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7章 人類真野蠻
字數:5539 加入書籤
距離外星人降落事件已經過去了好幾天的時間,大眾幾乎快要把這件事情給忘得幹幹淨淨了。
白骨尊者還在四處走著,尋找自己失蹤的弟弟,他的弟弟不知道去了哪個空間,估計這惡意走有得是好幾百年的時間。
九尾狐王好久沒上線說過話了,一般都是他老婆在線,據知情人士透露消息說,似乎是因為九尾狐王最近在外麵沾花惹草,結果腿被打斷了三條,現在在家裏靜養呢。
拈花惹草這種事情,打斷腿是應該的。牧歌覺得九尾狐王老婆做的太對了,後來又聽說,好像是九尾狐王這老東西給自己的閨女備注了個小情人的備注,打了幾次錢,還沒什麽交流,結果他老婆看到之後,直接打斷了腿,連原因都不知道。
等後來知道原因之後,九尾狐王直接淚流滿麵。你為啥不問問就揍人呢!現在知道打錯了,不好意思,你不好意思你妹啊!
總之,目前九尾狐王是暫時不能出來聊天了,隻剩下一隻手的他,除了能看看電視,按幾下遙控器之外,打字都成了個大問題。
當然這都是他找的借口,實際上,是他老婆把手機拿走了,據說是要好好查查,他的手機裏到底有多少個小情人。
這事兒說出來丟人,所以九尾狐王捂著不說,隻可惜,他的小舅子也在群裏,一不小心就給他抖落出來了。
後來他小舅子也不出來了,聽說是九尾狐王給把藏私房錢的地方給舉報了,被老婆帶走好好教育去了。
群裏的人都很害怕九尾狐王的老婆,這一點牧歌一開始不太了解,後來才知道,九尾狐王的老婆是一位神,真正的神,據說比起白骨尊者,也還要厲害一些,具體的就不知道了,反正,白骨尊者見到九尾狐王的老婆也要喊一聲老大。
幽冥鬼王:話說我這前兩天來的那幾個外星人,好像是離開了,我沒怎麽關注,不過手底下有人說是被人抓走的。抓走的人也不是人類,好像是惡魔生物。
白骨尊者:惡魔生物?這種生物在現在的世界上很少見啊,應該是稀有品種。話說前兩天我還見到了一個精靈契約師,是從其他世界穿越過來的,聊了一會兒,我可學到了不少的新知識啊。
幽冥鬼王:精靈族的人?那可真是稀罕了啊,現在世界上還沒有精靈族的血脈複蘇呢,況且,就算是複蘇,也不純粹了,純血的精靈,那可是長生種啊。
牧歌:長生種?什麽意思?
幽冥鬼王:算是一種生命層次的進化吧,比起目前地球的生命層次高了不止一個等級,目前地球最接近那個層次的生命應該是一些天生怪物,類似於吸血鬼僵屍狼人妖怪啥的,都算是長生種。因為生命長達幾千年,當然,隻是理論上的。
白骨尊者:那個精靈契約師說,她是追尋著惡魔的蹤跡來的,你知道,精靈族的人最喜歡契約惡魔了,他們天生就和惡魔不對付,有機會奴隸惡魔,肯定是不會放棄的,那女精靈也很強,至少契約了三個大惡魔。
火鼠王:霍!契約了三個大惡魔,很厲害啊!我得離她遠點,萬一這家夥看上我了,我可打不過。
幽冥鬼王:沒事兒別擔心,精靈族是天生的看顏值的一族,除了最大的敵人惡魔之外,他們就算是要找契約獸也不會找你這樣的,最次也得是獨角獸那個顏值啊。
天馬王:那我得躲起來了。
火鼠王:你那角長背上了,契約你有什麽用處?騎著還紮屁股!
天馬王:???
我招惹你了麽?你就這麽懟我?
古木妖:大家不要吵了,我想問問,現在群裏還有收柴火的麽?新一批的柴火就要製作出來了。
白骨尊者:給我留200斤,你家的柴火好用,燒著暖和不說,還能輔助修煉。
火鼠王:我也要200斤,說實話,你家的柴火除了太貴之外,什麽都好。
牧歌看的一愣一愣的,這些無人區之主,買柴火回去燒火?怎麽著現在都流行燒柴火麽?
天馬王:話說最近遺跡那邊胃口越來越大了,200斤柴火也就夠用十次的。
幽冥鬼王:所以說得快點去啊,過兩天,我看還得漲價!給我也來200斤,我今天就過去把柴火帶著,這個月直接把遺跡刷完了。
牧歌:什麽遺跡?
白骨尊者:哦對了,你們人類那邊現在還沒得到消息是吧。
白骨尊者:是這樣的一年之前吧,我們在無人區裏發現了一座上古的遺跡,隻要在那遺跡外的火盆裏燃燒帶靈氣的東西,就可以打開大門,時間是固定的,到了時間就會把你踢出去,需要重新點燃才行。
幽冥鬼王:沒錯,但是燒寶貝太奢侈了,我們就選擇燒木頭妖怪的軀幹,裏麵蘊含的靈氣剛好可以打開遺跡的大門。
天馬王:探索了將近一年的時間,大致上可以確定,那是個修仙前輩留下的洞府,不過這位前輩的修為不是很高,因此裏麵留下的東西不是很厲害,但是有一些關於進化方向的資料,這東西就很珍貴了。
古木妖:最後1000斤柴火,賣完為止。少年,要不要來一點?給你打10折,一斤隻要你兩塊兒靈玉。
牧歌:打十折不是沒打折麽?
古木妖:一毛錢不是錢?十折也是折扣啊!別拿豆包不當幹糧!
你說的好有道理,我竟無言以對。
幽冥鬼王吐槽:古木妖那個家夥,天生就是個合適的奸商,據說他開啟靈智的時候,正好趕集,在它腳下就有個商人擺攤賣鞭炮。
牧歌:就是跟那奸商學的?
白骨尊者:不,是那商人見熊孩子錢少,就把鞭炮打折賣給了那熊孩子,熊孩子玩鞭炮的時候,一個沒注意,把商人的鞭炮都點著了,差點沒把剛開靈智的古木妖燒死。自打那以後,古木妖就變成了不打折的奸商。
天馬王:我知道這個梗!
火鼠王:我也知道。
眾人:熊孩子!
古木妖:還有一件事,火鼠王,下次你來我這進貨,要是再讓你那些徒子徒孫來,我就不賣給你了!
火鼠王:對不起!我錯了!
白骨尊者:火鼠王那些渾身噴火的子孫差點沒幹掉一個無人區之主,嘖嘖。
下一次遺跡開始的時間是一個月之後,因此古木妖才開始售賣拆火,牧歌在問清楚靈玉是什麽之後,也咬著牙買了一斤。沒辦法,靈玉就是有靈氣的玉,折合市場價一塊兒要三千多,他這還是咬著牙存下的錢。
“果然!不管在什麽地方,錢都是最重要的!”牧歌眸光閃爍,準備搞點錢來了。之前藏起來的寶石大部分都已經都被他出手了,就剩下幾個個頭大的,比較漂亮的,牧歌沒舍得賣。
當然了,也跟那老板的出價不符合牧歌的心裏底線有關係。
其中有一顆藍色的水晶,形狀像是一滴眼淚,連牧歌這個不懂行的看著都覺得價值連城,但是那老板竟然昧著良心隻出了三萬塊錢。
說什麽是人工的,這個價格不錯了啥啥的,想起那張貪得無厭的臉,牧歌心裏就來氣。不過後來讓大橘去了一趟,把現金都偷出來了,大概有個十幾萬吧,一人一貓當場就對半分了。
但是花錢如流水,老牧還時不時地打秋風,牧歌此刻兜裏已經所剩無幾了。都存在卡裏,也幸好是存在卡裏,要是放在身上,隻怕是讓老牧都給禍害了。
前幾天時候,雖然從老牧那裏坑了五千塊錢,但是卻不知為什麽,被老媽給逐出家門了,不讓回家,自然沒地方睡覺,隻好去外城區找了個沒人住的房子。
外城區有很多沒人居住的房子,這裏距離城市中心太遠,不安全,而且人類也不多,有不少妖魔鬼怪住在這裏。到現在,牧歌都在這裏住。還買了些家具,小小的裝修了一下。
這些錢,牧歌都記載了小本子上,到時候讓老牧一筆一筆的償還,讓他知道知道,牧歌不是好惹的。
出門,牧歌朝著街角的飯店走去。
這是附近唯一一家飯店,因此雖然不大,但是卻很火爆,在裏麵吃東西的。大部分都不是人,或者說,除了牧歌之外的其他生物,就沒有一個人,偏偏這些家夥還都要裝成一副我是人的樣子。
牧歌眯著眼睛看走在他前麵的一隻鴨子,走起路來左右搖晃,一副大款的樣子。似乎是察覺到了背後的人,扭過頭來,蔑視的看著牧歌,說道:“看我做什麽?沒見過有錢人?”
牧歌翻了個白眼,他的精神雖然是短板,但是也不是一隻小小的鴨子能迷惑的,這家夥對他釋放幻術,不用想也知道,這幻術是把自己幻化成人。
伸出一隻手,精準的抓住了鴨子的翅膀,在鴨子瘋狂的嘎嘎亂叫和掙紮下,牧歌走進飯店,大聲道:“老板,給我弄個烤鴨!”
鴨子嘎嘎嘎的叫著,眼睛裏滿是驚恐。
老板從後廚走出來,見到是牧歌,手裏還拎著一隻鴨子,擺手說道:“別鬧,這位也是我的客人,別看人家是個鴨子,實際上有錢著呢!”
“真的假的?”牧歌狐疑的看著鴨子。
老板是一頭豬,很是成熟的樣子,不過看脖子上的刀疤就知道,也是個有故事的人,怕是從屠宰場跑出來的吧。這些旁的不說,老板的手藝其實還是很不錯的,至少牧歌覺得,比自己好吃多了。
“來碗青菜麵!”牧歌扔掉鴨子,說道。
鴨子瘋狂逃竄進了後廚才放下心來,牧歌還聽見鴨子的抱怨聲:“人類真野蠻。”
老板還感同身受的附和:“你說的沒錯。”(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