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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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蒙在畫上的白布被掀開,一雙發著幽光的眼死死地盯過來,目光中有著垂涎有著貪婪有著誌在必得的凶殘,還有那種毫無感情的冷,明明是畫,卻有一種想要奪框而出的氣勢,霎時間,視線中除了這一雙眼,再也看不到其他。

    白布還在手中,人卻不由得退後了一些,目光也不再直視這幅畫中的雙眼,邊邊繞繞地看向周圍才看出了別的東西,這是夜色下的深林,而那雙眼則是一匹狼的眼……

    “好畫,果然是好畫。這畫叫什麽名字?”

    並未裝裱的畫實在簡陋,但這畫作的內容足夠好,更加符合某些人的心意,讓人見獵心喜。

    “這畫沒有名字,您看著起一個好了,不是什麽知名畫家的畫。”李少成嘿嘿一笑,有些自得自己能夠投其所好。

    立在畫前的男人看不出具體的年齡,說他年輕,那一身氣勢不是年輕人能撐得起來的,說他年長,麵容卻保養得好,古銅膚色,透著陽剛帥氣,一件黑色的工字背心遮不住身上的肌肉,最為明顯的則是上臂紋的狼頭,青黑色的狼頭張著嘴,利齒分明,一雙眼更是透著冷凝的殺戮之氣,頗為駭人,與畫上的狼倒有幾分說不清的相像。

    正是因為這個不少人都知道的狼頭紋身,李少成才在看到這幅畫被嚇了一跳之後想出來這麽一個討好的主意。

    當然,這幅畫並不是他買來又或者畫家送他的,而是他偷偷跑進人家屋子裏看到之後順出來的,所以,這是一樁無本買賣,穩賺不賠。

    “怎麽可能沒有名字?”哪裏不知道對方打什麽主意,男人反駁了一句,也不甚在意李少成的訕笑,目光並未從畫上移開,一直在看,實在是很喜歡的樣子。

    室中還有幾個人,荷槍實彈的,毫不掩飾地把槍、支掛在身上拿在手上,方便行動的迷彩服整齊地穿在身上,麵無表情,眼神都是冷的,完全不為外界所動,更不會突然搭話。

    李少成見無人搭腔,怕惹了對方不高興,也不敢笑了,猶豫著問:“要不,我去問問名字?”

    “不用,把人叫過來問吧。”男人擺擺手,說,“我看他這畫畫得不錯,還想讓他多畫兩幅。”

    其實也是好奇,一個普通人是怎麽能畫出這種透骨的殺氣。

    是的,殺氣。

    常年在槍林彈雨中穿梭,又是經常跟明槍暗箭打交道的,男人怎麽會認錯這種殺氣,多少次,就是憑著那種玄之又玄的對殺氣的認知讓他躲過對方的狙擊埋伏,所以,他絕對不會錯認這畫上的殺氣,讓他都要退步的殺氣,實在是……

    能夠具有這種殺氣的人未必能夠畫畫,能夠畫畫的人也未必能夠把這種無法形容的感覺畫入畫中。

    ——若非此時天色大亮,單憑這一幅畫,恐怕就能殺人。

    想到這裏,男人的表情也嚴肅了,把手中的白布再次蒙在畫上,轉頭坐在了沙發上,竟是要靜等著畫家的到來。

    這般態度讓李少成迷惑了,這是真的喜歡了?還是……他倒不怕自己偷畫的事情被拆穿,一個不知名的作家,一個沒名氣的畫作,自己幫他找到了欣賞的買家,他應該感激自己才是,哪怕沒人真的給他錢,但這份欣賞不也是對他的肯定嗎?

    李少成略有幾分狗腿地站在一旁,充當起了男人的手下,到底是服過兵役也當過雇傭兵的,真的擺起架子來還是很能看的。

    看他這般模樣,男人一個眼色,一把槍扔了過來,李少成機靈地接了,再站直了身子,眼中喜色難掩,知道自己所求是成了。

    “這是你畫的畫?”男人問著,看的卻不是被帶到麵前的年輕人,而是看向了帶年輕人過來的手下,眼中疑惑,這麽年輕,真的能夠畫出這樣的畫?

    隨著他的疑問,李少成很自覺地把白布揭開,露出了畫來,坦然笑著看向年輕人,毫無心虛之態。

    “是。”餘光一掃,王平便知道自己的畫作為何會突然不見了,他不認識李少成,卻還記得曾與這人有過一麵之緣,那日為他手電照路的人突然成了偷畫賊,實在是想象不到。

    男人依舊不相信這樣的話,說:“你重新畫一幅。”

    王平輕輕搖頭:“可遇而不可求,畫不出來了。”

    油畫本來就不是王平擅長的畫種,隻不過畫起來更方便也更符合時下的風氣,他方才以此為主,那夜上山,本是修煉之餘放鬆一下心緒,沒想到意外遇到了狼,他當時靈力內斂,那狼隻當他是普通獵物,死死盯著他,那絲殺氣被他察覺到了,這才突有所感畫了這幅畫。

    而這幅畫,並不是一幅適合長久觀看的畫,或許是因為畫畫的時候過於專心,又或者是那不經意間自動運轉的靈力,這幅畫……王平不知道該怎樣形容,反正,這幅畫若是看得久了容易影響心神。

    這個理由,雖然男人並不太了解藝術什麽的,卻也知道很多驚才絕豔的藝術品都是無法複製的,所以……“這幅畫叫什麽名字?”

    “夜狼。”這一次,王平回答得很是幹脆。

    夜狼,夜間潛伏的狼,夜狼,夜郎自大,被自以為是獵物的存在殺死。

    “倒是切題。”男人想了一下,點點頭,沒再說話,擺擺手,自有人帶王平出去。

    李少成對這畫上的狼抱有一些懷疑,懷疑這就是他和他叔後來見到的那頭死狼,但,兩頭狼的毛色明顯不一樣,而且,如果是這個雲澤遇見了狼,他還能安然無恙地下山嗎?

    這樣想著的李少成完全忘記了獵狗見到雲澤時候的反應,那種不敢鳴叫的嗚咽何嚐不是在害怕恐懼,而能讓獵狼的狗這樣膽小,雲澤必然是個更厲害的存在。

    可惜,人有時候的感覺比動物遲鈍一些,他感覺不到當時剛剛殺了狼的雲澤身上的殺氣殘留,又容易被皮相所迷惑,因為對方好看便覺得對方柔弱,甚至因為對方的身材消瘦便覺得對方弱不禁風。

    “你別怕,葉老大跟你還是一個國家的,都是老鄉。”李少成見到並未被放走,卻也沒怎麽被□□的王平時,這樣寬慰他,還幫著猜測了一下葉老大的意圖,“他看中你畫的畫,你多畫兩幅就好了,別強,沒好果子吃。”

    說這話的時候,李少成已經混上了一身迷彩服,或許因為王平到這裏的原因和他有關,他覺得對方親近,很樂意多說兩句,精神抖擻地嘚瑟了一下自己的鳥、槍換炮,見到王平無動於衷,以為他不知道一些事情,又開始給他“百度”。

    從李少成的口中,王平知道了不少關於葉老大的事情,對方是某*人出身,後來不知道發生了什麽事自己拉起了人馬單幹,現在團隊已經很大,很有些名聲,最難得的還是對手下好,講義氣,不會幹讓手下白白送命的事情。

    這一點真的很難得,很多人混出來了之後,就完全忘記了在底層的時候怎樣受苦,反而覺得以前自己受苦了,變本加厲地享受,卻沒想到那些享受是多少人用命換回來的,其實當老大的都是吃肉的,但,留下多少湯給人可就不一樣了。

    李少成說著開始罵起了自己以前的雇主,那位是個冷血的,為了個什麽任務硬是把他們大半的人命都留在了那兒……

    “不就是一個破瓶子麽,才拇指大小,有什麽用?還說玉髓呐,當我沒看過新聞啊,不就是能夠治療外傷麽,這都什麽年代了,外傷難道還是什麽絕症?用得著那麽興師動眾的嗎?”李少成越是罵越是怒氣衝衝,他那時候根本沒想到第一次任務竟然是那樣的,嚇得不敢上前拚力。

    因為他的出工不出力,在他身邊的幾個同伴都被打死了,他倒是機靈,跟著一同倒下裝死躲過一劫,當時還有些同伴在邊打邊退,那些人便追著他們去了,他這才能在事後逃得一命,而這種不光彩的存活他也不敢對別人說,這可不是“膽小”二字可以說得過去的,若是軍人,恐怕免不了要受審了。

    即便是雇傭兵,做出這樣的事情來也是壞了名聲,沒人敢用的,當然他不會對別人說起這個,但就怕有人會查,也怕雇主會追究,所以匆匆回了家鄉,好長時間不敢露頭。

    可是,多少年,學的就是這個本事,不扛槍了,幹什麽呢?憋了一段時間,手上沒錢了,李少成不得不想著再出來工作,而為了小命著想,他選擇投奔比較靠譜的葉老大,當然,那偶然得來的畫也是他試著投奔葉老大的原因之一,誰不知道葉老大愛狼啊!

    手臂上有狼頭紋身,組織名字叫做孤狼,甚至還馴養了十幾匹隻吃生肉的狼當寵物,這種深沉的愛想必也會喜歡畫中的狼。

    僥幸成功抱大腿的李少成再提起以前來,自然要把所有不好都往雇主身上栽,反正雇主已經死了,死人多背幾個黑鍋還保暖不是?

    王平不在意李少成話中的憤憤和那一絲潛藏的心虛,他更在意的是“玉髓?”——能夠治療外傷的玉髓定然不會是玉石類的,所以,是那座玉山的產物?多年前看見的那則新聞浮現在眼前,真的應該去看看才是,到底是“出生地”嘛。(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