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你瞧不起老夫?

字數:5505   加入書籤

A+A-




    傍晚,天邊的雲被落下夕陽燒的通紅,像是著了火。

    牧歌餓得不行,跑到食堂,愕然發現,食堂竟然關門了!

    一邊收拾垃圾的老大爺見了,便說道:“娃子,食堂今天不做飯。都放假啦,你們教官全體接到任務,暫時離開訓練場,而其他孩子也都出去聚餐,所以食堂今天就提前下班了。”

    牧歌無語,朝著老大爺道了謝,便轉身出門,準備去尋覓些吃的。

    這城市與牧歌以前生活的世界沒有什麽兩樣,商業依舊繁華。如果沒有那些時不時就變異的妖怪的話,想來這應該是個極好的城市。

    隨便找了家店,牧歌便鑽進去,找了個靠窗的位置坐下。

    “先生,您好,要吃點什麽?”服務員小妹妹的笑容燦爛,大眼睛一眨一眨的,湖藍色的眼睛很是漂亮。

    “有菜單麽?”

    “在桌上,先生。”服務員小妹妹熱情的說。

    牧歌摸了摸鼻子,有些尷尬,光盯著人家的眼睛看了,完全沒注意到桌子上還有菜單……

    “要一個這個大骨頭肉,牛肉燒蘿卜來一個,再來一大碗飯,剩下的不夠再要。”

    很快,牧歌便敲定了食譜,於是服務員笑嗬嗬離開。

    來到這世界已經是第二天。

    牧歌發現自己適應新環境的能力遠比自己想象中要強得多。僅僅是一個晚上,他就接受了這世界隨時會有妖怪和怪物出現的設定。

    而且,妖怪和怪物還不是同一物種。妖怪更喜歡別人叫自己妖族,要是有人叫他們妖怪,他們就會很生氣。

    城市中心人來人往,很是熱鬧,牧歌看他們的樣子,完全沒有自己的生命隨時會受到威脅的擔憂。

    這也是人類強大的適應能力吧?

    無論如何,生活總是要繼續的。

    飯菜上來的很快,牧歌在心中為廚師點了個讚。

    這飯菜味道也很好,很合牧歌的胃口,他肚子餓了,吃相狼狽粗魯。

    良久,舔了舔嘴角,拍拍肚皮,呼了一口滿滿都是滿足的氣。

    牧歌感慨一歎,人生真是充滿了意外啊……

    忽然看見對麵的服裝店衝出一個人,渾身上下隻穿著一條大褲衩,手裏拎著好幾件衣服,撒腿狂奔,緊接著,服裝店裏衝出一個服務員,大喊著:“抓強盜啊!抓強盜啊!”

    然而路人不但沒有仗義出手,反而還給那強盜讓開了一條道路。

    牧歌一怔,連忙起身,出了餐館,朝著那漸漸要跑遠的人影喊道:“等等!薩爾西斯!”

    白花花的大褲衩一愣,扭過頭來,疑惑的看著牧歌。

    “抓強盜!抓強盜啊!”那服務員還在大喊,甚至有衝上來死死按住薩爾西斯的衝動。

    不過牧歌早已從她那迷離的雙眼和臉上的紅暈中看出,隻要薩爾西斯答應獻身,估計搬空了這服裝店她都不會說什麽。

    “不好意思,我朋友跟大家開了個玩笑,他拿的衣服多少錢?我來付。”

    眼前被牧歌擋住,服務員也迅速回歸了正常狀態,冷冷的看了牧歌一眼,說道:“兩件衣服,一件一百八,一件三百五,加上精神損失費……”

    牧歌甩過去五百塊,說道:“不用找了。”

    薩爾西斯見牧歌付了錢,這才慢吞吞的穿上衣服,把自己白花花的身體掩蓋住,又對著身邊不知誰家的玻璃整理了一下衣服和發型,這才酷酷的朝著牧歌走過來。

    牧歌正要開口,就見薩爾西斯一抱拳,說道:“多謝這位小兄弟出手相助,老夫感激不盡!”

    牧歌:“……”

    這濃濃的武俠風是哪來的?

    緊接著,薩爾西斯又疑惑問道:“不知閣下何人,為何知道老夫名號?”

    這他娘的還是昨天晚上那個薩爾西斯麽?一天的時間就換了個人?

    牧歌無奈一笑,說道:“我叫做牧歌,昨晚我在酒吧看到你了,隻是你現在怎麽落到了這般模樣?”

    薩爾西斯臉上一紅,有些羞赫,旋即憤怒起來,握拳說道:“玫瑰紅爵那混蛋,趁著老夫醉酒不備,將老夫身上所有東西都偷走,害老夫淪落到如此下場,當真可恨!若是被老夫抓到那混蛋,必將其碎屍萬段,以解老夫心頭之恨!”

    牧歌先是一愣,旋即他心裏快笑抽了。

    這感情好!偷了東西還有人幫著背鍋,這樣的人再多一點,世界都將會一片和諧!

    “這樣吧,你現在沒錢,不如就跟著我,你也知道,在這世界上,沒錢寸步難行。”牧歌認真的說道。

    這個家夥心中有A級的實力,帶在身邊肯定是個很好的保鏢,而且,牧歌覺得這家夥不是個壞蛋,畢竟搶東西都不打人的。

    這年頭,搶完了東西不打人的,都能算的上是好人!

    “好,江湖兒女,老夫便不多客氣,不過老夫也不會白白占你的便宜,雖然老夫不知道你對老夫懷有有什麽目的,但老夫不在乎那些。”薩爾西斯一抱拳,嚴肅蒼白的臉蛋閃爍著名為武俠的光輝。

    沒錯!

    江湖兒女,不在乎那麽多!

    牧歌眼角抽了抽,說道:“你隨我來。”

    警察局給安排的宿舍很大,睡兩個人很簡單。加上屋裏也有爐灶什麽的,平日裏自己做些吃的,完全可以滿足。

    牧歌也不怕被這家夥翻出贓物,當了這麽多年的小偷,牧歌當然知道,自己家裏是不能藏這些東西的,要不然人家警察過來一搜,豈不是就人贓並獲了麽?

    所以牧歌習慣於把偷來的東西藏在外麵,具體是什麽地方,就看眼緣了。有時候牧歌甚至會學習古人的做法,把錢埋在豬圈裏,當然,是別人家的。

    安頓了薩爾西斯之後,牧歌小心翼翼的問道:“你平時愛吃什麽?”

    “老夫?”薩爾西斯疑惑的看了牧歌一眼,說道:“老夫最愛吃的便是大魚大肉,若是有大碗的高粱酒,那自然再好不過!小哥這是要給我準備晚飯了?”

    牧歌心想誰特麽要給你準備晚飯了。老子是想知道你丫的喝不喝血!這丫的要是喝血,就算是借給牧歌倆膽子,他晚上也不敢睡這裏。

    這老小子,要是半夜起來餓了,就算是喝不幹自己的血,第二天也是個起不來床的下場。

    教官們要離開很長時間,據說是有一項非常緊急的任務需要他們去執行。

    所以現在的訓練場是新兵蛋子們的天下。

    牧歌給薩爾西斯安排住沙發,自己則是住臥室,吸血鬼應該不怕冷,所以也不需要什麽被子之類的東西了。

    薩爾西斯對此很不滿,不過看在這屋子裏隻有一張床而自己又是寄人籬下的份上也就答應了。

    他一屁股坐在沙發上,小心翼翼的從褲襠裏摸出一本破破爛爛,書頁粗糙簡陋,而且已經泛黃的小說。

    牧歌瞄了一眼。

    叫什麽《江湖英雄誌》?

    難怪這家夥張口老夫閉嘴老夫的,這是被武俠小說給迷住了啊!

    直到太陽落山,天色完全黑下去之後,薩爾西斯終於忍不住了。

    “如果你還不做飯的話,我想,我隻能發揮血脈之中的野性了。雖然我對於吸血這件事一向十分抵觸,畢竟現在的人類抗體強大,血液裏的髒東西就更多。喝下去容易鬧肚子還生病,但是…...”

    薩爾西斯盯著牧歌的眼睛,一字一頓,認真說道:“我餓了!”

    牧歌眨了眨眼睛,果斷說道:“我帶你出去吃好吃的。”

    似乎吸血鬼這種生物天生就是周扒皮,要不怎麽叫吸血鬼呢!薩爾西斯完全沒有寄人籬下的覺悟,一路興奮地念叨著一定要嚐嚐這邊最出名的美食。

    “老夫在西方世界的時候就聽說了,在大洋彼岸的東方,有一種神奇的食物叫做辣條,對不對?老夫要吃那東西!”薩爾西斯抓著牧歌的脖領子大聲說道。

    “好好!別拽我衣服,拽碎了!”牧歌掙脫出來,轉身走進街角的超市,買了幾袋辣條出來,遞給了薩爾西斯。

    薩爾西斯美滋滋的吃了起來,然後驚歎其美味。

    “哎,沒見過世麵的可憐孩子……”牧歌在心中鄙視。

    堂堂一個A級的強者,此刻在牧歌的心中,形象已經一降再降,不值錢了。

    “你那是什麽眼神?”薩爾西斯斜眼看牧歌。

    “你瞧不起老夫?”

    薩爾西斯辣條都不吃了,直勾勾的盯著牧歌。

    “沒……”牧歌腦門全是汗。

    “嗬……”薩爾西斯冷笑一聲,繼續吃辣條。

    (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