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節 真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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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這不是你們告訴我的嗎!”張虎有點急了。
我不可置否地笑笑,然後道:“問題是,凶手的家裏並沒有發現你妻子的戒指。”
“這有什麽奇怪的?他不能賣了嗎?”
“張先生。”我提醒他“鑽石這種東西,買到手就不值錢了,更何況,如果真凶是為了錢財的話,你妻子包裏的現金,他怎麽沒取走?”
張虎猛撓了一陣頭,揮手拍向茶幾:“這我怎麽知道!這是你們警察該查的事情!”
“沒錯,所以現在我正在調查,希望你配合我好嗎?”
張虎焦躁而無奈地深吸了一大口氣,才問向我:“你們還要查什麽?”
“既然現有的嫌疑犯被推翻,那一切都要重頭來過,所有的問題都要重新查證。”我頓了頓,接著說“你能複述一遍,關於你妻子遇害的那天晚上,你在做什麽嗎?”
“我在喝酒!”張虎說得很不耐煩。
“請你再說詳細一點。”
張虎又是一拍桌子:“我tm以前不是說過一遍了嗎?!還要說?”
“好吧,既然你不願意重述,那由我來重述,你聽著如果有不對的地方再提醒我好嗎?”
張虎環抱起了雙臂,黑著臉沒有應答我。
我不管他,自顧說起來:“據你上次所說,你妻子遇害的當晚,你和同事約好了在附近的酒吧喝酒,你喝多了所以那一整晚都沒意識到妻子沒有歸家,直到第二天警察通知你,你才知道妻子遇害的事情對嗎?”
張虎點了下頭。
“你們喝酒的地方,距離你妻子遇害的地點不過十分鍾的路程,而我記得在你同事的口供裏,你一度喝醉出去吐了將近半小時的時間是嗎?”
聽到這裏,張虎臉色變了,他瞬時瞪向我:“你什麽意思?你是在懷疑我嗎?”
“不,怎麽會呢,你們夫妻之間沒有矛盾,你何來的殺人動機。”我故意否認著。
張虎在這一瞬間的眼神有所放空,但他很快的點頭同意我的話:“當然了,我們倆好得很,我有什麽必要去殺她?”
“是嗎?”問出這句話的是一直靠在門邊聽我們講話的周時。
他怎麽又開口了,還是在這種關鍵時候。
我不及阻止他,他就接著說道:“可我怎麽看起來你一點都悲傷?”
“你說什麽?”張虎炸毛了“你幾個意思?什麽叫我不悲傷?難道我要在你麵前哭才算悲傷嗎?”
“也倒不用。”周時輕描淡寫道“我隻是覺得在你妻子被害之後,你的小日子過得還挺不錯的,香煙啤酒好吃好喝的一樣不少……”
“咳咳!”我狠咳了一聲打斷周時。
他說得沒錯,可這些話可不該現在說,要早知道他是這種不受控製的性格,我怎麽也不會讓他跟進來的。
張虎徹底怒了,忽地一下站了起來,抬手指著門口對我吼道:“出去!你們倆都給我滾出去!你們不是來調查,是來找茬的吧?!快給我滾!”
周時一臉無所謂的拉開門就走了出去,張虎看他走了,更是底氣十足惡狠狠看著我:“你也給我滾,不然別怪我不客氣!”
這下徹底完了,張虎徹底被周時給激怒了,我的審問進程也被周時打斷了。我看這情況也問不出什麽了,再加上周時突然走掉,我也有些措手不及,就跟著起身離開了。
我前腳才出門,張虎後腳就把門給摔上了。
我出來一看,周時也沒走遠,就站在門口呢。
我心下生出怨氣來,直接就質問他:“你到底想幹嘛?一而再再而三的破壞的詢問。”
“難道我有什麽地方說的不對嗎?”周時還是一副無謂的樣子。
“這不是你說的對不對的問題,而是你該不該說的問題,我讓你說話了嗎?你就總是打斷我!”他的態度讓我更是不爽。
“你沒說我不能講話啊。”
……
好!的確我沒事先交待過這件事!我理虧!
真是倒了八輩子黴了,攤上這麽個家夥。
“行!是我大意了,讓你跟著來。”我點頭承認“那現在能麻煩你該去哪兒去哪兒好嗎?別再跟著我了。”
周時低頭點上了隻煙:“你知道嗎?你這樣做就是在白費力氣。”
“你什麽意思?”
“以及花時間在這裏審一個不會講真話的人,不如親自去現場調查。”周時吹了口煙。
我已經不想再和他浪費口舌了:“還輪不到你來教我查案子!”
“我隻是好心提醒你,你可以親自去一趟你說的那個酒吧,親自走一遍看看到案發現場到底需要多少時間。”
他還當老師當上癮了。
我咬緊了牙關,伸手指著樓梯口的方向:“不要再讓我說第二遍,離我遠點!麻煩你!”
周時輕點了下頭:“沒問題。”
說完他就瀟灑地走了。
我看著他消失在樓梯口,又看著他出現在大街上,最後直到他走出我的視線範圍。
我不清楚他是不是真的就這麽走了,但眼不見為淨,至少不會再來煩我了。
我扭頭看了看那扇緊閉的房門,現在是沒可能再次敲開它了,看來真的隻能讓劉英勳直接過來帶人去警局審問。
隻是這一遭,會讓張虎提高警惕,隻怕接下來的審問就要麻煩多了。
本想順利解決了這樁案子,再處理其他事情,沒想被周時給攪和了,真是福無雙至禍不單行。
既然張虎這邊行不通了,那就從側麵突破吧,我掏出手機看了看時間,還早,現在最近的地方就是那家酒吧,再去問問看吧,然後再去張虎公司找他的同事。
我下了樓,往酒吧的方向走去,那家酒吧與張虎家和他妻子受害地點剛好形成了一個三角形,距離都很近。
周時所謂的驗證時間距離這事,其實我們早就做過了,半個小時內來回是沒有問題的,具體需要的時間是有詳細記錄在案宗上的,說起案宗,還tm被洛言白給燒了,要不然我也犯不著再走這一造,現下想想,這堆人簡直就我的克星!
很快,我就到了酒吧,大中午的也沒什麽人。
我隨便點了東西,然後借機又把酒吧繞了一圈,根據我所記得的證詞,張虎那天晚上喝多了去廁所吐是獨自一人的,因為他的同事們都喝嗨了,沒人顧得上他,加上他當時還算清醒,所以大家都沒把他消失半小時這事放在心上。
酒吧的廁所就挨著後門,張虎趁機溜出去是很簡單的。
隻可惜這個酒吧裏沒有監控,沒辦法驗證這一點,而張虎自己也強調他絕對沒有出過酒吧。
我從酒吧後門出來,又繞回正門,圍著酒吧轉了一整圈,最後停留在門口,思考著該從哪裏突破。
如果我能找到一丟丟證據就好了,就不用這麽麻煩地去套話。
為什麽酒吧不安個監控呢,我心裏想著,要是這樣多輕鬆啊,不過要是真有監控,張虎也不會選在這裏喝酒了吧。我抬眼望了望周圍的環境,無意瞟到路邊的交通探頭。
這個探頭是拍不到後門的情況的……
不過或許,也值得一看……萬一呢……之前因為沒有把張虎算進嫌疑人,所以也沒人想到說調這個監控來看一看,何況還是一個什麽都拍不到的攝像頭……
但此刻,我不能放過一丁點可能性,隻是眼下我還得再去一趟案發現場,好測一下時間。我拿出手機,開啟了秒表計時,然後用最快的速度趕往案發現場,男性的步子要比女性大得多,張虎走起來肯定要比我快,說不定他還用跑的呢。
想到這,我也邁開步子,一溜小跑,直奔現場而去。
等我上氣不接下氣跑到了目的地,再一看時間,果然要不了十分鍾,問題是當天晚上張虎並沒有和妻子的通話記錄,他該怎麽確定妻子準確經過這裏的時間……
以及他的作案工具是藏在哪裏呢?他不可能在酒吧喝酒還帶根棍子。
我想到了自己遇險的情況,鄭則宇就是把凶器提前藏在了預定的地點,張虎應該也是這麽做的,他所需要的就是在這裏靜靜等著妻子路過,可問題又來了,那他事後是怎麽處理凶器的呢?
不可能帶回酒吧,也不可能扔在半路上…… c≡miaoc≡bic≡閣c≡
一根帶血的棍子,扔在附近是很顯眼的,扔太遠的話他的時間又來不及……為什麽就會憑空消失不見呢?
突然電光火石的一瞬間,我想到了鄭則宇在案情會上質疑我的那個問題——“你怎麽解釋凶器一致這個點?”
這個一度為難到我的問題現在卻讓我茅塞頓開,所有的疑惑都迎刃而解了。
沒錯,凶器是一致的,但犯人不一致,而幫張虎處理了凶器的人正是鄭則宇。
或者這麽說吧,在這個案子裏,鄭則宇的參與方式就是提供了凶器,鄭則宇事先蹲守在這附近,看到張虎妻子下班後就通知張虎,這樣一來,張虎就能準確得知妻子路過這裏的時間,行凶後,張虎回酒吧,鄭則宇帶著他的凶器離開。
這樣一來,一切就都說得通了。而驗證這一點也太簡單了,不管是短信還是電話,隻要查證張虎當天晚上的通訊記錄就能得知!
我興奮不已,拿起手機就要給劉英勳打電話,卻隻聽得身後一陣響動外加幾聲慘叫。(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