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章 秋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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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夕,也就是天朝的中秋,是韓國從天朝引進的一個傳統節日。韓國的秋夕是三天假,遇上周末就是五天。每年的這一天,就是所有人回家的日子,孤身在外的後輩,都要回到老家,一是為了和家人團聚,二是為了拜祭祖先。

    因為整個韓國有四分之一的人都聚集在首爾,所以每年的秋夕,都可以說是一場人口大遷移。從早上五六點開始,街上就是密密麻麻出城的車,高速公路就如同一個大的停車場。往常從首爾到釜山開車也就四五個小時,但是這一天,至少要十五個小時才能到。

    因為人們都趕著回家,所以秋夕當天大多數的商場和店鋪都不會開業,整個街道都顯得異常安靜,和平時的熱鬧喧嘩形成了鮮明的對比。如果是第一次到首爾的遊客,可能會以為到了哪個向下小鎮一般。

    不過也並不是所有的地方都是這麽清靜,像明洞、東大門、景福宮這樣的地方照樣人滿為患。一方麵,很多天朝的遊客會在這個時候過來;另一方麵,這些地方會有很多的公演和民俗表演,很多家在首爾的民眾會帶著家人一起走上街頭去欣賞。

    宋仁軒自然是沒有什麽老家可會,他唯一的親人就隻剩宋子林一個了,然後這貨帶著林怡晶去日本了,所以宋仁軒暫時處於無家可歸的狀態。fnc放假,就連安正雅都不知道去哪玩了,隻剩下宋仁軒孤家寡人的了。

    “喂,泰妍姐,秋夕好。你回家了嗎?哦,和帕尼姐一起回去了啊。啊,沒事,就是秋夕節問候一聲。”

    “喂,榮和哥,你在哪啊?回家了!你哄燃燒軍團呢,你們家在釜山,你回的哪門子家啊。真回去啦!唉,好吧好吧。秋夕快樂。”

    “喂,弘基哥,是我。秋夕好啊,你回家了嗎?公演!今天是秋夕啊。秋夕公演!哈,好吧,你忙。”

    打了一圈電話,不是回家就是工作。宋仁軒自嘲的搖搖頭,人果然是群居動物啊。以前的節日不也是自己一個人嘛,充其量是和宋子林大眼瞪小眼。沒想到這麽短短的一段時間,自己就已經不習慣了。

    換衣服下樓,反正在家也是無聊,索性出去溜達溜達。街上比宋仁軒想的要熱鬧一些,行人很多,開門的店鋪也有很多。也對,對於年輕人來說,秋夕已經漸漸的變得隻是一個三天的假期而已。相比於什麽拜祭祖先,自然還是和朋友們一起玩要好一些。

    來到地鐵站,刷卡拿票上車。等到重新回到地麵的時候,宋仁軒已經身處東大門了。

    東大門是一個地理代詞,在過去,指的是首爾東邊的城牆的大門;而到了現在,更多的代表的是東大門市場。這是首爾最著名的購物市場之一,以價格低廉出名。

    和猶如城市女郎般的明洞相比,東大門更像是本土的鄉村女孩。不過也正是如此,這裏更適合普通的民眾,一天的客流量超過四百萬。畢竟,明洞大多都是中高檔的商品,價格昂貴,普通人平時不會去那裏的。

    或許因為是秋夕的緣故,東大門這裏的人數比往常要少了一些。宋仁軒記得上次來的時候,真的是感受到了什麽叫人擠人。宋仁軒漫步在街道中間,相比於觀賞街邊的商鋪裏琳琅滿目的產品,宋仁軒更希望能在這裏感受點“人氣”。

    東大門市場的街邊小吃特別多,炒米糕、魚丸湯、雞肉串、旋風土豆、韓式豬蹄······空氣中飄散著濃鬱的食物的響起。縱使宋仁軒已經吃過飯了,聞到這味道也忍不住買了一些,邊走邊吃。

    相比於弘大和明洞,宋仁軒對東大門這邊並不算熟悉。倒不是因為這裏低端或是怎樣,主要原因是這裏有點遠。平常沒事的時候,宋仁軒是一個很懶散的人,自然不會往這邊跑。所以對於這裏,宋仁軒還是新奇的很。

    雖然叫東大門市場,但其實這裏是由三十多個大型市場,三萬多家商鋪組成的一個大型“購物王國”。如果想完整的逛一遍的話,沒有個三五天是不可能。縱使是像宋仁軒這樣走馬觀花的看,也需要一兩天。

    “大嬸,能不能再便宜一些。”宋仁軒正在隨意的走著,忽然一陣熟悉的聲音傳來。宋仁軒順著聲音的來源看過去,隻見一個短發的女生正站在街邊的一個攤位前,用著半生不熟的韓語,和攤主大媽艱難的講著價。

    宋仁軒微微一笑,走到女生身邊。先是攔了一下女孩的肩膀,隨後換上一副懇求的表情道:“大嬸,我們都還是學生,沒有那麽多錢,麻煩您就稍微便宜一下吧。拜托了。”說完,還雙手合在胸前擺了擺,表示拜托的樣子。

    女生被宋仁軒攔住的時候身子一僵,驚訝的轉過頭來。因為宋仁軒做了一些打扮,所以第一時間並沒有認出來,但是有感覺很熟悉,所以沒有喊叫,而是歪著頭萌萌的看著宋仁軒。直到宋仁軒開口說話,女生才恍然大悟宋仁軒的身份。

    聽到宋仁軒在幫自己砍價,女生也趕忙回過神來,和宋仁軒一起道:“是啊,大嬸。拜托您幫我們便宜一些吧。”女生的韓語不是很好,而且發音也很奇怪。剛才她說了半天,攤主大嬸根本就沒有聽懂多少。

    女生自己軟語相求,再加上有了宋仁軒在一旁幫忙翻譯,大嬸終於同意了女生說出的價格。宋仁軒看著大媽把一個小飾品包好遞過來,一邊讓女生接好,一邊感謝道:“謝謝您大嬸,下次我們還回來的。”

    攤主大媽看著宋仁軒無奈的搖了搖頭,隨後道:“小夥子,你女朋友是外國人嗎?”宋仁軒一愣神,然後趕忙回答道:“不是的,她是韓國人,隻不過是在國外長大的,所以韓語不是很好,給您添麻煩了。”女生沒有聽懂宋仁軒和大嬸在說的什麽,不過知道兩個人在說的是自己,所以也萌萌的回了個微笑。

    “哎一股!”大嬸感歎了一句:“要是能聽的懂話該多可愛啊。剛才她說了好久,我都沒聽的懂是什麽意思。”宋仁軒看了一眼還在彎著眼睛笑眯眯的女生,尷尬的笑了笑,再次道謝後,這才離開。

    走了兩步,女生停了下來,驚奇的看著宋仁軒道:“仁軒你好,你,你怎麽這個打扮。”宋仁軒笑了笑,回應道:“你好啊,妮可。秋夕快樂。”然後打量了自己一眼,攤了攤手,接著道:“怎麽樣,這麽穿還能認得出我來嗎?”

    眼前的女生正是妮可,隻不過因為宋仁軒換了一身和平時完全不同的穿著,所以才沒有第一時間認出他來。

    隨著《tellme》的爆紅,不單是wondergirls,連作為作曲人的宋仁軒也受到了很大的關注。所以每次出門以前,都要偽裝一下。以前幾次都是安正雅幫他完成的,但是今天安正雅休息,正好宋仁軒也想試一下新的穿衣風格,就自己動手偽裝了一下。

    平時宋仁軒一般都是t恤或是襯衫,下身是寬鬆的休閑褲陪帆布鞋。但是今天宋仁軒上身換了一件修身的無袖長款風衣,裏麵是一件格子衫,下身則是黑色的緊身七分牛仔。原本帶斜劉海的頭發,也被梳了上去,變成了直衝向上的頭型。

    妮可探著頭,眨了眨眼睛道:“和平時完全不一樣,我還是聽到你的聲音才認出來的。”宋仁軒挑眉一笑,不過並沒有說什麽,而是轉而向妮可問道:“對了,妮可,你怎麽一個人出來了。”

    妮可彎著眼睛笑了笑道:“今天是秋夕,阿爸阿媽不在家,我自己無聊,所以就跑出來了。你呢?”宋仁軒聳聳肩道:“我也一樣,家裏沒人,所以就出來了。”妮可點點頭,然後看向宋仁軒道:“正好我們都是一個人,一起吧。”

    妮可是在美國長大的,性格和思維方式都很開朗。像這種單獨邀請一個男生的事如果是韓國的女生可能不會,但是對於美國的女生來講卻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所以宋仁軒隻是愣了一下,很快就反應過來,點頭同意了。

    當然了,說是一起逛,其實主要是妮可自己在看,宋仁軒隻是起到了翻譯和充當評判的職能。逛街這種事,對於女生來說,代表的是休閑,是娛樂,是為了享受在很多東西之間不知道該怎麽選的感覺;而對於相當一部分男生來說,逛街就真的隻是逛街而已。

    “仁軒,你看這件怎麽樣。”妮可舉著一件衣服,在身上比劃著向宋仁軒問道。宋仁軒打量了一眼,點點頭:“很不錯啊,不過我覺得那件黑色也不錯,陪你的短發會顯得很帥氣。”妮可打量了宋仁軒說的那件衣服一眼,歪著頭萌萌的道:“是嗎?”然後放下手中的衣服,重新開始試穿那一件。

    宋仁軒恨不得扇自己一巴掌,真是的,多什麽嘴。大多數女孩子隻要一逛街就會停不下來,而且最喜歡的事就是敢看不買。這和有錢沒錢無關,她們就是喜歡在身上比劃半天,說一堆的優點或者是缺點,然後再把它放回去。

    “這件很好嗎?”妮可換成了宋仁軒說的那件黑色的衣服,宋仁軒眼前一亮。雖然很多女生都是短發,但是妮可是宋仁軒見過的為數不多的幾個既帥氣又可愛的女生。宋仁軒點了點頭,剛想說什麽,猛的一股寒意升起,瞬間轉頭,視線在身後的人群中掃視了一遍。

    “怎麽了?”妮可看到宋仁軒忽然轉頭,嚇了一跳,趕忙追問道。宋仁軒皺了皺眉,回頭道:“沒什麽,不過總感覺有人在看我們。”妮可也抬頭向人群中看了看,不過並沒有看出什麽,低頭對宋仁軒道:“會不會是你的粉絲認出你來了。”

    宋仁軒不知可否的搖了搖頭,那種感覺不像是認出自己,更像是一種監視。不過並沒有發現什麽,宋仁軒搖了搖頭,笑著道:“可能是我神經過敏了,我這身打扮你都認不出來,粉絲肯定也認不出來的。”妮可想了想,確實如此,也就不再去理會,繼續挑選起衣服來。

    與此同時,在宋仁軒和妮可所在的店鋪不遠處,兩個女生正在切切私語。

    ps:不知不覺一百章了,給自己撒花鼓掌慶祝一下。(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