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湯姆和傑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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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湯姆和傑瑞
成為世界上最強的人嗎?唉吆不錯哦!哦哈哈,不錯個屁啊!你是看火影長大的嗎?你的誌向在於星辰大海嗎?你是不是還要成為秋名山的車神嗎?你腦殘啊,不對,是我腦殘啊,席八達!我竟然還答應了,窩裏個去啊,我是多腦殘啊!
於是,在心情平靜下來之後,克勞德用自己的小腳趾都想明白了,自己做了一件非常二的事情,而且這種事情似乎還無法拒絕啊。那是因為,在他答應成為世界最強的時候,整個天地都發生了一絲變化,仿佛是見證誓言一般,一種宏大的魔法契約就這麽形成了,契約的簽訂人是世界意誌,而誓言者上麵清晰地寫著克勞德·李峰。
上當了,我就知道這個家夥不是什麽好鳥,老鄉坑老鄉啊,你的良心也丟在了老家了嗎,你出門沒帶臉皮是嗎!無論怎麽抱怨都已經於事無補,克勞德就知道那句“道友請留步”果然是後麵沒好事。
成為最強?先不說這種中二的誓言多麽不靠譜,那個段天涯說過,隻要能夠完成世界的使命就能回到地球。那麽,就是拯救艾澤拉斯了?就說自己這種吊絲連自己的命都保不住,你妹的怎麽可能啊。話說,艾澤拉斯如此的多災多難,說不定早就有好幾個穿越過來的什麽救世主在幹了,反正有沒有成功不知道,克勞德至少對自己沒什麽信心。
保護這個世界,說起來,自己成為聖騎士的那一天似乎也發過這樣的誓言。對了,當初是說要哪怕犧牲自己的生命也要保護自己的同胞。沒想到,隨著歲月的流失,自己似乎早就忘了曾經的誓言,想想當初在秘藍島上,自己還不是拚命地學習鍛造和附魔,不就是為了鐵匠大叔那一句話;“德萊尼不需要閑人”嗎?自己在聖光核心守衛戰上的拚命,不就是為了報答族人的新人和關愛嗎?但自從自己選擇了生存下來,選擇了投降,選擇了苟延殘喘,自己不光是丟掉了名字,甚至連自己的信念都丟了!
看著水中自己的倒影,他已經很久沒有這麽看自己的臉了,自己還是最初的自己嗎?時間真的很厲害,他埋沒了記憶,抹去了傷痕。生存是一個笑話,為了他,自己拋棄了尊嚴,遺忘了信念!段天涯,雖然你一直廢話連天的就像是一個老頭子,但有些事你說得對:不能為了活著而活著,生命的價值就在於我做了什麽!
天色漸漸變亮了,太陽爬過了黑海岸的山脈,從樹梢中透出,溫暖的光斑照耀在克勞德的臉上,深深的吸了一口氣,今天的天氣真好啊!
改變不是一蹴而就的,但隻要有了方向,就永不停止。
“你今天似乎心情不錯啊。”沃克爾收拾好手中的行裝,擠眉弄眼的看著克勞德,然後撇了撇安貝爾:“話說你們昨晚大半夜的,嘿嘿,注意身體啊。”
砰,沃克爾頭上被來了一下,安貝爾又裝作不是有意地一般踩了一腳過來,雖然開始兩個人總是不對路,但這一段時間的相處,兩個人都已經可以開玩笑了。
自己三個人的實力,似乎沃克爾是最強的,當然沒怎麽見過安貝爾出手,但就看她關鍵時刻的冷靜和強大的力量,她的實力也不會太差了,看來自己需要努力了。
那麽,雖然自己不怎麽樣,但還好有同伴在身邊,額,還有兩個人類。說起來兩個人類一隻跟著也真是奇跡,在那種喪屍追殺的環境下竟然能夠活的好好地,運氣也真是厲害了。
至於兩個人的名字?
“那個,我叫湯姆!是個探險家,哦,哈哈。”長發大胡子自我介紹到,話說終於知道問我的名字了。
“我叫傑瑞,是個考古學家。嘻嘻。”另一個人類也自我介紹道。
湯姆和傑瑞啊,果然是一堆好基友啊,為啥這兩個名字放在一起總有些貓和老鼠的即視感。
在接下來的叢林行軍中,眾人慢慢的跋涉著,克勞德也是放開了心結,不在顧慮躲在暗處是夠存在的巨魔,放開心,其實仔細看看這裏的風景還是很美的。
艾澤拉斯的自然環境絢麗無比,神奇的魔法力量不隻是賦予了人們強大的力量,更是使這個世界更加的豐富多彩。各種魔獸千奇百怪,克勞德見識了在躲在樹上的泡泡鬆鼠,有這麽可愛的名字當然是因為,它在遇到危險的時候會放出氣泡包裹住自己的身體。
看著那個躲在氣泡裏麵漂浮在空中的鬆鼠,克勞德覺得真的是很神奇,用手指戳了戳那個氣泡,噗的一下氣泡破裂,然後一股惡臭籠罩了他的臉。唔嗚嗚嗚,這哪是鬆鼠啊,這根本就是臭鼬啊!差點被臭暈過去的克勞德回頭發現眾人早就躲開了:“你們早就知道,是不是啊!耍我啊,都別想跑!”
一行人打打鬧鬧的向前走著,遇到了能夠發出風刃的蛇,能夠發出土牆術的野豬,還有噴火的豹子,吐寒冰箭的兔子。這個時候就看出來湯姆和傑瑞的厲害了,不時地介紹著一些奇怪的動植物的特點,還能講出一段神奇的演化史,果然無論到哪裏,知識就是力量啊。
第三天,克勞德一行人終於到達了群山的邊緣,這裏的地形開始趨於平坦,走出山地,穿過一片小的森林,他們也遭遇了一小股喪屍。這裏已經到了黑海岸的腹地,估計西麵一百公裏的地方就是黑海岸的奧伯丁了,沒想到在這裏也有喪屍,看來精靈們似乎也遇到麻煩了。
這一次的喪屍有些奇怪,他們大多形體殘缺不全,更有一些身上的肢體根本就是縫上去了,比如出現在克勞德眼前的這一隻。明明是人類的腦袋,卻有著暗夜精靈的手臂,然後是一對不知道什麽動物的雙腿,那些肢體的連接處都是用麻線縫上去的,看這已經褪色的衣服,怎麽看都是死了很多年的那種屍體。盡管身體大多腐爛,還不停的有蛆蟲在體內爬行,但他還是從墓地裏爬了出來。
左手變成了一把長刀,然後抽出來握在了右手。這是這幾天克勞德發現的新的用法,身體上的金屬可以脫離出來,這樣他就能夠變成各種武器來戰鬥。長刀揮砍,鋒利的刀刃在能量的加持下輕鬆地砍下了喪屍的頭顱,看著失去了視覺胡亂的爬行的喪屍,克勞德果斷的再次劈砍。
這裏的喪屍顯然並不厲害,隻用了3刀,喪屍就永遠的倒下了。左手一個小型的火焰護盾修改型法術扔了出去,碎裂的肉塊在火焰中化成了灰燼。
“這裏是一個早已經廢棄了很多年的墓地,這些喪屍是從墓坑裏麵爬出來的。”傑瑞說道。
湯姆:“我早就說過,火花化才是最好的方法,可以節約土地,避免瘟疫,而且還不會變成這種喪屍。”
傑瑞:“收起你那一套言論,你這是對傳統習俗的玷汙。”
湯姆:“時代需要進步,你out了傑瑞,你就應該和你那些古董埋在一起!”
嗯,不理會鬥嘴的貓和老鼠,其他人早就習慣了。
一個激進派的探險家,使用的武器也是有些科幻性質的魔能槍;另一個老牌曆史學家,看到什麽都能說出一段古老的故事。
一個崇尚科技引領進步,一個認為尊重曆史才能複興。反正不論是對一朵花,還是一麵牆,兩個人都能總結出很多道理,甚至能夠升華成為兩種理念的碰撞。
兩個人不停地鬥嘴也沒有停止戰鬥,湯姆的魔能槍能夠發射出火焰和冰霜,不停地施虐著對麵的喪屍。傑瑞的用的武器確實非常古老,一把不知道從哪裏挖出來的長矛,看那碳化的木杆和綁在頂端的不知道什麽野獸的巨大尖牙,克勞德都懷疑是不是一用力就會折斷。
兩個人類的戰鬥力顯然令人驚喜,對上喪屍也是遊刃有餘,有這麽大的本事,怪不得總是死不了啊,要知道無論是探險還是考古都是是非危險的事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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