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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夙夜離開人民公園的時候,已經快到十一點了。

    胃部隱隱作痛,頭也有點暈乎乎的,他才恍然想起,原來還沒有吃早餐。

    剛剛看完那具隻能用“慘不忍睹”四個字來形容的屍體,他實在沒什麽胃口。

    在公園門口的小賣部,買了一盒不知道什麽牌子的巧克力。

    剝開鋁箔包裝,掰了一小塊放嘴裏,甜膩微苦的味道,在舌尖一點一點化開,說不上喜歡,但也談不上討厭。

    不知不覺中,他又想起了歐宇辰,歐宇辰是不大吃巧克力的。

    他雖然喜歡享受,喜愛美食,但是對經過太多道工業程序處理過、加了一大堆亂七八糟添加劑的食物,卻沒什麽興趣。

    夙夜記得,某年某月某個陽光明媚的下午,歐宇辰懶洋洋地歪躺在床上,漫不經心地翻著本食譜。

    像是忽然間想起來什麽似的,他坐了起來,將食譜丟到一邊,衝夙夜微微一笑,快活地眨了眨眼睛:“夙夜,你知道食物本身的初衷是什麽吧?”

    夙夜當時坐在書桌旁,單手支著下巴,也在看一本書。

    一本鮮血淋漓的、令人作嘔的,插圖滿是斷肢殘骸,市麵上絕對看不到也買不到的《公安係統內部大案要案內/參》——邵壬拿給他看的。

    麵對這樣一本內/參,夙夜是絕對沒有興趣跟他討論食物問題,所以保持沉默。

    “我跟你說,”歐宇辰笑得眉眼彎彎,漂亮的瞳子波光流轉,神采飛揚的樣子,簡直讓人移不開視線,他得意洋洋地侃侃而談,“食物本來是為了填飽肚子存在的。

    但是,越昂貴、越精雕細琢的食物,離它本來的目的,就越南轅北轍。

    你說是不是很搞笑?”

    夙夜想起剛到夙家沒多久的時候,歐宇辰跟他講過類似這種極富有哲理性的話,那次是關於建築的話題。

    當時夙夜就想,爺爺沒有選錯人,歐宇辰的確很出色。

    富有蠱惑力的語言,配合金屬質感的完美聲線,再加上猶如日本動漫中走出來的完美外形,簡直就是為了打擊別人的自信心而存在的。

    隻是可惜了歐宇辰收集的那些建築模型,都跟蘭姐一起葬身火海了。

    想起那個不幸的女人,夙夜輕輕歎了口氣。

    不可避免的,又聯想起剛剛看到的被害者。

    馬路斜對過就是b大。

    今天是國慶假期的第三天,但是也有三三兩兩的學生,從校門口進進出出,一個個朝氣蓬勃、青春洋溢。

    夙夜不難想象,那個在幾個小時前慘遭屠殺的女子,本來也有著和他們一樣的青春和夢想,卻以一種最悲慘的方式,結束了鮮活的生命。

    剛才,邵壬提議讓葉子輝開車送他回家,被他拒絕了。

    他想走一走,沉澱下混亂的思緒。

    離開前,他對邵壬說出了自己的判斷:“我認為,凶手是男性,年齡在二十二歲至三十五歲之間,身體強壯,衣著整齊。

    家就住在本市市內。

    他有穩定的工作,穩定的收入來源。做事謹慎、認真、勤勉。

    熟悉犯罪現場調查的工作,大概是個偵探小說愛好者,或者曾經從事跟法律有關的職業。”

    想了想,他又補充了一句,“凶手的左手手臂或許會有幾道抓痕。”

    邵壬詫異地問道:“能說說,你是怎麽做出這些判斷的嗎?”

    夙夜淡然解釋:“奸/殺案的凶手為男性,這沒什麽可說的。

    關於他年齡的判斷,是因為凶手的虐屍行為。

    這種行為,表現出他強烈的發泄和怨恨情緒。

    擁有這種情緒的罪犯,一般年齡都不會太小,也不可能太大。

    太小,犯案的時候不會這麽冷靜,犯案手法不會如此有條不紊,犯案現場也不可能打掃得如此幹淨利落。

    這個凶手已經做了好幾起案子,都是開放式的公共場合,卻既沒被人發現,也沒有一點線索留下來。

    他的心裏素質和行為能力可見一斑。”

    邵壬思索著他的話,默默地點了點頭。

    夙夜又說,“如果年齡太大的話,他早就應該犯案了,不會等到現在。

    因為這種偏執的、怨恨的情緒,不是一朝一夕能夠形成的,需要一個長期積累、爆發的過程。

    就像泰德·邦迪一樣。

    還有,參照被害者的年齡,我們也能推測出,凶手應該屬於這個年齡區間。

    他憎恨的是二十歲左右的女大學生,那麽他理所當然的不會太小,也不應該太老。”

    邵壬再次點了點頭。

    夙夜繼續解釋道,“第一起凶殺案,凶手是從背後,用木棒襲擊被害者,不需要耗費多少體力。

    我留意到第二起案子中的被害者,是被勒死的,第三起案子中的被害者則是被掐死的。

    無論是勒死還是掐死,在體力上都必須占據絕對的優勢。

    尤其第三名被害者,我看到資料上寫著,她是校羽毛球隊的隊員,身高一米六八。

    這樣一個青春期的女生,又經常參加體育運動,她的體力和耐力應該是很不錯的。

    所以我判斷,凶手是個體格強壯的家夥。

    至於性格和職業,從他打掃現場的耐心細致程度就能看出來。”

    “抓痕呢?你依據什麽推測出他左手手臂有抓痕的?”邵壬疑惑地說,“法醫屍檢的結果,並沒發現哪個受害者指甲縫裏,提取到疑似凶手的皮膚組織。”

    夙夜看著不遠處的槭樹林,很慢很慢地說:“那你應該注意到,第三名被害者,就是農業大學那個布衣族女孩,她的雙手被鋸了下來,丟進了附近的垃圾桶。”

    “嗯。”

    “她的右手食指和中指,指尖都破破爛爛的。”

    “因為是在垃圾桶裏發現的,有齧咬過的痕跡,所以,我們懷疑是老鼠幹的。”

    “也許老鼠的確咬過她的手指,但也有可能是凶手故意弄出老鼠齧咬的跡象。

    或者,在凶手破壞過之後,老鼠又進行了二次破壞。”

    夙夜清冷的嗓音,滑進邵壬的耳中,讓他驚訝而難以置信,畢竟,沒有任何證據支持夙夜的猜測。

    像是看透了他的想法,夙夜又解釋道,“我之所以會有這個假設,是因為我很納悶。”

    “納悶什麽?”

    “我們姑且假設被害者和許多人一樣,常用手為右手。

    那麽在凶手掐住她脖子,想要扼死她的時候,她會本能地掙紮。

    鑒於活動範圍有限,她最容易給對方造成傷害的,就是右手在凶手左手手臂上留下抓痕。

    而在做出抓撓動作的時候,主要實施攻擊行為的手指,就是食指和中指。

    恰好這兩根手指被老鼠啃得破破爛爛,你不覺得太巧了嗎?”

    邵壬沒說話,但是心裏已經有些相信夙夜那近乎匪夷所思的推測了。

    沉吟了片刻,夙夜又說,“還有件事兒我想不通。”

    “哦,什麽事兒”

    邵壬這麽一問,夙夜再次露出猶豫的神色:“凶手很謹慎,很狡猾,並不想被逮到。”

    邵壬心想,廢話,哪個罪犯想被逮到?

    夙夜接著說道,“警方開始並沒有意識到這幾起案子是同一個凶手所為。”

    “是啊。”邵壬有點慚愧地點點頭,“我們的確是失誤了。”

    “我的意思是……”夙夜輕聲說,“讓警方誤會下去,不是對他更有利嗎?偵破反向壓根就錯了,對他來說,不是更加安全嗎?

    那麽,他為什麽要故意留下英文字母和數字編號,提醒警方要並案調查呢?”

    “我說過啦,也許他是在故意向警方挑釁,就像開膛手傑克,喜歡寄信給新聞媒體,宣告自己的存在一樣。”邵壬說。

    “可是,你別忘了,他模仿的不是開膛手傑克,而是泰德·邦迪。

    其實,隻要他持續犯案,用不了多久,即使他不刻意提醒,警方也會把幾個女大學生被奸/殺的案子,聯係到一起的。”夙夜反駁。

    邵壬皺起了眉頭:“你的意思是……”

    “我感到,他很急切,唯恐警方錯認為,凶手不是一個人。

    他現場處理得很幹淨,表示他不想被逮到。

    但他又不願意警方分散偵破方向。

    這看起來實在很矛盾。”

    邵壬沉吟,夙夜說得有一定道理,對凶手來說,警方的調查,誤入歧途才是對他最有利的。

    那麽,他的故意提示,就很值得琢磨了。

    跟邵壬談完後,夙夜就獨自離開了。 百度@半(.*浮)生 —少年神探事件簿

    已經將近晌午了,天空還是陰沉沉的,鉛灰色的雲層,密密匝匝地籠罩著大地。

    有風吹過,便感到深深的寒意。

    頭頂的樹枝,嘩啦嘩啦作響,在淒涼的秋風中,瑟瑟發著抖。腳邊的枯葉,打著旋揚起再落下。

    馬路上空蕩蕩的,沒有什麽人。

    夙夜慢吞吞走著,他想,凶手是不是也是經過這條道路,來到公園的呢?

    他是怎樣在眾目睽睽之下,泯然融入芸芸眾生,不被任何人留意到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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