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兄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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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開這個穀底之後,楊曉敏跟蕭銘易離開京城就變得容易多了。原本楊曉敏打算離開這個森林就直接將蕭銘易給扔下,但是楊曉敏發現或許是他們走的方向不對,似乎越走越往森林深處去了。
因此,扔掉蕭銘易的這個機會就被擱置了,等楊曉敏想起來的時候,對方的傷勢已經養好了,而且甩不掉了。
隻不過與一開始比起來,楊曉敏倒是能夠接受他一些了。畢竟前世她就是一個顏控。蕭銘易長得帥啊,再加上他一路規矩,也沒有對她作出什麽不軌的事情。
隻不過對一個人產生厭惡感隻是一瞬間的事情,但是要對一個人產生好感可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因此她跟蕭銘易兩人就這麽不冷不熱的相處著。在這森林裏麵也算是相互之間做個伴。
兩人在森林裏走了數日,餓了吃野果,托蕭銘易的福,楊曉敏偶爾還能吃到一些沒有鹽的野物,比如野雞野兔子,還有魚,因此她有時候覺得這個男人也就是將自己從懸崖上麵扔下來太不道義了,其他的倒是還不錯的。
對的,吃人嘴軟,楊曉敏被收買了。“喂,你接下來有什麽打算?”楊曉敏有自己的小心思,她有自己的新身份證,可是這個蕭銘易的身份似乎並不簡單,要不然也不會引來官兵的追捕。
這一點楊曉敏還是有自己的敏感的,當然,她也沒有問別人*的意思,隻是問一下蕭銘易接下來的打算。她可沒有繼續跟他一起的打算。
蕭銘易看了一眼眼前這個狼狽的女子,見她衣著雖然狼狽,可是眼神清澈,並沒有惡意,因此蕭銘易對她並不反感。而且越是相處,他就越覺得這個女子不簡單,試想一下,誰家的閨秀跟一個挾持自己的人在郊外能不害怕?
即便是那些大家夫人也沒有淡然的,因此他覺得這個女子並不是一般的大家女子。這也是蕭銘易一開始的思維定式,因為他原本就想挾持那個狗官的夫人的,據說那位夫人乃是珍脂齋的常客,並且還是貴客。
因此到了雅間裏麵的客人必然也是非富即貴。因此他對這個女子也確實是佩服啊。所以他抬起頭,認真的看著她說道:“不知道夫人有何打算?”
“我?”楊曉敏指了指自己,見蕭銘易點了點頭,“我打算去平州。”蕭銘易的目光微深,平州啊,那可是他的家鄉啊。當年他們蕭家的生意就是從平州開始的,大凡是有頭有臉的人都知道他們蕭家。
可是他這個蕭家三少爺知道的人或許並不多,因為他年幼的時候被父親送到山上學藝,到了十八歲才回到家。因此認識他的人並不多。
平州是他的家鄉,雖然少時離家,可是每個人心中對家鄉總是會有一份特殊的情懷的,而且蕭家既然在平州走上破敗的,那麽就讓他在平州重新開始吧。
隻是蕭銘易明白,若是那個狗官以及他們背後的勢力不除,那麽他們蕭家就沒有崛起的可能,隻是要想打敗那個狗官以及他後麵的人,財勢是必要的。
如今他成為了逃犯,隻是這個對於逃出來的他來說卻要簡單的多了,他在山上學藝的時候就曾經學過易容之術,再加上這一次從懸崖上麵跌落下來,容貌改變起來倒是十分的容易。因此他說道:
“那正好與夫人同路,夫人一個弱女子怕是出門不便,不如就讓在下與夫人一起吧。”若是說一開始蕭銘易說要跟楊曉敏同行,她肯定會斟酌一二,可是現在她心裏卻並不是那麽排斥了。
至少這個男人手腳老實。並不曾輕薄於她,“哦?公子也去平州,公子是平州人士嗎?”
“算是吧。”兩人有一搭沒一搭的說著話,有著幾日的經驗,到了晚上楊曉敏安心睡覺,而蕭銘易守夜,楊曉敏倒是越發放心起來。一開始她也曾經擔心這個男人道貌岸然,可是經過觀察之後,她發現蕭銘易確實在男女之事上麵算是一個正人君子。
第二天兩人總算是找到了一個小山村,大約有十幾戶人家的小村子,就在山腳下,在入村之前,楊曉敏用黃|色的花汁跟草汁將麵色染成了菜色,這樣一來,她的姿色也變得極其普通。
畢竟蕭銘易雖說是相貌不錯,可是額頭上麵有傷,長滿了胡子,隻是以楊曉敏的眼光看五官還不錯罷了,可是就這個時代的人來說那可是一個野漢子啊。
若是她一個花兒一樣的姑娘跟一個野漢子驟然一起出現,也不知道別人會想成什麽樣子,所以楊曉敏覺得還是偽裝偽裝為好。而對於楊曉敏的謹慎,蕭銘易顯然是一直處於十分欣賞的狀態的。
兩人商量好以兄妹相稱,至於蕭銘易的傷勢則說是兩人原本是要去平州探親的,可惜在路途中遇到了強盜,兩人扔掉了包袱,哥哥還受了傷,這才逃了出來。看看兩人的裝扮,好心的村民或許很容易就相信了。
然而事實上,楊曉敏覺得她真的是太想當然了,古代農村雖然民風淳樸,可是人家也不傻。真正古道熱情的人或許是有。但是並不是每個人都能夠對陌生人友善的。
當然對於他們現在這樣落魄的情況來說,有人肯給他們開門,並讓他們進門這也算是極大的友善了。
給楊曉敏兩人開門的是一個身穿藍底碎花上衣,褐色下裙的婦人,隻不過楊曉敏明顯感覺對方即便是相信了自己兩個人的話,對他們卻不大熱情的模樣。
楊曉敏的臉皮到底薄一些,可是想著現在自己身上的衣服袖子一邊長一邊短,再加上裙角也有些短了,因為撕下來給蕭銘易包紮傷口了,若是這個模樣去了平州,很容易引起那裏的居民的懷疑。
因此好不容易先遇到了莊戶人家,也隻能硬著頭皮了。“嫂子,我們隻是歇歇腳,跟你討杯水喝。”那婦人這才沒有關上門。冷淡的說道:“那進來吧。”
反觀蕭銘易倒是沒有什麽表情,他的臉上似乎一直是一個表情,看上去酷酷的,這使得楊曉敏的好奇心又泛濫了,他到底是得罪了什麽人,才讓那麽多官兵追殺?
之前忠王沒有把她的身份證辦下來是因為逃犯的這件事情楊曉敏並不知道,因此也沒有聯想到蕭銘易身上去。
畢竟在外貌協會的楊曉敏心中,蕭銘易長得那麽帥,應該不會是逃犯這種問題吧,咳咳,跑偏了。
“狗子,你這小兔崽子,還不死回家來!老娘一會兒看不到你,抽你!”婦人給楊曉敏跟蕭銘易各自倒了一杯水就走了。
楊曉敏頓時有些尷尬,這使得她想要借衣服的話也說不出口,這家人看起來並不富裕,院子裏曬著被子跟幾件打滿補丁的衣服,有男人的也有女人跟孩子的。
不一會兒功夫,那叫做狗子的孩子就撚手撚腳的進了屋,屋裏又傳來了幾聲女人的罵聲。聽這口音倒不像是京城這邊的。
楊曉敏看了一眼蕭銘易,見他還是十分淡定,忍不住咬了咬牙。“那個,嫂子,我想請問一下,這裏是哪裏?我跟我大哥原是要去平州探親的,結果路上遇到了強盜,我們扔掉了包袱,我哥哥還受了傷,這才逃了出去。可是迷了路。”
那婦人聽了,臉上這才帶了一些同情。然後拿一雙眼睛仔細打量了他們幾眼,許是見楊曉敏身上的衣服料子並不差。至於蕭銘易則被她自動認為是愛護妹妹,所以衣服破爛的不成樣子了。
“這裏是京城郊區,隻不過距離京城也已經有十多裏路了,隻不過你們若是要去平州的話,走著去怕是還要好幾天的路程,倒不如去附近的青山鎮雇一輛馬車。”
許是想起來了他們是扔了包袱的,身上沒有多少銀兩,便輕咳了幾聲,“青山鎮離我們村子不遠,步行半天就到了,那鎮上的馬車不貴,你們若是身上沒有,到了平州你們親戚那裏倒是可以借用一些。”
婦人好心建議道。楊曉敏連忙點了點頭,其實聽到現在距離京城已經十多裏了她心裏已經踏實了。一裏是五百米,也就是說現在距離京城有五千多米了。
這個數字在現代交通便利的情況下並不算太遠,可是在古代卻不算近了,要不是山路崎嶇,或許他們還能夠走的更遠也說不定。
隻是當初她在懸崖下麵已經布置好了,哪裏知道下了一場大雨,隻不過這樣也好,這樣自然會讓他們以為他們兩人都已經死了,畢竟在楊曉敏看來,那麽一個小小的懸崖底下,原本就是有幾個水潭,還有一條小溪,那麽大的一場暴雨,非把下麵衝了不可。
因此對於追兵她倒是放心許多。
畢竟誰能想到他們兩人掉下來根本就沒有事,特別是她,隻是樹枝刮破了一點衣服跟皮膚,而蕭銘易更是命大,從上麵掉下來還摔在了石頭上麵,竟然隻是受了傷。幾天時間又活蹦亂跳的,這體質還真不是一般人。
因此楊曉敏立即從自己的頭上將最後的一根玉簪拔了下來,然後扯了身上的一塊布把頭發包起來,將玉簪遞到了那婦人的手裏。
所謂有錢能使鬼推磨,她可沒有想過對方能夠毫不保留,絲毫不計回報的幫助他們。那婦人推辭了一下也就接受了。倒是真的對他們熱情了一些。“那個嫂子,我跟哥哥身上錢財不多,這根簪子權當是給嫂子的謝禮,還請嫂子給我們找兩身衣裳,不拘著什麽,隻要能穿就成。”
“哎喲,大妹子。”婦人的眼睛緊緊的盯著那根晶瑩剔透的玉簪,這玉簪成色極好,哪怕是這婦人沒有見過多少好貨,也知道這簪子價值不菲。因此她立即賠笑道:“好,好,你放心。出門在外的,嫂子懂你們的難處,真是可憐的兄妹兩人。”
蕭銘易望了楊曉敏一眼,楊曉敏衝他眨了眨眼睛,這個女人還真有一套。蕭銘易心道。他從小在山上長大,待人接物原本就不是他的長處。
如若不然他幾年前就不會那麽魯莽的直接殺了仇家滿門,這才被那個狗官抓到了把柄。後來他才知道那所謂的仇人不過是那狗官的走狗罷了。
雖然說他沒有殺錯人,可是卻不算是真正的替自己的父母報了仇。這使得他心裏十分不甘心。
但是他現在知道了,要對付敵人,有一百種乃至一千種方法叫他難堪,隻身殺上去那是最愚蠢的辦法。他差一點就毀了自己,叫蕭家最後的一點血脈也斷絕了。
婦人得了好處,很快就給尋了一套村婦的衣裙,還有一套男人的衣服。看上去還是九成新的,顯然是這家新做的,男人的衣服自然是這家的男人的,因此是方便行動的短衣長褲。可是蕭銘易穿上卻顯得格外的挺拔。
楊曉敏身上這一套卻是顯得大了一些,那婦人想幫楊曉敏改,被她給拒絕了。楊曉敏覺得這樣大一點也挺好的,這樣就顯得她整個人臃腫了,姿色便又減了幾分。
她摸了摸貼身小衣的夾層,心裏突然之間踏實了許多。(WWW.101novel.com)