,你這是怎麽了?”
聽到響亮的噴嚏聲,高大男人抬起曬得黝黑的臉,帶著幾分戲謔的關切,睨向那個穿著素淨女裝,裹著頭巾,正喝著當地牧民送來馬奶的人。
後頭十來個平民裝束的男子聞言無不悶笑,他們看似閑散的或坐或站,整體就象是個普通的商隊。
而聽到他的話,那唯一穿女裝的人抬起臉來,雖然包著頭巾,可那張臉依舊是驚人的俊美,隻是蒼白得厲害,顯是大病初愈,不過那雙黑曜石般的雙眸卻是迅速泛起一抹慍意,帶著凜冽的殺氣,啞著嗓子低吼,“老子是男人!男人!”
公孫弘一本正經的指責,“媳婦,你粗俗了。”
歐陽康把馬奶喝完,將碗砸了過去,“老子這是近墨者黑!跟你們這幫兵痞子講斯文,才是浪費!”
公孫弘長臂一舒接了碗,另一手想去摸他的額,卻給歐陽康一巴掌拍開,沒好氣的道,“我沒燒,剛才估計是我媳婦想我了。”
公孫弘露出一個受不了的表情,“你能不能別再提你媳婦了?我們都知道你有個會做飯的好媳婦,我們都無比的羨慕妒忌,這總行了吧?”
歐陽康忿忿翻個白眼,才想刺他兩句,忽地就見那好心的牧民大媽又端著吃的過來了。
他忙收斂了表情,給公孫弘遞了個眼色,自己繼續扮虛弱。其實也不用裝扮,就他那張臉,一看就是騙不了人的。
那天的混戰中,歐陽康中了一箭,要不是公孫弘見機得快,把他救了出來,搞不好歐陽康一條小命真的要斷送了。
不過就算是帶著軍中最好的金創藥,歐陽康也是大病一場,昏昏沉沉燒了十多天,嚇得公孫弘差一點就決定放棄任務,提前回大梁朝了。
幸好歐陽康到底還是挺了過來,隻是他的相貌太過俊美,尤其病了之後,添了幾分陰柔,走到哪兒人家都以為是女扮男裝,兼之又要養病,公孫弘幹脆趁他昏迷,給他換了女裝,假扮夫妻掩了耳目。
不過這樣一來,倒是給他們省了許多麻煩。畢竟帶著女眷,總會讓人放下不少戒心,何況又是個貌美如花的女眷,就更加招人同情了。
就象剛剛遇上的這戶牧民,那家的小兒子一看歐陽康,兩眼就直了,連家裏的老阿媽也喜歡這個漂亮得象天仙的“小媳婦”,拿了家裏好吃好喝的來招待,心疼得跟自己閨女一樣。
可歐陽康畢竟是男子,要跟人說多了話,難免不會露出破綻,是以公孫弘忙擋在前頭,賠笑道,“大媽,這才要洗了碗還來呢,您怎麽又給他做上了?這也太麻煩你們了。”
老阿媽和善笑道,“不麻煩的。知道病人吃不動牛羊肉,這是拿炒米煮的肉粥,你給她嚐嚐。”
長得好看就是占便宜啊。
話說公孫弘吃牛羊肉也吃煩了,好容易見著碗粥,眼睛也有些發直,可到底隻能偷偷咽著唾沫把粥遞給後頭那位,拉著老阿媽攀談起來。
“我們一路走來,那邊都在打仗,你們這邊的日子倒是還好。”
老阿媽歎道,“有安生日子,誰願意打仗啊?我們這一帶也是運氣好,去年沒怎麽受著雪災,家裏的日子還過得去。不過他們那邊一打,過往的商隊就少,我們想換些鹽巴布匹都沒有了。我還想問問你們,可願意跟我們換?”
“可以呀。”公孫弘手一揮,頓時有手下拿了鹽過來,“布匹我們是沒有,但鹽還是有一些的,還有些藥材,你們可要換麽?”
“要換,要換的!”老阿媽非常高興,忙吆喝著把小兒子叫了來,捧出家裏的裘皮和肉幹跟他們交換。
歐陽康虛弱的道,“那能不能換點炒米?這個炒得真香。”
公孫弘異常讚同,他聞著也想吃了。
老阿媽笑了,“這個值什麽?我送你一袋就是。再給你些奶疙瘩,你可以拿了拌著吃。”
公孫弘忍不住覥著臉道,“那您多給一些,我們還是算換的吧。”
那倒也行。不過老阿媽家的炒米不多,要拿來換就不夠了。公孫弘說不著急,老阿媽趕緊回去做了。
這邊趁公孫弘挑皮子的工夫,歐陽康捏著嗓子,跟那家的小兒子搭上了話。
就從自己吃的炒米怎麽做說起,問他哪些地方能種,產量有多少,平時交換是個什麽價錢。
那小子難得跟美人搭上話,激動得恨不得把肚腸都翻出來,不用歐陽康開口,他就滔滔不絕的講起這些地方的風土人情。
包括眼下他們旁邊的這條河其實是條季節河,等到秋冬就會不見,來年開春也不一定就是這個樣子。
不說歐陽康,連公孫弘也聽得極其認真,還問,“那到時你們吃水怎麽辦?趕著牛羊找?”
那年輕人心無城府的告訴他們,有時這條找不到了,還有別的河。根據祖祖輩輩幾百年傳來的經驗,大致循著幾個方位去找,總能找到水源。
還有什麽“山扭頭,有水流”,“兩山夾孤山,常常水不幹”,這些草原上找水的竅門,也都毫無保留的告訴了他們。
借口等老阿媽的炒米和奶疙瘩,他們跟著這家人多住了幾天,把附近的地形地貌都弄清楚了,這才告辭奔向下一處。
臨走的時候,歐陽康悄悄的多拿了一包鹽放在老阿媽帳篷裏。
或許他們是騙子,但那也是為了保衛自己的國家和百姓。如果有可能,他也希望永遠都不會用上他打探到的這些消息。
隻是離了這裏的第一頓飯,公孫弘就要求煮一頓用炒米煮的粥。連奶疙瘩也不放,隻放和大家一起去挖的野菜,好好改善下生活。
這個沒出息的!歐陽康鄙視的橫了他一眼,自己端著煮好的炒米粥,牽著紫霄,躲到一邊去吃了。
小心翼翼的從大師兄背上的搭褳裏偷偷取出一隻鐵皮罐子,悄悄打開蓋子,往碗裏倒了些鹹菜。
感謝他聰明美麗又可愛賢惠的未婚妻,走前怕他吃不慣草原飲食,變著法兒給他做了各種鹹菜泡菜,全部讓石鐵匠打了一個個的小鐵罐子分裝起來,以延長保質期。
隻可惜戰亂那夜,大半都遺失了,隻有放在紫霄身上的幾個得以幸存。
不過之前歐陽康每拿一個就被公孫弘搶一個,逼得他隻得藏著最後一個,騙他說全吃光了,才得以保留。每回趁人不備,拈上那麽一兩根解解饞,好象就能瞬間把他帶回未婚妻的身邊,重回那好吃好喝的時候。
閉上眼,歎口氣,歐陽大少是真的好想家。
記得從前自己有點不舒服,念福總會變著花樣給他煮好吃的。就連喝碗粥吃個麵,都是花樣百出。
吸溜下口水,真的好想她做的清蒸鱖花魚,韭菜炒鮮蝦,竹筍醃菜炒肉沫,還有那麽多那麽多的點心小吃……
“你在幹什麽?”
歐陽大少想得太過入神,連公孫弘來到身邊都沒反應過來。才一閃神的工夫,手裏最後的半罐鹹菜就被搶去了。
“好啊,你不說早沒了嗎?怎麽還藏著?”
噓!噓!這回歐陽大少拚命打手勢也來不及了。
“什麽東西,還藏著什麽好東西?”
公孫弘意識到不妥已經晚了,他精挑細選的那幫子得力兄弟們已經一擁而上,很快就把那半罐子鹹菜搶了個精光,給他連個渣都沒留下。
公孫弘憂傷了,他還是老大吧?怎麽都敢上他碗裏搶食了?
旁邊,歐陽大少又陰森森的開腔了,“這點子鹹菜也值得搶?真是沒出息,你們沒試過我媳婦做的鹹菜豆腐煲吧?那才是一絕呢。”
……
所有的人欲哭無淚,大哥,你行行好,能不能不說了?
可想捂著耳朵又舍不得,光是聽著那些誘人的美味都讓人垂涎三尺啊!
而憂傷的公孫弘一臉苦大仇深的在旁邊補充,“我吃過她媳婦做的烤肉,那個好吃,連舌頭都能吞下去……”
不就是搶你們一點鹹菜嗎?至於嗎?至於嗎!
※
京城。
雖然早已有了思想準備,可聽昌樂帶回歐陽康的噩耗還是讓人十分難過。
自墨雲回來,念福足足有五天都足不出戶,連心愛的廚房也沒心思下了,從早到晚坐在房中,認認真真抄了一厚遝經書。
這日正想親去寶光寺供奉,再給歐陽康點一盞長明燈,翠蓉不得不提醒道,“郡主今日還是別出門了。”
怎麽?
翠蓉就知道她忘了,事實上,整個平王府都沒人願意記得這檔子事。 =半^浮##生-/;
“今天,是阮姨娘過門的日子。”
嘁!還當是什麽大事,她要進門就進,誰還怕她不成?
看她那表情,翠蓉道,“郡主要去禮佛,還是挑個好日子的好,何必讓那種人給衝撞了?”
這話倒是有理,念福把邁出去的步子又收回來,“這阮家幾時送人上門?”
翠蓉道,“應是晚上吧,王妃說讓晚上擺桌酒的。”
既然老媽都有安排了,那念福就不操心了。
等到傍晚,晚飯過後,阮夫人才讓人把關了數日的阮菡雁帶了出來。rs(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