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7章 鬧鬼有點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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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市,是江湖上一個比較特殊的存在,它不定時的出現,隻有在第一次黑市結束之後,下一次的黑市才會決定具體時間。

    也就是說,隻有參與了第一次的黑市之後,往後才能一直參加下去,否則就隻能從可以相信的人那裏才能得到下一次黑市開市的具體消息了。

    同時,黑市的具體地點也不是固定的。

    最近一次的黑市,地點竟然就在皇城之外,而且距離被滅門的劉家莊位置不遠。

    第二天,當涇陽王從房間裏走出來的時候,牧歌就知道,他的靈魂已經不是昨天的那個了,那個靈魂因為火鍋和一些比較熟悉的詞匯,再到地球,這才突破重重包圍,他不是大樓那些很有本事的人,自然也沒辦法強行出現。

    看來昨晚那個靈魂就已經被原主人奪回去了。

    “明言,昨晚本王得到消息,黑市就在皇城之外,劉家莊北方十裏處,那裏地勢狹窄,四通八達,是一處藏身的好地方,選在那裏,也很正常,今天夜裏,你去走一趟,打探下消息,希望能有所收獲。”

    方明言點點頭。

    涇陽王像是想起了什麽,又說道:“帶上那個牧歌一起去,他的武功高,能保得住你,黑市裏很危險,你的身份敏感,難保有那麽幾個不要命的,對朝廷意見很重,到時候對你出手,你怕是要回不來。”

    方明言摸了摸鼻子,雖然很不想承認這些,但是不得不說,這的確是真的。黑市那裏,確實是有些凶人不把朝廷放在眼裏的,甚至是還有那麽一些,就喜歡點刺激的事情,就喜歡殺朝廷的人,喜歡那被追殺的感覺。

    方明言雖然自負武功不弱,但是黑市那種地方,什麽人都有,也不講究江湖道義,還是有那麽點害怕的。

    把這件事和牧歌說了,正閑的不知道自己應該去做些什麽事情的牧歌頓時開心的答應了,黑市啊,光是聽著就覺得很有意思。

    黑市是江湖人互相交易的場所,而且大多數都是一些見不得光的人,身上背著人命的,被官府通緝的,不敢露臉的人有的是,而其中不乏一些高手,也有一些盜墓賊之類的家夥。

    總之龍蛇混雜,涇陽王上一次逛黑市的時候,還遇見了自己的皇兄,當時兩個人眼神微微一交流,就當做沒看見對彼此不予理會,這之後,也沒有再提起過,竟然是默契的都把這件事假裝忘記了。

    傍晚,烏鴉竟然是罕見的休息了,或者說,這些貪吃的東西找到了食物。方明言微微眯起眼睛,烏鴉的食物,鬼市的開啟。他似乎知道了什麽。

    “看來,今天晚上一點都不安靜啊。估計鬼市開啟之前,就有一些人已經開始亮兵器打了起來了,連烏鴉都有吃的,看來城外已經多了不少屍體啊。”

    牧歌早已經準備好,實際上也沒什麽好準備的,徑直走出來,到了方明言身邊,問道:“什麽時候出發?”

    “現在,位置比較遠,我們隻能騎馬到十裏之外,接下來的路程要步行過去,所以得提前過去,鬼市的開市時間是淩晨的時候。”方明言準備了一些幹糧和武器。然後看著牧歌問:“你用刀還是劍?”

    “我喜歡用拳頭,不用刀劍,那玩意兒用著不順手。”牧歌嘿嘿笑。

    “那好吧。”方明言本來想說不用武器赤手空拳打起來吃虧的,不過轉念一想想到了牧歌的情況,也就滅了這個念頭,畢竟這樣的事情要因人而異的,換成是別人就很吃虧,但是牧歌的話就不吃虧了。

    這家夥,要是被他抓到了敵人,恐怕一個擁抱就能把對方直接抱殺了。

    於是兩人騎了兩匹快馬,在城門就要關上的前一刻,魚貫而出,消失在暮色之中。

    看守城門的兩個士兵看著那兩匹快馬飛快的消失,眼底帶著一抹羨慕:“說實話,我有點開始羨慕鎮國府的人了。每天公費旅遊,到處溜達,給的錢還多,生活還刺激,也沒見幾個鎮國府的人死了或者是殘廢的。”

    “那不一樣,人家畢竟是賣命的人,比起咱們這些不用賣命的,肯定是要拿更多的錢的,而且要我說,待遇也好,我二舅家的小姨子的兒子的表哥,就是給鎮國府賣命的,不過前年的時候,斷了一隻手,就被鎮國府安排到下麵的村莊去了,平日裏就是放放牛,每月給的錢也不比我們少,吃的還好。”

    “比不了,比不了,畢竟是用一條手臂換的,少了一條手臂,那幾乎就是半個殘廢了。”

    “是啊,代價太大了。”

    “要你用一條手臂去換那生活,你換不換?”

    “我現在的生活就挺好的,不換。”

    “我也是這麽想的。”

    兩人對視一眼,紛紛看到了對方眼裏的那一抹惺惺相惜,然後倆人便勾肩搭背,準備關了城門喝酒去了。

    天底下還有什麽東西比喝酒更讓人高興地呢。

    卻說牧歌和方明言兩個人騎著馬出城之後直奔劉家莊的遺址過去,那裏有地方可以暫時歇息,也可以把馬匹寄存在那裏,等從鬼市出來之後再去取回來。

    “我說,這鬼地方大半夜的不會鬧鬼吧?我可是最害怕鬼了,要是這鬼地方鬧鬼我可不過去啊。”牧歌很是謹慎的說。

    劉家莊前兩天才死了那麽多人,老少都有,怨氣衝天,雖然這不是仙俠世界,但是也是極其容易滋生出鬼魂的吧?

    方明言很是不屑的說道:“鬼魂怎麽了?我們又不是凶手,也沒有招惹它們,它們要是真的有那個本事,就自己去找凶手去了,何必難為我們呢?再說了,就算是它們活著,我也未必怕了,更別說死的。”頓了頓,方明言又說道:“況且,不做虧心事,不怕鬼敲門,我方明言一身正氣,又自幼習武,血氣衝天,區區鬼魂,算得了什麽。”

    牧歌很是無語:“你要是不害怕,你丫的別抖啊。你抖什麽?”

    “我這不是抖,是馬太顛簸……”

    方明言臉色煞白。

    本來還沒什麽的,但是牧歌一說之後,就覺得很可怕。(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