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安布羅休·愛德華·意·布豪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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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這樣的一個男人,他是一個天才。這是毋庸置疑的事情,任何人都知道他是一個天才,從小到大的,無論是任何人,在看見他的瞬間,就明白,這個孩子和其他人不同,比其他任何人都要優秀。

    是的,沒錯,在他年幼的時候開始,便比其他的孩子顯得更加優秀。不管什麽樣的問題,不管是怎樣的難題,哪怕是曆史上赫赫有名的難題,隻要付出時間與精力,就沒有人能夠找到比他更加完美的解決辦法,能夠在和他的競爭中勝出的對手是不存在的。

    就是這麽簡單的道理而已,就像是世界運轉那麽理所當然的東西。

    他的努力並沒有超出常規的目的意識。並不是為了想要改變世界而努力,也不是想要獲得無上的權利而努力,亦不是為了超脫凡塵,以掌握一切的魔神的領域為終點而努力。他隻是單純地認為自己的研究與學習會在某時某處比別人做得更好。僅此而已。

    隻是因為自己很優秀,所以,隻要這麽優秀下去就可以了,自己是最優秀的,自己是同齡人之中的頂點,隻要時時刻刻站在同齡人的頂端,比任何人做的都好,這就行了,就是這麽簡單的想法。這是理所當然的事情。

    正因為如此。雖然很早以前他就已經接受了被人們看做是“天才”,“天才”之名也無時無刻不籠罩在他的身上。但是,他卻從未有過自傲,從未認為自己是天才就高人一等的感覺。天才這一詞匯會發明出來,就是在等待他吧,他就是天才。就是這麽簡單的道理,這麽理所當然的事情,為什麽會去自傲。

    他,是一個天才這一事實。是所有人所公認的。

    誰也沒有對他的“天才”稱號存在過懷疑,也從來沒有出現過威脅到他“天才”地位的事情。所以他既不需要驕傲也不需要自大,隻是理所當然地享受著“天才”這一稱謂。

    對他來說既沒有碰壁的時候也沒有為極限煩惱過。在魔法的領域,在他的世界之中他就是一切的主宰。

    對於這個認識甚至不需要任何的懷疑。他是天資聰穎的魔法師天才。

    並不是橫空出世的不世天才,他是繼承了代代相傳的魔法師家族而誕生的,隸屬於布豪恩家族幾十代的智慧的結晶。他的誕生,就是理所當然的結果。

    所有的人現在已經知曉,他,是一個天才,他的天分,不隻是來自於家族的凝聚,他自身也擁有與之相稱的世間少見的才華。

    所有一切的“事實”都使他所受到的各種榮譽顯得理所當然。所以對於世界上沒有自己的力量做不到的事情,他有這樣的自信也不是沒有道理的。這並不是他一個人的自負。而是他周圍所有人的共識。

    沒有喜悅,沒有自傲,沒有傲慢,沒有執拗,亦沒有高高在上,高不可攀,一切的一切,對於已經聽慣了“天才”的稱呼,一直集他人的羨慕與嫉妒於一身的他沒有一點的滿足感和成就感。

    這所有的一切對於他來說不過是人生的“必然結果”罷了。

    如果。一切都這麽繼續下去的話,那麽他也將會毫無疑問的成為偉人一般的存在吧,沒有任何的自傲與缺陷,沒有任何的野心與野望,隻是單純的做的比所有人,所有的魔法師都好,這就已經夠了。

    這樣的人才,如果就此成長下去,毫無疑問的,就是這個世界的棟梁吧,毫無疑問的,就是這個世界支柱性的存在吧。

    這樣的人,存在在這個世界上,會讓人覺得,這根本就是違反法則的,根本就不應該出現的吧。

    於是,打破這一切的人出現了。

    其名為勞倫斯·齊默爾曼。是不知道從哪裏來的野路子的魔法師。按照常理來說,這樣的存在,是沒有辦法和他相提並論的吧,不論是學識還是知識還是家世,一切的一切,都沒有比較的必要的吧。

    可是,所有人,還是將二人放在了一起進行了比較。

    其原因隻有一個,那就是勞倫斯·齊默爾曼的天賦,超越了他的可怕的天賦,世人將他的存在視為天才,他也理所當然的認為自己就是一個天才,天才,天生之才。

    但是,這個世界上有著超越天才的天賦的存在,也還是有的。如果不是出現在他的麵前的話,也許他一輩子都不會知道有這樣的人的吧。

    作為魔法師,既不是出身於名門,也沒有幸運地遇上名師。

    這個存在有一半都是靠自學,最終有幸被統率全世界魔法師的魔法師的總部所捕捉,允許在那個他從小長大的魔法師的聖地進行學習進修韋

    對於任何魔法師來說,都會認為直認為這是無人能及的光榮吧,但是那個人,卻滿不在乎,在他的眼中唯有魔法,唯有魔道的存在。對其他的事情毫不在乎,是的,即使是他這個比任何人都要強的存在,也滿不在乎。

    他不在乎,他也不在乎,兩個人本來應該根本不存在交集的才對。但是。兩個人因為他人的比較而被交織在一起,因為共同學習魔法,而被放在一起進行比較,兩個人之間的比較,所有人心目中的比較。

    魔法的奧妙不是一代就能完成的,一個最簡單的魔法也許都需要數輩傳承的努力,父母一輩子鑽研出的成果被子女繼承,這是最常見的存在形式,也是因此,越是代代相傳的魔法世家有著越強大的底蘊就是這麽回事。

    但是他不同,他有著與生俱來的天賦,曆史出身的差異用天賦就可以補全。對法術的深刻理解,運用魔術的熟練手法用天賦就可以完成。這個人存在的意義就像是在嘲諷他一樣的,嘲諷他這個理所當然存在的結果。

    兩人到最後都沒有比試過一場,也沒有分辨過高低。但是,他知道的,這個人每多做一件事,就是對他一個理所當然的事項的否定。這個人,注定就是和他宿敵一般的存在。

    數年之後,他離開了聖地,帶走了他對他的侮辱。同時,也讓他產生了一種從未有過的想法。天賦……並不能決定一切。

    身為天才的他,從來都是用天賦和努力去超越他人,但是卻被另外一個人用天賦碾壓了。所以他決定,超越天賦的天壑,變得比他更強大,將他否定掉的一切,盡數奪回。

    這個男人的名字,叫做安布羅休·愛德華·意·布豪恩!(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