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AA3.15

字數:6196   加入書籤

A+A-


    翻來覆去,也不知道唱了幾遍,夙夜才恍然意識到,那是自己的手機鈴聲,而自己正是被它吵醒的。

    他眨巴眨巴眼睛,下意識伸手去抓放在床頭櫃上的手機。

    右手手腕剛剛抬起來,就被驟然勒緊。

    強烈束縛的感覺,令他怔忡,直愣愣地瞪著自己的手腕,足足過了有半分鍾,才從迷糊懵懂的狀態中,慢慢清醒過來。

    眼前是熟悉的臥室、熟悉的家具、熟悉的陳設。

    沒有被鋸開了腦殼的歐宇辰,沒有舉著電鋸的黑衣人,什麽都沒有。

    經過幾次短暫停頓後,依然固執地、鍥而不舍唱歌的手機,終於戛然而止。

    接著屏幕一暗,響起了自動關機的提示音,顯然是電池的電量終於消耗殆盡了。

    雖然有點納悶,誰會如此執拗地撥打自己的電話,不過,夙夜也沒在意——他向來不太在意別人的。

    瞪著看不清楚花紋的天花板,他感到身上空落落、冷颼颼的,凍得直打哆嗦。

    這才遲鈍地意識到,原來睡覺的時候不老實,被子被他蹬落到了地上,難怪在夢裏那麽冷,感覺都快要凍死了。

    伸手撈起早已涼得透透的被子,緊緊裹在身上,夙夜轉頭,瞄了眼床頭櫃上的小鬧鍾。

    時間指向早晨八點四十五分。

    天氣陰晦,並不明睞的陽光,穿透蕾絲窗紗照射進來,被稀釋得更加淡薄。

    室內朦朦朧朧的,看什麽都像隔著層霧氣。

    歐宇辰不在家,難得睡個懶覺,可惜因為那個噩夢,睡得並不舒服。

    夙夜拉開右手邊床頭櫃最上麵的抽屜,在裏麵摸索了一陣子,摸出一枚精巧的鑰匙,打開銬住左手手腕的手銬。

    手銬的另一端,則銬在床頭欄杆上。

    很漂亮的手銬,裏麵是不鏽鋼的,裹著兩圈厚厚的粉紅色長毛絨,特別溫馨、可愛的感覺。

    而且完全不用擔心掙紮的時候,會磨破皮膚。

    同時,藏在裏麵的不鏽鋼內圈,確保了它的結實牢固。

    十一長假的第一天,歐宇辰就去了la探望夙博罕。

    “夙夜,一起去吧,我們還可以去迪斯尼玩。”他是這樣跟夙夜提議的。

    夙夜想也不想,直截了當地搖頭,表示拒絕。

    他很清楚,夙博罕有多討厭自己,他又沒有自虐的癖好,當然不會主動湊過去討人嫌。

    “你呀,真是不懂得享受,帶你出國旅遊都不去。”歐宇辰表麵上雖然在嘖嘖抱怨,但是,其實他心裏很清楚,夙夜是不會去的。

    事實上,他提前一星期,就定好了自個兒的機票。

    不過,他要丟下夙夜,獨自飛往la,就產生個問題。

    這段時間,因為夙夜的夢遊症,他充當了人體警報器的角色,每夜都和夙夜同/床共/枕。

    平心而論,夙夜算是個不錯的“枕/邊人”——雖然這樣說很奇怪,但的確是事實。

    他睡相蠻好的,不打呼、不磨牙,連夢話都很少說。

    睡覺的時候,總是蜷著身子縮在一邊,安安靜靜的,像隻乖巧溫順的貓。

    一點也不會給人以不適的感覺——如果他有那些毛病,歐宇辰早就跟他“分/居”,另想辦法了。

    歐宇辰是個相當聰明、很好相處的人。

    至少,他在人前表現出來的,都是美好的一麵,譬如體貼,譬如寬容,譬如善解人意……

    可是實際上,他的好相處也是有底線的,絕不會以折磨自己為前提——他最在意的人,始終是他自己。

    而夙夜的表現,委實比他預期中的要好。

    夢遊症發作的次數也不多,一個月也就折騰那麽兩三次,並沒有給歐宇辰造成什麽實際上的困擾。

    人類是群居動物,天性裏就是渴望同伴的。

    無聊的時候,有人陪著聊聊天。肚子餓了,有人陪著吃點宵夜。口渴了,實在懶怠動彈的時候,可以招呼枕邊人幫忙端茶遞水。

    半夜裏假如做噩夢了,惶惶然驚醒的時候,發現身邊還有個人……這種種感覺,其實都挺好的。

    很快,倆人都習慣和適應了這種“同床共枕”的生活。

    現在,歐宇辰一走好幾天,就得考慮這幾天夙夜要怎麽辦。

    也不知道他怎麽想的,居然去成/人/情/趣用品商店買了副手銬。

    夙夜一眼就瞧出來這東西是幹嘛用的,本來就木然的臉孔,都快僵硬成花崗岩了。

    除了無語,還是無語。

    歐宇辰可不管他願不願意,當天夜裏就試用上——夙夜試圖反抗,被他以武力強行鎮/壓了。

    粉紅色的長毛絨,襯著夙夜白皙得近乎透明的手腕,效果竟然出奇的好,相當養眼。

    夙夜的皮膚,當然不能用膚如凝脂來形容,但是他白啊,雖然是蒼白的白、慘白的白。

    不過好歹是白皙的,不是有句老話兒嗎?“一白遮百醜”。

    而且他毛孔很細,汗毛很淡,淡到幾乎看不到。

    雪白的皮膚,裹著一圈粉紅色絨毛,頗有點白雪映紅梅的味道。

    於是,這一試用,倆人都表示很滿意,雖然滿意的著眼點不同。

    比起實用性,歐宇辰更喜歡它的可觀賞性,實在是大大出乎他意料中的好。

    當然啦,他並不在意夙夜好看不好看——又不是給自己選老婆,隻要不是醜得天怒人怨,讓人看著倒胃口就行。

    不過,枕邊人不但不醜,偶爾還有充當花瓶、美化環境的附贈功效,歐宇辰還是樂於見到的。

    雖然這花瓶檔次低了點,瞅著廉價了點,好歹比鹹菜壇子強多了不是?

    夙夜對這副手銬滿意,則是因為和原來用的繩子相比,它禁錮的效果更好,還沒有什麽傷害值。

    無聊的時候,時間總是過得特別緩慢,所以才會有人說“度日如年”。

    歐宇辰去la三天了,這三天來,夙夜白天很無聊,晚上更無聊。

    睡覺都睡得不大踏實,總覺得身邊好像缺了點什麽。

    半夜裏睡得迷迷瞪瞪的,常常不自覺地伸出手,在身畔摸摸索索。

    摸了半天,當然是什麽也沒摸到,結果突然間就驚醒了。

    他反射弧本來就有些長,發半天呆,才想起來歐宇辰現在在遙遠的大洋彼岸。

    他有輕度的神經衰弱,這一醒過來,就不大容易再睡著,隻能瞪著眼睛到天亮。

    睡眠不足的後果就是,第二天頭昏腦脹的,幹什麽都打不起精神。

    人,果然是種容易習慣的生物。

    細細數,也沒有多長時間,他卻已經習慣了歐宇辰的存在。

    就像身體的一部分,他在,固然沒有什麽感覺,突然間離開了,卻渾身都不自在,隻覺得空落落的。

    此時此刻,la正是傍晚時分。

    夙夜想,歐宇辰在做什麽呢?

    聽說夙博罕現在還離不開輪椅,他那麽喜愛歐宇辰,闊別多日後,倆人能在異國他鄉見麵,一定很高興。

    歐宇辰慧黠伶俐,向來很懂得怎麽討得夙博罕的歡心(正確的說法是,歐宇辰想討誰的歡心,都是蠻容易的),大概正推著他,在夕陽下散步吧。

    夙博罕一臉的慈祥和藹,就算是偶爾鬧鬧脾氣,也會被歐宇辰哄得服服帖帖的。

    歐宇辰呢?必然是眉眼彎彎,掛著招牌的燦爛笑容,亮瞎人的眼睛。

    倆人傾情表演著長者慈祥、幼者孝順的戲碼。

    那場景,光憑想象,就覺得很溫馨。

    毫無道理的,夙夜心裏不太舒服,雖然他連為什麽不舒服都不曉得。

    當然不是嫉妒夙博罕對歐宇辰的偏愛,他既然沒把夙博罕當成自己的親人,自然不會在乎他喜愛誰。

    這種不舒服的心理就顯得莫名其妙,大概是因為,父母過世後,歐宇辰是他身邊最接近的人吧。

    瞪著天花板,胡思亂想了半天,夙夜越想越煩。

    空了大半邊的床讓他煩悶,空蕩蕩的屋子,也讓他煩悶。

    腦子裏亂哄哄的,根本靜不下心來,像是煮糊了一鍋粥,攪和得他昏頭昏腦的。

    知道自己橫豎是睡不著了,他索性打開床頭燈,隨便摸了本書看。

    瞪著翻開的扉頁看了半天,愣是一個字也沒瞧進去,反而心裏更添煩躁。

    ***

    很多年以後,北冥雪還是能清晰地回想起那天早晨發生的事情,甚至每一處微小的細節。

    她記得很清楚,那是十月份的第三天,學校照例放假。 少年神探事件簿:

    她和荊祁提前一天,就約好了去人民公園玩。

    北方的十月份,天氣已經很冷了,並不太適合逛公園。

    不過,也實在沒有其它地方好去。

    人民公園就在學校附近,步行不過幾分鍾的路程,實在很方便。

    對於b大校園裏熱戀中的情侶來說,理所當然的,是外出約會時的第一選擇。

    他們來到公園的時候,八點剛過,晨練的人們已經三三兩兩散去,公園從喧囂乍然歸於沉寂,顯得格外冷清。

    早冬料峭寒意的風,吹在身上,冷颼颼的。(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