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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誰不知道孩子的精貴,誰會缺德,開這樣的玩笑?

    而此刻,我又多麽希望,這真的是哪個不懂事的朋友開的玩笑,隻要亮亮會回到我身邊,我絕不會怪他們任何一個人。

    不管我怎麽著急,怎麽難過,卻又不得不先給周雲把水倒來。

    在這個家裏就是這樣,我一直是比較弱的一方,因為在經濟上,我不是賺錢養家的那一個,所以我就隻有做這種端茶遞水的工作,家務活,洗衣做飯,包括接送孩子,幾乎都由我全部包攬。

    而周雲的任務就是,每天辛苦地上班,下班和孩子一起玩耍,然後是吃飯看書,睡覺。

    生活便這樣一天天過來,平淡而充實,實在沒什麽好多贅述的,如果不是這次孩子被人莫名領走,我也不會感覺天就像一下塌了一般難受,心裏更是難過到極點。

    我幾乎是苦著一張臉,把水遞給了周雲,然後在一旁發呆,我其實更想得到的是他的支言片語,他的安慰。

    可是沒有,他坐在那裏,喝著水,看著晚報,差不多一杯水見底了,他才淡淡抬頭看我:“怎麽沒做晚飯?”

    “沒心情。”

    我回答地有氣無力,孩子沒了,誰還有心思吃飯啊,我真恨不得馬上出去找亮亮。

    這麽一想著,我就起身,打算往外麵走。

    “你去哪裏?”

    “我不想在家待著,我要出去。”

    “苗青,不要報警,我們現在要做的事,隻有等待,等對方打電話給我們。”

    我回頭看一眼周雲,他的五官是很男性化的那種,濃眉大眼,高鼻,很多人都說他長得一表人才,是個美男子。

    這一點我承認,要不是這張臉,當初也不可能這麽快答應和他結婚,但是我們結婚已經五年了,他卻還是這樣一副冷口冷心的樣子,連孩子失蹤也不見他有多麽著急的表情,我真懷疑,他到底愛不愛這個孩子?

    我沒有再和他多說話,然後拉開門走了出去。

    第一次,沒有為周雲在家裏做飯,以往如果不是在家裏吃,也會是一家出去吃,在家裏不做飯,這真的是我第一次這麽幹。

    但在孩子下落不明的情況下,要我吃下飯,我做不到。

    來到小區的花園裏,坐在長椅上,看著鬱鬱蔥蔥的小區綠地,我忍不住就想找人說說話,第一個想到的,當然就是我那兩個死黨兼高中同學,林美美和劉倩。

    這兩位雖然都和我關係不錯,但性格卻是迥異,林美美,名字聽起來很美,其實人長得並不算美,最重要是性格火爆,比我還厲害,絕對是聽到風就是雨的角色,但因為性格直率,所以我更喜歡和她說話,有什麽事也願意跟她第一時間分享,不管是悲傷還是喜悅。

    而劉倩,她的家境比較富裕,以前讀書的時候,常常給予我很多幫助,雖然性格並不活潑,但她真的對我很好,所以我也把她看作是我的死黨,但像孩子丟失這樣的話,我卻不敢跟她說,怕她也跟我一樣擔驚受怕,讓她脆弱的心靈也跟著我一起受煎熬。(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