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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來覆去,也不知道唱了幾遍,夙夜才恍然意識到,那是自己的手機鈴聲,而自己正是被它吵醒的。
他眨巴眨巴眼睛,下意識伸手去抓放在床頭櫃上的手機。
右手手腕剛剛抬起來,就被驟然勒緊。
強烈束縛的感覺,令他怔忡,直愣愣地瞪著自己的手腕,足足過了有半分鍾,才從迷糊懵懂的狀態中,慢慢清醒過來。
眼前是熟悉的臥室、熟悉的家具、熟悉的陳設。
沒有被鋸開了腦殼的歐宇辰,沒有舉著電鋸的黑衣人,什麽都沒有。
經過幾次短暫停頓後,依然固執地、鍥而不舍唱歌的手機,終於戛然而止。
接著屏幕一暗,響起了自動關機的提示音,顯然是電池的電量終於消耗殆盡了。
雖然有點納悶,誰會如此執拗地撥打自己的電話,不過,夙夜也沒在意——他向來不太在意別人的。
瞪著看不清楚花紋的天花板,他感到身上空落落、冷颼颼的,凍得直打哆嗦。
這才遲鈍地意識到,原來睡覺的時候不老實,被子被他蹬落到了地上,難怪在夢裏那麽冷,感覺都快要凍死了。
伸手撈起早已涼得透透的被子,緊緊裹在身上,夙夜轉頭,瞄了眼床頭櫃上的小鬧鍾。
時間指向早晨八點四十五分。
天氣陰晦,並不明睞的陽光,穿透蕾絲窗紗照射進來,被稀釋得更加淡薄。
室內朦朦朧朧的,看什麽都像隔著層霧氣。
歐宇辰不在家,難得睡個懶覺,可惜因為那個噩夢,睡得並不舒服。
夙夜拉開右手邊床頭櫃最上麵的抽屜,在裏麵摸索了一陣子,摸出一枚精巧的鑰匙,打開銬住左手手腕的手銬。
手銬的另一端,則銬在床頭欄杆上。
很漂亮的手銬,裏麵是不鏽鋼的,裹著兩圈厚厚的粉紅色長毛絨,特別溫馨、可愛的感覺。
而且完全不用擔心掙紮的時候,會磨破皮膚。
同時,藏在裏麵的不鏽鋼內圈,確保了它的結實牢固。
十一長假的第一天,歐宇辰就去了la探望夙博罕。
“夙夜,一起去吧,我們還可以去迪斯尼玩。”他是這樣跟夙夜提議的。
夙夜想也不想,直截了當地搖頭,表示拒絕。
他很清楚,夙博罕有多討厭自己,他又沒有自虐的癖好,當然不會主動湊過去討人嫌。
“你呀,真是不懂得享受,帶你出國旅遊都不去。”歐宇辰表麵上雖然在嘖嘖抱怨,但是,其實他心裏很清楚,夙夜是不會去的。
事實上,他提前一星期,就定好了自個兒的機票。
不過,他要丟下夙夜,獨自飛往la,就產生個問題。
這段時間,因為夙夜的夢遊症,他充當了人體警報器的角色,每夜都和夙夜同/床共/枕。
平心而論,夙夜算是個不錯的“枕/邊人”——雖然這樣說很奇怪,但的確是事實。
他睡相蠻好的,不打呼、不磨牙,連夢話都很少說。
睡覺的時候,總是蜷著身子縮在一邊,安安靜靜的,像隻乖巧溫順的貓。
一點也不會給人以不適的感覺——如果他有那些毛病,歐宇辰早就跟他“分/居”,另想辦法了。
歐宇辰是個相當聰明、很好相處的人。
至少,他在人前表現出來的,都是美好的一麵,譬如體貼,譬如寬容,譬如善解人意……
可是實際上,他的好相處也是有底線的,絕不會以折磨自己為前提——他最在意的人,始終是他自己。
而夙夜的表現,委實比他預期中的要好。
夢遊症發作的次數也不多,一個月也就折騰那麽兩三次,並沒有給歐宇辰造成什麽實際上的困擾。
人類是群居動物,天性裏就是渴望同伴的。
無聊的時候,有人陪著聊聊天。肚子餓了,有人陪著吃點宵夜。口渴了,實在懶怠動彈的時候,可以招呼枕邊人幫忙端茶遞水。
半夜裏假如做噩夢了,惶惶然驚醒的時候,發現身邊還有個人……這種種感覺,其實都挺好的。
很快,倆人都習慣和適應了這種“同床共枕”的生活。
現在,歐宇辰一走好幾天,就得考慮這幾天夙夜要怎麽辦。
也不知道他怎麽想的,居然去成/人/情/趣用品商店買了副手銬。
夙夜一眼就瞧出來這東西是幹嘛用的,本來就木然的臉孔,都快僵硬成花崗岩了。
除了無語,還是無語。
歐宇辰可不管他願不願意,當天夜裏就試用上——夙夜試圖反抗,被他以武力強行鎮/壓了。
粉紅色的長毛絨,襯著夙夜白皙得近乎透明的手腕,效果竟然出奇的好,相當養眼。
夙夜的皮膚,當然不能用膚如凝脂來形容,但是他白啊,雖然是蒼白的白、慘白的白。
不過好歹是白皙的,不是有句老話兒嗎?“一白遮百醜”。
而且他毛孔很細,汗毛很淡,淡到幾乎看不到。
雪白的皮膚,裹著一圈粉紅色絨毛,頗有點白雪映紅梅的味道。
於是,這一試用,倆人都表示很滿意,雖然滿意的著眼點不同。
比起實用性,歐宇辰更喜歡它的可觀賞性,實在是大大出乎他意料中的好。
當然啦,他並不在意夙夜好看不好看——又不是給自己選老婆,隻要不是醜得天怒人怨,讓人看著倒胃口就行。
不過,枕邊人不但不醜,偶爾還有充當花瓶、美化環境的附贈功效,歐宇辰還是樂於見到的。
雖然這花瓶檔次低了點,瞅著廉價了點,好歹比鹹菜壇子強多了不是?
夙夜對這副手銬滿意,則是因為和原來用的繩子相比,它禁錮的效果更好,還沒有什麽傷害值。
無聊的時候,時間總是過得特別緩慢,所以才會有人說“度日如年”。
歐宇辰去la三天了,這三天來,夙夜白天很無聊,晚上更無聊。
睡覺都睡得不大踏實,總覺得身邊好像缺了點什麽。
半夜裏睡得迷迷瞪瞪的,常常不自覺地伸出手,在身畔摸摸索索。
摸了半天,當然是什麽也沒摸到,結果突然間就驚醒了。
他反射弧本來就有些長,發半天呆,才想起來歐宇辰現在在遙遠的大洋彼岸。
他有輕度的神經衰弱,這一醒過來,就不大容易再睡著,隻能瞪著眼睛到天亮。
睡眠不足的後果就是,第二天頭昏腦脹的,幹什麽都打不起精神。
人,果然是種容易習慣的生物。
細細數,也沒有多長時間,他卻已經習慣了歐宇辰的存在。
就像身體的一部分,他在,固然沒有什麽感覺,突然間離開了,卻渾身都不自在,隻覺得空落落的。
此時此刻,la正是傍晚時分。
夙夜想,歐宇辰在做什麽呢?
聽說夙博罕現在還離不開輪椅,他那麽喜愛歐宇辰,闊別多日後,倆人能在異國他鄉見麵,一定很高興。
歐宇辰慧黠伶俐,向來很懂得怎麽討得夙博罕的歡心(正確的說法是,歐宇辰想討誰的歡心,都是蠻容易的),大概正推著他,在夕陽下散步吧。
夙博罕一臉的慈祥和藹,就算是偶爾鬧鬧脾氣,也會被歐宇辰哄得服服帖帖的。
歐宇辰呢?必然是眉眼彎彎,掛著招牌的燦爛笑容,亮瞎人的眼睛。
倆人傾情表演著長者慈祥、幼者孝順的戲碼。
那場景,光憑想象,就覺得很溫馨。
毫無道理的,夙夜心裏不太舒服,雖然他連為什麽不舒服都不曉得。
當然不是嫉妒夙博罕對歐宇辰的偏愛,他既然沒把夙博罕當成自己的親人,自然不會在乎他喜愛誰。
這種不舒服的心理就顯得莫名其妙,大概是因為,父母過世後,歐宇辰是他身邊最接近的人吧。
瞪著天花板,胡思亂想了半天,夙夜越想越煩。
空了大半邊的床讓他煩悶,空蕩蕩的屋子,也讓他煩悶。
腦子裏亂哄哄的,根本靜不下心來,像是煮糊了一鍋粥,攪和得他昏頭昏腦的。
知道自己橫豎是睡不著了,他索性打開床頭燈,隨便摸了本書看。
瞪著翻開的扉頁看了半天,愣是一個字也沒瞧進去,反而心裏更添煩躁。
***
很多年以後,北冥雪還是能清晰地回想起那天早晨發生的事情,甚至每一處微小的細節。
她記得很清楚,那是十月份的第三天,學校照例放假。 少年神探事件簿:
她和荊祁提前一天,就約好了去人民公園玩。
北方的十月份,天氣已經很冷了,並不太適合逛公園。
不過,也實在沒有其它地方好去。
人民公園就在學校附近,步行不過幾分鍾的路程,實在很方便。
對於b大校園裏熱戀中的情侶來說,理所當然的,是外出約會時的第一選擇。
他們來到公園的時候,八點剛過,晨練的人們已經三三兩兩散去,公園從喧囂乍然歸於沉寂,顯得格外冷清。
早冬料峭寒意的風,吹在身上,冷颼颼的。(m.101novel.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