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無臉女屍(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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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著劉大開門,第一個衝了過去。

    周海打開自己的背包,掀開急救箱,找到一隻腎上腺素筆,也跟著衝了進去。

    趁著那些人開手銬的空檔,周海舉起腎上腺素筆,朝著王瑜的腿上刺了一針。

    王支隊帶人,將王瑜送醫。

    樓下等候的王瑜母親,看著被抬下來的王瑜呆愣愣地叨念著。

    “這是~

    怎麽了?

    怎麽了?”

    “她殺了人。

    被抓前吃了花生,想自殺逃避罪責。

    難道你不知道嗎?”

    周海冷冷地問道。

    王瑜媽媽手足無措地看著眾人,不斷搖頭流淚。

    如此模樣和王瑜之前乖乖女的形象極為相似,看來這才是她模仿的形象。

    一個警員拽著她,上了一輛警車,跟著趕往醫院。

    胖子回身看了一眼身側的周海。

    “法~嗯!

    海子,那個救命的東西很貴吧?”

    剛剛胖子差點兒一順嘴交出周海的外號,瞬間汗冒了出來。

    “……”

    周海一臉不解地盯著胖子。

    “哎呀!

    就是你剛剛掏出來那支筆?”

    周海看向身側的胖子,微微點頭。

    “很貴,超過三百美金。”

    胖子撇撇嘴。

    “敗家玩意,那麽貴的東西紮一下就沒了,這個中心能報銷嗎?

    等著我去找人報銷!

    劉大~

    劉大等等別走~”

    6月27日下午15:00

    周海舉著一根脛骨,在給小梁講如何通過恥骨聯合以外的骨骼,斷定年齡的問題。

    聽到桌麵的電話響起,示意胖子接聽一下。

    講完最後一段兒,周海跟著胖子站在院落中抽煙。

    胖子吐出一個煙圈,沉重地講道。

    “王支隊來電話說,王瑜已經脫離危險,剛剛全部交代了事實經過。

    比之前詳細很多……”

    原來,王瑜的父母和鍾逸珊的父母是同事,都是土地局和建設局的公務員。

    不過,王瑜的父親官運更加亨通,連跳三級成了二把手。

    所以有些迷失自我,與好幾個女人,有了難以啟齒的關係。

    王瑜媽媽實在忍受不了,兩年前和他離婚。

    不過,為了不影響王瑜備戰中考,二人對外並沒有公開。

    在王瑜回家的時候,他們扮演著幸福夫妻。

    平時就各過各的,二人分別另結新歡。

    王瑜比較敏感,早就發現了這些。

    也許是繼承了母親善於偽裝情感的天賦,她配合著他們演戲。

    同時,也是為了麵子,她並沒有挑破。

    如若真的挑破,那就連這最後的偽裝都沒有了。

    五個好友父母之間,有著難以啟齒的錢權關係,其中鍾逸珊的父母和她父母最熟。

    在一次聚會的時候,鍾逸珊曾經當麵問過王瑜。

    “王瑜,你爸在追一個新分配到建設局的女大學生,你不知道嗎!”

    這句幾乎算是耳語的話,讓王瑜更加自卑起來。

    看著一臉笑顏毫無城府的鍾逸珊,心中仇恨的種子,開始慢慢發芽。

    她們三個姑娘,都很喜歡張揚。

    馬可可是被父母逼著,主動獻身的。

    張揚並不稀罕,可免費的暖床工具,何必拒絕。

    而鍾逸珊,一直是張揚比較維護的那個人。

    或許張揚認為,鍾逸珊是心目中的白月光。

    高貴不可侵犯,從不希望輕易觸碰。

    而鍾逸珊表麵上,從沒表現出喜歡張揚的樣子。

    這個特殊的維護,讓她成了所有一中女生心中,公認的情敵。

    嫉妒!

    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

    一旦入心,根深蒂固。

    從高一開始。

    王瑜就認為,鍾逸珊和馬可可總是在她麵前故意炫耀。

    她們幸福的家庭,寵愛的父母,還有在張揚心目中各自的地位。

    而王瑜對張揚鼓起勇氣的表白,竟被一笑了之。

    這一切的一切,統統成了王瑜心中一根刺,時常刺痛她。

    就在這個時候,

    王瑜病了。

    她被查出花生過敏,還有二十幾種食物都出現嚴重過敏。

    身體的不適,讓她休息了一個多月的時間。

    那四人和她的關係,也因此稍顯疏遠。

    至此,

    她開始周密的計劃,她想要殺死鍾逸珊。

    當然,最後還準備和張揚一起殉情。

    6月22日下午430。

    王瑜對家人說,想去小區內的馬可可家一趟。

    她從一個監控死角,鑽出柵欄,直接出了小區。

    然後,讓馬可可約鍾逸珊。

    說是幫著馬可可當做說客,勸她遠離張揚。

    馬可可當然高興,王瑜那個麵瓜能答應做這些太不容易了,況且她來談最合適不過。

    所以,在qq上約了鍾逸珊。

    而鍾逸珊,怕父母察覺到她並非直接去學校,她提著行禮出門,寄存到小區外麵的一個超市。

    在小區東門等到王瑜,二人乘坐一輛黑車趕往海邊。

    王瑜之前暗示過鍾逸珊,因為臨近鍾逸珊的生日。

    張揚和陳秋實,或許會給她一個驚喜。

    所以,鍾逸珊沒有拒絕,跟著王瑜到了海邊。

    王瑜用一條絲巾,蒙住鍾逸珊的眼睛,讓鍾逸珊牽著一條天藍色彩帶。

    見王瑜準備的如此充分,還這樣神秘,鍾逸珊並未拒絕。

    反倒極為順從,跟著王瑜朝樹林走去。

    此時,

    王瑜帶上乳膠手套,

    取出背包中的長刀。

    與她說這話,

    將那根天藍色的絲帶,

    捆在鍾逸珊的手腕上。

    王瑜轉身,

    從背後將其推到,

    用膝蓋壓著她的後背,

    拎起鍾逸珊的手腕,

    置於頭頂。

    直到此時,

    鍾逸珊都沒搞明白,

    發生了什麽。

    剛想問為什麽?

    王瑜的刀砍了下來。

    一刀砍向鍾逸珊的麵頰,

    那絲帶也隨即被砍斷,

    如此快速的動作,

    鍾逸珊並未感到疼痛,

    隻是看著噴濺的血,

    她一臉驚慌,

    不斷尖叫著。

    王瑜突然覺得好興奮,

    那尖叫聲,

    似乎格外治愈自己的心靈。

    鍾逸珊出於求生的本能,

    死命地翻身伸手奪刀。

    一直追問王瑜,

    為什麽?

    王瑜將這些年的妒恨,

    全都吼了出來。

    之後,

    無論鍾逸珊如何求饒,

    王瑜都沒有停手。

    半個小時的時間,

    砍了鍾逸珊132刀,

    直到她倒在血泊中,

    一動不動。

    王瑜還是不放心,

    用刀割下鍾逸珊的衣服,

    將衣物鞋子丟到林中。

    隨後,

    一刀刺中鍾逸珊的會//陰//部。

    見到她完全沒了反應,這才清理了現場。

    帶著鍾逸珊的手機和錢包離開,偽造成搶劫的樣子。

    嗅到血腥味兒,周圍野狗不斷朝此處聚集。

    出了樹林,王瑜換上一身衣物。

    將帶血的鞋子、手套和衣裙全部在海邊焚燒,看著海水衝掉一切焚燒後的灰燼。

    王瑜感到從未有過的舒爽,覺得一切非常完美。

    隨後,

    她找到事先藏匿的自行車趕回家,總共用時一個半小時。

    父母問過她,為何去了這麽久?

    她說馬可可有數學題不會,所以耽擱了。

    家人沒有多想,畢竟王瑜乖乖女的形象根深蒂固。

    不過王瑜沒想到,警方第二天就發現了屍體,還斷定那是鍾逸珊。

    馬可可得知後,十分焦躁。

    拽著張揚,衝到法醫解剖中心去確定。

    回校找王瑜,可是王瑜不在。

    第二天被警察盤問後,馬可可當晚再度找到王瑜。

    質問她,是否是她找人動手的。

    王瑜怯怯地讓她小聲點兒,說是淩晨四點,約在宿舍西側的樹林見麵詳談。

    25日淩晨四點二十左右。

    二人來到樹林。

    馬可可對王瑜沒有提防,畢竟她那樣瘦弱,唯唯諾諾的一個小姑娘。

    隻是懷疑,校外的人員幫著她出過頭。

    王瑜怯懦地指著馬可可的腳,討好般地說道。

    “可可,你鞋帶鬆了。”

    然後,

    將手機塞到馬可可手中,讓她幫著自己照明,王瑜蹲下給她係鞋帶。

    馬可可原本還在不停的抱怨叨念,見王瑜的樣子,也不知道是否該懷疑她了。

    等了一會兒,馬可可催問。

    “好了嗎?”

    王瑜起身,“嗯,自己看看這樣漂亮嗎?”

    趁著馬可可彎腰,

    查看鞋子時,

    突然從馬可可身後用手中的鞋帶將其頸部勒住。

    雙臂用力,

    將馬可可背著勒緊,

    馬可可後仰著身子,

    雙腳離地失去支撐。

    不到兩分鍾,

    馬可可便不再掙紮。

    之後,

    怕她不死,

    又換了位置,

    勒緊馬可可的脖子。

    最後,將馬可可捆在一顆大樹上,擺成型的擁抱坐姿,扯下她頭發上的皮扣,遮擋住那刺眼的表情。

    就在準備點燃枯枝的時候,保安的一聲高喝嚇了她一跳,王瑜趕緊逃到矮牆處,躲了起來。

    胖子講述完所有的經過,二人久久不語。

    一個花季般的少女,就因為嫉妒竟然連殺兩人,還能如此冷靜地處理屍體。

    如今,

    三個家庭就這樣被毀了。

    不知該追究現在的教育問題,還是該質問她的家長,或者該痛斥拜金主義的追捧。

    可那兩個年輕的生命,已經無法挽回。

    胖子踩滅煙蒂。

    “王瑜上個月剛滿十六周歲,兩個案子如此殘忍,會被判無期吧【1】。”

    周海沒有說話,人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如若不是找到她是凶手,張揚和她自己也將死於非命。

    ——————————

    【1】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

    “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6歲少年做案時係未成年人,依據《刑法》第十七條二款規定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至於是無期還是有期,判多久,要綜合多方麵的因素,如殺人的動機、被逮捕後的認罪態度等,法院會根據犯罪的情節社會危害性,並考慮犯罪嫌疑人的相關情況、被害人家屬是否諒解,根據法律做出判斷。

    做為監護人的其父母,有賠償受害人損失之義務,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通常也會考慮其家庭收入情況,綜合各種因素做出賠償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