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4章 減肥從明天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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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果然在這座城市裏。”為首的吸血鬼看著玫瑰紅爵,臉色很是平淡。

    經過剛剛那劍仙的各種劍招洗禮之後,他早已經人認清楚了現實,技不如人無話可說,而且,既然已經淪為階下囚,那麽麵對嘲諷什麽的,又能有什麽情緒呢。

    本來是為了抓麵前的人來的,結果卻將自己等人都搭了進去,變成了現如今的這個樣子,雖然難堪,但現在,有其他的情緒,隻是叫玫瑰紅爵更爽而已。

    老板笑了笑,說道:“你們加油改造自己,爭取讓自己變得更好,我呢,就不能在這裏陪著你們了,因為我還有點別的事兒。你們雖然輸的很慘,但是其實還是有些用處的,我那個傻兒子就趁著混亂跑進了城裏來了。”

    老板歎了口氣,說道:“真是傷腦筋啊!畢竟是我的兒子,總不可能我去舉報然後讓這家夥出去送死。但是我又不想讓那小子把我抓住,所以我隻好選擇跑路咯!正好,我這邊也玩的有些膩了。”

    對著一群心裏五味雜陳的吸血鬼擺了擺手,老板瀟灑的轉身離去,沒有人攔著他。就這樣直接的離開了監獄,而且一路上的警衛對他還非常的尊敬。

    這些,都讓吸血鬼們心裏久久不能平靜。在見識到東方和西方完全不一樣的力量和城市之後,忽然之間,吸血鬼們忍不住想,如果自己居住在城市裏,能不能把一座城市變得如此安全。

    在這個亂世,安全,是最重要的吧?

    一出生就有強大力量的他們,完全沒想到這些,也完全不需要想這些,因為這些對於他們來說都是無用的。

    “這座城市,很特殊。”

    “或許,東方世界所有的城市都是這樣的?”

    “也許吧。”

    “真希望以後能有機會可以看一看。”

    ……

    ……

    打了招呼之後的玫瑰紅爵帶著自己的包裹,一路出了城,坐上了快速列車,直奔東方而去。烈火雄城在最西方,往東方去的第一站就是西暮城。

    這也是一座大城,是天南地北等方向來烈火雄城的必經之路,因此,經濟也十分繁華,在這裏,可以看見來自於各地的特產等,都十分正宗。

    因為這些原因,西暮城以商品齊全和娛樂業聞名於整個東方大地,而特殊的經濟結構,也就衍生出了特殊的經營方式。

    這可能是世界上唯一一座完全對怪物開放的城市,隻要不鬧事兒,有錢,就可以進城去消費,在法律允許的範圍之內,做任何事情,都可以。當然了,這一切的一切都針對於有智慧的高級怪物。

    低級的沒有智慧的就算了,城市這麽好,弄壞了還得重建,那多不好。

    這種特殊的城市,被許多怪物喜歡,他們多是一些無人區當中的話事者,盡管不是無人區的主人,但也是說話有分量,實力強大的生物。

    他們會帶著自己的錢,來到這裏,娛樂玩耍,等等。有時候這城市裏還會有玩的比較好的無人區之主成群結隊的過來消費。

    每來一次,都讓城裏的許多人眉開眼笑,為了爭取接待他們的機會,都不要臉了。這也是沒辦法的事情。無人區畢竟很大,盛產許多的資源,這都是錢,隻要是來自無人區,實力強大的,都是有錢人,就算是一時半會拿不出錢來,那些開門做生意的店主就會熱情的告訴他們,不用錢,用一些礦物藥材等資源物品抵債也是可以的。

    這當然是好事兒,而且價格公平。這也是自然的,又不是做的一筆生意,賺了錢就跑路再也不來了,這做的是長久的生意,誰要是為了眼前的利益和一個無人區交惡,那才是真的傻子呢!

    再者說,人家都是非常強大的生物,做生意,講究和氣生財,你好我好,大家才能各自安好,要是你不好我不好,那大家就誰都好不了了。

    人家實力強大,隻要想給你搗亂,你這生意就難做下去。再說了,無人區之間也有交流,要是在你這被坑了,心中肯定不舒服,就算是不帶著人來砸場子,也會告訴別的五人區,再也不和你交易。

    他們又不傻!

    在西暮城,最出名的地方就是城裏最大的一家酒樓,叫做醉紅塵,這裏的酒菜價格極高,一道菜就敢賣到數萬塊的價格,根本不是一般人吃得起的。

    當然了,物有所值,這些食材都是可遇而不可求的,隻有那些無人區中生長出來的天材地寶,才能被醉紅塵酒樓拿去做菜。

    酒樓的大師傅也是一位無人區的大佬,雖然不是主人,但是有內部消息說,之所以這位大佬不是無人區之主,完全是因為他看不上那個位置,覺得坐上去之後要操心的事情實在是太多了,沒什麽意思還要累自己,太無趣。

    作為一名SS級的高手,親自下廚,要求的已經不隻是錢財了,他所看重的是食材,想要這位開張,隻有食客帶來了讓他心動的食材才行。否則的話,就算是來的人是同樣的SS級高手,也休想吃到醉紅樓的菜。

    三天之後,玫瑰紅爵風塵仆仆的出現在醉紅樓的大門之外,看著那沾滿了灰塵的醉紅塵三個字,再看那已經好久沒人居住,以至於竟然都已經破敗的連窗戶都掉了下來的不足一米五高的小窩棚。

    這就是傳說中的西暮城裏的那個醉紅塵?那個據說是擁有全世界最好吃食物的醉紅塵?一定是我打開方式不太對勁。

    玫瑰紅爵搖了搖自己的腦袋,心中暗暗想道:“這一定是什麽人模仿那個正版醉紅塵而製作出來的盜版,可能是因為經費不足的原因,所以才搞成這個樣子的吧?”

    呼!

    這樣一想,玫瑰紅爵頓時放下心來,因為如此一來就說得通了,那家夥這種程度盜版肯定不能火啊!就更別說做的超越正版了。倒閉簡直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吧!不!應該說,要是不倒閉那才是出了鬼了!

    這樣想著,玫瑰紅爵不再留戀,轉身就準備離開,想要去找真正的醉紅塵,他從別的地方帶來了一味珍貴的食材,正想要找醉紅塵的大廚給料理成美食,不然的話,自己瞎糊弄,對於這食材來說,簡直是一種浪費。

    浪費可恥,所以不能浪費。

    還有一個最重要的原因是,玫瑰紅爵不認識那東西,就知道聞著的確是很香,很誘人,但他不知道這玩意兒到底能不能吃,有沒有毒,要是自己隨便吞進肚子裏,萬一是一種可怕的毒藥的話,豈不是害了自己?

    還是找個專業的廚師問問再說吧。

    沒走幾步,玫瑰紅爵便拉著一個路人,歉意的問道:“請問,你知道醉紅塵酒樓在哪麽?”

    那路人疑惑的看著玫瑰紅爵,問:“外國人?中文說的挺溜啊!唉我去,你這普通發比我還標準,你咋學的?”

    玫瑰紅爵:“……”

    “你認錯了,我就是染了個黃色的頭發而已。”玫瑰紅爵說。

    “哦!”路人一臉的恍然大悟,說道:“原來是這樣啊!我就說嘛!怎麽會有個老外比我的普通發說的還好呢!對了你剛才問我什麽來著?我給忘了你瞧這記性。”

    玫瑰紅爵耐著性子又問了一遍:“請問,醉紅塵酒樓在什麽地方?”

    “醉紅塵啊!”路人恍然,然後歪了歪腦袋,躲過擋住視線的玫瑰紅爵,伸手一指,說道:“諾!那不就在那呢麽!”

    玫瑰紅爵愣住了,他扭過頭去看那小窩棚,總覺得,牛棚都要比這小東西高大許多,這個高度,人走進去的話,恐怕連直起腰都做不到吧?還得貓著腰走路。這就是傳說中的醉紅塵?跟我自己想的有些差距啊。

    路人見玫瑰紅爵皺著眉頭,又是一拍腦門,自豪的說:“不認字兒是吧?沒事兒我教你,跟著我念!”

    於是他指著醉紅樓的木牌子,說:“醉紅樓!滋味醉!和嘔嗯紅!吃恩塵!醉紅塵!”

    玫瑰紅爵:“……”

    媽賣批!老子認識字,不用你教我,這蹩腳的拚音!玫瑰紅爵的腦袋上青筋暴跳。

    “這就是傳說中的醉紅塵?”他指著窩棚問,心中不相信,懷揣著最後一絲懷疑,還在掙紮。希望自己聽到的看到的,都是幻覺。

    路人點頭肯定的告訴他說:“對!沒錯!那就是醉紅塵!一年前不是大地震麽,那個時候醉紅塵的大廚不在城裏,一直到現在也沒回來過,那邊是市政府象征性的給大廚蓋起來的臨時的做飯的地方,原來的可比這個高多了,那個高度得有一米八,用的是從原本醉紅塵的牌匾,從土裏挖出來的,竟然沒壞也是個奇跡了。”

    “可惜,這一年的時間,那位大廚也沒回來過一次,那些貪吃的無人區的主人也都不過來了,要是那位大廚回來的話,他們肯定都排著隊的往這來!”路人自豪的說,就好像那醉紅樓不是別人開的,就是他開的,還是他掌勺的一樣。

    玫瑰紅爵知道,自己今天是吃不上所謂的大廚的手藝了,更重要的是,莫說是這個時候吃不上了,就是以後,也未必能吃得上。那大廚都不知道去了什麽地方了,說不準現在正老婆孩子熱炕頭,舒服的緊著呢。

    想到了這些,玫瑰紅爵便徹底放棄,盤算著這樣一來,沒人能處理那食材,自己到哪裏知道那玩意兒到底能不能吃啊?

    難道真的要爛手裏?這可是從天底下唯一一塊兒會動的田上弄出來的好東西啊!那可是一塊兒寶地,這玩意兒肯定不是一般的東西。

    想到這,玫瑰紅爵又堅定起來。這玩意兒是好東西,為了把這東西搞到手,他得罪了不少的強者,要是不搞清楚這是什麽玩意兒的話,自己那半個月蹲點,豈不是白白的蹲守了麽?遭的罪都白受了?

    玫瑰紅爵轉身往城中心走,低聲念叨著:“那半個月,連蚊子咬我我都不敢還嘴,生怕被那些家夥發現,忍饑挨餓半個月的時間,好不容易才趁著他們打起來的時候把東西偷到手,這罪不能白遭!”

    玫瑰紅爵想著,就算是自己吃不了這東西,到時候也要高價賣出去,那麽多的高手拚了命的要搶呢,肯定是好東西,自己高價轉手,絕對有的是人要。

    緊接著,他又歎氣了起來,心想道:“要是我把這東西出手了,他們肯定知道當初偷東西的人就是我,到時候我就成了眾矢之的,肯定要挨揍啊。”

    這樣想著,玫瑰紅爵越發的猶豫起來。雖然小錢錢這東西很好,但是他不喜歡挨揍,哪怕不要錢也不想挨揍,那些人正在氣頭上,下手也沒有個輕重,要是直接把自己給打死了可怎麽辦?那太冤枉了!

    再說了,賊的法則之一,行走在黑暗之中,一定要隱藏自己的身形,千萬不能暴露在陽光下。因為,賊就是影子,影子想要藏著,就得藏在陰影裏,暴露在陽光下,影子也就暴露了。

    這好像是好多年前的一個古老的此刻組織說的,他們把賊奉為神明,稱自己為盜賊,而不是刺客,是一群有信仰的瘋子。

    瘋子不好惹,有信仰的瘋子更不好熱。

    不過好像近來的一百年時間裏,似乎不見那些家夥出來說話了。也不知道是藏在了什麽地方,是不是真的找到了那什麽陽光照射不到的地方。

    難道傳說是真的?那些所謂的盜賊,為了去陽光照射不到的地方,都自殺下地獄去了?那裏是唯一的陽光照射不到的地方了吧?

    也說不定啊!畢竟是有信仰的瘋子嘛!

    在城裏找了個地方住下,花了一些錢,買了些家具之類的。玫瑰紅爵歎氣,自己這次算是栽了,得常住才行,不然的話,沒個年月能遇到那所謂的醉紅塵大廚。希望那大廚能夠快點回來看看吧,這醉紅塵,到底是要還是不要了?

    而且,躲在西暮城,也能躲開那個傻兒子,這也算是個好事兒。不然的話,被那傻兒子抓住,到時候忍不住又把他揍一頓,再叫別人給發現了。

    薩爾西斯那小子可不像是自己,他是通緝犯,是匪,而自己是個官。自古以來,官匪都不能勾結,不然要是讓人抓住了把柄的話,肯定要把這點芝麻官給擼下去的。

    那可不行,還指望著這點官忽悠人呢!

    另一邊,在烈火雄城,木子封傻眼了。

    坐在店鋪了,看著對麵那對自己虎視眈眈的大胖子,還有那吃著棒棒糖流鼻涕的小胖子,木子封心想,那老板把兒子賣了?

    大胖子說:“兄弟,你長腦子了沒啊?買房子,你丫連房產證都沒看,就把一半的訂金給交出去了?哈呀,也算是你倒黴吧,花錢買個教訓,不過這一般的錢你找我要可是要不到手裏,這房子也不能給你。”

    “房子是我的,我不賣,你那錢也沒在我的手裏,這事兒我占理,你就是找警察來,也是我最大,沒有用!不過沒有用你也還是去報警吧,不然的話,等那人走的遠了,你的錢就追不回來了!”大胖子哼哧哼哧的又說。

    木子封終於回過神來了,指著小胖子問:“這是你兒子?”

    大胖子:“你說呢?”

    對比了一下體型之後,木子封確認,這絕對是親生的。我就說昨天那老板怎麽看著這麽不對勁兒呢!合著這丫的蒙我呢!木子封覺得自己的肺都要氣炸了。

    木氏家族的第一順位繼承人,木子封,難道第一筆生意就要折戟沉沙?這也太愧對自己家族遺傳下來的商人基因了吧!

    不行!這事兒得盡快解決!還不能驚動家裏的長輩,不然的話,這事兒要是傳出去,自己這繼承人的身份就不穩妥了。

    家族裏有競爭力的小子,還有好多呢!這事兒要是不能盡快擺平,那幫混蛋還不得像是吃了會員腎寶片一樣的表現自己?

    這可不行!

    木子封神色凝重了些,深深地看了那大胖子一眼,說道:“能不能把你們之前租房子的合同給我看看,我想知道那人叫什麽名字。”

    這一刻,他終於了冷靜下來了。

    身為一個大家族培養了許多年的精英子弟,他也不是個隻能混吃等死的富二代。

    反而,他很有手段。

    隻不過,這次的初出茅廬,雖然道理都懂,但是一時間沒有想到那麽多,這才被人坑了。

    現如今已經意識到這世界的殘酷之後,他將會迅速的把自己的學習成果和這世界聯合起來。這些,都是寶貴的經驗。

    大胖子看了木子封一眼,皺了皺眉,說:“好吧。”

    他把合約拿了出來,意味深長的遞給木子封。

    木子封仔細看了幾眼之後,皺起了眉毛:“徐曉?”

    “這是個假名字吧?”木子封抬頭問。

    大胖子笑嗬嗬的說道:“是真是假又如何呢。我就這麽一個房子,他又搬不走,真真假假,錢到了我手裏,別的嘛,就沒那麽重要了。”

    木子封也笑了笑,站起身,說道:“說的也是,那麽就暫且告別吧,我得去報警了。”

    說著,他轉身離開

    大胖子笑嗬嗬的看著木子封離去的背影,搖了搖頭,說道:“不錯的小夥子,可惜太年輕了。他爹應該早幾年放出來讓他多曆練曆練的。”

    小胖子使勁兒吸了吸鼻涕,看著大胖子,說:“爸爸,我餓了……”

    “餓了?你看你都胖成什麽樣子了?不許吃!”大胖子嚴肅的說著。

    然後揉了揉肚子,歎氣:“算了,減肥從明天開始。”

    “萬歲!”小胖子歡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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