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3章 好肥的腰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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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牧歌扛著被他打暈的公山羊在林間穿越著,目光犀利而冷冽。時不時地抬頭看一眼,然後臉色逐漸變得凝重起來。

    天空之中,有一道金色的身影正在盤旋。

    牧歌對那道身影很是熟悉,為了一株紅色的異果,他曾經在那道金色身影的巢穴邊緣踅摸了將近十五天的時間。

    那金色的身影是一隻變異的老鷹,巢穴邊上正好長了一株異果,也不知道是真的巧合,還是這家夥看到這裏有一株異果,於是就特意把巢穴準備在了這裏。

    守了將近半個月的時間之後,在那金色的老鷹出門找吃的那三五分鍾的時間裏,還沒成熟的異果就讓牧歌給摘了,直接塞進嘴裏,也沒擦擦灰。

    老鷹察覺到果子消失之後,尖叫一聲,立刻回來追牧歌,一個在林子裏跑,一個在天上飛,牧歌很靈活,再加上善於隱藏自身,又有無數的大樹遮擋,很快就把金色的老鷹給甩掉了,但是那老鷹比之前任何一個異獸都有耐心。

    一直追了牧歌半個多月的時間還鍥而不舍的,這家夥眼睛尖的很,而且和森林裏的其他鳥都很熟悉,總是能找到牧歌的身影,而一旦發現牧歌,就會大聲尖叫,把周圍的一些被牧歌偷過東西的受害者也都叫過來,圍毆牧歌。

    被按在地上錘了一頓之後,牧歌斷了三根肋骨,手骨和腳骨也都折了一根,這才從那些下死手的家夥手裏跑出來。

    養了好幾天的時間,才把身體養好,這也多虧了牧歌的身體素質好,抗揍,要是換一個弱一點的,早就讓那些家夥打死了。

    當然,混到今天這一步,都是牧歌自己咎由自取,他對此是非常知道的,也很清楚自己現在所處的狀況,一旦被發現,那就是個被圍毆的下場。

    牧歌抬頭看了一眼,發現那隻鷹雖然沒發現自己,但是和自己前進的方向還是一樣的,說明這家夥不知道又從什麽地方得到了小道消息,知道自己大致上往這個方向走了。

    “靠!這些鳥真煩人!”牧歌小心翼翼的躲避著飛鳥的視線,如今這個地步,就連特麽的鵪鶉都不可相信了。

    那些鵪鶉都會告狀!把牧歌的蹤跡泄露給那隻記仇的鷹。

    當然了,牧歌也知道那隻鷹為什麽記仇,大概是準備用這個異果突破吧,牧歌看得出來,那隻鷹現在陷入了一個瓶頸當中,隻要能夠突破這個瓶頸,它就可以跨越一個層次,成為更高級的生命體。

    但是現在都讓牧歌給攪和黃了。

    當然,牧歌也並不是沒有什麽收獲,從那些異果裏麵,牧歌提取到了很多有用的東西,身體素質變得更加的強大,要是再遇上金剛王那個大猴子,他可以不費吹灰之力的就把那大猴子解決掉。而不用動用全力。

    靈氣和肉身融合的速度變得越來越快了。這跟牧歌潛心修煉有很大關係,當然,也和這段時間他經曆過許多次戰鬥有關係。

    戰鬥,總是一個人提升戰鬥力和整體戰鬥吧素質的最快方式。

    就比如,一個人如果想要不斷的提高自己的棋藝,最好的辦法就是不斷的對戰,和高手對戰,每一次的失敗都會有所得到。

    和強者對戰,輸了,可以學習很多東西,會變得越來越強大,而和弱者對戰,就隻會越來越懈怠,以至於最後輸的徹徹底底,幹幹淨淨。

    就連鹹魚都不如,因為鹹魚還有翻身的機會。

    牧歌幾個閃身,小心翼翼的避過一些飛鳥和其他的動物之後,掀開一塊兒樹皮鑽了進去,這是他臨時開辟出來的住宅,一個樹屋。

    樹屋他住著比較習慣,畢竟在幽靈學院那邊的時候,就是住的樹屋,隻是這個樹屋和那邊的樹屋自然沒有絲毫的可比之處。

    很是簡陋,隻有一張床還算是湊合,在這大森林之中,有這麽一個遮風擋雨的地方和一張舒服的床,就很是奢侈了,還能要求什麽更多的東西呢。

    將公羊扔在一邊,牧歌一屁股坐在床上,大口的喘粗氣,潛行實際上是非常耗費力氣的,就比如說,一個人的呼吸是固定量的,如果他想要盡量的減少自己呼吸發出的聲音,就要減輕自己呼吸的力氣和質量。

    短促,而輕柔,這樣做的直接後果就是呼吸地空氣減少,而憋氣,耗費的力量增加。、牧歌的隱藏之法並非是從傳承那裏學來的,一樓沒教過他這些,一樓教的東西總結成一句話,大概是,莽就完了。

    而這一套隱藏自己的方法是牧歌經過不斷的摸索而自己創造出來的,雖然未必完整,不是很好用,中間會浪費掉許多的力氣,但是卻是最適合牧歌自己的一套隱藏方法。

    就如同前世的時候,在火車站,那地方的人都很謹慎,但牧歌會裝,他會把自己偽裝成一個旅客,如果不是幹了太多年的老警察和熟悉他的人,根本就察覺不到,這個看上去是個乘客的家夥,實際上是個小偷。

    看似在看風景和微笑的眼神,實際上卻是在尋找著下手的目標。

    那演技,牧歌一直都覺得,要是小金人不給自己,自己這麽多年簡直是白演了。而他最佩服的人是老頭子。

    老頭子還沒住院的時候,那真是人生如戲,到處都在飆演技。這家夥一邊當小偷一邊當乞丐,每天都收入不菲,演可憐的時候,真叫人流眼淚,就連那些為富不仁的家夥,看到老東西,都忍不住給扔幾個錢。

    而在這個時候,他就會發現,自己的錢包不見了。和錢包一起不見得還有車鑰匙啥的。雖然車鑰匙啥的並不是很重要的東西。

    但他媽配鑰匙不要錢麽!

    那玩意兒還是電子的,更貴!

    這樣想著,牧歌起身,擰斷了公羊的脖子,開始熟練的扒皮燒水,這樹屋被他挖了個洞,可以排出去煙氣,不然的話,吃生食牧歌有點接受不了。

    公羊的肉最適合燒烤,烤羊腿的滋味牧歌一直都很想念,不需要精細的作料,隻要烤好了之後撒上一層不太細碎的辣椒和芝麻,就會很香。

    而且很有嚼勁。

    “紅燒,燒烤,羊肉串,啊喲!好肥的腰子,不錯不錯……”(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