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二章 金鷹的回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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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節約時間,淩風和金鷹便乘坐軍用飛機回a市,距離有些遠,大概他們也要一個小時才會到達目的地,在這一個小時的時間裏,金鷹給淩風講了他和淩遠之間的故事。,
二十一年前,那時候金鷹才8歲,自他有記憶起就是個孤兒了,他不知道為什麽自己的爸爸媽媽是誰,也不知道他們為什麽會狠心拋棄了自己,那還是可憐的他看見別人家的孩子黏著父母要糖果吃的時候就會特別羨慕。
一個8歲的孩子什麽事都不會做,但是想要養活自己,卻也不得不做一些事,他曾經試圖去找一些兼職工作來養活自己,可是由於自己是童工,沒有一個地方肯收留自己,萬般無奈之下,他選擇了當小偷。
不得不說,金鷹的伸手很靈活,動作也迅捷,所以在最初當小偷的時候幾乎沒有失過手,就算被發現了,他也可以迅速跑掉,他跑步跑得特別快,也可能是因為這個原因,後來淩遠才覺得他是個可造之材,把他送去特種部隊吧。
可是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終於有一次金鷹徹底失手了。
因為做的越來越順手,金鷹不再滿足於偷那種看起來錢不是很多的人,他覺得要幹就幹票大的,所以這天他在街頭鎖定了一個目標人物。
這個人坐在一輛奔馳上麵,金鷹不知道奔馳是什麽概念,可是他一看就知道這個家夥覺得是個有錢人,不然他為什麽不自己開車,還請司機呢?
可是這樣的有錢人自然是不好下手的,他身邊有兩個保鏢保護著他,經常都是不離身的,所以金鷹根本就無法靠近那個有錢人,他看到他脖子上耳朵上手上金光閃閃的金鏈子金戒指,兩眼都發直了,他知道如果真的能夠搶到那些東西,一定會狠狠地大發一筆。
金鷹一直跟著那個土豪,終於皇天不負有心人,那天,他在一家商店門口下了車,兩名保鏢也沒有跟著他,當司機去停車的時候,金鷹便衝上去,抓住男人脖子上的鏈子就使勁扯,順手還準備去扯男人耳朵上的耳環。
可是讓金鷹沒有想到的是雖然對方是個胖子,可是身手可是相當地敏捷,任自己身手那麽靈活,硬是沒有逃過對方的掌心。
“小子,你找死!!”金鷹隻聽到了這幾個字,然後就是火辣辣的巴掌讓自己的臉上煽來,最後胖子還一腳將他踢飛了幾丈遠。
金鷹被打得真是眼冒金星,唯一的感覺就是疼,也全然忘記了反抗,隻是下意識地將自己的腦袋護住。
“敢搶小爺的東西,不想活了你!!”胖子繼續邊罵邊拳腳相向,似乎沒有停手的打算。
在那樣法治不健全的年代裏,如果金鷹這樣一個小偷被打死了也不會有人會關心的,最後肯定都是不了了之,金鷹感覺今天自己一定會命喪於此。
“住手!!”就在金鷹快被揍暈過去的時候,忽然想起了一個中年人的聲音,這聲音的主人正是淩遠。
“你誰啊,憑什麽管我們的閑事?”胖子雖然停住了手腳,可是語氣也是相當不善。
“我是誰不重要,可是你現在意欲殺人可就很重要了。”淩遠一步步走進胖子說道,他本來也是剛剛從商場出來,看到這一幕,心中的正義之氣便升騰起來,這樣的事情,他不可能坐視不管的。
“殺人?誰要殺人了?”雖然胖子的確是沒有要停手的打算,但是也沒有想過要大白天這樣殺害一個人,隻是想給這個小偷一個教訓罷了。
“可是我剛才如果不製止你的話,這孩子估計早就沒命了。”淩遠走過去輕輕地扶起地上喘著粗氣的金鷹。
“你不能就這樣帶走他。”胖子雖然並不想要金鷹的命,可是也不想就這樣放過他,他還準備帶回去好好折磨呢,他本身就是一個重口味的變態。
“可是今天我一定要帶走他。”淩遠直接說道,語氣絲毫不委婉,因為他看到了那個孩子眼裏祈求的眼神,他知道他如果不救這個孩子的話,這個孩子遲早還是會死的。
“我今天也一定要帶走他。”胖子也是一個很霸道的人,絲毫不讓淩遠。
“那我們就各憑本事吧。”淩遠拉著金鷹就準備離開。
可是下一刻胖子的肥手就伸了過來,想要去搶金鷹過來,金鷹下意識地往後退,淩遠也伸手來擋胖子的手,淩遠的力度很大,胖子瞬間一個趔趄。
胖子被推倒的時候,外麵正好走進來幾個彪形大漢,連忙去扶起地上的胖子,嘴裏紛紛稱呼著他為大哥。
“給我揍他!!”胖子一邊站起來一邊下令道。
“是。”其他幾個黑衣人連忙按照胖子的指示行動,往淩遠和金鷹這邊走來。
金鷹看著對方來勢凶猛,心中害怕起了,後退的腳步也就沒有停下。
“你站到那根柱子後麵。”淩遠指了指不遠處的一根柱子,免得自己一邊對付對方幾個人還要一邊照顧金鷹。
那幾個男人都是練家子,而且每個人都比淩遠壯碩,怎麽看淩遠都不占優勢。
可是淩遠的有點和長處是出手快而且身體靈活,所以那幾個男人隻有挨打的份,而且,最讓金鷹吃驚的是淩遠雖然看起來並不是很壯,可是他的力氣真的很大,他居然可以入手舉起那些黑衣人中的任何一個。
胖子見自己的手下並不占又是,便想著先把金鷹抓在手裏,或許也可以威脅威脅淩遠。
淩遠將那幾個黑衣人紛紛打倒在地,轉過頭來正好看見胖子正在往金鷹的方向走去,幸好金鷹反應快,並沒有隻是站著,金鷹在往其他的方向跑,淩遠直接騰空而起,一腳飛踢到了胖子的肩上,胖子的身體搖晃了幾個,最終還是倒下了,還吐出了幾口血。
黑衣人已經都站了起來,恢複了不少氣力,再次圍了上來,不過淩遠現在比較安心了。胖子倒在地上,金鷹的安全就不會受到威脅了。
見那些黑衣人眼中滿含憤怒,淩遠幹脆先發製人,幾個旋風腿直接掃倒了其中的三個大漢,三個大漢倒下了,淩遠覺得整個地都抖了幾抖。
其他的幾個大漢看見自己的兄弟受傷了就更加憤慨,更是拚盡全力衝上來,淩遠躲過了他們的衝擊,他們相互之間撞到了彼此的身上,淩遠一個反身踢,那些人再次倒地。這次淩遠用的力氣更大,那幾個人一時半會兒也站不起來了,然後淩遠打了一個電話,不一會兒那個胖子和他的兄弟們都被帶走了。
那時候在金鷹的眼裏淩遠就是一個神,沒有什麽事是他辦不到的,就連那些自己永遠也可能戰勝不了的人,在淩遠麵前根本就是小菜一碟,那時候金鷹就暗暗發誓,自己一定要努力,要向著自己心中的偶像進發,也正是在那一刻,金鷹發誓自己再也不做小偷了。
淩遠本來打算把金鷹送回家,可是聽金鷹說自己根本就沒有家,他晚上過夜的地方就是市中心的天橋下麵,而淩遠見金鷹跑步的時候速度很快,動作很靈活,便想著這絕對是一個練武奇才,然後就把他帶回了特種部隊基地裏麵。
那時候淩遠是特種部隊的大隊長,他負責鍛煉所有特種兵的日常訓練和給他們派發任務,每天也是很忙的,所以把金鷹帶回去便交給了自己手下的兄弟訓練他。
金鷹是個吃過苦的人,而且他也知道來這個地方就是要吃苦的,他也更加知道,要真正成為像淩遠一樣的人也是一定要吃苦的。
所以所有的訓練,金鷹都是練了一遍又一遍,從來不喊酷也從來不喊累,所以他後來便越來越拔尖了。
這段時間金鷹一直沒有見到淩遠,但是他如此努力也就是希望得到認可,不過皇天不負有心人,有一天淩遠終於來找自己了,可是他來找自己卻是跟自己告別的,他說他要離開這裏了,而且以後也可能不會回來了。
對此金鷹震驚也傷心,可是卻也隻能接受這個事實,看來這個男人以後會永遠消失在自己的世界裏了,金鷹把淩遠當做恩人,當做偶像,更是當做父親,所以對於淩遠離開這件事,他是真的很傷心的。
淩遠給了金鷹一顆子彈殼,說那是他生命中的第一發子彈的殼,他一直都帶在身上的,他希望這顆子彈殼就像護身符一樣能夠一直保護著金鷹。
金鷹看了自己的全身,最值錢的就是自己從小身上便攜帶著的一塊玉佩,那塊玉佩在自己有記憶以來就一直佩戴著,他知道那應該是自己父母留給自己的信物,所以就算他淪落到乞討,淪落到三天吃不上飯的時候他都從來沒想過要把玉佩賣了換飯吃,這塊玉佩正是淩遠後來交給淩風的那塊,這是淩遠和金鷹之間的信物。
其實這個故事並沒有很強的戲劇性,也沒有很震撼人,可是淩風知道在那樣的時刻淩遠的出現,對於金鷹來說是有著不一樣的意義的,所以在他的心裏自己的父親才會那麽重要吧,很多事情就是這樣一定要自己經曆了才會有話語權。(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