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認識吃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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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沈風真的看到佩姬的時候,心裏暗自罵了一聲,世界真他媽的小啊。

    佩姬走進會議室,第一眼就看到了上次被自己撞暈在後備箱裏的中國少年,直接脫口而出,“克裏斯?”

    “哦?克裏斯你居然認識整個fbi最美麗的克萊小姐?”弗裏曼來了興致,而旁邊的保羅克萊則反應過來,這個恐怕就是女兒抓路德幫重要人物時救出的那個叫克裏斯的中國少年,隻是,他怎麽在弗裏曼的助選團隊裏麵?

    五個幕僚眼睛也紛紛亮了起來,沒想到這個毫無背景資曆的中國小子,也認識大名鼎鼎的警笛女俠佩姬?

    說起來,在特區的政治人群中,都流傳著一個不能惹名單,也就是遇到這名單上的人,最好繞著走,如果惹上了,會引起無數的麻煩,這個名單沒有那些耳熟能詳的政治家們,因為大家都知道他們不能惹。

    這名單上,都是一些職位沒有那麽高,不是核心最頂級圈子裏的人,比如第一位就是這位警笛女俠佩姬克萊,她雖然不是核心政治圈的人,但她爺爺和父親都是,爺爺父親兩代參議員,實力超群,盟友無數,一批批幕僚在特區的各個部門工作,在特區屹立多年不倒,大哥當過市長,人們猜測下一步要麽州長要麽接班父親成為參議員,背景無人能撼動,而且她自己還是fbi探員!要是惹了她,直接給你關二十四小時,你出來以後還欲哭無淚沒處說理。

    當然,最著名的就是,佩姬算是在特區中唯一一個敢在自己私家車上裝警笛的人了,特區是美國政治中心,要放在古代,那也是天子腳下,管理規範都相對嚴格,可佩姬卻不管,每次特區堵車,讓她下班十分不爽,於是就在私家車上安裝了警燈,每天晚上下班,直接打開警燈警笛,讓擁堵的車流給她讓開一條道路,所以被人戲稱為“siren-en警笛女俠”。

    雖然她確實能力出眾,也立過大功,但是fbi誰能喜歡這種飛揚跋扈的女人?

    有一個最著名的段子,總統有一次在交通高峰期從白宮乘坐海軍陸戰隊一號直升機飛往安德魯斯空軍基地,在空中不多時就發現地上不遠處一輛跑車閃著警燈,一直在距離直升機不遠處的公路上飛馳,旁邊的車讓出一條道路,離直升機越來越近。

    整個特勤局以為下麵的車在跟蹤總統,如臨大敵,嚇得直接把直升機開回了南草坪,結果把車攔下來,發現是佩姬克萊著急回家看電視劇,於是報告給總統,總統都無奈地笑笑,示意他們把佩姬放了。

    整個華府的政治從業人員中,佩姬克萊的名字可以說是如雷貫耳,經常聽說,哪個倒黴蛋惹到了她,直接被關了一天,或者哪個不長眼的在她前麵開車慢了,被她攔下或者別住,教做人,就連國務卿都被攔住過,此等在特勤局上掛了號的猛女,就是這個不能惹榜單的第一位,兩三年了,榜單每次更新,下麵名字的排位變來變去,可第一名,卻一直屬於佩姬克萊。

    而且有參議員父親的力挺,這才二十四歲的她,就已經進入fbi總部榮升一方主管,很多人都在議論,將來要是佩姬掌管fbi,那就是大美利堅國要完的節奏啊。

    任性,衝動,瘋狂,背景強大,能力出眾,這就佩姬克萊,一個總統都無可奈何的女人。

    “沒想到居然能在這裏再次遇見你,佩姬探員。”沈風愣了一下馬上反應過來,對弗裏曼說,“說起來,佩姬探員是我的救命恩人,之前我被綁架了一次,是佩姬探員把我救了出來。”

    “是啊,當初救你的時候,你告訴我你隻是一個普通留學生,我也沒想到居然能夠在弗裏曼的會議室中見到你。”佩姬嘴角似笑非笑,可眼睛裏卻噴著火,仿佛憤怒被沈風欺騙。

    “好了好了,你們把我們的參議員先生忽略了,”弗裏曼看到情況不對,小魔女佩姬要發作,趕忙打岔把參議員保羅克萊和幾位幕僚相互介紹。

    介紹完畢眾人落座,弗裏曼就繼續了剛才的話題,介紹了一下沈風的詳細資料,對幾個幕僚說,“有沒有一個包裝克裏斯的大概想法?”

    佩姬坐在沈風身邊,捅了一下沈風,“小子,沒想到你居然搞定了肯德爾珍娜,話說k≈k的衣服真不錯,我沒時間去排隊,你能不能幫我弄到幾件。。。”

    沈風隻得無奈地點頭。

    幾個幕僚對視了一眼,斯通斟酌地說道,“可能還要再商量一下,鑒於現在還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忙,這件事情可能要放一放,給我們一個月的時間。”

    “好吧,”弗裏曼遺憾地對沈風說,“本想讓你進入我的團隊,給你增加耀眼的資曆,看來還要等等,沒事,我相信一個月以後,肯定找到方法的。”

    “謝謝你,弗裏曼,我真的受寵若驚。”沈風說道。

    弗裏曼則一聳肩,“誰讓我爸爸要我照顧你呢?”

    沈風起身告辭,佩姬左看看右看看,弗裏曼和父親商量競選的事宜,幕僚們在商量怎麽包裝沈風,沒有自己什麽事情,眼珠一轉,也走了出去。

    沈風到了樓下,剛剛叫車來接他,後麵佩姬的聲音傳來,“需要我送你一程麽?”

    沈風回頭,發現佩姬走了過來,邊走邊說道,“如果需要,我可以送你去灰狗巴士站。”

    “這次就算了吧。”沈風訕訕地說。

    “所以,sf投資的主人,,我是應該這樣稱呼你麽?”佩姬一開口,沈風就色變了。

    “你怎麽知道的?”沈風不禁問道。

    “弗裏曼親自站台的sf投資買下了我二哥的球隊,所以我就調查了一下,發現這個公司的主人是一個叫fengshen的中國人,注冊的駕照和你的一模一樣,幸虧你被綁架的時候我把你的駕照留了檔,我就知道一定會用上的。”佩姬笑著說,“你和弗裏曼是什麽關係?他居然如此幫助你,還想拉你進入助選團隊幫你鍍金?看上去你不像他的私生子啊。。。”

    “你怎麽調查到我注冊了公司?”沈風打斷佩姬急促地問。

    “我本來還想查你銀行賬戶來著,可惜沒有搜查令,”佩姬遺憾地說,而沈風則暗道慶幸,“至於為什麽能查到你公司的注冊信息,你忘了麽,我也是,”佩姬一指對麵的聯邦調查局總部大樓,“聯邦政府的人。”

    下一秒,佩姬畫風突變,大罵起來,“你們這幫狗娘養的--”

    沈風順著佩姬手指的方向看去,發現fbi大樓二樓的透明玻璃窗旁,站滿了人,對著佩姬指指點點,當看到佩姬發現他們時,馬上作鳥獸散。

    fbi大樓,一分鍾前,二樓大廳裏一片忙碌的景象,不知道誰喊了一聲,“樓下有個男的正在和佩姬克萊說話!”

    大家轟地一下全部都擠到玻璃窗邊,還討論著,“這次警笛女俠會怎麽收拾跟她搭訕的男人?是直接送到審訊室?還是關到拘留所?”

    “我覺得可能是打斷胳膊送去醫院。”

    “這個靠譜,哇,居然是個中國男孩,可憐的中國少年?”

    “糟糕,她發現我們了,趕緊走。”“走,走。”

    佩姬在樓下看著眾人散去,氣得火冒三丈。

    “你在fbi好像很受歡迎麽?”沈風抓住機會諷刺道。

    “哼,如果你的父親和爺爺都是參議員,你也會‘很受歡迎的’的。”佩姬說道,“要不要我送你一程。”

    “算了吧,”沈風指了指正慢慢停在麵前的林肯轎車,“我的車來了。”

    “我還是想提醒你一下,”佩姬看著沈風上車,忍不住說道,“路德幫不會善罷甘休的。”

    “謝謝你的提醒,佩姬探員。”關上車門,車窗緩緩落下,沈風從車裏對佩姬說,“下次再見。”

    說完佩姬目送轎車啟動,遠去,回過神來,走向對麵的fbi大樓,自言自語道,“剛才圍觀我的好像還有我的幾名下屬?皮癢癢了。。。”

    沈風坐著轎車到了機場,直接飛回了紐約。明天就是周一了,在倫敦的時候雷克斯提醒自己,下周就要正式開學了,自己還沒有報道呢,最近一段時間又是hainan又是倫敦的,差點忘了自己還是紐約大學的學生。

    回到紐約,先去新家查看了一下進度,艾米莉很盡職盡責地完成了百分之七十,大概還有一周就可以裝修好了。終於要住進新家啦,沈風高興起來,當即表示,入住的時候會請艾米莉弗朗西斯和布羅迪等人來自己的新家開一個暖房party。

    周一一大早,沈風坐著地鐵趕到了位於華盛頓廣場公園旁邊的紐約大學,相比於一般的校園型大學,紐約大學顯然不一樣,整個紐約大學的樓都完整的融於曼哈頓之中,和紐約普通的公寓樓和寫字樓沒有區別,如果不是樓外麵掛著紐約大學logo的旗子,站在十字路口,他還真看不出來。

    開學第一天的早晨,學生很多,有參觀的,有上課的,沈風老老實實地辦了手續,交了學費,去係主任辦公室談了一下轉學的事情,他發現這學期給他安排的課程很少,不過今天就有一門課,而且自己現在已經遲到了。

    悄悄地走進教室,坐在後排,上麵的教授吐沫橫飛,沈風壓根沒聽教授在講什麽,直接打量全班同學,教室不大,裏麵人也不多,大概三十多人,隻有幾個黃種人和黑人,其他都是白人,看來這斯特恩商學院對中國人來說真的不好進啊,沈風暗暗地想。

    旁邊傳來一個壓低的聲音,“喂,哥們!”

    咦,是普通話,帶著東北口音,沈風轉頭看過去,發現比自己還偏僻的角落坐著一個上身毛衣下身短褲的胖子,橢圓形的臉上,小眼睛閃著光芒,頭發全部向上豎起,整齊地在頭頂形成一個圓柱體,這不是nba的球員喜歡弄的發型麽,沈風愕然,第一次見到中國人這麽弄。

    “我叫王順天,你叫什麽?”胖子發現沈風的目光看向他,連忙問道。

    “我叫沈風。”沈風小聲說。

    “你哪人?”

    “沈陽的,你呢?”

    “這麽巧,我jilin的。這門課靠你了啊。”

    我去,大哥,我們倆剛認識好麽,你這樣真的好麽?沈風哭笑不得地看著王順天,“我這學期轉學剛轉來,這門課講什麽的我還不知道呢。”

    “哎呀,那可咋辦?”王順天自言自語,“看來還得問問前麵幾個中國人。。。”

    一節課下來,沈風已經對王順天有了初步了解,這家夥就是個混子,不知怎麽地混進了斯特恩商學院,又奇跡般地第一個學期全部混到了,成功躲過留校察看,這學期他打算早早地抱好大腿,係主任已經警告他了,如果這學期不進步,就把他踢出去。

    自從王順天知道沈風是剛剛轉來紐約,才住了不滿一個月的時候,就十分熱情地給沈風介紹各種好吃的。

    “像我們這種,可以中午到唐人街吃套餐,最便宜的六點九九,一飯一素菜一葷菜,實惠又好吃,要麽唐人街有一家點的燒鴨也很不錯,才八塊錢,可以雙拚配飯,還有幾顆綠色蔬菜,我最喜歡吃叉燒和燒肉拚一下,燒肉那層脆皮的口感,嘖嘖,絕了。”說起吃的,王順天就根本停不下來。

    是不是每個胖子都是提到吃的就可以說上三天三夜呢,沈風一整節課就聽著王順天的唐人街吃飯經驗。

    中午一下課,王順天就熱情地拉住沈風,“走,我知道你是新來的,我帶你去唐人街吃。”

    果然跟著胖子總會找到美食,在王順天的帶領下,沈風在mottst的一家小店裏吃了一頓名不虛傳的燒臘,兩人吃完慢慢散步,走到水星家紡門口,王順天一指前麵,又開始了吃貨經驗談,“那邊有一家豆腐花不錯,那邊還有一家叫什麽良品,唔,就是日本字我看不懂,是一家零食店。。。恩,那邊還有一家按摩院,裏麵都是三十歲以下的。。。”

    泥垢了胖子!沈風在心中呐喊。

    (感謝大家的收藏和推薦,beijing時間晚上半夜,為了感謝大家的推薦和收藏,我照例還會加更一張,本人是北美時差黨,和大家的白天黑夜正好反過來,有時候因為吃完飯或者起床晚造成更新時間會不穩定,但我會努力的,謝謝大家。)(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