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推理(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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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有些搞不明白!”
正在檢查房內各處的顏蓁聽到這話也沒扭頭,隻輕飄飄的甩出一句,“我聽著。”
白翩芊單手托腮,眉頭輕蹙,將自己的困惑娓娓道出。
“如果殺人的是這家女主人,那麽,她是怎麽製造出自己的不在場證明的?畢竟,時間上可是沒有任何破綻。男主人六七點左右死亡,而女主人那個時候人在外麵。從這裏到最近的菜市場走路少說也得要二十五分鍾,來回就是五十分鍾,近一個小時。也就是說,女主人在菜市場裏呆了一個半小時。”
“她在菜市場裏呆得是挺久的,聽出去查證的人說,女主人經常去那買菜,今天之所以這麽晚是因為和菜市場裏的小販交談耽誤了些時間,這一點,那個和她交談的人已經給她作證了。”
“那麽,先把屋子弄亂,做出被盜竊的樣子,然後再殺了男主人?”白翩芊繼續猜測。
許小哥聞言忙擺手否決,“這是不可能的!要是那樣的話,被男主人看到了又該怎麽解釋?既然第一案發現場不是廚房,而殺了男主人後挪動屍體也是需要時間的,屍檢人員那邊也沒在其他地方發現血跡,按妹妹你的說法,難道清理血跡不需要時間?”
“別忘了,死者是在六點至七點這段期間死亡的,而六點的時候,小區的安保人員親眼見到女主人出了大門,所以這個猜測,不成立!”
“那男主人的兒子呢?我剛才在客廳搜查的時候,聽到在給那位女主人做筆錄的警察提起過,他是今早離開的吧?”
許小哥摸摸頭,有些無奈,“是在今早五點離開這的,他是六點的飛機。需要我給你提供他的不在場證明嗎?”
“還是算了!”白翩芊別過頭不再看許小哥,眉頭卻悄悄擰了起來。
都很完美啊!女主人和女主人兒子兩人的,不在場證明!
“但是,殺了男主人,把男主人的屍身挪到廚房,清洗第一案發現場,還要把屋子弄亂,把那些現金······”
白翩芊驟然止住話頭,眉心擰得更深了。
“為什麽,要把男主人的屍身挪到廚房?別的地方不可以嗎?為什麽不能留在第一案發現場?難道說,第一案發現場,有什麽不可告人的秘密?”
默默聽著兩人推斷的顏蓁聽到白翩芊說的這些個問題,凝目沉吟了會兒,方才開口道,“有問題的既然不是不在場證明,那就隻剩下一種可能。”
白翩芊仰頭思考了下他說的話,不在場證明沒問題,那麽,出錯的就隻能是······
“死者的死亡時間!”
顏蓁點頭,算是承認了,“要推遲屍體的**速度,可以用冷藏。”
“那屍斑呢?這總做不得假吧?”許小哥忙追問。
一旁的白翩芊接過話,沾沾自喜道,“這個我知道!隻要不停地翻動屍體就能完成。更何況,死者流了那麽多血,屍斑應該沒那麽快出現才是。”
“但目前的問題是,第一案發現場,到底在哪兒?”許小哥揉了揉疼痛的眉心,把話題引回正軌。
“那個,樓下的醫藥箱裏麵的活絡油,近期好像被人用過。這樣想的話,第一案發現場,很有可能就是主臥,客廳,或是書房。”
“死者,是不是有很嚴重的家暴行為?”
許小哥滿頭黑線的看著她,“妹妹,關於那個女主人的筆錄,你偷看了多少?”要不怎麽會知道死者有嚴重的家暴傾向?
白翩芊搖頭攤手否認,“我才沒有偷看!”
“這種事,單憑想象就能猜到好嗎?樓下的醫藥箱裏放了好幾瓶活絡油,再加上大熱天的那女主人脖子上還纏著絲巾,這樣不是很奇怪嗎?況且,雖然隻有那麽一點兒,但我還是在她的手腕上看到了淤青。”
“如果係上絲巾是為了遮掩傷口,那麽為什麽不用紗布去包紮傷口而要選擇用絲巾遮掩?即使會被人覺得奇怪也必須要係上絲巾的理由,除了遮掩淤青,我可想不出還有什麽能讓一個頭腦正常的普通人頂著灼熱的太陽悶熱的空氣在脖子上纏絲巾,又不是心智還未長全的小孩子!”
抬手往自己臉上扇了扇風,白翩芊接著往下道,“何況,這屋裏還沒開空調!單說我,才來這兒不久汗都出來了,而且我穿的還是裙子,和穿寬鬆長褲長襯衫的女主人可沒法比!”
“都這樣了我要還看不出來死者有家暴的傾向,那我跟著蓁哥哥來這裏幹嘛?欣賞風景嗎?”
話落,許小哥忙拱手跟她認錯,“是我的錯!都是我的錯!妹妹最聰明了!”
白翩芊傲嬌的一撩長發,哼唧一聲,越過他跟著顏蓁出了房間,將夫唱婦隨這四個字詮釋得淋漓盡致。
“先生是怎麽想的?”白翩芊亦步亦趨的跟在顏蓁身後提問。
顏蓁眼也沒抬的回答,“破綻太多。”
白翩芊有點暈,想了想,她本職又不是法醫,尋找第一案發現場這事兒還是交給專家(顏蓁)算了,至於她······
還是先停下來把思路捋清再說!
首先,是死者的死亡姿勢,頭朝著料理台方向,腳朝廚房門口,血很稀(混雜了水的緣故),但若死亡時間不是屍檢人員以為的那個時間,也就是說那個碎掉的玻璃杯裏並沒有水!凶手讓死者的前麵衣服沾上水漬,又特意摔破水杯,為的就是混淆他們的思路,讓警察以為第一案發現場就是廚房。
可惜,死者背上的玻璃碎片成了這個案件的重大bug。
如果第一案發現場真是廚房,那麽現場的情況應該是這樣:死者被凶手擊打後,手一鬆,握在手裏的玻璃杯掉地摔裂,玻璃碎片四處飛濺,水流了一地。而死者倒下來的時候正好壓到了那碎片上,前麵的衣服被水沾濕,濺了一地的水又和頭上傷口處流出來的血融合到了一起。
根本不可能會存在後背沾到玻璃碎片的現象。
再來,那血也不可能會那麽稀!
一個小小的玻璃杯能裝多少水?如何能讓一大灘粘稠的血液變得跟流動性那般強的水一樣?
可見,這根本就做不到!
而能做到以上這一手法的,除了女主人和其兒子,再沒有誰可以辦到!
能在弄亂屋子卻不會被外人發現的情況下挪動死者的屍體,也就隻有這家的女主人和她兒子才可以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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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我要謝謝親愛的◆知i◆微e◆2送的鮮花10朵,鑽石2顆,打賞的100個瀟湘幣。
也感謝曼慢七月對本文的五分評價,2朵鮮花,一顆鑽石o(n_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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