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對她沒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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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問都不用問,大清早的出了這麽一檔子事,麥盈盈這會兒,肯定已經被麥克己叫到了公司。
所以,李牧直接回去也就是了。
畢竟,現在的他,還是麥大小姐的貼身保鏢。
既然接了這個活兒,那就總該有個保鏢該有的樣子。
隻不過,讓李牧所沒有想到的卻是,當他重新回到“麥氏地產”辦公大樓的時候,人還都沒來得及進去,卻是先被一道人影,給攔了下來。
“居然是你!”
看著眼前這名形容狼狽的青年,李牧不禁笑道:“還行,最起碼有自救的本事,還能找得到我,不算太廢物。”
“哥,我現在……可以跟著你了吧。”
事實上,望著身前這個,在昨晚把自己捆在那間偏僻倉庫的男人,回想起自己昨晚掙紮脫困時的狼狽,以及兩隻被磨破皮,至今還在隱隱作痛的手腕,陳陽的心裏,就有一股子怨氣。
說句實話,遇到這種事兒,要說他一點也不想打擊報複,那是絕對不可能的。
然而,當陳陽的雙眼,無意中對上李牧的眼睛後,尤其是昨天晚上,曾親身近距離感受過,眼前這個家夥,那種殺人不眨眼的冷酷後,陳陽猛的打了個冷戰。
腦子裏潛藏著的那種陰暗心思,愣是在一瞬之間,消失了個無影無形。
“哥,你……你昨天說過的……”
“行了!”
抬手打斷陳陽的話,打量著眼前這名青年,李牧不由笑道:“給我個理由。”
“什麽?”
“這個世界上,不會有無緣無故的愛,也不會有無緣無故的恨。”
李牧淡然道:“你要跟我混,總不會是因為覺得我夠威風。你已經二十幾歲,不是十六七歲,早過了那種熱血沸騰的歲數。”
“哥,我是真覺得你挺厲害的,特威風、特牛逼,我特崇拜……”
“給你五秒鍾,不說真話,我就在你身上綁塊石頭,沉到湖裏。”
李牧的五個數,才剛剛數到三,陳陽就滿頭大汗的哭喪著臉道:“哥,你就收下我吧,我……我真的好怕……”
“怕什麽?”
“我……我欠了高利貸,所以才會在那個網站上接活兒,定金我收了,錢我已經拿去還了高利貸,但活兒沒幹成,我的賬號又被你拿走……我不知道你拿我的帳號幹嘛,可網站那邊是有我資料的,我不想因為失信,哪天莫名其妙的就被網站處理掉……”
麵無表情的看著陳陽那副涕淚長流的窩囊模樣,李牧無動於衷道:“隻是因為這個嗎?”
“哥,我真的沒騙你!”
“那行,你說的話,我暫時信了。”
掃了眼四周環境,帶陳陽來到麥氏大樓一處偏僻角落,李牧問道:“麥克己這個人,你了解多少?”
“哥,你問他做什麽?”
“你隻需要回答,不該問的別問。”
“呃……”
在腦子裏組織了一下語言,陳陽小心翼翼道:“麥克己這個人,還是很了不起的,他可是真正的白手起家,年輕那會兒,可以說各行各業都幹過,能吃苦、敢打敢拚,尤其是有經濟頭腦,據說當年這邊股市才剛剛起步,他就直接帶著全部財產投了進去,撈到第一桶金,立馬開始炒地皮,搞房地產……”
“停!”
再次打斷陳陽的話,李牧皺眉道:“你說的這些,我自己在網上全都能查得到,說點我不知道的東西。”
“呃……哥,你想聽什麽?”
“比如說他有什麽仇人,他現在手裏有什麽項目,擋了什麽人的路,又或者是他最近和什麽人結了仇。”
聽到李牧的話,陳陽無奈苦笑道:“哥,你覺得這些事兒,我可能知道……呃,好像還真有件事兒,以前我和幾個狐朋狗友吃飯的時候,好像聽他們說過,麥克己和城北一家化工廠的老板不太對付,據說是鬥了挺多年。”
“還有嗎?”
“沒了,我就知道這麽多。”
說完,看著李牧,陳陽不由問道:“哥,你看……我現在可以跟著你了吧。”
“喜歡跟,那就跟著吧。還有,別喊我哥,咱倆沒那麽熟,我叫李牧。”
“知道了,牧哥好!”
“……”
看著這順杆往上爬的小子,李牧搖了搖頭:“回去換身幹淨衣服,晚上下班以後,我會去找你。”
“明白!”
記下陳陽的聯係方式後,李牧沒有多留一秒,轉身就走進了麥氏地產的辦公大樓。
雖然這個地方,他總共也就來過兩次,但守門的保安沒換人,盡管沒有門禁卡,但依舊暢通無阻。
畢竟,現在他是麥盈盈的貼身保鏢。
事實證明,這裏的安保係統,還是很嚴密的,李牧這邊才剛一走進麥氏大樓,僅僅不過幾分鍾的光景,他的手機就響了起來。
看到屏幕上跳動著的麥克己這三個字,李牧不由笑了笑,隨手按下接聽鍵:“喂,麥先生,有事嗎?”
“我看見你進來了,來我辦公室。”
“好的。”
幾分鍾後,來到麥克己這間氣派、豪華的辦公室後,李牧第一眼,就看到了這個二百多斤的胖子,正毫無形象的坐在辦公桌上,拿著一支雪茄預熱。
李牧進來,麥克己沒有說話,隻是自顧自的將雪茄點燃,狠狠的吸了一口。
“坐!”
“還是免了,我工作的時候,喜歡站著。”
“那行,你就站著吧。”
手裏夾著雪茄,望著李牧,麥克己久久無語。
他似乎是在權衡著什麽,但一時半會兒間,好像又找不到一個合適的切入點,故而隻能保持著沉默。
和這位麥老板不一樣,這種毫無意義的對峙,在李牧看來,簡直就是在浪費生命。
耐心好,不代表不珍惜時間。
所以,他直接開口道:“麥先生,叫我來,有什麽事嗎?”
“你知不知道,我這輩子最引以為豪的是什麽?”
“很遺憾,我不知道。”
“第一,我有一個既漂亮又孝順的女兒。第二,我有一雙能看穿人心的眼睛。”
說到這兒,麥克己又吸了一口雪茄:“這些年,我閱人無數,什麽人有什麽心思,我一眼就能看得出來。”
“所以呢?”
“現在的你,和年輕時候的我,真的很像。”
“是嗎?”
和這個二百多斤的對比一下體型,李牧笑而不語。
很明顯,麥克己確實有點門道,一眼就看出了他在想什麽。
“年輕人,我是怎麽發家的,想必你也沒興趣聽,我和你講一個故事,這算得上是我這輩子,遇到的第一次危機。”
噴出一口煙霧,麥克己:“那個時候,我已經有了一點成就,也不知道是在誰的影響下,染上了賭癮,雖然後來戒了,但那種輸光一切,已經紅了眼的瘋狂,我這輩子都不會忘。”
“麥先生的意思是說,現在的我,就像一個輸紅了眼的賭徒?”
“不像嗎?”
隨手把雪茄擱在煙灰缸上,麥克己冷笑道:“雇傭兵,亡命徒,我不知道你為什麽會出現在這座城市裏,更不知道你為什麽會接近我和我女兒,總之我不希望我女兒因為你,而遇到任何危險。否則,你會死得很難看。”
“你這是在威脅我?”
沒來由的一陣好笑,起先隻是輕笑,繼而單手撫額,李牧一邊大笑著,一邊搖著頭。
“很好笑嗎?”
“真的挺可笑,這是我今年聽到的最好笑的笑話。”
抹了把眼角處笑出來的淚珠,李牧歎息道:“上一個像你這麽對我說話的人,他的墳頭草,估計已經有兩三米那麽高。所以我真的挺好奇,到底是誰給了你勇氣,敢來威脅我?”
簡單李牧朝自己走來,麥克己眼角不由一陣抽搐,下意識從筆筒裏抽出了一把開信刀:“你要幹什麽?”
“我這個人,雖然很注重商業信譽,但我最討厭的,就是在我工作的時候,有人指手劃腳。”
這一刻,李牧的表情無比平靜:“任務沒完成前,先把雇主幹掉,這種事我不是第一次做,也不會是最後一次做。”
沉浮商海多年,各式各樣的人物,麥克己不知見過多少。
但是,卻從來沒有一個人,像李牧一樣,給他帶來一種難以言述、直擊心靈的恐懼。
那雙略顯狹長的眼睛裏,仿佛隱藏著很多東西,有殺人如麻,有狠戾瘋狂,可在這一刻,麥克己卻隻看懂了兩個字——冷漠。
這是一種對生命,完全沒有任何敬畏和尊重的眼神。
不嚇人,卻有大恐怖!
仿佛這個人所站的地方,就是陰曹地府!
事實上,盡管手裏握著一把開信刀,但直到李牧走到他身邊,麥克己都沒能把它刺出去,他隻覺得,自己身上的力氣,好似在一瞬間被抽空了,連刀子都有些握不住。
好在,李牧隻是走到他身邊,並打開雪茄盒,從裏麵拿走了一隻雪茄。
“麥先生,我不是每次都這麽好脾氣,下不為例。”
預熱後,點燃雪茄的同時,李牧漠然道:“話,我隻說一次。我對你女兒,沒有任何興趣。”
“真的?”
“當然!所以,如果你想讓我快點消失,那就最好催促警方早點破案。”
“我說的是盈盈!”
“呃……”
認真的考慮片刻,李牧道:“說實話,她身材一般,長相馬馬虎虎,但脾氣不怎麽樣,品味也不怎麽樣。雖然她對我好像有點意思,可她完全不是我喜歡的那款。”
“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