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六章,小混混

字數:4642   加入書籤

A+A-




    ,最快更新販妖記 !

    天才壹秒記住『愛♂去÷小?說→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

    我們年輕那會兒,進舞池都喜歡穿花襯衫,女孩子一般燙個蓬鬆的發型,或者留一頭長長的直發。穿白色的襯衫,戴個漂亮的領結,冬天的話,外麵再套一件帶亮片的針織衫。下身要麽是百褶裙,要麽是牛仔褲。

    喝酒的人也多,但不像後來的年輕人愛喝洋酒。我們那會兒喝啤酒的多,跳舞的時候有的人愛炫,就會跳霹靂舞,全身抖動那種。胖子是愛搭訕的人,經常會杵在姑娘堆裏找人聊天,但可惜的是,最後經常聊著聊著就把想追的姑娘變成了自己的朋友。所以至今還是光棍一條,洛邛是第一次來,看著胖子在女孩兒堆裏如魚得水,那是一臉的崇拜,感覺就和看見了傳奇英雄似的。

    我每次來這種地方其實都感覺很無聊,一來我不怎麽會跳舞,那種聽著音樂渾身抖的事兒看著就不適合我。二來,我喜歡白的,對啤酒沒什麽興趣。但胖子喜歡,所以每回都拉上我。

    進來後我就找了個吧台附近的位子坐下,問酒保要了一杯啤酒,弄了碟水果,準備熬過這無聊的三四個小時。

    然而,今天似乎注定了不會無趣!

    就在我坐下來沒多久,胖子那邊就出了狀況,開始鬧哄哄地吵了起來!

    我起初還沒聽見聲音,沒一會兒卻感覺有人在喊我,回頭一看,洛邛正在人堆裏衝我招手。我趕忙走了過去,便看到胖子和一個壯漢麵對麵頂著,四周火藥味十足,壯漢的身後還站著幾個人,瞅著不像是好人,有倆身上還帶紋身。

    “咋回事啊?”

    我開口問。

    “崔哥正和姑娘聊天呢,這家夥大概是喝醉了,跑上來硬拉著人家姑娘跳舞。人家姑娘不願意,他就用蠻力,把人家姑娘都嚇哭了。崔哥看不過去就動手把他推開,這家夥就杠上了崔哥。”

    洛邛說的前因後果大致上和我所想的差不多,迪廳裏天天都有這種事發生。要是真動起手來,沒過一會就會有看場的上來哄人。所以一般在迪廳都打不起來,那些在迪廳大打動手的都是電影片段。真的要打,也會出了迪廳後找個沒人的地方動手。

    “老……老子找姑娘跳舞,你他娘的小兔崽子!攔著我幹嘛?”

    那醉漢滿嘴的酒氣,說話都不清楚。

    “人家女同誌不願意和你跳,你該幹嘛幹嘛。我推你是客氣的,要是再胡攪蠻纏,老子直接撩了你。”

    胖子也喝過酒了,加上本來就是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說了幾句話後就開始罵人。

    火藥味又足了幾分,我站在胖子後麵,眼睛瞧見對方身後幾個人有操家夥的意思。�搜→愛♂𴘧b網wwW.AiQuXs.cOM事兒可能會越鬧越大,便上前拉了胖子一把,低聲道:“胖子,先別嗆,看看情況。”

    胖子被我這麽一拉,腦袋有些清醒起來。就在此時,人群中走出來幾個大漢,看起來是看場子的。

    “你們要動手就出去打,別在我的場子裏動手。別怪我沒警告你們,誰要是在我的場子見了紅,那我就廢了他!”

    帶頭的大漢穿這個綠色的軍背心,看著就是練家子,身後也都是一水的肌肉男,氣勢十足。對麵找茬的家夥揮了揮手,讓自己的兄弟收斂了一些,回頭對著大漢說道:“軍哥,今天我給你個麵子,我們不在你場子裏見鐵器。”

    “瘋狗,你他娘的少在我麵前稱老大。別惹事,你知道我的脾氣。要打,滾出去打。【愛去△小↓說△網w  qu 】”

    被稱作軍哥的壯漢嚷嚷了幾句,那叫做瘋狗的醉鬼點點頭,指著胖子說道:“小子,有本事外麵找地方打一場,誰輸了叫爸爸,敢不敢?”

    “怕你啊!隻不過我可生不出你這醜八怪兒子。”

    胖子心裏憋著一口氣,嚷嚷回去。

    “好,我在後麵小巷子等你,要是不敢來,以後就別在這個場子混。兄弟們,跟我出去。”

    瘋狗帶人往外走。胖子說話間就要衝出去,卻被我拉住了,我回頭看著那個軍哥說道:“大哥,剛剛那事兒我朋友沒大錯。你能給管管嗎?”

    他點了根煙,瞄著我冷笑一聲道:“我說了,場子裏的事我管,場子外麵的事我不管。”

    胖子酒勁加脾氣上來了,一把甩掉了我的手,和洛邛兩個人衝出了迪廳。我皺著眉頭,將藏在後背外套裏的三棱刺都給拿了出來,抬腳就朝外走。

    “等等!”

    我剛要走,後麵的軍哥就喊住了我。

    “你手上的三棱刺哪來兒的?你們是當兵的?”

    軍哥開口問。

    我心裏一動,瘋狗他們人多,我們三個出去打估計要吃虧,這個軍哥看起來有些威望,而且估摸著是軍人出身。一般來說,軍人都會罩著軍人,這種關係就像是兄弟似的,大哥罩小弟,沒理由。我們仨雖然不是軍人,但如果能借了軍哥的手滅了瘋狗他們的威風,那也能保護胖子,不是一舉兩得嗎?

    但是不是軍人,普通人看不出來,可真正當過兵,而且是老兵的話很容易就能分辨。這是一種氣質,老兵身上有股看不見的能量,當過兵的人就是和普通人不同。

    所以我打消了騙他的念頭,回頭道:“我們仨不是當兵的,不過我兄弟的爺爺是老紅軍,三棱刺是他幫我們搞的。老爺子殺過鬼子,身上還有彈片留著。不說了,我出去幫忙去了……”

    說完我提著三棱刺衝了出去。

    到了後巷,兩邊已經對峙起來,瘋狗那邊一共十來人,我們這兒就三個。他們從背後摸出了幾根鐵棍,還有兩個拿著水果刀。一看就是社會混混和地痞流氓,我將黑布一抖,兩把三棱刺遞給了胖子和洛邛,自己從後麵地上撿了塊石頭防身。

    “我操,三個人和我們十個人玩兒?不他媽是找死嗎?臭小子,老子今天讓你們開開眼。給老子上,弄死他們!”

    瘋狗丟掉了煙頭,喊了一聲後,十來個手下烏泱泱地就衝了過來。

    “草你媽,打架老子就沒慫過,幹!”

    胖子咆哮一句,提著三棱刺就衝了上去。那個年代打架和現在這群小屁孩真不同,我們那會兒打架都是直接上頭,管他媽的什麽輕重。經常有人打架死了,我算是比較知道輕重的,胖子就和我不同。他幾年前和一個小混混幹架,打斷了人家三根肋骨,醫藥費配了好幾百塊。這和他從小受的教育有關係,老爺子隻告訴他一句話:“打架絕對不能輸,輸了絕對不能哭。”

    我們兩邊人馬很快就衝到了一起,我還算清醒,知道被鐵棍子抽幾下不礙事,但是水果刀卻不一樣。一刀捅實在了就小命沒有。

    “你們頂著,躲開水果刀,我去弄死瘋狗。”

    擒賊先擒王,我提著石頭朝瘋狗直接衝了過去。這廝向後走了幾步,右手背在身後,見了我衝過來還故意往後躲了躲。

    “別跑!”

    我咆哮著,推開擋路的家夥,操起石頭就向瘋狗腦袋砸了下去。

    但誰都沒料到,這廝舉起了自己的右手,而在他的右手手心裏握著一把短筒獵槍,正好頂在了我的額頭上。

    “你有槍!”

    我吃驚地喊道,不敢亂動分毫。

    他用槍指著我的頭,冷笑道:“你可別以為這是玩具槍,老子在裏麵放的是貨真價實的子彈,用來打鹿的子彈,一槍能把你的腦袋打的和西瓜一樣!”

    “你殺了我,自己也要償命。”

    我緊張地說道。

    “死就死唄,我又不怕。你就不一樣了,十八歲?還是二十歲?還年輕著呢,和老子對著幹?你還嫩呢,都他媽給老子跪下!”

    瘋狗嘶喊起來,胖子和洛邛此刻停下手,同樣不敢亂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